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胡漢民、葉恭綽、廖仲愷、鄧澤如、林雲陔、孫科、宋子文為中央銀行董事
派胡漢民、葉恭綽、廖仲愷、鄧澤如、林雲陔、孫科、宋子文為中央銀行董事
中華民國十三年
一九二四年
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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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胡漢民、葉恭綽、廖仲愷、鄧澤如、林雲陔、孫科、宋子文為中央銀行董事。(註二一○)
(註二一○) 「陸海軍大元帥大本營公報」第二十三號。
國父年譜
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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箕相煎,較異種為尤烈耳!日本曾宣稱努力於亞洲人種之大團結,然證之日本排斥華工之事實,則此種論調,令人懷疑其別有作用,或絕無誠意。故本黨以為日本國民而果欲實行亞洲人種大團結之抱負者,則不可不留意於此,毋以小而失大也。中國與日本壤地密接,歷史上精神物質之關係,至深且切,論其情誼,儼如兄弟,邇來感受人種間歧視之影響,兩國人民方將相與努力謀親善,本黨認此為東亞大勢之轉機,故對於足為此轉機之阻梗者,不能不思有以消除之。故對於日本國民進此忠告,惟明察焉。(註二○九)
八月八日 派胡漢民、葉恭綽、廖仲愷、鄧澤如、林雲陔、孫科、宋子文為中央銀行董事。(註二一○)
八月九日 令蔣中正處置廣州商團運械事件。
初,楊、劉軍隊之在粤也,假揭革命旗幟,暴斂橫征,商民不堪其苦。致廣州一部分商人,遷怒於革命政府;而英帝國之香港政府,亦深嫉先生領導之政府與蘇聯接近,乃從中操縱煽惑,圖以商人政府代替之。至商團之暗與陳炯明等勾結,則更不待言。五月下旬,廣州市政府曾宣布統一馬路業權案,依此案須抽收舖底捐。廣州市商界七十二行因開代表會議,決定
(註二○九)「國父全集」第二冊,一五五――一五六頁。
(註二一○) 「陸海軍大元帥大本營公報」第二十三號。
國父年譜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 五十九歲 一五○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