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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李純宣布北京當局破壞和平電 det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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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李純宣布北京當局破壞和平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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詮釋資料說明
題名

復李純宣布北京當局破壞和平電

生平歷程
二次革命與討袁護法
文件類型

函電

民國日期

007/02/10

西元日期

1918/02/10

國父年歲

53

全文內容

復李純宣布北京當局破壞和平電(註一) 民國七年(一九一八年)二月十日
南京李督軍鑒:頃奉卅一電,語長心重,讀之慨然。此次戰釁重開,罪在北京當局無悔禍之誠,故平和之聲甫唱,旋即躬為戎首。西南為自衛計,不得不為相當之應付,致垂成之局復敗,言之可為痛心。文與西南將帥,切望平和之心,始終如一。所主張者,祇廢除一切不法命令,回復約法效力,與國會以永久之保障,國會既能完全行使職權,一切糾紛,不難依法解決,事至簡易,何憚不為!若為之,而猶有多所要求,不肯罷兵者,此則逆吏叛卒,名既不正,人人得而討之者也。執事憂國恤民,力任平和之責,文所深佩!幸始終主持,敷布仁風,克銷兵氣,則國民拜賜無窮矣。專電布復,不盡悃愊。孫文、蒸。

注釋

(註一) 據黨史會藏原稿(050/234)。

相關人名
日南李純
相關地名
北京和平南京
相關專有名詞
約法
出處

國父全集

冊數

第五冊

頁次

016-017

檢索詞出現頁次

復唐繼堯賀克復敘城等處電(註一) 民國七年(一九一八年)二月八日
  重慶唐元帥鑒:申密。頃誦江電,欣悉敘城克復,安、岳等處,次第皆下,聞之深為欣賀。並知駐萬軍隊,已東出虁巫,雄斾所指,逆膽皆奪。川境既漸次肅清,則大江父老,皆將簞食相迎矣。專電祝捷,續盼捷音。孫文、庚。
(註一) 據黨史會藏原稿(環0656)。

派孫洪伊全權處理滬方事務函(註一) 民國七年(一九一八年)二月十日
  伯蘭兄執事:接讀一月三十一日手書,藉悉一是。朱廷燎君事,當日因湖南議員諸君再四懇求,故照准任命。現在蘇、滬方面,既無特別軍事進行之必要,自應照手書所云,取消任命。除令朱廷燎君速行繳回任命狀外,特此奉聞。又前任命夏芷芳君為駐滬調查員一事,亦同時取消。上海方面一切事件,統由尊處全權處理,以歸劃一。近日盛傳長江方面形勢日佳,皆係我兄鼎力之果,尚望努力進行,俾大局早定為盼。滬上嚴寒,諸希珍衛。順頌近祉。孫文啟、二月十日。
(註一) 據黨史會藏原稿(046/219)。

復李純宣布北京當局破壞和平電(註一) 民國七年(一九一八年)二月十日
  南京李督軍鑒:頃奉卅一電,語長心重,讀之慨然。此次戰釁重開,罪在北京當局無悔禍之誠,故平和之聲甫唱,旋即躬為戎首。西南為自衛計,不得不為相當之應付,致垂成之局復敗,言之可為痛心。文與西南將帥,切望平和之心,始終如一。所主張者,祇廢除一切不法命令,回復約法效力,與國會以永久之保障,國會既能完全行使職權,一切糾紛,不難依法解決,事至簡易,何憚不為!若為之,而猶有多所要求,不肯罷兵者,此則逆吏叛卒,名既不正,人人得而討之者也。執事憂國恤民,力任平和之責,文所深佩!幸始終主持,敷布仁風,克銷兵氣,則國民拜賜無窮矣。專電
國父全集一六

布復,不盡悃愊。孫文、蒸。
(註一) 據黨史會藏原稿(050/234)。

致王文華盼聯合黔滇川各省擁戴軍政府並促唐繼堯就元帥職電(註一)
民國七年(一九一八年)二月十一日
  貴陽探送王電輪總司令鑒:殿密。支電誦悉,謀慮周詳,尤所深佩。文自去年南下,鑒於護法各省無正當之統一機關,內無以號召全國,外不能交際友邦,故主張組織政府,國會諸君亦鑒於時勢之必要,一致贊同,遂有軍政府之組織,選文為大元帥,為對內對外之統一機關。惟軍政府成立以後,元帥及各部總長皆不就任,與軍政府共處一地之粤督陳炳焜,尤疾視甚深,百端阻撓,力謀破壞,以護法之人,為蔑視國會之舉,使愛國國民,失所趨向,時局至今混沌,咎誰屬乎?夫欲求外交之勝利,必先謀內政之修明,今內部既分裂如是,何能得國際間之承認?故自軍政府成立以後,非外人不承認軍政府,實文鑒於軍府內部未經組織完全,西南各省,又未協同一致,故始終未嘗通告各國,求其承認耳。
然今日各國對軍政府已表尊崇,如日前西南聯合會議,欲求外交團承認,各國領事聞其條例未經國會通過,軍政府承認,乃謂此無異天津督軍團,而拒絕之。現莫代督及粤省長官將吏,已稍有覺悟,對軍政府態度,漸趨接近,廣州交涉員,及高等地方審檢廳職員,亦均分別受軍政府任命,前途現象,日趨光明,倘西南各省,能同有此覺悟,一致擁戴軍政府,承認大元帥、元帥,則國內團結既固,對外發言效力自強,斷不患外交團之否認,及交涉之不勝利也。兄素悉外情,此中關係,當可瞭然,倘能由兄處主張,聯合黔滇川各省軍民長官及諸將士,一致主張,表示擁戴軍政府,承認大元帥,則一切困難,皆可迎刃而解。抑文猶有言者,唐蓂帥為護法最熱誠之人,眾亦以此相推。然所謂護法者,護國會之本身,及其議決之法律也。今非常會議之在廣州,實際上即係行使國會之職權,軍政府又係國會所產生,行使中華民國之政權。今蓂帥於非常會議及軍政府,猶未正式表示承認,被選為元帥,亦未就職,尊處接洽較近,望以此意轉達,請其即日宣布就元帥職,則護法旗幟鮮明,益足以堅國人之崇信矣。兄處所需債券,除飭財政部照辦並另行電覆外,專布
函電(下)民國七年二月一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