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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書南洋同志,派陳其美等人赴南洋各地籌餉,並協辦黨務 det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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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書南洋同志,派陳其美等人赴南洋各地籌餉,並協辦黨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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詮釋資料說明
生平歷程
二次革命與討袁護法
題名

致書南洋同志,派陳其美等人赴南洋各地籌餉,並協辦黨務

民國紀年

中華民國四年

西元紀年

一九一五年

新曆(西曆)月日

九月三十日

國父年歲

50

全文內容

為籌募討袁軍餉及協辦整理黨務等事宜,先生於是日致書南洋同志,派陳其美、胡漢民、許  崇智、楊庶堪、宋振、鄭鶴年、鄧鏗七人,分赴南洋各地,望各同志協力辦理。其中陳其美、  許崇智、鄧鏗、鄭鶴年等係至英、荷及暹羅各屬,胡漢民、楊庶堪、宋振等赴菲律賓。(註一一三)惟陳  其美至滬後,滬上同志堅留其在滬主持。許崇智請之於先生,先生同意,陳其美遂在滬主持討  袁軍事。

注釋

(註一一三) 「國父全集」第四冊,三六七──三六九頁。

相關人名
宋振胡漢胡漢民許崇智陳其美楊庶堪鄧鏗鄭鶴年
相關地名
南洋菲律賓暹羅
出處

國父年譜

冊數

上冊

頁次

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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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索詞出現頁次

後有國,否則事機一去,噬臍莫及。……千鈞一髮,時不我與,惟我海內外諸同胞速圖之。」(註一一一)
九月二十三日委胡漢民、宋振、楊庶堪為菲律賓籌餉特派員。(註一一二)

 九月三十日 致書南洋同志,派陳其美等人赴南洋各地籌餉,並協辦黨務。
   為籌募討袁軍餉及協辦整理黨務等事宜,先生於是日致書南洋同志,派陳其美、胡漢民、許崇智、楊庶堪、宋振、鄭鶴年、鄧鏗七人,分赴南洋各地,望各同志協力辦理。其中陳其美、許崇智、鄧鏗、鄭鶴年等係至英、荷及暹羅各屬,胡漢民、楊庶堪、宋振等赴菲律賓。(註一一三)惟陳其美至滬後,滬上同志堅留其在滬主持。許崇智請之於先生,先生同意,陳其美遂在滬主持討袁軍事。

 十月一日 委檀香山籌餉局人員。
   先生委吳鐵城為檀香山籌餉局局長,林日強為書記,許直臣、許棠為核計董事,楊廣達、鍾宇、鄭桂、譚亮、曾長福、雷官進、黃亮、黃熾、譚達、宋少逵、蕭金棣、盧藻、梁藻等為董事,謝已原為監督,劉生初為理財。(註一一四)

(註一一一) 通告原件(中央黨史會藏);「討袁史料」(一)(「革命文獻」第四十六輯,一二──一七頁)。
(註一一二) 中華革命黨總務部機要處文件分發簿。
(註一一三) 「國父全集」第四冊,三六七──三六九頁。
(註一一四) 中華革命黨總務部機要處文件分發簿。

國父年譜 民國四年(一九一五) 五十歲 八二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