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

采用五權分立制以救三權鼎立之弊 detail

:::

采用五權分立制以救三權鼎立之弊

學習筆記 勘誤意見
下載
0 次數
點擊
149 次數
詮釋資料說明
題名

采用五權分立制以救三權鼎立之弊

生平歷程
二次革命與討袁護法
文件類型

演講

民國日期

005/08/20

西元日期

1916/08/20

國父年歲

51

全文內容

采用五權分立制以救三權鼎立之弊(註一) 民國五年(一九一六年)八月二十日在杭州陸軍同袍社演講
現今世界各文明國,大都三權鼎立。其實三權鼎立雖有利益,亦有許多弊害,故鄙人於十年前即主張五權分立。何為五權分立?蓋除立法、司法、行政外,加入彈劾、考試二種是已。此二種制度,在我國並非新法,古時已有此制,良法美意,實足為近世各國模範。古時彈劾之制,不獨行之官吏,即君上有過,犯顏諫諍,亦不容絲毫假借。設行諸近世,實足以救三權鼎立之弊。至於考試之法,尤為良善。稽諸古昔,泰西各國大都係貴族制度,非貴族不能作官。我國昔時雖亦有此弊,然自世祿之制廢,考試之制行,無論貧民貴族,一經考試合格,即可作官,備位卿相,亦不為僭。此制最為平允,為泰西各國所無。厥後英人首倡文官考試,實取法於我,而法、德諸國繼之。美國以共和國體,其大權常為政黨所把持,真才反致埋沒,故自華盛頓後,除林肯外,其餘之大總統均不能大有所設施。至羅斯福始力矯此弊,故繼任之總統如塔夫脫、威爾遜,均一時之選,各能有所樹立。然而共和國家,首重選舉,所選之人,其真實學問如何,每易為世人所忽。故黠者得乘時取勢,以售其欺。今若實行考試制度,一省之內,則應取得高等文官資格者幾人,普通文官資格者幾人,議員資格者幾人,就此資格中再加以選舉,則被選舉之資格限制甚嚴,自能真才輩出。
且吾國人最喜作官,不問其學問何如,羣趨於官之一途。所學非所用,是猶以庖人治衣,安能盡職?華人向以官為利藪,不知西人之業工商者,歲入數十萬乃至數百萬,亦尋常之事。若作官雖位致總統,亦不過十餘萬而已。故若工商業發達,則求富不必定為官,而為官反不能致富。要之,有考試制度以拔選真才,則國人倖進之心必可稍稍斂抑。吾國動言復古,而於數千年前固有之彈劾、考試二種良善制度獨不能實力奉行,寗不可惜。吾今主張五權分立制以救三權鼎立之弊,論其理由,非立談可罄,假以歲月,當博考西籍,彙為一篇,以資供獻。異日吾國果能實行此制,當為世界各國所效法焉。

注釋

(註一) 據「中宣新編」。

相關人名
何如羣林肯威爾遜華盛頓塔夫脫羅斯福
相關地名
杭州華盛頓
出處

國父全集

冊數

第三冊

頁次

173

檢索詞出現頁次

采用五權分立制以救三權鼎立之弊(註一) 民國五年(一九一六年)八月二十日在杭州陸軍同袍社演講
  現今世界各文明國,大都三權鼎立。其實三權鼎立雖有利益,亦有許多弊害,故鄙人於十年前即主張五權分立。何為五權分立?蓋除立法、司法、行政外,加入彈劾、考試二種是已。此二種制度,在我國並非新法,古時已有此制,良法美意,實足為近世各國模範。古時彈劾之制,不獨行之官吏,即君上有過,犯顏諫諍,亦不容絲毫假借。設行諸近世,實足以救三權鼎立之弊。至於考試之法,尤為良善。稽諸古昔,泰西各國大都係貴族制度,非貴族不能作官。我國昔時雖亦有此弊,然自世祿之制廢,考試之制行,無論貧民貴族,一經考試合格,即可作官,備位卿相,亦不為僭。此制最為平允,為泰西各國所無。厥後英人首倡文官考試,實取法於我,而法、德諸國繼之。美國以共和國體,其大權常為政黨所把持,真才反致埋沒,故自華盛頓後,除林肯外,其餘之大總統均不能大有所設施。至羅斯福始力矯此弊,故繼任之總統如塔夫脫、威爾遜,均一時之選,各能有所樹立。然而共和國家,首重選舉,所選之人,其真實學問如何,每易為世人所忽。故黠者得乘時取勢,以售其欺。今若實行考試制度,一省之內,則應取得高等文官資格者幾人,普通文官資格者幾人,議員資格者幾人,就此資格中再加以選舉,則被選舉之資格限制甚嚴,自能真才輩出。
  且吾國人最喜作官,不問其學問何如,羣趨於官之一途。所學非所用,是猶以庖人治衣,安能盡職?華人向以官為利藪,不知西人之業工商者,歲入數十萬乃至數百萬,亦尋常之事。若作官雖位致總統,亦不過十餘萬而已。故若工商業發達,則求富不必定為官,而為官反不能致富。要之,有考試制度以拔選真才,則國人倖進之心必可稍稍斂抑。吾國動言復古,而於數千年前固有之彈劾、考試二種良善制度獨不能實力奉行,寗不可惜。吾今主張五權分立制以救三權鼎立之弊,論其理由,非立談可罄,假以歲月,當博考西籍,彙為一篇,以資供獻。異日吾國果能實行此制,當為世界各國所效法焉。
(註一) 據「中宣新編」。

演講 民國五年八月 一七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