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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棉蘭同志勉繼續努力黨務籌集餉項函 det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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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棉蘭同志勉繼續努力黨務籌集餉項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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詮釋資料說明
題名

致棉蘭同志勉繼續努力黨務籌集餉項函

生平歷程
革命之再起北上與逝世
文件類型

函電

民國日期

013/05/02

西元日期

1924/05/02

國父年歲

59

全文內容

致棉蘭同志勉繼續努力黨務籌集餉項函(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五月二日
藍田、燕淺、中奭、聯棠、璧磋、履初同志諸君均鑒:由廖仲愷轉來大函,備悉一切;並由撞打銀行電匯來荷幣二千零八九五盾,該港銀一千四百五拾九元,已交中央籌餉會進數,着該會主任鄧澤如填發收據付上,以昭信實。夙仰諸同志熱心黨務,迭次討賊,卓著勳勞;操算運籌,慨助鉅款,崇德令譽,久已遠近昭彰矣。惟本黨主義,伐罪弔民,國賊一日未除,則仔肩不容苟卸。
自民國十三年來,龍蛇羣動,戰血玄黃,名則號曰共和,實則甚於專制。邇更軍閥橫行,政孽肆毒,生民憔悴,舉國徬徨,不有救濟,勢必淪胥以滅也。諸君既以黨義奮鬥於先,尤望以毅力堅持於後,今後黨務之策劃,與餉項之運籌,仍請繼續努力。他日成功,有眾叨德,豈獨文個人與本黨之幸也耶。臨書神馳,尚希亮察。即候義祺。孫文、十三年五月二日。

注釋

(註一) 據黨史會藏抄件(049/367)。該件原註:「謹按此函係據趙璧磋同志申請證明革命勛績案內所送原攝影錄出者。……原攝影存中
央革命勛績審查委員會」。

相關人名
廖仲愷鄧澤如
相關地名
棉蘭藍田
相關專有名詞
中央籌餉會
出處

國父全集

冊數

第五冊

頁次

514

檢索詞出現頁次

致胡漢民召來粵電(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即日來粤,贊襄大計。
(註一) 據廣州「民國日報」(民國十三年四月二十八日)「大元帥電召胡漢民」條。

致棉蘭同志勉繼續努力黨務籌集餉項函(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五月二日
  藍田、燕淺、中奭、聯棠、璧磋、履初同志諸君均鑒:由廖仲愷轉來大函,備悉一切;並由撞打銀行電匯來荷幣二千零八九五盾,該港銀一千四百五拾九元,已交中央籌餉會進數,着該會主任鄧澤如填發收據付上,以昭信實。夙仰諸同志熱心黨務,迭次討賊,卓著勳勞;操算運籌,慨助鉅款,崇德令譽,久已遠近昭彰矣。惟本黨主義,伐罪弔民,國賊一日未除,則仔肩不容苟卸。
  自民國十三年來,龍蛇羣動,戰血玄黃,名則號曰共和,實則甚於專制。邇更軍閥橫行,政孽肆毒,生民憔悴,舉國徬徨,不有救濟,勢必淪胥以滅也。諸君既以黨義奮鬥於先,尤望以毅力堅持於後,今後黨務之策劃,與餉項之運籌,仍請繼續努力。他日成功,有眾叨德,豈獨文個人與本黨之幸也耶。臨書神馳,尚希亮察。即候義祺。孫文、十三年五月二日。
(註一) 據黨史會藏抄件(049/367)。該件原註:「謹按此函係據趙璧磋同志申請證明革命勛績案內所送原攝影錄出者。……原攝影存中 央革命勛績審查委員會」。

致胡漢民希即返粵助理並電告船期電(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五月八日
  近頭痛,醫言須靜養,惟事繁,非兄來助不可。請即返,並電船期。
(註一) 據廣州「民國日報」(民國十三年五月二十九日)。

國父全集 五一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