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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拉罕電謝國民黨哀悼列寧之喪 det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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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拉罕電謝國民黨哀悼列寧之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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詮釋資料說明
生平歷程
革命之再起北上與逝世
題名

加拉罕電謝國民黨哀悼列寧之喪

民國紀年

中華民國十三年

西元紀年

一九二四年

新曆(西曆)月日

一月二十九日

國父年歲

59

全文內容

蘇俄駐北京代表加拉罕致電先生,謝國民黨弔唁列寧之喪。原電為英文,譯文曰:「廣州孫  逸仙博士鑒:予謹電表個人謝忱,轉達齊采林(Chicherin)同志來言,中國國民黨中央執委會  對列寧同志逝世,極表同情與哀悼,蘇聯政府至為感謝。列寧同志逝世,不僅為蘇聯之重大損  失,亦為世界被壓迫民族之重大損失。蘇聯政府謹遵列寧同志遺教,繼續進行解放世界被壓迫  民族,特別的是東方被壓迫民族,而尤以中國國民黨解放中國民族脫離帝國主義之羈絆工作,  為世界被壓迫民族解放之基礎,以促進民治主義之大聯合。加拉罕。一月二十九日。」(註四十)其最  後以民治主義相號召,尤堪注意。此電經先生批示:「交中央執行委員會譯出發表」。

注釋

(註四十) 加拉罕原電為英文,先生批示云:「交中央執行委員會譯出發表」。原件(中央黨史會藏)。

相關人名
加拉罕列寧孫逸仙齊采林
相關地名
中國北京廣州蘇俄
相關專有名詞
中國國民黨民治主義民黨帝國主義國民黨
出處

國父年譜

冊數

下冊

頁次

1447-1448

檢索詞出現頁次

中繼李大釗發言者,有代表江偉藩、葉楚傖、李永新、汪兆銘、王恆、黃季陸、李國瑞、廖仲愷等多人。有贊同方瑞麟之提議而反對共產分子之跨黨行為者,如江偉藩是也;有贊同李大釗之聲明而反對方瑞麟之提議者,如廖仲愷是也;有對於方瑞麟之提議為相對的贊同,以為黨員跨黨一節,應有一種明文的適宜之規定者,如黃季陸是也;(註三十八)亦有主張無須另作規定,如黨員違紀一律繩以黨紀者,如汪兆銘是也。會議主席胡漢民以為「現在紀律上已訂有專章,似不必再在章程上用明文,規定何種取締條文,惟申明紀律可也。」大會表決結果,胡之意見獲多數代表贊成通過。(註三十九)李大釗之聲明,係對國民黨中若干黨員懷疑共產分子加入之動機而發,渠似表示最大誠意,言辭亦娓娓動聽。而先生及多數同志亦願推誠相與,乃墨跡未乾,共產分子滲透顛覆之企圖,即已暴露無遺,此亦其欺飾之慣技也。
  
 一月二十九日 加拉罕電謝國民黨哀悼列寧之喪。

(註三十八) 據黃季陸「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的回憶(六)」(十全大會每日快報第六號,民國五十八年四月二日) 對於方瑞麟之提議為相對的贊成之主要意義有所說明:「即使共產分子加入本黨得維持其原有黨籍,本 黨已容納在前,不宜於此時有所變動,難道我們不能限制本黨原有的黨員不得加入其他的政黨嗎?」
(註三十九) 李大釗親筆聲明,原件存中央黨史會。另影印刊於「革命文獻」第九輯,四一──四八頁,中央黨史會 編輯,民國四十四年六月初版,臺北。代表發言見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會議紀錄。

國父年譜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 五十九歲 一四四七

蘇俄駐北京代表加拉罕致電先生,謝國民黨弔唁列寧之喪。原電為英文,譯文曰:「廣州孫逸仙博士鑒:予謹電表個人謝忱,轉達齊采林(Chicherin)同志來言,中國國民黨中央執委會對列寧同志逝世,極表同情與哀悼,蘇聯政府至為感謝。列寧同志逝世,不僅為蘇聯之重大損失,亦為世界被壓迫民族之重大損失。蘇聯政府謹遵列寧同志遺教,繼續進行解放世界被壓迫民族,特別的是東方被壓迫民族,而尤以中國國民黨解放中國民族脫離帝國主義之羈絆工作,為世界被壓迫民族解放之基礎,以促進民治主義之大聯合。加拉罕。一月二十九日。」(註四十)其最後以民治主義相號召,尤堪注意。此電經先生批示:「交中央執行委員會譯出發表」。
  
 任命廖仲愷為大本營秘書長,楊庶堪調任廣東省長。廖仲愷未到任前,由譚延闓兼代。(註四十一)
  
 代表大會通過設法感化並收容游民土匪等案。代表黃季陸與毛澤東等爭論比例選舉制案。
   代表大會繼續開會。上午,先生臨時提出兩案:一、設法感化並收容游民土匪案;二、軍隊努力宣傳本黨主義案。由戴傳賢說明後,經大會通過。大會代表譚熙鴻提出「本黨設立研究
(註四十)加拉罕原電為英文,先生批示云:「交中央執行委員會譯出發表」。原件(中央黨史會藏)。
(註四十一) 「陸海軍大元帥大本營公報」第四號。

國父年譜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 五十九歲 一四四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