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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袁世凱等盼徹究于德坤被殺案電 det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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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袁世凱等盼徹究于德坤被殺案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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詮釋資料說明
題名

致袁世凱等盼徹究于德坤被殺案電

生平歷程
民國肇建與宣揚主義
文件類型

函電

民國日期

001/12/17

西元日期

1912/12/17

國父年歲

47

全文內容

致袁世凱等盼徹究于德坤被殺案電(註一) 民國元年(一九一二年)十二月十七日
北京袁大總統、趙國務總理、段陸軍總長、許司法總長鈞鑒:國民黨特派員于德坤返黔組織國民黨,行至玉屏縣大魚塘地方,被人暗殺,分屍數段,凡自黔來者,皆云係黔軍務司長劉顯世主使。似此野蠻舉動,為全世界對於異黨人之所無,法紀蕩然,輿論駭怪。應請電飭黔督(註二),澈底根究,公平處決,以示民國官吏維持法律之大公。鄙人忝為國民黨理事長,不能含默,伏維鈞裁。孫文。

注釋

(註一) 據「中華民報」(民國元年十二月二十日)。
(註二) 原文為「默督」,今據「黃本」及「會本」改。

相關人名
于德坤袁世凱劉顯世總理
相關地名
北京
相關專有名詞
民黨國民黨
出處

國父全集

冊數

第四冊

頁次

275

檢索詞出現頁次

本公司體察情形,各省借款之失敗,率由于此。
  現在本公司業經政府批准,得有借款之權,尚待立法機關議決條例,再經政府公布,權責即可確定。本公司已向外國殷實資本家直接商議,務期以本公司之名義,借入外資,力求避免政府擔保之弊害,則本公司有完全操縱之權,而對于各省辦路之借款,均可竭力贊助。惟本公司乃純然營業性質,並無政治關係,各省擬辦路,如不在本公司規劃幹線中,盡可自行籌辦。除路線應由本公司核定,以免抵觸外,其借款如願委托本公司者亦可代為籌劃。至批准立案等事,屬交通部之職掌,仍應行知交通部核辦。
  所有貴公司擬辦南萍一路,查與本公司籌辦幹線尚無抵觸,貴公司自可按照交通部定章辦理。至委派工程師先事履勘,自是切要辦法,此路線經過城鎮地方,山川形勢、農林礦產、人口商業,均宜得真確之調查,仍望于調查完竣之後,繪具圖說,詳細報告本公司,以憑查核可也。順頌時祺。孫文。
(註一) 據上海「申報」(民國元年十二月十三日)。

致袁世凱等盼徹究于德坤被殺案電(註一) 民國元年(一九一二年)十二月十七日
  北京袁大總統、趙國務總理、段陸軍總長、許司法總長鈞鑒:國民黨特派員于德坤返黔組織國民黨,行至玉屏縣大魚塘地方,被人暗殺,分屍數段,凡自黔來者,皆云係黔軍務司長劉顯世主使。似此野蠻舉動,為全世界對於異黨人之所無,法紀蕩然,輿論駭怪。應請電飭黔督(註二),澈底根究,公平處決,以示民國官吏維持法律之大公。鄙人忝為國民黨理事長,不能含默,伏維鈞裁。孫文。
(註一) 據「中華民報」(民國元年十二月二十日)。
(註二) 原文為「默督」,今據「黃本」及「會本」改。

致唐繼堯囑徹究于德坤被殺案電(註一) 民國元年(一九一二年)十二月十七日

函電(上) 民國元年十二月 二七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