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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張靜愚等職務狀 det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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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張靜愚等職務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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詮釋資料說明
題名

委任張靜愚等職務狀

生平歷程
革命之再起
文件類型

人事命令

民國日期

012/05/21

西元日期

1923/05/21

國父年歲

58

全文內容

委任張靜愚等職務狀(註一) 民國十二年(一九二三年)五月二十一日
委任張靜愚、蔡錦全為利物浦中國國民黨支部執行部書記,馮遠、顧根福、吳欽德、曾福、鄧利、馮普、馬日龍為利物浦中國國民黨支部幹事,梅邦華為利物浦中國國民黨支部評議部書記,黃明哲、梅宗才、楊容、唐煜秋、黃文卿、莊添、劉昌、郭雲鳳、黃仲蘭、梅棟、張福安、莊保、黎福、嚴慶輝、黃玉波、周勝、鄧鎮鴻、譚維、馮廣魁、甄深、譚俊信、黃均、司徒于業、鄺權修、吳毅、江錦煥、馮昆鵬、鄧柱進為利物浦中國國民黨支部評議部評議員。此狀。總理、印。總務部部長彭素民副署。

注釋

(註一) 據「本部公報」一卷十九號。

相關人名
司徒于業江錦煥吳欽德吳毅周勝唐煜秋馬日馬日龍張福安張靜愚梅邦華梅宗才梅棟莊保莊添郭雲鳳彭素民曾福馮昆鵬馮普馮遠馮廣魁黃文黃文卿黃玉波黃仲蘭黃均黃明哲楊容甄深劉昌蔡錦全鄧利鄧柱進鄧鎮鴻黎福總理鄺權修譚俊信譚維嚴慶輝顧根福
相關地名
中國利物浦福安
相關專有名詞
中國國民黨民黨國民黨
出處

國父全集

冊數

第八冊

頁次

498

檢索詞出現頁次

(註一) 據「本部公報」一卷十九號。

委任張靜愚等職務狀(註一) 民國十二年(一九二三年)五月二十一日
  委任張靜愚、蔡錦全為利物浦中國國民黨支部執行部書記,馮遠、顧根福、吳欽德、曾福、鄧利、馮普、馬日龍為利物浦中國國民黨支部幹事,梅邦華為利物浦中國國民黨支部評議部書記,黃明哲、梅宗才、楊容、唐煜秋、黃文卿、莊添、劉昌、郭雲鳳、黃仲蘭、梅棟、張福安、莊保、黎福、嚴慶輝、黃玉波、周勝、鄧鎮鴻、譚維、馮廣魁、甄深、譚俊信、黃均、司徒于業、鄺權修、吳毅、江錦煥、馮昆鵬、鄧柱進為利物浦中國國民黨支部評議部評議員。此狀。總理、印。總務部部長彭素民副署。
(註一) 據「本部公報」一卷十九號。

免陳樹人政務廳長令(註一) 民國十二年(一九二三年)五月二十一日
大元帥令:廣東政務廳長陳樹人另有任用,應免本職。此令。中華民國十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十二號大元帥令。

任陳樹人為內政部總務廳長令(註一) 民國十二年(一九二三年)五月二十一日
  大元帥令:任命陳樹人為大本營內政部總務廳長。此令。中華民國十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十二號大元帥令。

任古應芬為廣東政務廳長令(註一) 民國十二年(一九二三年)五月二十一日
  大元帥令:任命古應芬為廣東政務廳長。此令。中華民國十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國父全集 四九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