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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宋鶴庚兼討賊軍第二路聯軍軍政執法長令 det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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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宋鶴庚兼討賊軍第二路聯軍軍政執法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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詮釋資料說明
題名

任宋鶴庚兼討賊軍第二路聯軍軍政執法長令

生平歷程
革命之再起北上與逝世
文件類型

人事命令

民國日期

013/03/12

西元日期

1924/03/12

國父年歲

59

全文內容

任宋鶴庚兼討賊軍第二路聯軍軍政執法長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三月十二日
大元帥令:任命宋鶴庚兼討賊軍第二路聯軍軍政執法長。此令。中華民國十三年三月十二日。

注釋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八號大元帥令。

相關人名
大元帥宋鶴庚
出處

國父全集

冊數

第九冊

頁次

037-038

檢索詞出現頁次

  大元帥令:任命蕭萱為廣東省長公署秘書長。此令。中華民國十三年三月十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七號大元帥令。

任楊虎為師長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三月十日
  大元帥令:任命楊虎為北伐討賊軍第二軍第一師師長。此令。中華民國十三年三月十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七號大元帥令。

派陳鸞諤為戒煙總所所長鄭文華為製藥總所所長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三月十日
  大元帥令:禁煙督辦楊西巖呈請派陳鸞諤為戒煙總所所長、鄭文華為製藥總所所長,均照准。此令。中華民國十三年三月十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七號大元帥令。楊西巖呈於一月十三日即經指令第四十一號批「呈悉」,但至此始准派。

准林震照中將給卹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三月十一日
  大元帥令:據大本營軍政部部長程潛呈稱:已故大本營高級參謀陸軍中將林震,為國宣勞,迭著勛績,積勞逝世,良堪悼惜,擬照中將積勞病故例給卹等語。林震准照陸軍中將積勞病故例給卹,以彰忠勤。此令。中華民國十三年三月十一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八號(民國十三年三月二十日)大元帥令。

任宋鶴庚兼討賊軍第二路聯軍軍政執法長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三月十二日
  大元帥令:任命宋鶴庚兼討賊軍第二路聯軍軍政執法長。此令。中華民國十三年三月十二日。

人事命令 民國十三年三月 三七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八號大元帥令。

任覃振為參議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三月十二日
  大元帥令:任命覃振為大本營參議。此令。中華民國十三年三月十二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八號大元帥,另「總理遺墨」第三輯收有手諭,有「給半薪貳百五十元」句。

任林若時為海防司令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三月十三日
  大元帥令:任命林若時為廣東海防司令。此令。中華民國十三年三月十三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八號大元帥令。

核覆大本營軍政部長程潛呈已故大本營高級參謀陸軍中將林震給卹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三月十三日
  呈悉。林震准照陸軍中將積勞病故例給卹,以彰忠勤,已予明令發表矣。仰即知照。此令。中華民國十三年三月十三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八號大元帥指令第二四一號。

准洪錫齡追贈陸軍中將並照中將陣亡例給卹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三月十四日
  大元帥令:據大本營軍政部長程潛呈稱:已故廣州衛戍總司令部副官長洪錫齡,上年隨征東江,迭著勛勤,博羅之役,不幸慘死。據楊總司令希閔呈請給卹,交部核議,擬予追贈陸軍中將,照陣亡例給卹等語。洪錫齡着追贈陸軍中將,並照中將陣亡例給卹,以彰忠烈。此令。中華民國十三年三月十四日。

國父全集 三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