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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函黃興,說明對黃興不加入中華革命黨一事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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詮釋資料說明
生平歷程
二次革命與討袁護法
題名

致函黃興,說明對黃興不加入中華革命黨一事的態度

民國紀年

中華民國三年

西元紀年

一九一四年

新曆(西曆)月日

五月二十九日

國父年歲

49

全文內容

自宋案發生後,先生與黃興之政治主張即多有歧異,至二次革命失敗,先生赴日重新建立革命組織,籌組中華革命黨,因入黨同志誓約中規定「附從孫先生」一語,及加按指模,黃興又極力反對,拒絕加入新黨,先生乃於是日致函黃興,說明其對黃興不入新黨一事之態度,稱:「……兄之不入會,弟甚滿足。以宋案發生之後,彼此主張已極端衝突;第二次失敗後,兄仍不能見及弟所主張是合,兄所主張是錯。何以言之?若兄當日能聽弟言,宋案發表之日,立即動兵,則海軍也、上海製造局也、上海也、九江也,猶未落袁氏之手;況此時動兵,大借款必無成功,則袁氏斷不能收買議員、收買軍隊、收買報館,以推翻輿論;此時之機,吾黨有百勝之道,而兄見不及此。及借款已成,大事已去,四都督已革,弟始運動第八師營長,欲冒險一發,以求一死所,又為兄所阻不成。此等情節,則弟所不滿於兄之處也。及今圖第三次,弟欲負完全責任,願附從者,必當純然聽弟之號令。今兄主張仍與弟不同,則不入會者宜也,此弟之所以敬佩而滿足者也。弟有所求於兄者,則望兄讓我幹此第三次之事,限以二年為期,過此猶不成,兄可繼續出而任事,弟當讓兄獨辦。如弟幸而成功,則請兄出而任政治之事。此時弟決意一到戰場,以遂生平之志,以試生平之學。今在籌備之中,有一極要之事求兄解決者,則望禁止兄之親信部下,對於外人,自後絕勿再言『中國軍界俱是聽黃先生之令,無人聽孫文之令者。孫文所率者,不過一班之無知少年學生及無飯食之亡命耳。』此等流言,由兄部下言之,確確有據,此時雖無大碍,而他日事成,則不免生出反動之力。兄如能俯聽弟言,竭力禁止,必可止也;則有賜於弟實多矣!……弟所望黨人者,今後若仍承認弟為黨魁者,必當完全服從黨魁之命令。因第二次之失敗,全在不聽我之號令耳。所以今後弟欲為真黨魁,不欲為假黨魁,庶幾事權統一,中國尚有救藥也。」(註二十四)

注釋

(註二十四) 「國父全集」第四冊,三一三──三一四頁。

相關人名
孫先生黃先黃興
相關地名
九江上海中國
相關專有名詞
二次革命上海製造局中華革命黨革命黨
出處

國父年譜

冊數

上冊

頁次

0751-0752

相關照片

檢索詞出現頁次

  亦即中華革命黨籌備委員會臨時辦公處所也。(註二十三)

 五月二十九日 致函黃興,說明對黃興不加入中華革命黨一事的態度。
   自宋案發生後,先生與黃興之政治主張即多有歧異,至二次革命失敗,先生赴日重新建立革命組織,籌組中華革命黨,因入黨同志誓約中規定「附從孫先生」一語,及加按指模,黃興又極力反對,拒絕加入新黨,先生乃於是日致函黃興,說明其對黃興不入新黨一事之態度,稱:
  「……兄之不入會,弟甚滿足。以宋案發生之後,彼此主張已極端衝突;第二次失敗後,兄仍不能見及弟所主張是合,兄所主張是錯。何以言之?若兄當日能聽弟言,宋案發表之日,立即動兵,則海軍也、上海製造局也、上海也、九江也,猶未落袁氏之手;況此時動兵,大借款必無成功,則袁氏斷不能收買議員、收買軍隊、收買報館,以推翻輿論;此時之機,吾黨有百勝之道,而兄見不及此。及借款已成,大事已去,四都督已革,弟始運動第八師營長,欲冒險一發,以求一死所,又為兄所阻不成。此等情節,則弟所不滿於兄之處也。及今圖第三次,弟欲負完全責任,願附從者,必當純然聽弟之號令。今兄主張仍與弟不同,則不入會者宜也,此弟之所以敬佩而滿足者也。弟有所求於兄者,則望兄讓我幹此第三次之事,限以二年為期,過此猶不成,兄可繼續出而任事,弟當讓兄獨辦。如弟幸而成功,則請兄出而任政治之事。此時弟
(註二十三)「革命文獻」第四十五輯,九四頁。

國父年譜 民國三年(一九一四) 四十九歲 七五一

決意一到戰場,以遂生平之志,以試生平之學。今在籌備之中,有一極要之事求兄解決者,則望禁止兄之親信部下,對於外人,自後絕勿再言『中國軍界俱是聽黃先生之令,無人聽孫文之令者。孫文所率者,不過一班之無知少年學生及無飯食之亡命耳。』此等流言,由兄部下言之,確確有據,此時雖無大碍,而他日事成,則不免生出反動之力。兄如能俯聽弟言,竭力禁止,必可止也;則有賜於弟實多矣!……弟所望黨人者,今後若仍承認弟為黨魁者,必當完全服從黨魁之命令。因第二次之失敗,全在不聽我之號令耳。所以今後弟欲為真黨魁,不欲為假黨魁,庶幾事權統一,中國尚有救藥也。」(註二十四)

 五月三十日 蔣中正謀起討袁軍於滬,不成;陳喬蔭等被捕。
   蔣中正受先生命,在滬主持討袁軍事,兼第一路司令,擔任潭子灣、小沙渡、曹家渡、梵王渡一帶進攻任務。另派陳榮廷為第二支隊司令,擔任真茹一帶進攻任務;何元龍為第三支隊司令,擔任破壞鐵路阻敵運輸等任務。不意事為上海鎮守使鄭汝成偵悉,分頭嚴緝。是日夜半,閘北巡警拘捕黨人陳喬蔭、王錦三(即王軍山)等人,並搜出兵隊名單、行軍草圖、筆記等文件,並破獲小沙渡機關,起出炸彈、槍械、旗幟、印信等物件。(註二十五)鄭汝成遂具報北京政府,袁
(註二十四)「國父全集」第四冊,三一三──三一四頁。
(註二十五) 古屋奎二編著:「蔣總統秘錄」第四冊,九四──九九頁,中央日報社譯印,民國六十四年十月三十一日初版,臺北。

國父年譜 民國三年(一九一四) 四十九歲 七五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