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榮新代理粤督,陳炯明以征閩粤軍總司令率軍入閩
莫榮新代理粤督,陳炯明以征閩粤軍總司令率軍入閩
中華民國六年
一九一七年
十一月
52
軍政府成立以來,先生得海軍之擁護,及國會之合作,然陸軍則付缺如。先生亟思於海軍之外,建立一勁旅,為軍政府之中堅,因遭桂系武人之忌,處處阻撓,橫施壓迫。蓋陸榮廷等久已視兩粤為其私產,尤不欲先生以護法大義相號召,即如先生以士敏土廠為大元帥府,亦多方阻難。軍政府聲威不振之原因甚多,除無基本軍隊外,厥為經濟之拮据,本身既無收入來源,所恃者僅海外華僑捐款,為數亦微。各職員自部長、秘書,以至書記、事務員,平均每人月入只二十元。然各同志感於先生奮鬥之精神,皆辛苦支持,無少退沮。此外國會通過之各部長,若唐紹儀、伍廷芳、程璧光等,皆延未就職。孫洪伊留滬未來,陸軍總長張開儒雖宣佈就職,然遏於桂系,未能有所發展。參謀總長李烈鈞因唐繼堯態度未明朗,亦不欲遽行就任。因此軍政府各部,皆以次長代理部務。初,先生因陳炯明力求統軍援閩,以圖向外發展,而桂系軍隊,當時絕無分撥之可能,故命胡漢民、汪兆銘商之於廣東省長朱慶瀾;朱以省長所轄,僅有全省之警衛軍,炯明如願居省長公署親軍司令名義,則彼可撥二十營歸其統率,以為出師之基本隊伍。胡等歸報先生,先生謂此時只求有軍隊可帶,名義可勿較,陳亦不堅持,事遂定。桂系因朱以兵力助陳,故益嫉之,慶瀾不得不去,遂辭省長職。朱既去,粤督陳炳焜乃悉收省署親軍歸督軍署,而不與炯明。(註一一二)炯明上書抗議,程璧光亦屢與陳炳焜磋商,均無結果。迨十月二十七日,北政府忽下令免粤督陳炳焜職,以省長李耀漢兼攝。一時人心不靖,璧光於三十一日在滇軍司令部與各要人討論維持辦法,決定勸陳炳焜卸職。李耀漢不宜兼攝,以維持粤省自主精神。各界均以璧光督粤為請。而炳焜則於十一月五日通電聲明,不奉偽令,以為不去職之表示。雙方堅持不下。八日陸榮廷抵梧,胡漢民、方聲濤、吳景濂等赴梧與陸協商,以桂督譚浩明既任援湘聯軍總司令,不遑兼顧,而以炳焜歸任桂督,陸榮廷兼粤督,以桂系之廣惠鎮守使莫榮新代理粤督,議遂決。(註一一三)是日莫榮新就任代理粤督。(註一一四)莫就任後,經程璧光、汪兆銘等力爭,始允以海軍陸戰隊畀陳炯明率之入閩,實數祇四五千人耳。先生乃命陳炯明為征閩粤軍總司令,先編成十營赴閩,以鄧鏗、許崇智助之。逕向閩南直進,不久而得漳州,閩南悉入護法範圍。(註一一五)
(註一一二) 邵元冲:「總理護法實錄」(「革命文獻」第七輯,一七及一九頁)。
(註一一三) 莫汝非:「程璧光殉國記」第五、七章(「革命文獻」第四十九輯,三八一──三八二及三九六──三
九九頁)。
(註一一四) 民國六年十一月二十七日「中華新報」。
(註一一五) 邵元冲:「總理護法實錄」,一七──一八頁;鄒魯:「中國國民黨史稿」第三篇,一○八二──一○
八三頁。
國父年譜
下冊
0962-0964
十一月二十一日電覆唐繼堯促就元帥職,並告以贊同李烈鈞組織軍事聯合會及政務委員會主張。
唐繼堯於本月十二、十八、十九日三電先生,報告四川各軍捷音,先生是日覆電勸其即就元帥職,略謂:「聞趙、黃、顧各軍在川,屢獲大捷,義幟所臨,足落逆膽,至可欣賀!望藉屢勝之威,即就元帥之職,以慰國人之嚮望,則西南基礎,益形鞏固,前途發展,當可預期。粤局始以陳督不理於眾,故內情頗極糾紛。現陳已退職,此後繼任者,倘能公忠衛國,共濟艱難,則各方必可捐蠲嫌怨,協謀抗敵。文志在救國,固毫無介蒂之私也。協和兄主張組織軍事聯合會,及政務委員會各節,足收同力共舉之效,鄙意亦甚贊同,望由尊處分促進行為荷。」(註一一一)
莫榮新代理粤督,陳炯明以征閩粤軍總司令率軍入閩。
軍政府成立以來,先生得海軍之擁護,及國會之合作,然陸軍則付缺如。先生亟思於海軍之外,建立一勁旅,為軍政府之中堅,因遭桂系武人之忌,處處阻撓,橫施壓迫。蓋陸榮廷等久已視兩粤為其私產,尤不欲先生以護法大義相號召,即如先生以士敏土廠為大元帥府,亦多方阻難。軍政府聲威不振之原因甚多,除無基本軍隊外,厥為經濟之拮据,本身既無收入來源,所恃者僅海外華僑捐款,為數亦微。各職員自部長、秘書,以至書記、事務員,平均每人月入
(註一一一)「國父全集」第四冊,五二四頁。
國父年譜 民國六年(一九一七) 五十二歲 九六二
只二十元。然各同志感於先生奮鬥之精神,皆辛苦支持,無少退沮。此外國會通過之各部長,若唐紹儀、伍廷芳、程璧光等,皆延未就職。孫洪伊留滬未來,陸軍總長張開儒雖宣佈就職,然遏於桂系,未能有所發展。參謀總長李烈鈞因唐繼堯態度未明朗,亦不欲遽行就任。因此軍政府各部,皆以次長代理部務。初,先生因陳炯明力求統軍援閩,以圖向外發展,而桂系軍隊,當時絕無分撥之可能,故命胡漢民、汪兆銘商之於廣東省長朱慶瀾;朱以省長所轄,僅有全省之警衛軍,炯明如願居省長公署親軍司令名義,則彼可撥二十營歸其統率,以為出師之基本隊伍。胡等歸報先生,先生謂此時只求有軍隊可帶,名義可勿較,陳亦不堅持,事遂定。桂系因朱以兵力助陳,故益嫉之,慶瀾不得不去,遂辭省長職。朱既去,粤督陳炳焜乃悉收省署親軍歸督軍署,而不與炯明。(註一一二)炯明上書抗議,程璧光亦屢與陳炳焜磋商,均無結果。迨十月二十七日,北政府忽下令免粤督陳炳焜職,以省長李耀漢兼攝。一時人心不靖,璧光於三十一日在滇軍司令部與各要人討論維持辦法,決定勸陳炳焜卸職。李耀漢不宜兼攝,以維持粤省自主精神。各界均以璧光督粤為請。而炳焜則於十一月五日通電聲明,不奉偽令,以為不去職之表示。雙方堅持不下。八日陸榮廷抵梧,胡漢民、方聲濤、吳景濂等赴梧與陸協商,以桂督譚浩明既任援湘聯軍總司令,不遑兼顧,而以炳焜歸任桂督,陸榮廷兼粤督,以桂系之廣惠鎮守使
(註一一二)邵元冲:「總理護法實錄」(「革命文獻」第七輯,一七及一九頁)。
國父年譜 民國六年(一九一七) 五十二歲 九六三
莫榮新代理粤督,議遂決。(註一一三)是日莫榮新就任代理粤督。(註一一四)莫就任後,經程璧光、汪兆銘等力爭,始允以海軍陸戰隊畀陳炯明率之入閩,實數祇四五千人耳。先生乃命陳炯明為征閩粤軍總司令,先編成十營赴閩,以鄧鏗、許崇智助之。逕向閩南直進,不久而得漳州,閩南悉入護法範圍。(註一一五)
十一月二十四日 任命安健為川邊宣慰使。(註一一六)
十一月二十六日 任命林義順、劉德澤等為大元帥府參議。(註一一七)
十一月二十七日 程璧光主持海珠軍事會議。
湖南全省,既完全恢復,援閩問題,亟待解決,粤中諸將,以此方軍事,須合海陸兩軍,一
(註一一三)莫汝非:「程璧光殉國記」第五、七章(「革命文獻」第四十九輯,三八一──三八二及三九六──三 九九頁)。
(註一一四) 民國六年十一月二十七日「中華新報」。
(註一一五) 邵元冲:「總理護法實錄」,一七──一八頁;鄒魯:「中國國民黨史稿」第三篇,一○八二──一○ 八三頁。
(註一一六) 「軍政府公報」,第三十號。
(註一一七) 「大元帥府簡任職務一覽表」。
國父年譜 民國六年(一九一七) 五十二歲 九六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