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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中央幹部會議決議電請先生「對孫曹合說,須速決定」 det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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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中央幹部會議決議電請先生「對孫曹合說,須速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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詮釋資料說明
生平歷程
革命之再起
題名

國民黨中央幹部會議決議電請先生「對孫曹合說,須速決定」

民國紀年

中華民國十二年

西元紀年

一九二三年

新曆(西曆)月日

七月八日

國父年歲

58

全文內容

中央幹部會議在滬舉行第五次會議,出席杭辛齋、彭素民、林業明、覃振、田桐、居正、張  秋白、呂志伊等,討論北京政變後之時局應付問題。主席謝持報告如下:「當政變發生時,我  曾致電先生,請其決定方針,電告和平代表,俾便遵循。適先生督戰東江,未即得復。昨(七  日)和平代表得先生復電云:務告國會議員,不可選曹錕為總統,並應速籌南下等語。此係第  一電,由本部轉交和平代表的,我閱此電後,亦即據此告之京津同志,促其南旋。季龍得電即  商之伯蘭,互商結果,不得要領,季龍遂單獨復先生一電,大意說:馮玉祥已投降曹錕,所有  進行,與我原來主張刺謬,我現在只好辭去和平代表職。至伯蘭亦有復電,不過兩句空洞話。  嗣後先生又有第二次致伯蘭的電,大約與原電相同,不外促議員速出京云。我以為今日幹部會  議頂好推出數代表去勸勸伯蘭。又委員制,事前亦得先生來電稱:委員制徒滋紛擾,此主張須  慎重些。」
按「委員制」之由來,為部份同志所提議:聯合各系以打倒軍閥曹錕,主張由國會產生政  府,實行委員制;即各方政見都不必問,只要一次選出,以得票多者為正主席,次者為副,餘  均為總裁(委員)。且有主張舉段祺瑞等為「輔政」,設一「輔政會議」,俟憲法制定後,再  照憲法另行組織,以為「此種委員制度,不過係處理外交上之一種過渡辦法,僅於行政方面,  可以適用。」此為「聯段」方面之主張;且對孫洪伊「聯曹」活動,有所不滿,認為「北方  段、曹功罪之比較,甚為分明,而伯蘭偏偏於曹氏方面表示親厚,未免錯誤。」(註二一二)按孫洪伊之「聯曹」活動,先生曾密電指示:「目的所在,即圖曹、吳之分離,而曹能捨去武力之迷夢。……即彼能絕吳,乃能聯之,否則必在吾黨同擊之列。」(註二一三)惟部份同志對於先生革命策略之運用,未能了解。中央幹部會議為防止「聯曹」所引起之誤會,因決議「電請先生對孫曹聯合說,須速決定,免致為人利用」。同時遵照先生指示,決定歡迎議員南下。(註二一四)

注釋

(註二一二) 中央幹部會議紀錄原稿(中央黨史會藏)。
(註二一三) 「國父全集」第五冊,四五二頁。
(註二一四) 中央幹部會議紀錄原稿(中央黨史會藏)。

相關人名
田桐伯蘭呂志伊季龍居正杭辛齋林業明段祺瑞孫洪伊張秋白曹錕彭素民覃振馮玉祥謝持
相關地名
北京和平東江
相關專有名詞
民黨國民黨
出處

國父年譜

冊數

下冊

頁次

1346-1347

檢索詞出現頁次

   謝文炳叛部潰敗後,竄入湘邊,由湘省收編,謝即離軍。(註二一一)
 
 國民黨中央幹部會議決議電請先生「對孫曹合說,須速決定」。
   中央幹部會議在滬舉行第五次會議,出席杭辛齋、彭素民、林業明、覃振、田桐、居正、張秋白、呂志伊等,討論北京政變後之時局應付問題。主席謝持報告如下:「當政變發生時,我曾致電先生,請其決定方針,電告和平代表,俾便遵循。適先生督戰東江,未即得復。昨(七日)和平代表得先生復電云:務告國會議員,不可選曹錕為總統,並應速籌南下等語。此係第一電,由本部轉交和平代表的,我閱此電後,亦即據此告之京津同志,促其南旋。季龍得電即商之伯蘭,互商結果,不得要領,季龍遂單獨復先生一電,大意說:馮玉祥已投降曹錕,所有進行,與我原來主張刺謬,我現在只好辭去和平代表職。至伯蘭亦有復電,不過兩句空洞話。
  嗣後先生又有第二次致伯蘭的電,大約與原電相同,不外促議員速出京云。我以為今日幹部會議頂好推出數代表去勸勸伯蘭。又委員制,事前亦得先生來電稱:委員制徒滋紛擾,此主張須慎重些。」
   按「委員制」之由來,為部份同志所提議:聯合各系以打倒軍閥曹錕,主張由國會產生政府,實行委員制;即各方政見都不必問,只要一次選出,以得票多者為正主席,次者為副,餘均為總裁(委員)。且有主張舉段祺瑞等為「輔政」,設一「輔政會議」,俟憲法制定後,再
(註二一一)毛思誠:「民國十五年以前之蔣介石先生」第五冊,四○頁

國父年譜 民國十二年(一九二三) 五十八歲 一三四六

照憲法另行組織,以為「此種委員制度,不過係處理外交上之一種過渡辦法,僅於行政方面,可以適用。」此為「聯段」方面之主張;且對孫洪伊「聯曹」活動,有所不滿,認為「北方段、曹功罪之比較,甚為分明,而伯蘭偏偏於曹氏方面表示親厚,未免錯誤。」(註二一二)按孫洪伊之「聯曹」活動,先生曾密電指示:「目的所在,即圖曹、吳之分離,而曹能捨去武力之迷夢。……即彼能絕吳,乃能聯之,否則必在吾黨同擊之列。」(註二一三)惟部份同志對於先生革命策略之運用,未能了解。中央幹部會議為防止「聯曹」所引起之誤會,因決議「電請先生對孫曹聯合說,須速決定,免致為人利用」。同時遵照先生指示,決定歡迎議員南下。(註二一四)
 七月九日 電復中央幹部會議,告已與曹錕決絕。
   先生電復上海中央幹部會議,謂在沈鴻英未叛以前,本有與曹錕接洽和平統一之舉;後得沈鴻英電底,證實犯粤之事,曹實主謀,已電孫洪伊與曹決絕矣。若彼知悔禍,亦必有其澈底覺悟與極端表示,然後乃有和平會議之可言。今日尚未與其人有若何之接洽,彼方製造空氣,勿遽信之。(註二一五)

(註二一二) 中央幹部會議紀錄原稿(中央黨史會藏)。
(註二一三) 「國父全集」第五冊,四五二頁。
(註二一四) 中央幹部會議紀錄原稿(中央黨史會藏)。
(註二一五) 「國父全集」第五冊,四六○頁。

國父年譜 民國十二年(一九二三) 五十八歲 一三四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