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革命黨誓約
中華革命黨誓約
規章
003/07/08
1914/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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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革命黨誓約(註一) 民國三年(一九一四年)七月八日
立誓人孫文,為救中國危亡,拯生民困苦,願犧牲一己之身命自由權利,統率同志,再舉革命;務達民權、民生兩主義,並創制五權憲法,使政治修明,民生樂利,措國基於鞏固,維世界之和平,特誠謹矢誓如左:
一、實行宗旨;二、慎施命令;三、盡忠職務;四、嚴守秘密;五、誓共生死。從茲永守此約,至死不渝,如有貳心,甘受極刑。中華民國廣東省香山縣孫文。民國三年七月八日立。
(註一) 據黨史會藏國父親筆原件(030/52)。
國父全集
第九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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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索詞出現頁次
運載兵警災民通郵及轉運糧餉軍需之用。除郵政特別免收費外,其餘事只給付半價。
第 八 條 鐵路總公司得自行規定本公司各項章程,但應報明政府立案,並不得與本條例抵觸。
第 九 條 本條例自公布之日施行。
(註一) 據「民立報」(民國元年十二月十九日)。
中華革命黨誓約(註一) 民國三年(一九一四年)七月八日
立誓人孫文,為救中國危亡,拯生民困苦,願犧牲一己之身命自由權利,統率同志,再舉革命;務達民權、民生兩主義,並創制五權憲法,使政治修明,民生樂利,措國基於鞏固,維世界之和平,特誠謹矢誓如左:
一、實行宗旨;二、慎施命令;三、盡忠職務;四、嚴守秘密;五、誓共生死。
從茲永守此約,至死不渝,如有貳心,甘受極刑。
中華民國廣東省香山縣孫文。民國三年七月八日立。
(註一) 據黨史會藏國父親筆原件(030/52)。
中華革命黨總章(註一) 民國三年(一九一四年)七月八日
第 一 條 本黨名曰中華革命黨。
第 二 條 本黨以實行民權、民生兩主義為宗旨。
第 三 條 本黨以掃除專制政治、建設完全民國為目的。
第 四 條 本黨進行秩序(註二)分作三時期。
一、軍政時期
此期以積極武力,掃除一切障礙,而奠定民國基礎。
國父全集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