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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告北京政府發行國庫券概屬無效 det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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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告北京政府發行國庫券概屬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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詮釋資料說明
生平歷程
改組政黨進行北伐
題名

宣告北京政府發行國庫券概屬無效

民國紀年

中華民國十年

西元紀年

一九二一年

新曆(西曆)月日

九月十四日

國父年歲

56

全文內容

是日以大總統名義發表聲明,反對徐世昌濫發國庫券,略謂:「偽庭徐世昌所發行民國十年公債,及其他未經國會通過之一切公債,業經本大總統布告否認在案。近復查得徐世昌於去年以來,秘密發行國庫券,由偽財政部交付不法武人及京內外官僚,私向中外銀行以抵價抵押現金,供給軍費、行政費;發出額數,漫無限制。查徐世昌假竊名號,恣行不義,政令不行,度支匱絕,乃復發行國庫券,為變相之借款。似此假政府之名,行穿窬之技,破壞國家財政,增重人民負擔,言之殊堪痛恨。本大總統不忍使國人汗血之資,徒飽偽庭貪官污吏之囊橐。茲特布告中外人民,須知偽庭徐世昌命令偽財政部所發行之國庫券,純係徐世昌及其黨羽非法增加國庫負擔之行為,概屬無效。將來政府統一之後,不負清理償還之責。中外人民,務各轉相勸告,一致拒絕;勿得收受行使,自招損失,以副本大總統軫念民生、維護國庫之至意。」(註七十八)

注釋

(註七十八) 「國父全集」第二冊,九二頁。

相關人名
徐世昌
相關地名
北京
相關專有名詞
北京政府
出處

國父年譜

冊數

下冊

頁次

1146-1147

檢索詞出現頁次

旋於十七日抵南寧,晤陳炯明,知陳無意北伐,含怒出,再返廣州。復謁先生,報告廣西情勢。並與胡漢民、汪兆銘、鄧鏗等,在許崇智寓開會密議,決定第二軍取道湘南及出發日期。
  繼乃過港返滬。(註七十六)
 
 派邱贊宣等至長安,與李烈鈞接洽。
   先生派邱贊宣、蕭炳章至長安(距桂林一百二十里)與李烈鈞接洽,同行者尚有彭程萬等。(註七十七)
 九月十四日 宣告北京政府發行國庫券概屬無效。
   是日以大總統名義發表聲明,反對徐世昌濫發國庫券,略謂:「偽庭徐世昌所發行民國十年公債,及其他未經國會通過之一切公債,業經本大總統布告否認在案。近復查得徐世昌於去年以來,秘密發行國庫券,由偽財政部交付不法武人及京內外官僚,私向中外銀行以抵價抵押現金,供給軍費、行政費;發出額數,漫無限制。查徐世昌假竊名號,恣行不義,政令不行,度支匱絕,乃復發行國庫券,為變相之借款。似此假政府之名,行穿窬之技,破壞國家財政,增重人民負擔,言之殊堪痛恨。本大總統不忍使國人汗血之資,徒飽偽庭貪官污吏之囊橐。茲特布告中外人民,須知偽庭徐世昌命令偽財政部所發行之國庫券,純係徐世昌及其黨羽非法增加
(註七十六)毛思誠:「民國十五年以前之蔣介石先生」第三冊,九二──九三頁。
(註七十七) 吳宗慈:「護法計程」(「革命文獻」第五十一輯,五五四頁)。

國父年譜 民國十年(一九二一) 五十六歲 一一四六

國庫負擔之行為,概屬無效。將來政府統一之後,不負清理償還之責。中外人民,務各轉相勸告,一致拒絕;勿得收受行使,自招損失,以副本大總統軫念民生、維護國庫之至意。」(註七十八)
 九月二十日 任命王伯群為貴州省長,未到任前由貴州總司令盧燾兼署。(註七十九)
 九月三十日 粤軍克復龍州,全桂底定。
   粤軍克復桂軍最後據點龍州。首先入城者為魏邦平部。時桂軍各部,非降即潰,陸榮廷隻身逃往安南,桂亂悉平。廣西全省皆入護法政府之勢力範圍。(註八十)
  
 是月 對討桂系軍閥凱旋之北伐軍將領訓話。
   先生在廣州對討桂凱旋預備出發北伐之粤軍將領、內河艦隊及飛機隊管帶訓話,慰勉有加。
  首謂此次廣東出兵廣西,僅一月而將桂系軍閥蕩平,乃將士用命所致。現在兩湖已發生戰事,當出兵北伐,統一中國。北伐之舉,不得不行。處此偏安,祇能苟且圖存,而非久安長治,惟出兵則可統一中國,救多數同胞於水深火熱之中。(註八十一)

(註七十八) 「國父全集」第二冊,九二頁。
(註七十九) 「國父全集」第八冊,三○六頁。
(註八十) 毛思誠:「民國十五年以前之蔣介石先生」第三冊,九三頁。
(註八十一) 「國父全集」第三冊,二六七──二六八頁。

國父年譜 民國十年(一九二一) 五十六歲 一一四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