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緝拿楊永泰、李根澐
着緝拿楊永泰、李根澐
中華民國十年
一九二一年
七月六日
56
駐雷州討賊滇軍趙德裕為其部下蔡子怡、王連璧等所迫,棄職避於澳門,遣其秘書長劉某來司令部報告,謂蔡、王已受楊永泰、李根澐之運動,叛粤附桂,但其部下僅少數受矇惑,未能全體一致。參謀部擬派員赴雷補救,因無旅費,蔣尊簋促吳宗慈謁先生請示。先生云:「先懸賞拿楊永泰,無論生死,有能擒獲者賞二萬元,李根澐則懸賞一萬元;滇軍部隊誰能收拾者,即任誰為相當之職。」(註五十四)
(註五十四) 吳宗慈:「護法計程」(「革命文獻」第五十一輯,五三○頁)。
國父年譜
下冊
1138
檢索詞出現頁次
下。賀縣既得,則沈鴻英入寇北江之兵將無歸路,故沈鴻英不得不退也。(註五十三)
七月六日着緝拿楊永泰、李根澐。
駐雷州討賊滇軍趙德裕為其部下蔡子怡、王連璧等所迫,棄職避於澳門,遣其秘書長劉某來司令部報告,謂蔡、王已受楊永泰、李根澐之運動,叛粤附桂,但其部下僅少數受矇惑,未能全體一致。參謀部擬派員赴雷補救,因無旅費,蔣尊簋促吳宗慈謁先生請示。先生云:「先懸賞拿楊永泰,無論生死,有能擒獲者賞二萬元,李根澐則懸賞一萬元;滇軍部隊誰能收拾者,即任誰為相當之職。」(註五十四)
七月八日 贛軍佔連縣,粤軍復陽山。
李明揚電,報告攻入連縣。又鄧鏗電,恢復陽山一役,俘機關槍十餘挺,大砲數尊,其餘輜重甚多。(註五十五)
(註五十三) 吳宗慈:「護法計程」(「革命文獻」第五十一輯,五二九──五三○頁)。
(註五十四) 吳宗慈:「護法計程」(「革命文獻」第五十一輯,五三○頁)。
(註五十五) 吳宗慈:「護法計程」(「革命文獻」第五十一輯,五三一頁)。按陽山原為贛軍攻克,旋又失陷,為 粤軍所復。
國父年譜 民國十年(一九二一) 五十六歲 一一三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