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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指令外,合行令仰該院長遵照,先令飭按月務將司法收入儘數平均攤發廳院職員,俾資辦公,勿得稍分厚薄,仍將遵辦情形報查。切切。此令。中華民國十三年二月八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五號大元帥訓令第五十號。
飭各軍不得派員至桂境收編匪類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二月八日
令大本營軍政部長程潛。據廣西討賊軍第一軍總指揮黃紹雄支電稱:「竊查桂省連年兵燹迭生,變亂無定,潰軍土匪,嘯聚山林,焚殺劫擄,民不堪命。數月以來,職軍分路進勦,每因各友軍藉收編散軍為名,入境收撫,致令勢窮力竭之土匪藉為護符,相率受編,卒之匪情難馴,變本加厲,外恃軍隊之名,肆行劫掠之實,較之未收編之匪為害尤烈,以之禦敵,聞風先潰,虛糜國帑,重害人民。茲為整頓地方起見,伏懇察核通令現駐粤桂兩省各軍長官,勿再派員入梧鬱潯各屬境收編匪類,俾職部得以實行勦辦匪盜,安輯善良,從此伏莽全消,民登袵席,悉出我大元帥生成之德也。臨電屏營,伏乞電示。」等情。據此,應予照准,仰該部長即轉知各軍長官一體遵照可也。此令。中華民國十三年二月八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五號大元帥訓令第五一號。
核覆豫軍討賊軍總司令樊鍾秀呈請設法維持票幣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二月八日
呈悉。已飭主管機關設法維持矣。仰即知照。此令。中華民國十三年二月八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五號大元帥指令第一一六號。
核覆前兵站總監羅翼群呈請發給兵站第一支部員兵欠餉及商款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二月八日
公牘(下)民國十三年二月五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