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飭取銷何固鄭星槎通緝令 det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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飭取銷何固鄭星槎通緝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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詮釋資料說明
題名

飭取銷何固鄭星槎通緝令

生平歷程
革命之再起
文件類型

人事命令

民國日期

012/11/26

西元日期

1923/11/26

國父年歲

58

全文內容

飭取銷何固鄭星槎通緝令(註一) 民國十二年(一九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令西江善後督辦李濟深、廣東討賊軍第二師師長周之貞。據廣東海防司令陳策呈稱:「前奉鈞座公密電令開:『據兩廣鹽運使鄧澤如呈請通緝違抗命令挾艦逃亡之定海艦長何固,及潛來省河拖帶福海艦一併逃亡之江平艦長鄭星槎等情,應予照准,除分令外,仰即遵照嚴緝務獲,連同各艦一併解送究辦。此令。』等因。奉此,查干犯法紀,國有常刑,原情酌理,寬猛共濟,無非務達威令,能風行下情不上壅之效。司令奉令之後,當已飭屬遵行。惟自此案發生以來,聽聞所及,當時該定海、江平兩艦駛離省河之際,該定海艦長何固、江平艦長鄭星槎均未在艦,該艦等艦員乘艦長離艦,遽作法外行動,殊屬膽大至極,而該艦長等防範失檢,督率弛鬆,難辭其咎。但念該艦長等與司令頻年患難,為黨為國,不避艱險,去歲白鵝之役,極力擁護鈞帥,尤見堅貞,此次通緝令下,嫌疑遠避,對於我方軍務,猶能間接贊勷,諸多暗助,足徵悔過之誠,彌堅自新之志。該何固、鄭星槎兩員,均屬英年,才尚可用,長此淪棄,殊為可惜,用敢呈懇鈞座網開三面,格外施仁,將何固、鄭星槎兩員取銷通緝,以觀後效,倘蒙逾格鴻施,定必肝腦圖報。可否取銷通緝,俾得改過自新之處,理合備文呈請伏乞睿鑒施行。」等情。據此,除指令准予取銷通緝外,合行令仰該督辦、師長即便知照。此令。中華民國十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注釋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三十九號大元帥訓令第三六三號。

相關人名
何固李濟深周之貞陳策鄧澤如鄭星槎
相關地名
西江東海海防廣東
相關專有名詞
江平艦兩廣鹽運使定海艦福海艦廣東討賊軍
出處

國父全集

冊數

第八冊

頁次

603-604

檢索詞出現頁次

任賀龍為四川討賊軍第一混成旅旅長令(註一) 民國十二年(一九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大元帥令:任命賀龍為四川討賊軍第一混成旅旅長。此令。中華民國十二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三十九號大元帥令。

任王度為參軍令(註一) 民國十二年(一九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大元帥令:任命王度為大本營參軍。此令。中華民國十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三十九號大元帥令。

任馬超俊等為廣東兵工廠處長令(註一) 民國十二年(一九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大元帥令:大本營軍政部長程潛呈請任命馬超俊為廣東兵工廠總務處長,韋增復為廣東兵工廠工務處長,劉東騋為廣東兵工廠審驗處長,雷大同為廣東兵工廠審計處長,均照准。此令。中華民國十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三十九號大元帥令。

飭取銷何固鄭星槎通緝令(註一) 民國十二年(一九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令西江善後督辦李濟深、廣東討賊軍第二師師長周之貞。據廣東海防司令陳策呈稱:「前奉鈞座公密電令開:『據兩廣鹽運使鄧澤如呈請通緝違抗命令挾艦逃亡之定海艦長何固,及潛來省河拖帶福海艦一併逃亡之江平艦長鄭星槎等情,應予照准,除分令外,仰即遵照嚴緝務獲,連同各艦一併解送究辦。此令。』等因。奉此,查干犯法紀,國有常刑,原情酌理,寬猛共濟,無非務達威令,能風行下情不上壅之效。司令奉令之後,當已飭屬遵行。惟自此案發生以來,聽聞所及,當時該定海、江平兩艦駛離省河之際,該定海艦長何固、江平艦長鄭星槎均未在艦,該艦等艦員乘艦長離艦,
人事命令民國十二年十一月六○三

遽作法外行動,殊屬膽大至極,而該艦長等防範失檢,督率弛鬆,難辭其咎。但念該艦長等與司令頻年患難,為黨為國,不避艱險,去歲白鵝之役,極力擁護鈞帥,尤見堅貞,此次通緝令下,嫌疑遠避,對於我方軍務,猶能間接贊勷,諸多暗助,足徵悔過之誠,彌堅自新之志。該何固、鄭星槎兩員,均屬英年,才尚可用,長此淪棄,殊為可惜,用敢呈懇鈞座網開三面,格外施仁,將何固、鄭星槎兩員取銷通緝,以觀後效,倘蒙逾格鴻施,定必肝腦圖報。可否取銷通緝,俾得改過自新之處,理合備文呈請伏乞睿鑒施行。」等情。據此,除指令准予取銷通緝外,合行令仰該督辦、師長即便知照。此令。中華民國十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三十九號大元帥訓令第三六三號。

飭廖仲愷從優議獎增城縣長黃國民令(註一) 民國十二年(一九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令廣東省長廖仲愷。此次增城之役,駐增城命令傳達所長胡謙,獎率疲軍,力保危城,業經電令嘉獎,並令軍政部詳查此役出力人員,彙案從優議賞。查增城縣長黃國民,於戰事緊急之時,能團結居民,協力捍衛,屯集糇糧,以充軍食,使人懷同心,士有鬥志,以此苦戰旬餘,卒存孤城。該縣長抱信懷忠,起頑立懦,守土安民,有功國家,着廣東省長廖仲愷傳令嘉獎,並詳查事績,從優議獎,以昭懋賞,而酬殊勳。此令。中華民國十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三十九號大元帥訓令第三六四號。

准林雲陔辭廣東高審廳廳長令(註一) 民國十二年(一九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大元帥令:代理廣東高等審判廳廳長林雲陔呈請辭去本職,應予照准。此令。中華民國十二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三十九號大元帥令。

着陳融回任高審廳廳長令(註一) 民國十二年(一九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國父全集 六○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