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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伍廷芳為議和全權大使狀 det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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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伍廷芳為議和全權大使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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詮釋資料說明
題名

任伍廷芳為議和全權大使狀

生平歷程
民國肇建與宣揚主義
文件類型

人事命令

民國日期

001/01/05

西元日期

1912/01/05

國父年歲

47

全文內容

任伍廷芳為議和全權大使狀(註一) 民國元年(一九一二年)一月五日。
委任狀:今委任伍廷芳為議和全權大使。此狀。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孫文。中華民國元年正月五日。

注釋

(註一) 據觀渡廬編「共和關鍵錄」(民國元年十一月,上海著易書局出版)。

相關人名
伍廷芳
相關專有名詞
臨時大總統
出處

國父全集

冊數

第八冊

頁次

002

檢索詞出現頁次

。天運庚戌年十二月十四日。中國同盟會本部部長孫文簽發、南部副支部孫壽屏代。
(註一) 據黨史會藏原件影印(051/318)。南部副支部應為南方支部副支部長。

任王寵惠為外交部總長狀(註一) 民國元年(一九一二年)一月五日
  委任狀:今委任王寵惠為外交部總長。此狀。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孫文。中華民國元年正月五日。
(註一) 據「近代中國」雙月刊第二十期(民國六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出版)。

任伍廷芳為議和全權大使狀(註一) 民國元年(一九一二年)一月五日。
  委任狀:今委任伍廷芳為議和全權大使。此狀。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孫文。中華民國元年正月五日。
(註一) 據觀渡廬編「共和關鍵錄」(民國元年十一月,上海著易書局出版)。

任內田良平為外交顧問狀(註一) 民國元年(一九一二年)一月十五日
  委任狀:今委任內田良平為外交顧問。此狀。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孫文。中華民國元年正月十五日。
(註一) 據「傳記文學」第三十八卷第五期(民國七十年五月出版)。

飭陸軍部查酌辦理石鳳鳴請恤令(註一) 民國元年(一九一二年)一月二十二日
  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令:茲據鎮軍第一標一營前隊二排二棚副目石鳳鳴禀稱:「因中彈受傷,請給費接換假腿」等情前來。查鎮軍既已出發,該副目因傷獨留,情實可矜。惟該副目傷狀如何,曾否已由鎮軍賞恤,抑應照給醫費之處,仰貴部查明酌核辦理,以慰士心。原禀並發。此令。陸軍部知照。
(註一) 轉錄「孫中山全集」第二卷第三四頁。據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藏「南京臨時政府檔案」原件。

國父全集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