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商團事變敉平
廣州商團事變敉平
中華民國十三年
一九二四年
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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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四時,太平門、普濟橋一帶商團,來犯警衛軍警戒地,首先開火。政府忍無可忍,下令還槍,進攻西關。警衛軍首先破柵門而入,巷戰良久,各軍實行包圍,沿途夾擊,商團先後退卻。至日晡,西關等處,盡為政府各軍佔領。接戰未及半日,而橫行廣州聲勢洶洶不可一世之商團,遂完全繳械請降,陳廉伯逃還沙面。所謂「商團事變」,終告解決。而黃埔學生軍初試鋒鋩,一鳴驚人,其參與軍事行動,實自此始。翌日(十六日)晚,商團副團長陳恭受來黃埔乞和,求贖罪,蔣校長中正允其請。當晚西關外商店咸開市。省長胡漢民復下令通緝陳廉伯等九人。(註三○○)
(註三○○) 毛思誠:「民國十五年以前之蔣介石先生」第八冊,二四――二五頁。
國父年譜
下冊
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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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門、普濟橋迎擊。長堤、沙基、黃沙等處,則以滇軍扼禦之。(註二九八)
任命井岳秀為中央直轄陝西討賊軍臨時總指揮。(註二九九)
十月十五日 廣州商團事變敉平。
晨四時,太平門、普濟橋一帶商團,來犯警衛軍警戒地,首先開火。政府忍無可忍,下令還槍,進攻西關。警衛軍首先破柵門而入,巷戰良久,各軍實行包圍,沿途夾擊,商團先後退卻。至日晡,西關等處,盡為政府各軍佔領。接戰未及半日,而橫行廣州聲勢洶洶不可一世之商團,遂完全繳械請降,陳廉伯逃還沙面。所謂「商團事變」,終告解決。而黃埔學生軍初試鋒鋩,一鳴驚人,其參與軍事行動,實自此始。翌日(十六日)晚,商團副團長陳恭受來黃埔乞和,求贖罪,蔣校長中正允其請。當晚西關外商店咸開市。省長胡漢民復下令通緝陳廉伯等九人。(註三○○)
准傅秉常辭粤海關監督,任命羅桂芳繼其任。(註三○一)
(註二九八) 毛思誠:「民國十五年以前之蔣介石先生」第八冊,二三――二四頁。
(註二九九) 任命狀原件(中央黨史會藏)。
(註三○○) 毛思誠:「民國十五年以前之蔣介石先生」第八冊,二四――二五頁。
(註三○一) 「陸海軍大元帥大本營公報」第二十九號。
國父年譜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 五十九歲 一五四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