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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電胡漢民論宋教仁案 det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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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電胡漢民論宋教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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詮釋資料說明
生平歷程
民國肇建與宣揚主義二次革命與討袁護法
題名

致電胡漢民論宋教仁案

民國紀年

中華民國二年

西元紀年

一九一三年

新曆(西曆)月日

六月二日

國父年歲

48

全文內容

電曰:「文本擬日間重赴東洋,倡聯中日。刻因宋案吃緊,尚難定行程。昨擬組織特別法庭,未得多數同意。經電中央政府,往復磋商,已舉定王、伍兩君與審。當不致或有別情,倘究出主名,以謝天下,使案及早了結,固吾黨所願甚。否則南北互啟猜疑,大局何堪設想?邇來南省議員多因此事影響,裹足不前,經文再三勸勉,先後首途,翹首北門,憂心如擣。」(註七十六)

注釋

(註七十六) 「國父全集」第四冊,三○一頁。

相關人名
宋教仁胡漢胡漢民
出處

國父年譜

冊數

上冊

頁次

0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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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索詞出現頁次

 五月二十日 國民黨在上海創辦「國民月刊」,先生並作出世辭。
   「國民月刊」在上海出版,以英界南京路四十號國民黨上海交通部為總發行所。執筆者戴傳賢、王寵惠、邵元冲等,先生為該刊作出世辭。(註七十五)

 六月二日 致電胡漢民論宋教仁案。
   電曰:「文本擬日間重赴東洋,倡聯中日。刻因宋案吃緊,尚難定行程。昨擬組織特別法庭,未得多數同意。經電中央政府,往復磋商,已舉定王、伍兩君與審。當不致或有別情,倘究出主名,以謝天下,使案及早了結,固吾黨所願甚。否則南北互啟猜疑,大局何堪設想?邇來南省議員多因此事影響,裹足不前,經文再三勸勉,先後首途,翹首北門,憂心如擣。」(註七十六)
六月九日江西都督李烈鈞被免職。
   是日,袁世凱以臨時大總統令,謂江西都督李烈鈞「不孚眾望」,應即免江西都督本官,即日交卸來京,聽候酌用。同時任命黎元洪兼署領江西都督事;賀國昌護理江西民政長;歐陽武為江西護軍使兼任第一師師長,所有江西陸軍各營均歸節制,並授為陸軍中將;陳廷訓為江西要塞司令官,授為陸軍中將,所有九江、湖口一帶江防各營隊均歸節制,該司令直隸陸軍部管
(註七十五)「國民月刊」創刊號:「國父全集」第九冊,五七二──五七四頁。
(註七十六) 「國父全集」第四冊,三○一頁。

國父年譜 民國二年(一九一三) 四十八歲 六九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