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救國之急務
附錄:救國之急務
演講
008/10/18
1919/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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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救國之急務(註一) 民國八年(一九一九年)十月十八日在上海寰球中國學生會演說之另一記錄
今晚演說的題目,叫做「救國之急務」。中華民國已經八年了,為甚麼現在才來說救國的話呢?因為現在中華民國,實處於最危險的地位。內憂外患,交迫而來。八年以來,那般腐敗官僚,跋扈武人,無耻政客,天天陰謀、搗亂、作惡、賣國,把我們中華民國的領土、利權,不曉得送掉多少。我們國家危亡的景象,就沒有如今日之甚了。所以,我們不趕緊去救它,我們中華民國就快亡了。
兄弟救國的辦法有二:一是維持現狀,一是根本解決。什麼叫做維持現狀呢?我們要曉得中華民國的主權,係在國民全體。國民人數眾多,不能人人出來處理職務,於是乎有代議制度,由國民中選出代表,組織國會,再由國會產生出一個政府。這個國會,是我們國民的保障,是我們民意的總匯,替我們創造法律,替我們監督政府的。中華民國有這個國會,中華民國才能算存在;沒有這個國會,中華民國就不能存在了。有這個國會,我們國民的地位,才能夠保存;沒有這個國會,我們國民的地位,就不但不能保存,而且要回復他舊日奴隸的地位了。
自從前年督軍團造反,北方的武人,把我們國民組織的國會,用強力解散它,僭奪我們國民的主權。兄弟於是乎首倡護法,和北方打仗,南方各省,也相繼響應。當時國民當中,也有很多不贊成我的主張,說我不應該再來破壞的。其後護法的目的還沒有達到,內而國民不願再戰,要求講和;外而五大強國出來勸告,希望南北早日和解。兄弟原來是愛好和平的人,今國民全體既不願戰,而外交團又來勸告,故當日曾鄭重對內對外宣言,我們議和的唯一條件,就是恢復國會,隨它自由行使職權。北方武人倘能辦到這條,南北就馬上可以統一了。
其後上海開了和平會議,足足議了數月。所有南方要求的條件,如副總統讓給南方,如總長若干人,督軍省長若干人,借款若干千萬元,北方都一一答允的。唯恢復國會這一條,就不能答允。故此和會就破壞了。其後北方又屢次派了許多代表來,問兄弟的意見,如何才可以和。兄弟答他,除了恢復國會,自由行使職權之外,沒有辦法。隨後又有一北方分代表吳鼎昌走來問我,恢復國會是很難辦到的,除了這個國會問題之外,還有辦法嗎?兄弟原來是愛好和平的人,想了一頓,就對他說,北方果有誠意講和,我還有三個辦法。他就歡天喜地的道,這三個辦法是怎樣?兄弟說,中華民國是由革命黨人造成出來,兄弟是創造民國之一人,我們革命黨人把滿清的統治權奪了過來,再由我們黨人將這個統治權交給四萬萬國民掌理。於是在南京制定約法,組織國會;約法由黨人所制定,國會由約法所產出,這個約法是國民做主人的憑證。沒有這個約法,國民的地位就不能安全,中華民國就不能存在。現在北方既然不要這個約法,就是不願意將中華民國的統治權交給國民全體,你就應該將這個統治權給回我們革命黨人。因為實物必須出本錢,今北方既經取回這個物件,自應將本錢給回我們,才能算公平。現在兄弟要求你們把這個民國的統治權,交回我們民黨,北方可能辦到嗎?吳說不能。兄弟就說,我老早曉得這個辦法,是不能辦到的,因為你們可以說,你們革命黨的民國統治權,係從滿清手中搶來的,孫文不過是一個強盜,原來何嘗有這個統治權呢?既然這樣說得好,第二個辦法,你們就應效張勳的復辟,把這個統治權給還滿清,再捧宣統出來。北方能夠辦到這個辦法嗎?吳說,段芝泉是贊成共和,攻打復辟的,這個辦法,萬萬做不到。兄弟就說,你們既不能把這個統治權交還革命黨,又不能交還滿清政府,我還有第三個辦法,是你們很容易做得到的。吳說,這個辦法又怎樣?我說,你們有許多兵在手,能夠自家稱王稱帝,再造一個洪憲或什麼皇帝出來嗎?他說這更不能辦到。兄弟說,這三個辦法都不能做到,就沒有議和的餘地了。
南北議和,兄弟本來是絕對反對的,但是國民要和,五大強國又來勸告,兄弟既然是酷愛和平的人,自然要想出這個維持現狀的法子,來救這個國家。維持現狀的法子,就是南北議和,趕快把這個國會恢復起來,令他自由行使職權。我們議和的唯一條件,就是這個國會問題。南方武人政客,雖有種種的要求,幾多個督軍,幾多個省長,幾多個三省巡閱使,幾多千萬元借款,北方都能答應。但是兄弟的主張不能答應。南北武人縱能彼此分贓和了,兄弟是不和的。從前外交團曾來勸告,他說舊國會期限已滿,要我犧牲恢復國會的主張。兄弟說,這回護法戰爭,完全是因為北方武人用強力解散國會而戰爭,國會一天不恢復,南北一天不能妥協的;外交團倘不依兄弟的主張,或者要幫助北方來平伐我們,我們縱使到死,那良心斷不能平服的。須知我們拼命力爭國會,並不是替議員爭飯碗,爭權利,完全為我們中華民國爭公理,為我們國民爭國民的地位。(中略)現在北方又派王揖唐來議和了。但是南方因為人的問題,竭力反對他,不敢和他議和。兄弟實在不懂得他們的用意。上海各界人士,也跟着反對他,兄弟以為有點不對的地方。我們要曉得,現在南北是處於戰爭的時代,彼此都是敵人,才有議和的事情發生。若然南北都是朋友,就沒有和之一字了。故我們對於敵人派來的代表,無論他派誰來當代表,我們只可問他的條件如何,不能因人的問題而反對他的。現在南方想要他改派別人,就令他能夠再派別人來,或者係比王揖唐更壞的,你又怎麼樣呢?但北方偏又不改派別人,所以王揖唐來了幾個禮拜,這個和議就不能開。既然這樣,我們國民前幾個月為甚麼天天要求議和呢?我們要曉得歐洲戰爭幾年,聯合國(註二)認德國是敵國,所以去年講和要向德國講和,並沒有說德國是最野蠻沒有公理的敵人,拒絕和他講和的。故此我們認北方是敵人,就應該不論敵人派什麼人來作代表,我們都可以同他講和的。(中略)主張北方答允國會自由行使職權,是兄弟於前幾月議和時一個人提起的,當時國民當中,並沒有一人提及這事。我們要曉得同北議和,僅提出這唯一條件,就可以達我們護法的目的。其他取消什麼密約,什麼軍事協定,什麼秘密借款,我們都可不必要求他的。因為一切與外國訂立條約和借款,都要經國會通過,才能發生效力,係中華民國約法上明明規定的。國會能夠自由行使職權,那些一切賣國密約,亡國借款,國會自然要取消它的。我們如果仍然要求他取消那種密約,我們豈不是承認非法政府有訂立密約的權嗎?因為他能夠取消密約,自然能夠訂立密約了。(中略)王揖唐到上海第三天,就來兄弟處,問我議和的條件。兄弟答他,我議和的條件,並無他種,僅一國會自由行使職權,汝倘能答允這條,今天和議就可成立。他答這條是難辦,因為我若答應你這條,豈不是我來向汝投降嗎?於面子上頗覺難過。兄弟答他,這並不是投降,記得武昌起義時,段芝泉尚為清朝將官,領兵攻打民軍,後來他竟要求清帝退位,贊成共和。若說投降,段氏已經做過一次;你如果答允這個辦法,我只說你贊成我的主張,何嘗見得是投降呢?他說,除了這個辦法,還有其他辦法嗎?兄弟就把前幾個月對吳鼎昌說的三個辦法說給他,他說這三個辦法都做不到,問再有別法沒有?兄弟說,你既然想不要國會,來和我議和,我也有不要國會的議和辦法。他說,這個辦法又是怎麼樣呢?兄弟說,國會是民黨做成出來的,北方若不要國會,就應該來和我一氣,再來革命,從根本上來解決這個時局;因為革命黨從前出來革命,既無軍隊,又無槍炮,都是幾十個人出來拼命的。北方武人,現在既有兵權在手,如果能夠抽調兩三萬軍來和我革命,那就沒有不能統一中國的道理。這個辦法,北方可能辦到嗎?他說,這個辦法,可以商量。他答應商量這個辦法,到今尚沒有回信,大概還沒有商量清楚。(中略)但是,我們曉得救國的急務,只有這兩個辦法,我們應該認得清楚,如果還要和平,就應該從速促成和議,維持現狀。王揖唐在北京臨行時,曾經宣言這次南下議和,對於法律上大可以讓步的。他對於我的主張恢復國會,只說難辦,並沒有拒絕。這條辦法,還有多少希望,據兄弟的推測,大概已有一半成功。不過提出恢復國會這條,只兄弟一人主張,恐無十分效力,諸君如果能夠贊成這條,最好由上海各界發起,引起各省贊成。全國的輿論都是要求恢復國會,那北方政府就不敢不順從民意了。諸君要曉得這個辦法,是最公道的辦法,如果能夠做到,我們護法目的,就可以達到。如果不照我的主張,聽從南北武人、官僚、政客,彼此分贓議和,北方政府答允他們督軍、省長,答允給他們借款幾多千萬,這個負擔,是向誰人出?豈不是又來橫征苛斂我們國民嗎?況且這種分贓的議和,兄弟是絕對反對,他們縱能和,而我決不肯和的。(中略)兄弟既無官守,又無言責,為甚敢說北方倘能答允我恢復國會自由行使職權,就能夠擔任和議成功呢?因為兄弟曉得南方的主張,是主張公理的。兄弟雖無拳無勇,惟這個恢復國會的主張,是很合公理的。既合公理,這個公理就可以戰勝強權了。今晚在這塊演說,這個地方是環球學生的主腦機關。前回「五四」運動,就是幾十個學生,能夠把三個賣國賊革了去。故是兄弟很希望諸君從今天起,要全國國民一致的主張恢復國會,那北方的武人官僚,就不敢不服從了。……維持現狀若干不來,就要行根本解決了。(中略)民國元年那一班革命黨人,以為把滿清政府推倒,就算革命成功了。這就是沒有根本解決的覺悟,所以鬧成今日這樣田地,其實革命僅做了一半功夫,還沒有大成功。試看馮國璋是火燒漢口的,徐世昌是清朝的太傅,他們居然來掌理我們民國的統治權,這個民國怎能夠弄得好呢?民國初年的時候,一部分民黨和一般國人都說革命黨只有破壞的才,沒有建設的才,於是把這建設的事業,付托那般腐敗官僚,說他們有經驗,革命黨沒有經驗,倡起非袁莫屬的論調來,所以弄成二次革命。其實民黨的建設力很大很大,兄弟在南京三個月,已經把民國八年間的基礎,弄得很鞏固,無論經過袁氏稱帝,張復勳辟,到現在那些官僚武人的公文上,仍舊照書民國八年,沒有人敢說把它改變些少。這不是民黨建設的能力嗎?如果民黨能夠操政權八年,恐怕沒有弄成今日這個樣子咧。(中略)根本解決的辦法,怎樣去做呢?南北新舊國會,一概不要它,同時把那些腐敗官僚、跋扈武人、作惡政客,完完全全掃乾淨它,免致它再出來搗亂,出來作惡,從新創造一個國民所有的新國家,比現在的共和國家還好得多。這就是根本解決的辦法了。(中略)救國的方法,就是這兩條。請君要把這兩條認定清楚,看哪一條可以做得到,就要積極去做。諸君莫怕無拳無勇,不能抵抗武人的槍炮。要知民意和公理,到底定能打倒強權的。好像「五四」的運動,賣國政府也怕起來,把三個賣國賊趕掉去。這就是諸君的公理打倒強權的明證了。若要論槍炮,武昌起義的時候。是革命黨的熊秉坤首先開槍發難,當初不過僅得幾十根槍,一百顆子彈,就奮得了武漢。陳其美在上海發難,也不過幾十人,就奮得上海了。現在以兄弟看起來,北方覺悟的軍隊,總有三四師人,南方的軍隊,除了強盜游勇式的軍隊不算,有訓練、有教育、有國家思想的,不下二十師。從前幾十個革命黨,尚可以把滿洲政府推倒,現在有二十五師,難道不能創造一個最完善的新國家嗎?這二十五師人,都是從陸軍學生出身,現在都已覺悟了。他們心目中,長官的命令不聽的,督軍的命令也不聽的。究竟他所聽的命令是誰人的命令呢?就是要聽我們國民的命令。諸君如果救這個國家,要從根本上去解決,發這個國民的命令,兄弟可擔任南北二十五個師的軍隊,幫助諸君去創造那個最完善的新國家。
(註一) 據上海「民國日報」(民國八年十月二十一、二十二日)「孫中山先生在寰球學生會的演說詞」條。原文有訛誤之處,已作訂
正。
(註二) 原文如此,當係指協約國。
國父全集
第三冊
202-207
,其他新軍被嫌疑者之子彈,則已悉繳去矣。爾時革命黨人物資望缺乏(註二),豈今茲可比?然而諸君得年年為此雙十節之慶祝,固知藉手不在多也。
今日南方為護法而戰之真正愛國陸軍,有十五師;此愛國軍隊,不受彼營私之督軍及高級長官命令,惟待人民之指揮。所以當予發起此次護法戰爭,聲討北方叛賊之時,南方軍閥力阻予謀。予之為護法事業也,託根廣州,而廣東督軍即忠事北方,羣賊聞予計畫,彼立反對;然而以軍心向義,彼卒無如我何也。及護法戰爭有利,南方軍閥始羣來參預;而又提議犧牲舊國會,以求遂分贓之願。北方所以敢於堅拒恢復國會之主張者,正以其深知南方軍閥,隨時可以欣然同意於叛去國會之計畫耳。
四萬萬同胞乎!如欲採第二步,則須早定之矣。吾人在南方,至少有愛國軍隊十五師,專候國民之指揮。即在北方,亦至少有五師之眾,專候諸君之指揮,諸君何必以無力遂行諸君之志願為憂哉?
今者二十一條款暨他密約,已為北方簒竊之徒所允,危難即在目前。諸君亦既要求廢約矣。但試問此等軍閥,已完全為要求此賣國條約之勢力勢力所支配,如何尚能廢約?就使約為彼所能廢,抑且以諸君之要求,彼亦不敢不廢。而諸君已將自己固有之權拋棄,反以締約廢約之權力付與北方簒竊之人,此其失計,諸君尚未之知耶!前門拒虎,後門進狼,未見其益,先受其害矣。諸君當知締約廢約之權,本屬國會,故以全權還之國會,即諸君之所求,無不可得。如使國會不能恢復以從事其本來之職分,則惟有重新革命,以盡去此纂竊之人,同時蕩滌一切舊官僚腐敗之系統,而此條約亦當然否認矣。予信諸君必能見及如何而始可救國。國民乎!君等民國之主人也,君等以命令受吾人所當行,予敢確言君等之最上要求,必可得如願以償也。
(註一) 據「胡本」。
(註二) 「會本」為「物質缺乏」,今仍原文。
附錄:救國之急務(註一) 民國八年(一九一九年)十月十八日在上海寰球中國學生會演說之另一記錄
國父全集 二○二
今晚演說的題目,叫做「救國之急務」。中華民國已經八年了,為甚麼現在才來說救國的話呢?因為現在中華民國,實處於最危險的地位。內憂外患,交迫而來。八年以來,那般腐敗官僚,跋扈武人,無耻政客,天天陰謀、搗亂、作惡、賣國,把我們中華民國的領土、利權,不曉得送掉多少。我們國家危亡的景象,就沒有如今日之甚了。所以,我們不趕緊去救它,我們中華民國就快亡了。
兄弟救國的辦法有二:一是維持現狀,一是根本解決。什麼叫做維持現狀呢?我們要曉得中華民國的主權,係在國民全體。國民人數眾多,不能人人出來處理職務,於是乎有代議制度,由國民中選出代表,組織國會,再由國會產生出一個政府。這個國會,是我們國民的保障,是我們民意的總匯,替我們創造法律,替我們監督政府的。中華民國有這個國會,中華民國才能算存在;沒有這個國會,中華民國就不能存在了。有這個國會,我們國民的地位,才能夠保存;沒有這個國會,我們國民的地位,就不但不能保存,而且要回復他舊日奴隸的地位了。
自從前年督軍團造反,北方的武人,把我們國民組織的國會,用強力解散它,僭奪我們國民的主權。兄弟於是乎首倡護法,和北方打仗,南方各省,也相繼響應。當時國民當中,也有很多不贊成我的主張,說我不應該再來破壞的。其後護法的目的還沒有達到,內而國民不願再戰,要求講和;外而五大強國出來勸告,希望南北早日和解。兄弟原來是愛好和平的人,今國民全體既不願戰,而外交團又來勸告,故當日曾鄭重對內對外宣言,我們議和的唯一條件,就是恢復國會,隨它自由行使職權。北方武人倘能辦到這條,南北就馬上可以統一了。
其後上海開了和平會議,足足議了數月。所有南方要求的條件,如副總統讓給南方,如總長若干人,督軍省長若干人,借款若干千萬元,北方都一一答允的。唯恢復國會這一條,就不能答允。故此和會就破壞了。其後北方又屢次派了許多代表來,問兄弟的意見,如何才可以和。兄弟答他,除了恢復國會,自由行使職權之外,沒有辦法。隨後又有一北方分代表吳鼎昌走來問我,恢復國會是很難辦到的,除了這個國會問題之外,還有辦法嗎?兄弟原來是愛好和平的人,想了一頓,就對他說,北方果有誠意講和,我還有三個辦法。他就歡天喜地的道,這三個辦法是怎樣?兄弟說,中華民國是由革命黨人造成出來,兄弟是創造民國之一人,我們革命黨人把滿清的統治權奪了過來,再由我們黨人將這個統治
演講民國八年十月二○三
權交給四萬萬國民掌理。於是在南京制定約法,組織國會;約法由黨人所制定,國會由約法所產出,這個約法是國民做主人的憑證。沒有這個約法,國民的地位就不能安全,中華民國就不能存在。現在北方既然不要這個約法,就是不願意將中華民國的統治權交給國民全體,你就應該將這個統治權給回我們革命黨人。因為實物必須出本錢,今北方既經取回這個物件,自應將本錢給回我們,才能算公平。現在兄弟要求你們把這個民國的統治權,交回我們民黨,北方可能辦到嗎?吳說不能。兄弟就說,我老早曉得這個辦法,是不能辦到的,因為你們可以說,你們革命黨的民國統治權,係從滿清手中搶來的,孫文不過是一個強盜,原來何嘗有這個統治權呢?既然這樣說得好,第二個辦法,你們就應效張勳的復辟,把這個統治權給還滿清,再捧宣統出來。北方能夠辦到這個辦法嗎?吳說,段芝泉是贊成共和,攻打復辟的,這個辦法,萬萬做不到。兄弟就說,你們既不能把這個統治權交還革命黨,又不能交還滿清政府,我還有第三個辦法,是你們很容易做得到的。吳說,這個辦法又怎樣?我說,你們有許多兵在手,能夠自家稱王稱帝,再造一個洪憲或什麼皇帝出來嗎?他說這更不能辦到。兄弟說,這三個辦法都不能做到,就沒有議和的餘地了。
南北議和,兄弟本來是絕對反對的,但是國民要和,五大強國又來勸告,兄弟既然是酷愛和平的人,自然要想出這個維持現狀的法子,來救這個國家。維持現狀的法子,就是南北議和,趕快把這個國會恢復起來,令他自由行使職權。
我們議和的唯一條件,就是這個國會問題。南方武人政客,雖有種種的要求,幾多個督軍,幾多個省長,幾多個三省巡閱使,幾多千萬元借款,北方都能答應。但是兄弟的主張不能答應。南北武人縱能彼此分贓和了,兄弟是不和的。從前外交團曾來勸告,他說舊國會期限已滿,要我犧牲恢復國會的主張。兄弟說,這回護法戰爭,完全是因為北方武人用強力解散國會而戰爭,國會一天不恢復,南北一天不能妥協的;外交團倘不依兄弟的主張,或者要幫助北方來平伐我們,我們縱使到死,那良心斷不能平服的。須知我們拼命力爭國會,並不是替議員爭飯碗,爭權利,完全為我們中華民國爭公理,為我們國民爭國民的地位。(中略)
現在北方又派王揖唐來議和了。但是南方因為人的問題,竭力反對他,不敢和他議和。兄弟實在不懂得他們的用意。上海各界人士,也跟着反對他,兄弟以為有點不對的地方。我們要曉得,現在南北是處於戰爭的時代,彼此都是敵人
國父全集二○四
,才有議和的事情發生。若然南北都是朋友,就沒有和之一字了。故我們對於敵人派來的代表,無論他派誰來當代表,我們只可問他的條件如何,不能因人的問題而反對他的。現在南方想要他改派別人,就令他能夠再派別人來,或者係比王揖唐更壞的,你又怎麼樣呢?但北方偏又不改派別人,所以王揖唐來了幾個禮拜,這個和議就不能開。既然這樣,我們國民前幾個月為甚麼天天要求議和呢?我們要曉得歐洲戰爭幾年,聯合國(註二)認德國是敵國,所以去年講和要向德國講和,並沒有說德國是最野蠻沒有公理的敵人,拒絕和他講和的。故此我們認北方是敵人,就應該不論敵人派什麼人來作代表,我們都可以同他講和的。(中略)
主張北方答允國會自由行使職權,是兄弟於前幾月議和時一個人提起的,當時國民當中,並沒有一人提及這事。我們要曉得同北議和,僅提出這唯一條件,就可以達我們護法的目的。其他取消什麼密約,什麼軍事協定,什麼秘密借款,我們都可不必要求他的。因為一切與外國訂立條約和借款,都要經國會通過,才能發生效力,係中華民國約法上明明規定的。國會能夠自由行使職權,那些一切賣國密約,亡國借款,國會自然要取消它的。我們如果仍然要求他取消那種密約,我們豈不是承認非法政府有訂立密約的權嗎?因為他能夠取消密約,自然能夠訂立密約了。(中略)王揖唐到上海第三天,就來兄弟處,問我議和的條件。兄弟答他,我議和的條件,並無他種,僅一國會自由行使職權,汝倘能答允這條,今天和議就可成立。他答這條是難辦,因為我若答應你這條,豈不是我來向汝投降嗎?於面子上頗覺難過。兄弟答他,這並不是投降,記得武昌起義時,段芝泉尚為清朝將官,領兵攻打民軍,後來他竟要求清帝退位,贊成共和。若說投降,段氏已經做過一次;你如果答允這個辦法,我只說你贊成我的主張,何嘗見得是投降呢?他說,除了這個辦法,還有其他辦法嗎?兄弟就把前幾個月對吳鼎昌說的三個辦法說給他,他說這三個辦法都做不到,問再有別法沒有?兄弟說,你既然想不要國會,來和我議和,我也有不要國會的議和辦法。他說,這個辦法又是怎麼樣呢?
兄弟說,國會是民黨做成出來的,北方若不要國會,就應該來和我一氣,再來革命,從根本上來解決這個時局;因為革命黨從前出來革命,既無軍隊,又無槍炮,都是幾十個人出來拼命的。北方武人,現在既有兵權在手,如果能夠抽調兩三萬軍來和我革命,那就沒有不能統一中國的道理。這個辦法,北方可能辦到嗎?他說,這個辦法,可以商量。他答應
演講民國八年十月二○五
商量這個辦法,到今尚沒有回信,大概還沒有商量清楚。(中略)
但是,我們曉得救國的急務,只有這兩個辦法,我們應該認得清楚,如果還要和平,就應該從速促成和議,維持現狀。王揖唐在北京臨行時,曾經宣言這次南下議和,對於法律上大可以讓步的。他對於我的主張恢復國會,只說難辦,並沒有拒絕。這條辦法,還有多少希望,據兄弟的推測,大概已有一半成功。不過提出恢復國會這條,只兄弟一人主張,恐無十分效力,諸君如果能夠贊成這條,最好由上海各界發起,引起各省贊成。全國的輿論都是要求恢復國會,那北方政府就不敢不順從民意了。諸君要曉得這個辦法,是最公道的辦法,如果能夠做到,我們護法目的,就可以達到。如果不照我的主張,聽從南北武人、官僚、政客,彼此分贓議和,北方政府答允他們督軍、省長,答允給他們借款幾多千萬,這個負擔,是向誰人出?豈不是又來橫征苛斂我們國民嗎?況且這種分贓的議和,兄弟是絕對反對,他們縱能和,而我決不肯和的。(中略)
兄弟既無官守,又無言責,為甚敢說北方倘能答允我恢復國會自由行使職權,就能夠擔任和議成功呢?因為兄弟曉得南方的主張,是主張公理的。兄弟雖無拳無勇,惟這個恢復國會的主張,是很合公理的。既合公理,這個公理就可以戰勝強權了。今晚在這塊演說,這個地方是環球學生的主腦機關。前回「五四」運動,就是幾十個學生,能夠把三個賣國賊革了去。故是兄弟很希望諸君從今天起,要全國國民一致的主張恢復國會,那北方的武人官僚,就不敢不服從了。
……維持現狀若干不來,就要行根本解決了。(中略)
民國元年那一班革命黨人,以為把滿清政府推倒,就算革命成功了。這就是沒有根本解決的覺悟,所以鬧成今日這樣田地,其實革命僅做了一半功夫,還沒有大成功。試看馮國璋是火燒漢口的,徐世昌是清朝的太傅,他們居然來掌理我們民國的統治權,這個民國怎能夠弄得好呢?民國初年的時候,一部分民黨和一般國人都說革命黨只有破壞的才,沒有建設的才,於是把這建設的事業,付托那般腐敗官僚,說他們有經驗,革命黨沒有經驗,倡起非袁莫屬的論調來,所以弄成二次革命。其實民黨的建設力很大很大,兄弟在南京三個月,已經把民國八年間的基礎,弄得很鞏固,無論經過袁氏稱帝,張復勳辟,到現在那些官僚武人的公文上,仍舊照書民國八年,沒有人敢說把它改變些少。這不是民黨建設
國父全集二○六
的能力嗎?如果民黨能夠操政權八年,恐怕沒有弄成今日這個樣子咧。(中略)
根本解決的辦法,怎樣去做呢?南北新舊國會,一概不要它,同時把那些腐敗官僚、跋扈武人、作惡政客,完完全全掃乾淨它,免致它再出來搗亂,出來作惡,從新創造一個國民所有的新國家,比現在的共和國家還好得多。這就是根本解決的辦法了。(中略)
救國的方法,就是這兩條。請君要把這兩條認定清楚,看哪一條可以做得到,就要積極去做。諸君莫怕無拳無勇,不能抵抗武人的槍炮。要知民意和公理,到底定能打倒強權的。好像「五四」的運動,賣國政府也怕起來,把三個賣國賊趕掉去。這就是諸君的公理打倒強權的明證了。若要論槍炮,武昌起義的時候。是革命黨的熊秉坤首先開槍發難,當初不過僅得幾十根槍,一百顆子彈,就奮得了武漢。陳其美在上海發難,也不過幾十人,就奮得上海了。現在以兄弟看起來,北方覺悟的軍隊,總有三四師人,南方的軍隊,除了強盜游勇式的軍隊不算,有訓練、有教育、有國家思想的,不下二十師。從前幾十個革命黨,尚可以把滿洲政府推倒,現在有二十五師,難道不能創造一個最完善的新國家嗎?這二十五師人,都是從陸軍學生出身,現在都已覺悟了。他們心目中,長官的命令不聽的,督軍的命令也不聽的。究竟他所聽的命令是誰人的命令呢?就是要聽我們國民的命令。諸君如果救這個國家,要從根本上去解決,發這個國民的命令,兄弟可擔任南北二十五個師的軍隊,幫助諸君去創造那個最完善的新國家。
(註一) 據上海「民國日報」(民國八年十月二十一、二十二日)「孫中山先生在寰球學生會的演說詞」條。原文有訛誤之處,已作訂正。
(註二) 原文如此,當係指協約國。
人人要研究自治實行自治(註一) 民國八年(一九一九年)十二月二十日在上海民治學會演說
上海的這一部分地方,是外國的租界,但實在是一個自治的模範。因為上海的租界,不是中國政府管的,也不是外國那一個政府管的。管理租界的究竟是什麼人呢?都是各國的商家。各國的商家,離開他們的本國,來上海做買賣。來
演講民國八年十月──八年十二月二○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