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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春煊撤換唐紹儀議和總代表名義 det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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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春煊撤換唐紹儀議和總代表名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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詮釋資料說明
生平歷程
改組政黨進行北伐
題名

岑春煊撤換唐紹儀議和總代表名義

民國紀年

中華民國九年

西元紀年

一九二○年

新曆(西曆)月日

六月七日

國父年歲

55

全文內容

唐紹儀前由軍政府委為對北京政府議和總代表,駐節上海與北方代表王揖唐周旋。及本月三  日,先生與唐繼堯、伍廷芳、唐紹儀聯名發表宣言,聲討岑桂,岑大憤,竟通電撤銷唐紹儀議  和總代表職務,另派溫宗堯接替,岑電略謂:「本(七)日政務會議,唐紹儀着免去議和總代  表職務。議和總代表一職,特派溫宗堯暫行代理。」(註四十三)惟唐紹儀否認岑春煊之地位,對撤職電  置之不理。

注釋

(註四十三) 民國九年六月八日上海「正報」;「東方雜誌」十七卷十三號(民國九年七月十日),一三五頁中國大
事記。日期作六日。

相關人名
王揖唐伍廷芳岑春煊唐紹儀唐繼堯溫宗堯
相關地名
上海北京
相關專有名詞
北京政府軍政府
出處

國父年譜

冊數

下冊

頁次

1077-1078

檢索詞出現頁次

先生與唐紹儀、伍廷芳、唐繼堯發表聯合宣言,略謂在粤政務總裁不足法定人數,而廣州無政府;自參、眾兩院同時他徙,而廣州亦無國會。僅少數人濫用名義,呼嘯儔侶,豈能掩盡天下耳目?桂系軍閥一二人把持軍府,論戰惟知擁兵通敵,論和惟知攘利分肥,犧牲護法宗旨,而猶假護法之名,以行害民之實。實恥與同列,忍無可忍,決將軍政府移轉於雲南。在軍政府移置未完備前,一切與北方議和事宜,暫由總代表唐紹儀接洽辦理,伍廷芳仍長外交、財政,管理關餘。先生與繼堯則倡率將士,共濟艱難。對北方仍繼續言和,並以上海為議和地點。但以北方能接受此宣言,宣佈對日密約及軍事協定無效為先決條件。(註四十一)同日,國會亦發表宣言,決定即日移滇,並聲明所有廣州政學系議員私選總裁及其他一切違法行為,完全無效。(註四十二)
 六月七日 岑春煊撤換唐紹儀議和總代表名義。
   唐紹儀前由軍政府委為對北京政府議和總代表,駐節上海與北方代表王揖唐周旋。及本月三日,先生與唐繼堯、伍廷芳、唐紹儀聯名發表宣言,聲討岑桂,岑大憤,竟通電撤銷唐紹儀議和總代表職務,另派溫宗堯接替,岑電略謂:「本(七)日政務會議,唐紹儀着免去議和總代
(註四十一)「國父全集」第二冊,八三──八四頁。
(註四十二) 宣言全文見王景濂、唐乃霈:「中華民國法統遞嬗史」,九○頁,民視社,民國十一年八月,無錫。

國父年譜 民國九年(一九二○) 五十五歲 一○七七

表職務。議和總代表一職,特派溫宗堯暫行代理。」(註四十三)惟唐紹儀否認岑春煊之地位,對撤職電置之不理。
  
 六月十一日 對「字林西報」記者發表談話,反對損害中國主權之英日同盟續約。(註四十四)
 六月十二日 湘軍趙恆惕部進佔長沙,湘督張敬堯退走岳州。
  
 六月十五日 閩督李厚基來書,願竭誠共濟。
   李厚基自閩來函,謂:「時局敗壞至此,非一致協力,何能挽回,我公手創共和,救國救民之心,久而彌切。厚基不敏,甚願竭盡愚誠,以期共濟。陳君競存處派鄧參謀長(鏗)來,偕同黃君(大偉)面商各節,均有端緒,已託黃君代達一切。」先生納之。(註四十五)
 六月十七日 派徐紹楨為兩廣各路討賊軍總司令。
   先生以廣東各路討賊軍事準備,將近完成,擬任命居正為總司令、黃大偉為參謀長,以統一指揮。旋因居正不暇去粤,乃於是日派徐紹楨為兩廣各路討賊軍總司令,回粤討桂。先生並函
(註四十三)民國九年六月八日上海「正報」;「東方雜誌」十七卷十三號(民國九年七月十日),一三五頁中國大 事記。日期作六日。
(註四十四) 談話內容詳見「國父全集」第二冊,五三一──五三二頁。
(註四十五) 李厚基函及先生批牘原件(中央黨史會藏)。

國父年譜 民國九年(一九二○) 五十五歲 一○七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