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璧光晤陸榮廷於平塘
程璧光晤陸榮廷於平塘
中華民國六年
一九一七年
十月
52
軍政府成立後,能否向外發展,胥視唐、陸之態度而定。蓋唐以滇黔為根據,陸則以粤桂為根據,苟能擁護軍政府,同心護法,則團結西南,出師討逆,事本非難。惟繼堯方冀拓其勢力於四川,對軍政府採觀望態度;先生屢電促其就元帥職,均無確實表示。陸則更乏誠意,聲言護法,別具用心,不過假護法美名,藉可宣告兩粤自主及專擅軍民財政耳。對軍政府之進行,則竭力阻撓。因粤省長朱慶瀾對國會及海軍來粤,表示歡迎,故對朱復力加排擠。(註八十九)陸及廣西督軍譚浩明且曾於九月四日致電國會及在粤名流,竟稱「方今國難初定,應以總統復職為先務之急;總統存在,自無另設政府之必要;元帥名稱,尤滋疑議,易淆觀聽。廷等庸愚,祇知實事求是,不為權利競爭,標本張皇,又所不取,此舉實不敢輕為附和。」其對軍政府之態度,昭然可見。程璧光鑒於陸無誠意,思以大義折服之。於九月二十七日,偕陳炳焜乘船西上,十月一日抵平塘,廣西督軍譚浩明偕全城文武官員歡迎。三日,榮廷由南寧來會,開臨時軍事會議。陸演說謂其宗旨在使譚延闓復湘督職,撤回湘省北軍,然後再與段談法律。欲達此目的,非實行征伐不可。總望吾輩同心同德,一致討賊。璧光當表同意。榮廷復勸其為廣東督軍,璧光堅辭,惟與陸決定數條款:(一)出兵援湘;(二)以原有親軍二十營劃交陳炯明接管;(三)海軍每月軍餉十萬元,由粤庫領支;(四)譚浩明任援湘聯軍總司令,陳炳焜仍任粤省督軍;(五)兩粤長官聯名通電,要求罷斥段祺瑞。此為璧光與陸、譚會商之結果。至陳炳焜、譚浩明、程璧光、李耀漢等聯銜請罷段祺瑞之電,遲至十六日始發出。(註九十)
(註八十九) 邵元冲:「總理護法實錄」(「革命文獻」第七輯,一六──一七頁)。
(註九十) 莫汝非:「程璧光殉國記」第四、五章(「革命文獻」第四十九輯,三八○──三八四頁)。
國父年譜
下冊
0952-0953
師所指,誓當殲厥渠魁,不留餘孽。我全國人民亦當共起而擁護已完全享有之主權,人人以討逆救國之義務自任,孰謂民國將亡?而約法國會竟不復耶!至於文者,除以討滅偽政府、還我約法、還我國會,即還我人民主權為職志外,一俟奸囚殄滅,即當辭大元帥之職。……」(註八十七)同日,復頒布命令,令各路司令一體緝拿亂國盜權之段祺瑞、倪嗣冲、梁啟超、湯化龍、朱深等五人。(註八十八)
程璧光晤陸榮廷於平塘。
軍政府成立後,能否向外發展,胥視唐、陸之態度而定。蓋唐以滇黔為根據,陸則以粤桂為根據,苟能擁護軍政府,同心護法,則團結西南,出師討逆,事本非難。惟繼堯方冀拓其勢力於四川,對軍政府採觀望態度;先生屢電促其就元帥職,均無確實表示。陸則更乏誠意,聲言護法,別具用心,不過假護法美名,藉可宣告兩粤自主及專擅軍民財政耳。對軍政府之進行,則竭力阻撓。因粤省長朱慶瀾對國會及海軍來粤,表示歡迎,故對朱復力加排擠。(註八十九)陸及廣西督軍譚浩明且曾於九月四日致電國會及在粤名流,竟稱「方今國難初定,應以總統復職為先務
(註八十七)「國父全集」第二冊,六二──六四頁。
(註八十八) 「軍政府公報」第十號。
(註八十九) 邵元冲:「總理護法實錄」(「革命文獻」第七輯,一六──一七頁)。
國父年譜 民國六年(一九一七) 五十二歲 九五二
之急;總統存在,自無另設政府之必要;元帥名稱,尤滋疑議,易淆觀聽。廷等庸愚,祇知實事求是,不為權利競爭,標本張皇,又所不取,此舉實不敢輕為附和。」其對軍政府之態度,昭然可見。程璧光鑒於陸無誠意,思以大義折服之。於九月二十七日,偕陳炳焜乘船西上,十月一日抵平塘,廣西督軍譚浩明偕全城文武官員歡迎。三日,榮廷由南寧來會,開臨時軍事會議。陸演說謂其宗旨在使譚延闓復湘督職,撤回湘省北軍,然後再與段談法律。欲達此目的,非實行征伐不可。總望吾輩同心同德,一致討賊。璧光當表同意。榮廷復勸其為廣東督軍,璧光堅辭,惟與陸決定數條款:(一)出兵援湘;(二)以原有親軍二十營劃交陳炯明接管;(三)海軍每月軍餉十萬元,由粤庫領支;(四)譚浩明任援湘聯軍總司令,陳炳焜仍任粤省督軍;(五)兩粤長官聯名通電,要求罷斥段祺瑞。此為璧光與陸、譚會商之結果。至陳炳焜、譚浩明、程璧光、李耀漢等聯銜請罷段祺瑞之電,遲至十六日始發出。(註九十)
十月五日 任命伍朝樞為外交部次長,謝松南等為籌餉局長。
是日,先任命伍朝樞為軍政府外交次長。謝松南、梁耀池、梁麗生分任西堤、河內、海防籌餉局長,陳順和、羅春霖、鄧劍靈、陳林等為籌餉委員。(註九十一)
(註九十) 莫汝非:「程璧光殉國記」第四、五章(「革命文獻」第四十九輯,三八○──三八四頁)。
(註九十一) 「大元帥府簡任職務一覽表」。
國父年譜 民國六年(一九一七) 五十二歲 九五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