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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囑—壹 det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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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囑—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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詮釋資料說明
題名

遺囑—壹

生平歷程
北上與逝世
文件類型

遺囑

民國日期

014/03/11

西元日期

1925/03/11

國父年歲

60

全文內容

遺囑(註一) 民國十四年(一九二五年)三月十一日壹
余致力國民革命,凡四十年,其目的在求中國之自由平等。積四十年之經驗,深知欲達到此目的,必須喚起民眾及聯合世界上以平等待我之民族,共同奮鬥。
現在革命尚未成功,凡我同志,務須依照余所著建國方略、建國大綱、三民主義及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宣言,繼續努力,以求貫徹。最近主張開國民會議及廢除不平等條約,尤須於最短期間,促其實現,是所至囑。
孫文
三月十一日補簽中華民國十四年二月二十四日
筆記者 汪精衛
證明者 宋子文 邵元冲 戴恩賽
孫科
吳敬恆 何香凝
孔祥熙 戴季陶 鄒魯

注釋

(註一) 據黨史會藏原件影本(環12013)。

相關人名
孔祥熙何香凝吳敬恆宋子文汪精衛季陶邵元冲孫科鄒魯戴季陶戴恩賽
相關地名
中國
相關專有名詞
三民主義建國大綱建國方略國民會議
出處

國父全集

冊數

第九冊

頁次

637

檢索詞出現頁次

遺囑(註一) 民國十四年(一九二五年)三月十一日




  余致力國民革命,凡四十年,其目的在求中國之自由平等。積四十年之經驗,深知欲達到此目的,必須喚起民眾及聯合世界上以平等待我之民族,共同奮鬥。
  現在革命尚未成功,凡我同志,務須依照余所著建國方略、建國大綱、三民主義及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宣言,繼續努力,以求貫徹。最近主張開國民會議及廢除不平等條約,尤須於最短期間,促其實現,是所至囑。
                             孫文  三月十一日補簽
中華民國十四年二月二十四日
                             筆記者 汪精衛
                             證明者 宋子文 邵元冲 戴恩賽
                                 孫科  吳敬恆 何香凝
                                 孔祥熙 戴季陶 鄒魯
(註一) 據黨史會藏原件影本(環12013)。





遺囑 民國十四年三月 六三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