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

中國存亡問題 detail

:::

中國存亡問題

學習筆記 勘誤意見
下載
0 次數
點擊
596 次數
詮釋資料說明
題名

中國存亡問題

生平歷程
二次革命與討袁護法
文件類型

論著

民國日期

006

西元日期

1917

國父年歲

52

作者
孫中山
全文內容

中國存亡問題(註一) 民國六年(一九一七年)一、中國何為加入協商國
國家為戰爭而存在者乎?抑戰爭為國家而存在者乎?此一可研究之問題也。論國家之起原,大抵以侵略人之目的,或以避人侵略之目的(註二)而為結合。其侵略人固為戰爭,即欲避人侵略亦決不能避去戰爭。戰爭不能以一人行之,故合羣;合羣不能無一定之組織,故有首宰;首宰非能一日治其羣眾也,故成為永久之組織而有國家。故論其本始,國家不過以為戰爭之一手段,無戰爭固無國家也。使國家長此不變,則國家如何始可開戰之問題,殆無研究之餘地,以國家本已常在戰爭狀態,無須開戰故也。但在今日之國家,則與其元始時期絕異。國家自有國家之目的,不徒為戰爭而存立,有時國家不能不戰爭者,為達其國家存立發展之目的,而後以戰爭為手段耳。以有國家故為戰爭,非以欲戰爭故為國家也。
昔人有言「兵者凶器,戰者危事。」又曰:「兵者國之大事,死生之道,存亡之理,不可不察也。」以一國而為戰爭,萬不得已之事也。其戰爭而獲如所期,則目的之達否未可知也;不如所期,則敗戰之餘,動致危其國家之存在。夫以一國為孤注而求勝,則必其舍戰爭以外別無可以求其生存發展之途者也。必其利害為一國人公共之利害,而非一小部分之利害,故國人樂於從事戰爭,進戰不旋踵,傷廢無怨言也。今之國家與昔殊異。往者比鄰之國,相攻無時,故其和不可恃,其戰不可避也。今者不然,國家之間,立約遣使,誓以永好,即無約無使之國,亦以禮相處,不復相凌,此何故哉?彼之不敢輕與我戰,猶我之不敢輕與彼戰,戰爭為不易起之事,然後國家萬不得已而用之。然而強挑戰於一國果何為也?
國家既不可以長從事於戰爭,而對外國之關係則有日增無日減。於此關係日密之際,不能用戰爭以求達其存在發達之目的,則必求其他之手段,所謂外交者由是而發生。凡國家之政策既定,必先用外交手段以求達其目的;外交手段既盡,始可及於戰爭,戰爭既畢,仍當復於外交之序。故國與國遇,用外交手段與用戰爭手段,均為行其政策所不可闕者。然用外交手段之時多,用戰爭手段之時少,用外交手段者通常之軌則,戰爭手段者不得已而用之。不得已云者,外交手段既盡,無可如何之謂也。今如美之對德,自魯士丹尼亞號擊沉(德國潛艇擊沉掛美國旗之英船,乘船美人有死者)以來,對於德國所行戰法屢為抗議,德人暫納其言,旋生他故,至於今歲,為此無警告之擊沉,然後決裂,中間垂兩年,蓋其慎也如此。今我國可謂已盡外交之手段未乎?兩年以來,協商國之損失及我華人者,僂指不可勝數,而不聞一問。即德國在地中海大西洋實行其潛艇攻擊,亦未聞有何等研究。一旦聞美絕交,始起抗議,未得復答,即決絕交,是為已盡外交之手段不能達其目的矣乎?德國回答,指明潛艇攻擊並不損及中國船舶,仍允磋商保護華人生命財產之法,可謂周到。假如我國與德約定,華人來往儘乘來往荷蘭之船,或德國所指定之船,對於此等船舶,不加攻擊,如此吾人往歐,未嘗無安全之道。德國既樂與吾商酌,則何不可與之磋商。德國既顯示我以可用外交手段解決此問題,而我偏不與商酌,務求開戰,此可謂為與美國同一乎?人以外交手段行之二年,我僅行之一月;人以外交手段既盡始宣戰,我則突然於外交手段未盡之際,行此激烈手段,此可得謂之有不得已之戰由耶?
中國向來閉關自守,非以人為隸屬,即與人為戰爭。中間對於匈奴、吐蕃、回紇、契丹、女真等,雖有和好,皆以賄求安,初無所謂外交手段。惟無外交經驗,故海禁初開,動輒與人衝突;衝突之後,斵喪隨之。於是凡百唯隨,只求留存體面,久之則又不可忍,而為第二次衝突。平時雖有外交關係,實未嘗有外交手段。故自鴉片之役以來,再戰於甲寅,三戰於甲申,四戰於甲午,五戰於庚子,每戰必割地賠款,損失權利,而無功可見。中國之對外國,不知外交手段之為患,非不肯戰之為患也。外交手段非必親某國以排某國者也,如日本者,前此外交失敗與我相同,及其漸習知外交之道,遂能補救昔日之過誤,撤去領事裁判權,改正關稅,彼何嘗藉戰爭之力以致此?又何嘗以加担某國為條件?如暹羅者,其與中國大小相去可謂遠矣;然隨日本之後,用外交手段,亦得完全復其法權稅權。兩國之相遇,猶二人之相處,其間之行動,固有損己始能益人者,亦有不必損人始能益己者。擇其不損人可以益己之道而行之,則外交之手段可以畢其事。若必損人以求益己,自然陷入戰爭。然而戰爭勝時所得尚恐不償所失,戰爭而敗,則尤不堪矣。中國之失,乃在不恃可得恢復利權之外交,而恃勝敗難知之戰爭。故初之失敗,與日本同,而日本以漸回復其所損,我則不能。今日乃欲於庚子之後,更續一幕,此種舉動,不謂之荒謬絕倫,不可得也。
試問中國何以不可不戰?無論何方面皆不能答以確據。如謂此役為正義而不得不戰乎?則德國方面,其違反人道之處,果如英、法、俄人之甚乎?謂德之潛航艇無警告擊沉船舶為不仁,謂德國虐待比利時塞爾維人民,謂德國強行通過比利時、羅森堡為無公理;誠有之,然協商國又何以勝彼?英國之進兵希臘,與德之進兵比、羅有以異乎?英國於開戰後未幾即宣言將以飢餓屈服德國,禁絕糧食入德,英國報紙得德人婦孺餓將成殍之報,則喜而相慶,聞德國糧食豐足民生不匱則憂,且斥為偽,其視德人之待比、塞人民何如?德國待比、塞縱不仁,不致於絕食以待其餓死之甚也。同是對付敵人,何以英、法用以餓死人之政策,便為甚合於人道,而德國稍稍管束征服地之人,便不可恕?英國每年取印度鉅額之糧以供已用,而印度十年之間已飢死者千九百萬。印度絕非不產穀米也,其所產者奪於英人,己則槁餓,此於人道為何如?其視潛艇之攻奪又何如?印度人果有餓死以讓英人飽暖之義務乎?英之待印人,名義上固不為掠奪,然其苛斂與虐政,使印人不得求活,實一大規模之掠奪也。最近英國強迫印人擔認戰費十萬萬磅,而美其名曰印人樂輸。其出此十萬萬磅之戰費,不外苛斂重征而已。故此議一出,印人不容反對,而英國人自反對之,蘭加斯商人以此議實行,將於該地所產向銷印度之棉貨,加有重稅,遂力言其不可。其實蘭加斯商人縱稍受虧,決無大礙,而印人出此十萬萬磅,則必賣妻鬻子,轉死溝壑,猶苦不供,此為合於何種人道?法人對付越南之人,年年加以重稅,舉足犯法,接耳有刑,一下圜扉,沒身不出。北圻一帶,安南之沃野,自來開闢,自法人治越,則科以重稅,歲歲遞增,其極至於有地之家收租不足以納稅,耕者亦不能復其本,乃盡棄其田,入居城市,求作小工以自活,從此北圻赤地千里,而越人飢餓困乏,死者相踵;幸得延生命,無復樂趣。法人則大招本國之人往墾荒地,免稅以優之;實則所謂荒地者,即從前開墾之地,以重稅逐去安南人使之就荒者也,此於人道為何如?德人所不施之征服之地者,英、法之人以施諸其屬地、其順民,則為不悖人道矣乎?謂德國代表有強權無公理之勢力,德國一勝,公理將淪;則試問英國所以併蘭斯哇,併印度,併馬拉者,據何公理?所以奪我香港,奪我緬甸者,據何公理?逼我吸銷鴉片,劃我國土地為彼勢力範圍,據何公理?法之吞我安南,俄之吞我滿洲,間我外蒙,又據何公理?就此數十年來之歷史,無甚高論,協商國亦豈非有強權無公理者乎?數十年前,英國能用其強權以行無公理之事,則不顧公理,今日英之強權遜德,則目德為無公理,而自諱其從前之曾用強權,此種議論奈何可輕信之?如使今日有人果為護持公理而戰者。必先與英、法、俄戰,不先與德、奧戰也。然而吾人對於英、法、俄尚不主張宣戰,自無對德、奧宣戰之理由。
然而吾知公理人道云云不過極少數人所誤信,至於大多數主張戰爭者,皆不過借為門面語,並不實心信奉,所以三數語後仍舊露出利害之辭,而段祺瑞即首言非以謀利,但求免害者也。誠使為利害而戰,則苟為國家之害者,孰不樂除去之?但今者不能不先問:德之如何害我國,與我國開戰何以能免其害。
國家之生存要素,為人民、土地、主權,故苟有害於此三者,可以抗之也。抗之不足,至於宣戰,亦有理由。然不能不審其損害之重輕,而向其重者謀之。今自開戰以來,德國曾以損害加於我人民乎?無有也。有之,則自往法工人乘船沉沒始。而此諸工人者,皆被誘往法,為其兵工廠作工者也。英、法自知其船不免攻擊,故邇來一切婦孺例禁乘船,而獨募華工往,及其船沉,華人則任其溺死,豈非英、法人設囮,引我國人入其術中而致之死地乎?且如今者日本報載德國假裝巡艦現在南洋,乘員三百餘人,中有華人苦力八十,他日又謂此艦已被擊沉。可知此八十華人同歸於盡。在德船上作苦力,與往法國兵工建作苦力有何區別?何以我國不能向協商國提出抗議?無他,德艦華人自甘冒險,其死也由於自誤,與協商國無尤。惟能向德國怨其引人入此危地,不能怨協商國之不稍寬容。反此而言,則往法華工遇害,只可怨法,不可怨德,已甚明矣。況英、法屬地年中冤死華人何可勝數!俄國年前招我國人往充工作,約定所給工值既不照給,華人集眾要求,則以排槍禦之,死者數百。吾友自西伯利亞歸,親見其殘夥欲生不得,欲死不能,揮淚述其慘狀。此其視德國擊沉敵船以損及我華人者,罪惡奚啻百倍!何以對彼則安於緘默,對此則攻擊不留餘地。如謂開戰可免人民受害,則必吾國海軍力能掃盪德潛艇,建英、法海軍所不能建之奇功,然後可保華人之生命。否則開戰以後,國民不復許旅行歐土,亦曰可避其殃。今開戰之結果,首須多送工人往歐工作,即無異使德國攻擊商船,可以殺更多之華人,則何以言開戰為防禦人民之損失耶?
以土地論,德國將來之野心,誠不可知。論其過去與現在,實可謂之侵犯中國最淺,野心最小者。以割地言,則中國已割黑龍江沿岸最豐饒之地於俄,割緬甸、香港於英,割安南於法,割臺灣於日,而德無有也。以租借言,則英佔九龍、威海衛,法佔廣州灣,俄佔旅順、大連,又轉讓之於日。論其前事,德占膠州,罪無以加於他國。而今者膠州已歸日占,更無德人危我領土之虞。以勢力範圍言之,英國占西藏、四川及揚子江流域,約占中國全國幅員百分之二十八。俄國括外蒙、新疆、北滿,約占百分之四十二。法國占雲南、廣西,日本占南滿、東內蒙、山東、福建,均在中國全國幅員百分之五以上。至於德國,前雖樹勢力於山東,不過中國全國幅員百分之一。以視英、俄曾不及其二、三十分之一,即法與日亦數倍之。同是有侵及中國土地,而有多寡之分,又有現在繼續與已經中斷(將來如何尚未可知)之別。而於已中斷者則追咎之,近日益加厲者不過問也。侵我較多者則助之,侵我較少則政之,是與其謂為防人侵我領土而戰,不若謂為勸人侵我領土而戰也。如使欲人侵我領土,則無寗昌言賣國之為愈也,又何必辛苦艱難以與德國戰哉!若論主權被侵,則德國誠亦隨英、法之後有礙我主權之舉動,然比之俄國往者駐兵佔地以起大戰,與首設領事裁判權、首劃勢力範圍之英國,當有所不如。今日開戰以後,民國再建,法國尚越界捕我巡警,強擴租界。此於主權為有益乎?抑有損乎?今日西報尚言京津運兵、設砲台之制限,與使館之駐兵,所以懲創中國,使不忘拳亂也。試問中國國內不許設砲台,運兵不得自由,主權何在?各國駐兵京都,無異德國於戰勝法人以後所以待法人者也。德行之於法,期年而撤,法人恨之至今。北京駐兵迄今近二十年矣!豈其於我國主權有所裨益而不容置議?苟為完全自主之國,則宣戰媾和之事,豈容外國之人參與其間?今者美國對付德人,可謂寬大已極,彼歐洲諸國何嘗敢措一辭。我國處理德人稍不如協商諸國之意,便勞詰責,然則協商國果在何處曾尊重我國主權也。
由此以觀,所謂免害之說,完全不成理由,結局只是求利。中國之與德絕交,非以公道絕之,非以防衛絕之,而以賄絕之也。所謂賄者,以公言之,則關稅增率,賠款停付,庚子條約改正是也;以私言之,則道路指目,自有其人,吾不暇為之證矣。二、加入之利害今日所謂加入條件者,關稅增率,賠款延期,及庚子條約改正;更有益之者,則曰一萬萬借款,如是止矣。為此四者,果須傾國以從事戰爭乎?否,不然。凡此所謂條件者,皆可以外交手段求之,不必以戰爭手段求之;抑且只能以外交手段得之,不能以戰爭手段得之者也。
謂所改正關稅者,有依馬凱條約增至值百抽七半,俟戰後實行裁厘增至值百抽十二半之說,與依舊約改至從實價值百抽五之說。而前說今已無人過問,所謂商酌,皆就後一說而言。今姑就此說一查其沿革,可知指此以為加入利益,可謂荒謬絕倫。查現行稅則係據一九○二年與英國所訂條約,以一八九七年以降三年之間平均價格作為標準,將緊要貨物,按此價格算出每件抽稅若干,此項價格比現在時價為低。故現在稅則名為值百抽五,實則值百抽三四而已。然此種價格變遷,訂約之時,早經料及。故於中英條約中,已經訂明十年期滿之後,六個月內,兩國均可要求改訂稅則。此後對於他國所訂通商條約,均有此項規定。民國元年八月,我國已經向駐京各公使聲明約期已滿,貨價有變,稅則應改。此後又於民國二年再向各公使聲明,當時英、美、德、奧、比、西、葡諸國均無條件承認我之提議。惟日、俄、法雖亦承認,而仍附有條件;附條件者不過稍欲得他種利益以為交換(即如欲減輕一兩種出口稅之類),並非拒絕我之改正,蓋改正之要求訂在條約,斷無拒絕之理由也。故苟非遇歐洲大戰,此事早經完全辦妥,即以戰事停議,不過屬於我國之禮讓,此時再提議,各國亦不能不應之,何待絕德,何待加入宣戰,始有此商量。今我國自認此為加入條件,而人亦以此為加入條件,非加入之後不容議及,豈非庸人自擾?如使我不發生此加入問題,早與外人磋商,則此種改正稅則,久已為各國所認,無待今茲。試觀馬凱條約,裁厘之協定,比之此次之要求,相去之遠,何止數倍。在彼尚可協商而得,在此豈曰必以戰爭求之乎?平平可以獲得之件,必危一國以求之;然而因其要求之,人更不與,果何苦為此耶?
賠款延期之說,在中國則求延期十年,在彼只允延至歐戰終了。而一面又不允停付今年之數。夫歐戰心在今年結局,在英、法方面固如此言,在德、奧方面亦未嘗不如此言也。明知歐戰結局不過年月間事,就令和在明年,所延不過數月,若以今年罷戰,則直無停付可言。此種延期之議,明為一種欺騙;就令歐戰更有二三年延長,則賠款可得一二年停付,此種利益,豈為外交手段所萬不能求?且如美國前此退還賠款,其額豈不甚大,何嘗須中國與一國絕交,與一國宣戰,始肯退還。今日金價正跌,各國所受賠款,較之年前,實價大減,其樂為暫緩收受,亦出於計算利益之常。延期云者,不過暫停,並非以後不付。現在號稱延期,將其財源挪供別用,異日又須籌填,不啻剜肉補創,於我何益,於彼何損,而必出於開戰之手段以求之。
庚子條約,禁止天津設壘,限制運兵,並定駐兵中國以防拳亂。今之修改,即欲去此限制,並於駐兵限度有所改更;但欲各國盡撤駐兵,早料其為不可能之事。即曰運兵築壘,可以稍得自由,亦不過敷衍體面之法,豈有國都屯駐外兵,以監督其政府,使不敢得罪外人,尚有體面可言、主權可尊者。若徒為體面計,則戰前德人何嘗不倡減少駐兵。若使外交能應時順變,此種改訂即曰無大效果,決非難辦之事。自中國認此為加入條件,遂使字林西報等力言「此庚子條約為懲戒華人使不忘拳匪之禍,決不可寬,即欲稍慰中國人心,亦但當於加入以後,酌量寬其末節。」其語氣明示中國為彼犯罪之囚徒,此次求其寬免,無異欲求弛刑立功,彼則必先立功,乃許酌量加恩核減。中國不自求可以友誼得去束縛,偏自甘同於囚虜,聽彼揶揄,此等利益誰能認之?
借款一節,政府之所最垂涎者也;然借款真為恩惠之借款,則當不取擔保,不取折扣,不待中國之困乏而豫周之,如此則數之以為利益可也。今者美國借款已將有成議,四國銀行團始延美入其團中,謀共同貸與我國,是其貸款已為定局,折扣抵押無異昔時,使無此絕交加入問題,恐此借款已先成立,偶遇此事,彼反藉以延遲。其實美國自開戰以來,國富驟增,投資無所,不患財少而患其多,故有黃金汎溢之虞。其投貲於我國,實為穩固而有利者,豈因不加入戰爭便失借款之路?況此次抗德,雖由美勸,而對德宣戰一節,美人殊不見樂助,加入豈能影響及於借款乎?
統而言之,所謂加入條件者,皆可以外交手段得之,並不須加入;而加入之後,反與終不能達此改正關稅等目的。所以然者,中國原與外國訂約,利益均沾。現在縱與德國絕交,將來必有言和之日;言和之際,決不能以英、法諸國已許之故,強德、奧以從同。況於關稅之改正,德、奧早經承諾,如不因絕交而中斷,德、奧勢難反汗。今乃斷絕國交,使前諾無效,而後怨方增,再議和之日,如何可使德、奧更認前說,德、奧既翻前議,則英、法、日、俄自當援例均沾。夫中國不能強德、奧以英、法所許者許我,而英、法能強我以所以優待德、奧者均沾於英、法,則今日縱以戰爭而改正,異日必亦由此推翻,乃至賠款之延期,庚子條約之修改,則德、奧本不與同,異時何能拘束德、奧?德、奧不允緩收賠款,不允撤改條約,獨行其是,英、法各國豈得守信不渝。夫有利益均沾之原則在,無論何種政策,各國所贊同者,一國足以梗之,欲其事之得行,全賴銷除各方之怨怒。今為數國以得罪數國,而謂將來不致因利益均沾一條,破壞已成之局,其誰信之?且今之所謂加入條件者,於協商國為有利乎?有損乎?如其有利於我,復有利於協商國,則久矣其當訂定,何須作為加入之條件?若其有損也,則此時暫為承認,非所甘心,異日議和,即使德、奧無言,尚恐其暗嗾兩國不與承認,以圖均沾之利,尚安望仗義執言,為我盡力?且此項條件果由要求以來,信所謂乘人於危,以徼小利,人縱負我,我亦何辭以責人?然則此項條件縱能被承認,亦不旋踵而消滅,其所以消滅,即由加入戰爭。然則戰爭,果何所得也。
然而所謂加入而得此條件者今已完全失望。關稅之議,日人極力反對,賠款亦不允停交,條約修正亦以懲戒中國為理由不肯實踐。當勸誘加入之初,英人以此條件開示陸某,以為中國之非常利益,乃至報告國會,亦據此為言。至於絕交之後,確問各公使之主張,則忽諉為個人之言,不負責任,識者知其皆因日本之反對而來。英國竭力牽入中國,設此以為餌;然其所犧牲之利益,則日本之利益,非英國之利益也。日本不肯以己之利益,供英國之犧牲,英國遂深恨日本;又畏日本在遠東能持其短長,不敢公然道之,乃設此遁詞。而盲從者尚日言加入利益,試問利益果何在也?
反此而觀,則因於加入所生之害,顯然可指。宣戰之後,國中回教人民以歸向教主故,難免暴動,既為當世智者所力言,又已有新疆、甘肅之事為之證實,其害之大,自無待言。而此外尚有甚深而極溥之害二:則無制限招工與運糧是也,法國現在招工為政府所禁,有往赴者,不過少數;一旦加入,招工為我義務,自不能禁使勿前。今日往法國工人不過一萬數千,而一船已歿數百,將來赴歐工人之況,可以意想而知,即不死於中途,而俄國之事已可以明鑒。雖英、法真意未必在招我工人,而往者已紛紛罹害。一面運糧出口,內地米麥價值必見飛騰,貧民所入不加,食料驟貴,饑饉之禍即在目前。夫饑饉者,非必全國米糧不足供全國人之食始然也;一地缺乏,而他地以交通不便,不能運來,則饑饉立見矣。試計前所列舉條件,借款一萬萬,賠款三千萬,加稅五千萬,不及二萬萬之價值,而令我全國受此災厄,此其為得為失何待瑣言?況此不及二萬萬之款,結局皆須償還,且須付息,不能以利益算。所謂益者,止於關稅之五千萬耳。此五千萬之收入,誰負擔之,固我中國人,非外國人也。外國人不過販運稍覺困難,實際仍是我國人出錢買貨納稅。然則國家取之人民,亦復多術,豈必出於此途,而使數十萬人置身虎口,數千萬人饑饉窮困,以易得之。反覆推求,所謂利者不成為利,而其所生之害,則觸目皆見,屢舉不能盡也。
雖然,上所言之禍猶其小焉者也。以貪此小利之故,甘為英、法之犧牲,其結果必至於亡國。雖欲隱忍自拔,亦復不能(詳後數章),國民於此尚未覺醒,異日銜索過河,悔將何及耶!今日歐洲戰爭,事至慘酷,指此以為中國千載一時之會,固非仁人之言。然必欲就此戰爭以求利益,則亦非無道。譬如日、美兩國,即以經濟上之活動,乘茲戰爭各博鉅利者也。歐洲各國以從事戰爭之故,人力、資本並形缺乏,其向從工作之工人皆移以為兵士,其向供製造之機器,皆移以為製造軍需之用,日常所需不給,則求之外國,即戰爭所需亦一部分賴之外國。故日、美兩國製造之業,運輸之業,無不獲利。日本向來每年貿易皆以輸入超過之故,不能維持其金融常序,必賴借入外債,始可勉強支持。自前年以來,輸出驟增,現金流入,去年之杪已儲現金七萬萬元,迄今增加未已;而美國現金流入,又數十倍於日本。日本始戰爭而中道歸於和平者也,美國則今始為戰爭者也。而以經濟上言,則兩國皆免於戰爭之害,因以遂其發達。誠如是,則雖求利益亦何害之有?今日歐洲中立諸國,以荷蘭、瑞士、西班牙、丹麥等,皆以過近戰場,所有貿易,皆受妨害。其中斯堪達奈維亞諸國及荷蘭等,以英、法封鎖之故,貿易幾於全滅。惟美洲、亞洲諸國差可乘時自謀振奮。我國若欲求利益,保持此中立態度,以經濟上發展,補從前之虧損,開日後盛大之機,固甚易也。何不知出此,而徒以開戰規求區區必不可得之利益,遂陷國家於危亡而不自惜。此所以不能不切望吾國人民一致注意於此中國存亡問題也。
經濟上之發達,自然力、人力、資本三者皆有鉅效。而今日謀中國之發達者,不患自然力之不充,人力之不足,所缺者資本而已。以中國土地之大,人口之眾,荒地在野,游民在邑,苟知利用,轉貧使富,期月間可辦也。以此無窮之富源,無窮之人力,稍有資本,不必用新機器,其效果已可使中國成為世界最富之國,因之亦得成為世界最強之國。而少許之資本,又甚易輸入者也。自開戰以來,歐洲諸國盡力以產出其所需各品,其向銷中國之貨來源皆形短絀,而輸送之費數倍從前,此真中國振興農工業之機會也。如中國之農業發達已久,所缺者農民之新知識,與政府之善良管理耳。故苟有適宜之經理,不患其腐敗銷磨;而不足之地,亦不患因輸出之故,致生危險。蓋如由彼外國採辦糧食出口絕無制限,則彼單就運輸便利之地,以高價吸收穀物,以故穀價亦騰,而饑饉無可挽救。若以一有統系之管理,加於穀物之上,則有餘之地始輸出,不足之地有補填,統中國所產穀物,未嘗不可敷其食料而有餘。然則雖輸出穀物,亦不為難,貴在於有調節有統系之行動,不容彼無制限之運糧耳。糧食以外他種農產物亦復如是。苟能整理使歸秩序,輸出之額必可驟增,即其利益已莫大矣。今之稱勸業者未嘗着手於是,而反以苛稅留難農產,使運轉不得自如,於是收穫豐者坐見腐敗,其歉者無所得,設關以害人者正此謂也。又如鑛業自有鑛章規定之後,請開鑛者必百計留難,始于給照,給照之後,有侵佔者,又加以勒索,一鑛之鑛權,恆須費數萬而後得,比之未有鑛章以前,圖辦鑛者更形退縮。他國設鑛律,所以保護營鑛者也,而我則更害之。華僑在南洋開鑛,處歐洲人勢力之下,不獲平等之待遇,不幸也。然其經營鑛業,尚可有利,及其歸祖國,欲開發天然富源,一閱鑛章,即廢然返矣。是外人虐待華僑之鑛章,比之我國優待華僑之鑛章,尚優數倍,鑛業之不發達又何足怪?其他工商諸業無不有類於茲。人之設部,所以衛民,我之設部,乃以阻其發達,若是者豈能謂中國不可富強?若以歐洲已行之事為師,革去留難阻害之弊,即使學得歐人百分之一二已足致無上之富強。試觀德國開戰之際,糧食百物,常苦缺乏,自施以秩序之管理即覺裕如,彼以戰爭銷耗其國力之大半,僅以其餘力猶能獲此進步。我之天然力、人力數倍於彼,又無戰爭,當此世界消場修廣,渴待供給之會,其能獲大利,何可更言。今日為中國實業之害者,部令之煩苛,與厘金、落地、銷場種種惡稅之窒礙為最多,此皆可以咄嗟之間除去者也。更有當注意者,美國自開戰以來,雖屢沉船舶,而其業船者無不獲大利。日本最近暴富者,大抵皆以買船,即日本郵船會社一家,去年一年之間,亦獲數千萬之利益;此一公司之利益,雖似不足概乎一國之榮枯,而實際則此運輸無滯一事,已足令國中百業蕃昌,各致鉅萬之富。今試反觀中國,其運輸狀況,豈不可悲!自開戰以來,上海常積三萬噸之貨物待船不得,此每月三萬噸之息所損幾何,三萬噸之倉租所損幾何,非一年數百萬之損失乎?三萬噸之貨,屯於上海,則內地各埠所停者當十倍上海,此非每年數千萬之損失乎?內地各埠,貨尚停滯,則各原產地之貨亦無從運出,坐待腐敗。此其損失,不僅在息,乃在於本,此非每年數萬萬之損失乎?即此一端而言,苟能改革,已可敵加入條件之全部,抑或過之矣!合彼借債、延賠款、加關稅,不及二萬萬,此則一年之增加,已不止二萬萬。彼為剜肉補瘡之計,所入旋即須付出;此則為真正之增富,無論如何不生損害。苟欲求利,則何不舍彼而取此乎?今日所謂船荒之時代也,以中國之人工造船必較他國為賤,即輸入機器鐵材以製新船亦決非難。若為應急之計,則以較高之價,買既成之船,尚可及時通運。今計屯積之貨三十萬噸,其中多數,不過輸之近地,勻計每一月可一往還,則欲於一年之間,清此三十萬噸之貨,不過四萬噸之船舶足以敷用,此決非不能辦到之事也。此四萬噸之船,一面輸出有餘之農產,一面輸入必需之貨物,且從而為建新船之基礎,則此停滯內地各埠之貨,不及一年可以悉去,而原產地之貨亦可陸續輸出,無朽腐之餘。即此一端,已足使經濟上遂非常之發達矣。夫使用遊民,開荒地,除厘金之限制,獎勵航業,期年之間,不冒危險,所得必較加入條件為多。而彼則冒危險尚不可得,此乃安坐而得發展農業,開掘鑛產,振興工藝;彼日本以兩年而獲七萬萬之國富,比例計之,我國即欲年獲十萬萬,亦復何難之有?
今之政府惟以財政為憂,不知財政根源在於國民經濟。不此之圖,而求目前之利,求而得之,尚足亡國;況其不得而坐受無窮之害,此何為者也。以此千載一時之時機,而不肯於經濟上奮發有為,坐失發展之路,不亦謬乎?不能有為,若能安貧而徐補救,猶之可也。貪目前之利益,自命奮發有為,而所為者為害而非利,其危險可以亡國,而利於政府者不過借款成功而已。苟能以一國冒如此之險,則何不以此精神,改革內政,獎勵農工,而利交通,險較少而利較多乎?吾人決不能信當局者為盡無此眼光,乃排一國之輿論,棄其宿昔所信,而冒此不韙;則吾不能不疑其決心之時,惟計自身之利便,不計國家之利益也。
吾固亦知此中有一部分之人,真出於救國之熱誠,而欲以此改善中國之地位,即在舊官僚中,其為利而動者不必言,其非為利動而主張加入以圖抵抗排斥日本者亦不少。通計主張加入者,除極少數之人以外,無不懷有一種想像,以為日本欲專握在東方之權力,此舉可以爭回中國國際地位,聯合美國以驅逐日本之勢力。無論其以此為對德宣戰之動機與否,而在舊官僚一派,其心中無時不有聯美排日之念存無疑也。而前年日本禁阻中國加入一事,更足惹起此輩之懷疑,以為日本既欲中國加入戰爭,必為其有損於日本,而因之信有損於日本者即為有利於中國,益以堅其親美之決心。然今者親美而美不親,欲拒日本反不得不從日本之指導,此輩之目的不能達,已彰明矣。然而其排日親美之心,未嘗息也。豈特不息而已,方以為美國擴張海軍之案,不久完成,至時可資排斥日本。不知中日關係密切,決非單以同文同種云云說明之而足。國際上之真結合,必在乎共通之利害,中國惟與日本同利同害,故日本不能不代計中國之利害,而進其忠言,即如往歲英國勸我加入,而日本反對之,彼誠有其反對之理由,決非以中日利害衝突之故,而專自利損中國也。蓋中國一旦加入以後,無論如何,必成為英國之犧牲,以中國供英國之犧牲,則享其利益者,非德即俄。以德、俄占中國之利權,則日本更無發展之途,且無自保之術,此日本之損也。而其所以損者,中國先受其損故也。為日本計,為中國計,其出發點雖殊,而其結論必歸於一。日本為我計其利益而進忠言,本非為我設想,而吾人決不能因之棄其忠言也。令之言聯美者,何嘗知東亞之勢哉!三、中國加入非美國宣戰之比今美國與德宣戰矣!然而加入協商國否未可知也。美國之宣戰,伴於實力之宣戰也。他姑不具論,美國之海軍,於世界居第三位,一旦開戰,即可負清掃大西洋之一部分責任。夫德國之潛艇,果有所畏於美國之海軍否,雖不可知,然美國要可謂之有武力以為戰爭者。其陸軍則依現在所公布者,為預備二百萬之兵,此中送之戰場者能有若干,雖亦不可知,而陸軍力之存在,即為可以實行戰爭之證憑。況其計畫乃將自此益加擴充也。美國頻年增加海軍,其費動數萬萬元,此次開戰之後,首決支出陸軍費美金二十九萬萬餘元,海軍費美金五萬萬元。蓋有此實力,然後可以言戰爭也。我國能望其百分之一否乎?能以一無畏級艦、一潛艇向人乎?能有完全之軍隊一師乎?其不能無待言也。塞爾維、門得內哥羅、羅馬尼亞,於協商國為無力,然其在戰場之兵,多者數十萬,少者十餘萬,敗亡之餘,尚能斬將搴旗。中國之對德國,能為彼所為之什一乎?中國絕交宣戰之實力,不能學美國百之一,不能學比、塞、門、羅諸國什之一,不過凌辱少數在留之德人,而自稱勝利,不惟可危,又甚可恥可笑者也。而妄人反相稱曰:宣戰無須有實際之戰爭。然則所謂戰者,將徒以供戲笑而已耶?
夫美國不能不與德宣戰之第一原因,在其國之工業狀況。英、法自開戰以後,自國軍需品已苦不給,一面尚須供給俄國及意大利之軍需品,故不得不乞助於美國。美國應協商國之求,以擴張其工業,專注於此一方面,於是輸出之額驟增,全國之人惟以金滿為患。去年一年運往歐洲之出口貨,價值美金三十七萬萬五千萬元,即華銀七十五萬萬元也。其中貨物有加數倍者,有數十倍者,而銅、鐵、糧食、炸藥為尤多。依俄國「諾窩時的詩詩?」所錄美國公表數目,實如左表。美國近年重要物品出口表(單位法郎)品名
民國三年
民國四年及五年牛  騾

二三、○○○、○○○
四九四、○○○、○○○銅
二九五、○○○、○○○
一、二八五、○○○、○○○糧

 八二五、○○○、○○○
二、一七五、○○○、○○○飛機及附屬品
 一、一三○、○○○
 三五、○○○、○○○自動車
一六五、○○○、○○○
六○○、○○○、○○○自動單車及貨車
二五○、○○○、○○○
八三五、○○○、○○○化學材料
 一三七、○○○、○○○
六二○、○○○、○○○炸藥
三○、○○○、○○○
二、三三五、○○○、○○○鐵鋼亞鉛
 一、二五七、○三○、○○○
三、三三○、○○○、○○○手槍
一七、○○○、○○○
 九○、○○○、○○○機器及車牀
 七○、○○○、○○○
三○五、○○○、○○○金屬線釘等等
五一、五○○、○○○
二五○、○○○、○○○生熟皮革
 一八二、○○○、○○○
四○○、○○○、○○○靴鞋等
 九○、○○○、○○○
二三五、○○○、○○○煉牛乳
六、五○○、○○○
 六○、○○○、○○○精製糖
九、○○○、○○○
三九五、○○○、○○○羊毛
三四、○○○、○○○
二二五、○○○、○○○
夫美國之出口貨驟增,一方面為豐富之金錢流入,一方面亦為資本之偏注於一部分。此表中多數新增之出口貨,實由新增之工廠造成之,此工廠既投莫大之資本而設之,一旦出口有阻,則此諸工廠皆歸無用,而恐慌立起矣。德國提出和議之時,美國市場為之震動,即以此故也。然則德國潛艇封鎖之策,美國所受影響可以知矣。夫歐戰以前,美國在奧暨丹麥、那威、瑞典等地商業至盛,自英國封鎖德海口,美國遂失其銷場之一部分,幸以英、法、意、俄之需要補之有餘,故但見戰爭之樂,不知其苦。然而德宣言封鎖地帶無警告擊沉以後,美國及其他中立國船,皆有中止之懼,於是美之工業為之大搖。美國為保護此種利益,乃欲打破德之潛艇勢力,而繼續其通商,此其宣戰之本意也。抑此美國之加入,能有勦絕德國潛艇之效否乎?在美國工業者亦未嘗不疑之。但若使美國為宣戰而備軍實,則從前所欲供之外國者,今可移供本國擴張軍備之用,即無資本誤投生產過剩之患,即使德艇依舊跳梁,歐洲貿易杜絕,彼資本家固可高枕無憂,此所以美國全國主戰不休也。今我中國果有若是之景況乎?歐戰既開之後,我國除對美、日貿易不變外,對於歐洲諸國出入口貨,有減無增,此蓋以我國政府之不留心與人民無智識使之然。然而中國所產之貨,不合於彼所急需實為最大原因。而在近今英、法之限制入口貨,尤為大不利於為中國者,依此限制,則中國絲、茶諸貨均遭停滯,而農商俱被其禍。然則美之受禍,在德之封鎖,而我之受害,在英法禁入口,各異其景況,各異其加害之國;然則若真與美一致行動,豈非先須抗議英、法之限制入口,而以絕交宣戰繼之乎?我之與美情形不同,中立不倚者,自謀利益之道,即自保之道也。
且美國此次之開戰,固德國迫使之然,非美國所得己也。今日以前,美國供給無限之軍需品於歐洲諸國,不見其匱者,美國自不從事於擴張軍備也。德國察知其然,故挑戰於美國。美國之開戰,決不如中國之毫無預備也,則必輟其供給英、法、俄、意之軍需品,以充實己國之海陸軍,試以今次通過之美金三十四萬萬元,比之去歲出口往歐洲之貨值,可知其相差不遠。故使美國此項經費於一年內支出完畢,則恐出口到歐洲之軍需品,比之前歲不及什一,而英、俄諸國之供給,將以是大竭蹶矣。論者但見美國富力軍威,若足以大為德國之害,其實以海上言,即以美海軍加入英、法隊中,仍決不能奏掃潛艇之效果;以陸上言,則美國輸送數十萬兵於歐洲,決非易事,即曰能之,其所收效亦不過如英國之稍稍增募兵隊,於戰局決無影響。然運此數十萬兵者,其供給補充交代,又須徵用鉅額之船舶,即同時使英國缺乏糧食之禍益增,故其所得不償所失。德國深知其如此,故百計迫美加入戰團,在美國真不欲其如此也。試觀美總統提議媾和,力主不待勝負而致平和,其心豈欲戰者哉!通牒調和,認為美國之權利,且認為義務,其意氣何如?而三禮拜後,忽而抗議,忽而絕交,忽而宣戰,恐威爾遜博士自身亦決不料其如此也。美國之開戰為德之利,故德強迫以成之;中國無此不得已,而必欲以美為師,豈非捧心variant-characters-w007.gif里之亞乎?
中國與美國此次地位完全反對,言實力則彼有而我無,論損害則彼受諸德、奧,我受諸協商諸國。論加入之不得已,又為彼之所獨,我不與同,則我何為自苦若是。試觀日本前此盡力建其勢力於山東及南洋,至其既得,遂謹守不進。前歲有請日本派兵至巴爾幹之議,歐洲各國,翕然主張,即日本人中亦有少數為其所搖,而鑒於多數民意不悅,不敢實行。彼日本於協商諸國關係非我比,且以實力亦優足以辦之,然尚不徇一時之外論,而置舉國之反對於不顧,我國政府胡不深思而遽言隨美進退耶!四、中國加入與各國之關係中國加入戰團以後,以見好於歐美諸國故,將來可望得其援助,此種思想全由中國歷年遠交近攻之遺傳的愚策而來。中國自與外人接觸,即有以夷制夷之畫策,從之俱生。李鴻章之外交,以聯俄制日為秘鑰,而卒召歐洲列強之侵入,旋致瓜分之說,勢力範圍之說,不割讓之約,租借之約,相踵而至,此非其成效乎?然在舊官僚知有所謂外交者,無不敬奉李氏遺策,以為神奇。袁世凱之策外交也曰:「引一國之勢力,入他國之勢力範圍,使互相箝制,」此即以夷制夷之哲嗣,亦即遠交近攻之文孫也;其姓字雖殊,其本旨無改。今之當局者,又承袁氏之遺策,樂於引入美國以排日本。故抗議,美國勸我者也。而至其加入,則美使聲言任之中國自由裁奪。加入,日本所嘗反對者也,及中國既從美國之勸而抗議,日本又轉勸我以更加入協商國中。質言之,則此次對德之交涉,實有日、美之暗鬥含於其中,而美國之主張遂不及日本之有力。然則中國政府親美不如親日乎?非也,中國舊官僚親美之主義,而未至親美之時機,其隱忍以從日本,不得已而欲待之他日,使他人為我復仇耳。故今日誠惶誠恐以敬獻於東京政府者,意謂猶璧馬之寄外府,一旦時至,輒可取而復之;其貌愈恭,其志彌苦。此種親美思想,吾不敢謂其非發之至誠,然而其迷夢之政策,果足以益中國乎?我知其必不能也。特是以日本政治家之近視,與英國之牽率,遂相蹙迫而生此絕交加入之議。考論其實,於加入有所主張者,協商一面雖云七國勸我,而意、比、葡三國,實可謂初不相關,(如其逆計將來議和時,可惜中國以減己國之負擔,謂之有間接關係亦無不可,但決不視為重要。)法、俄兩國所求助於我國者,亦復甚易得之,即不開戰未嘗不可滿足法、俄之欲望。故真望中國加入者,英國也;不得已而迫中國加入者,日本也;欲中國與己採同一態度者,美國也,此外皆與本問題無甚深關係者也。
彼協商諸國所認為中國加入後協商國之利益者,曰供給人工,曰供給糧食,曰掃蕩德國人在中國之經濟基礎,如是而已。試一研察,則知此三者純為自欺之口實,在協商國亦不能認為必要中國加入之原因也。今先就經濟基礎而言,德國之貿易,開戰以後,已全杜絕,德人在東方惟一之商埠青島,已歸日本占領,今所餘者,絕無貿易等於故墟之數十商店而已。彼數學校之解散,數衛卒之被拘,與此數十商店之閉鎖,在官廳少數德人之解傭,便可謂之驅除德國之基礎;而前此攻略青島,杜絕貿易,反不足以比其功。日本費財億萬,勞師數月,死傷及千,不能掃除其基礎;今乃不如三數警吏之能,此不能信者也。須知德國在中國貿易之所以盛大者,在其商品之信用與營業之精神,對於中國人之精密之研究。以此三者為他國商人商品所不能及,故後起無根據而能以短時期內侵入英國之地盤,與之爭勝,此非可以人力遏止者也。今試檢德國占有青島之後,其輸入輸出之狀況如何,可知德國在東方之基礎,並不在於青島。一九一一年青島輸出入價表(單位兩)國輸出
 輸入
共德
四、六六五、○○○
一、五九六、○○○
六、二六一、○○○日
四、三○九、○○○
一、一七四、○○○
五、四八三、○○○法
八、○○○
四、三二九、○○○
四、三三七、○○○英
一九九、○○○
一、五五一、○○○
一、七五○、○○○美
一、二八二、○○○
一二四、○○○
一、四○六、○○○
若言除去德國根據,則雖占青島亦不足盡其根源。將來歐戰既畢,決不能禁德貨之來;德貨既來,則發揮吾所謂精密研究與商品信用營業精神,轉瞬即可復其舊觀,益加發達。是則所限制者不過一時,而在此一時,德國本無商業可言,無須限制,故此一說,決不能成為理由也。
至於人工之幫助,則惟俄、法兩國實需要之,英國本土人口雖不多,而在印度領土已有三萬萬上之人口,決不憂勞動者之不足;況且英屬華工,向來最夥,但使一令召集,即馬拉半島、婆羅、緬甸,旬月之間、數十萬決不難致,一面中國往南洋覓食者,後先不絕。故南洋所招華工,亦無盡藏,非如俄、法之必求之中國也。俄、法雖求人工之助,若特定條約,準華工之到法、俄,亦復甚易之事。且迄今雖無條約,招工之事,俄、法早已實行,則無事因此必強中國使加入明也。又自糧食言之,俄之缺糧,乃由轉運之難,非以生產不足;在本國尚難轉運,則自無由移粟就民。英國產穀固稀,而求之於美國、坎拿大,較求之中國遙易。且向來輸入中國之麵粉甚多,今但移此以供英人之用,或更輸入中國之麵麥,亦足供其所用,何必宣戰始能行之?且閩、粤之米,向仰給於安南、緬甸,彼若需糧,則轉運於其母國之英、法已足矣!又何待求之中國乎?要之無論從何方面着想,決不因此人工糧食兩層,至要求中國之加入。此所以真與吾國加入有密切關係者,止於日、美與英三國也。
論此次之勸誘中國,美、日居其衝,而英國若退聽焉。考其實際,則英國為其主動,而美、日之行動,適以為英政府所利用耳。何也?英國之運動加入,非自今始;往者袁氏稱帝之日,英國曾欲以加入為條件,而承認袁之帝制,袁未及決,日本出而反對,遂中止以迄今茲。然而英國之運動未嘗息也。但以英國曾對日本外交總長石井約言,此後在中國無論何種舉動,必先經日本同意。英國在東方之外交,本不能自由行動,故英國欲動中國,必先動日本;欲動日本,惟有藉美國勢力侵入中國以挾持之。此次美國之勸告中國,以何原動而來,非吾所敢議,而英文京報辛博森一派之論說,則顯然謂中國抗議之後,以美國之經濟力與兵力為可恃,即可無慮日本之挾制中國。其論調如此,則一方面代表中國政府親美排日之初心,一方面又表明英國在東洋對於日本之甚深之惡感者也。吾聞親美論者動謂日本年前阻止中國加入,志在使中國外交受日本支配。此次抗議,即圖獨立之外交。不知在東洋外交受日本支配者。乃在英國,而加入之後,英國可回復其外交之獨立耳,中國之外交何由得獨立乎?
中國之舊官僚,有其習性,只有與營私利之人,或被其認為好意,此外無論何事,彼必以不肖之心度人。日本之不願中國加入,固曰大隈內閣不欲助成袁皇帝,然決不得謂為主要之原因。主要之原因,乃在中國加入自身之不利。從公平之觀察,以批評日本當時之態度,可謂第一為中國謀其利害,而後計日本之利害(此時中日利害相同,自不待言。)。以此友情,救中國之危,而措諸安定。中國之論者,不知感謝,反以是為失我外交獨立,欲推刃而復仇,誠不能謂此輩官僚之思想為尚有理性存者也。日本誠見中國加入絕不能為協商國摧敗德國之助,而一旦加入,無論孰勝孰敗,中國必不免為犧牲;以中國為犧牲,中國之不利,亦日本之不利也。為避此不利而不惜得罪於同盟國,亦可以謂之無負於中國矣。而論者則謂之挾制中國,謂之不使中國有外交,此所以動失東亞聯合發展之機會,而為白人所利用;抑亦以彼輩洪憲遺臣,對於袁氏加入稱帝,實有無窮之屬望,故一旦失之,慚忿交并,轉而致其深怨於日本也。論者動謂日本要求廿一條款,即為獨占中國利益之徵,侵略之實行;然當知廿一條款初非日本之意,而日後衰氏稱帝事急之際,曾以有過於第五項之權利供於日本,而日本不受也。始袁氏既解散國會改約法,第二借款將成矣,而敗於歐戰之突發,乃改其昔者排日之態度為親日,因求日之承認帝制,而諾以利權為報酬。所謂廿一條款要求者,袁自使日本提出其所欲,以易其帝位,非日本自以逼袁也。袁之排日,夙昔已著,日人惟知事定以後必為反噬,故重索其權,以求免未來之患。顧此條件無端而洩漏,無端而有國民之反對,各國之責言,袁尚欲貫徹其主張,乃暗請日人派兵來華,致最後通牒,以鎮壓國中反對者,而便於承認日本所主張,然終不敢諾第五項,如是者又半年。帝制起而雲南倡義,袁忽使周自齊東為特使,不顧國中反對,諾允日之第五項,且益以他種利權。爾時日本欲助袁平定民黨博取利權,易於反掌;然而舉國反對,不為利動,袁策遂不得行。以此二者比較而觀,可以知日本於中國不必以侵略為目的,其行動常為中國計利而非以為害,論者不察於是,徒以日本為有野心,非篤論也。日本之不贊成中國加入,與不受周自齊所賷之賄,同為純粹之正義所驅。吾人於大隈之舉動,固不盡贊同;而公論要不容沒,即在此次日本雖翻然勸我加入,而吾尚深信彼中不無審察利害,不樂促我墮此漩渦者,故於所謂加入條件者,日本不遽與贊同。即其心中以為日本對於英國既有同盟關係,勢不能永拒英國之求,而亦不欲負誘我以入協商之責任,故但勸以言而不肯供其賄(關稅改正、賠款延期以為加入條件,則皆賄也),彼豈不知利益均沾之約尚存,將來不難追補,今茲所失,朝四暮三,本於名實無損,而必堅持之者,其心誠亦不欲中國以此而自決墮入危途,將以自慰其良心而已。況乎以終局利害論,中國之不保,同時即為日本之衰亡也,日本之勸我,非本意也。(以上所引外交秘密,皆有最確之來源,徒以責任所在,不能明指。要之此中事實,當局自知其不虛。而吾之操筆,亦絕不以私意稍有所損益以就吾論據,此則可以吾之良心與名譽誓之者也。)中國之加入,於美國為有利乎否乎?則將答之曰,美國欲中國隨彼一致行動,無異欲他中立國隨之,美國不以他中立國加入為己之私利,即亦不以中國加入為己之私利。須知美國勸我抗議之通牒,對於諸中立國一概發出,與前此勸和之通牒同。論者但見美國勸我抗議,而謂中國加入協商,亦為美國所樂聞;不知美國為向來最大之中立國,常欲使他中立國行動與彼一致,以保中立國之利權。故前此提出調停通牒,則亦勸我為調停,所勸者非止我國也;一旦提出抗議通牒,則又勸我為抗議,所勸者亦非止我國也。此為美國外交當然可採之手段,而論者先有成心,乃於美國之意思加以曲解,故前次調和之通牒,忽然集矢;今日抗議之勸誘,又忽焉以為抵排日本之機,吾信美國之通牒,必不存此心;中國官僚日思排日,因美之來勸,遂自扇其感情,發為虛想,此種舉動,適投合於英國人之需要,而其波益揚,此亦美人所不及料者也。中國苟但隨美行動,則美國可以各中立國之一致為基礎,而謀中立國之利益,此其所願也。過此以往,本非所求,雖有抗議勸誘之一事,美固不負引入中國之責矣。
統以上所言,則知勸我抗議之美國,勸我加入之日本,均未嘗因我之加入能受何種利益,即在協商歐洲諸國中,亦決無非中國加入不可之理由。然則何以七國公使不憚再三干涉我國對德之所謂「獨立外交」乎?則以其主動者有英國,故不惜百方以求引入之機會。袁氏之稱帝,一機會也,不幸而挫於日本之干涉;故又利用此美國之勸而扇起中國排日之感情,即以此聳日本之聽,而促其決心。此年來英人所經營者,其跡歷歷可覩,此中摩理遜、辛博森等於種種方面,皆當自白其盡力於中國加入協商一事。可看中國加入而得利益者,非意非葡,非俄非法,亦非美非日也,惟有一英國而已。則有問者曰:英國於招工運糧,破壞德人基礎以外,更有何等甚深之理由乎?曰:有之,英國自數百年以前迄於今茲,有一不變之政策焉,曰求可以為犧牲者,以為友邦。中國適入其選,則英國之欲我宣戰也固宜。五、大英帝國之基礎除去印度,大英帝國不過世界之三等國,此英人所自認者也(中央公論引喀遜語)。英國之帝國,以何者為基礎乎?倫敦之市場,何所資而能為世界市場之中心乎?英國之外交,何以常能使人尊敬為第一有力者乎?以偏在歐洲西北三島之地,而其所領土地周繞地球,自詡國旗不逢日沒,其操縱之,操何術乎?非巴力門政治之力也,非二強國海軍標準政策之力也,非條頓種紳士精神之力也,所恃者印度而已。惟有印度,始能控禦此周繞地球之殖民地;惟有印度,倫敦市場始得為世界中心;亦惟有印度,英國始得至今執歐洲之牛耳,橫行於世界。英國之君,稱為大不列顛合眾王國王兼印度皇帝,英之所以為帝國者,在印度不在英倫也。
往者英相張伯倫,以其所領之統一黨,倡帝國主義,而以殖民地互惠關稅為入手辦法,即說明此意義者也。英之殖民地徧於五洲,自英本國而南,占有非洲之大部分,而握埃及以為交通之樞紐,且取直布羅陀、摩爾泰、亞丁以聯之,而以好望角副之。出紅海而東,萃於印度,展而及馬拉半島,則星架坡為之樞,錫蘭香港以副之。其東南則有澳洲,越海而為坎拿大。蓋其領地統治之法,隨地而殊,坎拿大、澳洲,皆有自治政府,英國之主權僅於對外認之。而澳、坎對外,所以姑認英之主權,非以為母國利也,以其若離英獨立,則海陸軍之費較現在必且大增。現在可以輕稅薄斂支持,將更而為重稅,故甯依附英國,以保對外之安寧。其用心如此,故英國欲求國家所需要之資源,不能仰之澳洲、坎拿大也。今日母國布徵兵之制,強制勞役之令,不敢望之澳、坎也(去年十一月澳洲之國民投票,即反對強制徵兵之案)。非洲之地雖亦鉅大,而人口較疏,地勢分散,必不可用以為發展之基。只有印度、馬拉,比較地位適當,而向來統治,惟英人意所欲為,初無扞格,故以為聯合之基礎最適。而馬拉半島消費生產之力,均遠在印度之下,所以不能不舍馬拉而取印度也。張伯倫之策,乃在改高英國之稅率,對於外國輸入之貨加以重稅,而於本國及屬地來往之貨物,則特免其稅以勵之,所謂特惠也。以此特惠之結果,澳洲之農產及印度、馬拉所產各原料,可以專擅英倫之市場,不容他國貨侵入;而英倫工業製品亦可專占坎拿大與澳、非等大市場,而拒絕外國貨之流入。使此政策完全實行,則經濟上英國全國農工商業皆能自給,以其餘力操縱世界市場,論其根本所需,不必求之國外而已足。所謂農工商三位一體主義者,即此之謂。而英國之帝國主義亦於此計畫實行之後,始可望其進展也。從前歐洲之取殖民地,無異蜂之取蜜,所志者在吸其精華,以益本國,絕不存一聯為一體之念。故其所謂殖民地者,單以能使本國得益若干為算計之基礎,以經濟之利害,決經營之方針。然在二十世紀,此種中古之政策不適於用,自不待言,張伯倫之帝國主義,乃由是倡。彼以殖民地與母國,當視為一體,痛癢相關,母國之工業,即藉殖民地以為銷場,而農產則由殖民地供給。然而此所謂銷場者,專視人口之多寡。英國全國人口,不過四萬萬內外,其中三萬五千萬為印度人,本國人除(註三)印度人外,所餘人口僅數千萬耳;足以證明英國若無印度,即不能成為帝國矣。
抑英國之獲得殖民地,非有一計畫以整然之組織行之者也。始得領地於美洲,旋奪法之坎拿大,未幾而合眾國獨立。值拿破崙戰爭之後,乃以種種手段,繼受荷、葡兩國所領,且占有澳洲。於此參差錯落之殖民地中,謀其聯絡,然後占有蘇彝士河、好望角、星架坡等地以為根據。印度之經營,乃自一公司始,資本纔七萬磅耳。中間有葡萄牙之先進,復遇法、荷之東印度公司與為競爭。適印度小國互相攻擊,而皆借助於外人。克雷夫,印度公司中一書記也,憑其智力,扇搆印度諸王,假以資糧器械,己則乘之收其實權。自十七世紀以來迄於一八五七年之叛亂,印度統治皆委之於公司,英國政府初不過問也;暨乎叛亂戡定,一八五八年英國始聲言併合印度,一八七七年英國始以維多利女王兼印度皇后。其時公司所以付與母國者,面積一百七十六萬方英里,人口三萬萬餘。自茲以降,英人復盡力謀其擴張,且保護維持其殖民地。然而作始非有計畫,故當然為大英帝國基礎者。至於廿世紀之初,猶以偏偶待之,所有政治上之施設,往往背馳,此則凡屬逐漸長成者所同有之弊害。小之如一都市,當其始未有計畫,任意以延長之,則其形必成為不規則之狀,其交通配列必不如意,其天然應有之中心與實際現存之中心乖離,統治改良,種種阻礙,皆由斯起。論世者試以中國之南京、北京、廣州、漢口,日本之東京,比之美國之華盛頓,可以知其差異矣!彼南京、廣州、東京諸市,非故意為此不規則也;任其自然發達,以變田園為市街,由田園進而任意附益于都市;不由都市自立計畫以取用田園,則其糅亂無紀,必不可免。英之殖民地,亦正類此。本來既無秩序,則一旦求整其統系,自屬非易。然無論如何,英國經濟之基礎,即其國家之命脈在于印度,事至瞭然。若此基礎失去,則大英帝國亦惟有瓦解而已。除去印度,雖以澳洲、坎拿大亦不足以為英倫工業品之銷場,不足以完農工商三位一體之實。既不免求銷場於外國,則國內自給之策完全破壞。母國與殖民地浸益疏遠,終至各相離異,不復有為。故無印度者,澳洲、坎拿大皆成為無意味,而非洲與馬拉半島更不足數矣,故英國所以能保有旗之不遇日落之殖民地,以印度也。
英國之所以得握世界商業上之實權,以世界市場置之己國之支配下者,以其國之出產力與消費力,俱優越於他國,而其生產、消費各在一地。即在國內營通商轉運之業,已臻極盛,挾此基礎以為商業,以為航業,他國不能與爭也。夫世界之貨物,有其生產地與消費地之距離,視其兩地之距倫敦更近者,其價反待決於倫敦之市場,此非以經濟社會關聯較多,他物集於倫敦,一物不能獨異之故乎?凡世界市場買賣,雖以貨幣計數,而買者之資源,必由於賣一種貨物,賣者又常以其資金購取他種貨物。故有一地為多數貨物貿易之所者,其他貨物當然趨而附之。英國以其對國內之貿易,集中於倫敦,隨之對國外之貿易,亦集中於倫敦;此貿易之額,既已甚鉅,故此二者以外之貿易,亦為其所吸引,而倫敦自然成為商業之中心。除去印度,則英國之商業已去大半,其根本既傷,自無吸引之力,而雄制世界市場之資格,從此失矣!印度之存亡,即英之存亡也。無印度即無殖民地,無商業,無航業,內不能自給,外不能取足於他人,雖欲苟存,安可得乎?
不觀乎西班牙、葡萄牙之歷史乎?彼二國當十六七世紀間,中分地球各取其半,以為勢力範圍,其所領殖民地,勢駕於並時諸國上;徒以不能謀其統一協合,母國與殖民地,兩不相親,稍有不利,即離而獨立,或他屬焉。今之非洲海岸諸地,暨南洋英、荷領土,往者非皆葡領乎?葡萄牙惟不能占有好望角,與埃及諸殖民地,遂無由聯絡,西班牙亦坐不能收聯結中美、南美諸地之效。所以入十九世紀,紛紛變為獨立之國,蓋其對於母國,本皆無經濟之關聯;其離叛固事勢之所使然,不足怪也。荷蘭承西班牙之敝而起,一時雄視東方,亦以不得經濟上之聯結,一失好望角、麻六甲於英,其位遂大低落。使葡萄牙與荷蘭得英之印度,則東方豈容英國為覇;使英不得印度,則不特馬拉半島無由經營,即坎拿大、澳洲亦久已師美國而獨立矣!英國惟得印度以繁華其商業,因以擔任此鉅額軍費,以保持其海權,使澳、坎託其庇而安焉。此所以不蹈西、葡、荷之覆轍而強盛百年也事固有始行之甚易而莫之行者,亦有偶然行之不知其關係之大如是,而幸收其良果者。英之設印度公司,在他國之後,侵略全由公司畫策,母國初不之知,即克雷夫當時,豈知其經營印度,關於英國之榮枯若是哉?事後推論,歸功尸名,亦適有運會焉。嗟乎!使中國而遇有若印度公司者存,恐當英國併印度之際,中國已相隨俱盡。爾時英國欲吞中國,易與吞印度同耳。當一八六○年之交,中國方南北爭持,未有所定,清帝北走道死,舉國無以抗拒外人為意者,使戈登襲克雷夫之策,以中國之兵征服中國,決非難事也。況益以國家之助乎!當是時葡、荷已衰,法、德未起,在東方無與英爭殖民地者。自克列迷阿半島一役,英、法聯合助土敵俄以來,英常以法、普之交惡為利,乘其間隙以圖利於東方。當時雖以英、法聯軍攻陷北京,論東方之根據,法實無有,英國當時不但以通商貿易為滿足,而求併吞中國,實無一國可以牽制英國者也。假令英國以十年之功,收中國於掌握之中,則法國正敗於普,德意志帝國新成,而亞洲已全入英國統治之下矣!使其然也,則今日之大英帝國,非特保有印度莫能搖動,且可以併中國印度為一國,取世界最大之市場,納諸囊中,而莫敢窺伺之。非特無此次之戰爭,即在將來,苟非英國內訌,恐亦無人能問英鼎輕重,使吾人為英國人,必不能不痛惜當時英國無人,坐失此萬劫不可復得之機會;而吾中國人則又不能不深幸英國之無人,使吾人今日猶有研究中國存亡問題之餘地也。
吾不云乎?事有始行之甚易而莫之行者,亦有偶然行之不知其關係之大若是,而幸收其良果者。故吾人追論英之偶然而得印度,偶然不得中國,為英國計者,惜其未收全功;為中國計者,幸其不早覆沒;皆從其已事而徵其效。然而英國有帝國主義之實行,有互惠關稅等等政策,所以保持其偶然所得者,使不以偶然失之也。而我中國則何如?幸不見併於英,且不知戒,而輕心以掉之乎!英國雖失併吞中國之機會,心未嘗忘中國也。值法國於戰後專力經營殖民地,與英角力。德國尋又起而乘之。英國猶欲以瓜分之結果,占有中國之大部分,以為印度之東藩,補往日之失策。而計畫未遂,忽有日本起於東方。日本一出,戰勝中國,雖曰從此中國敗徵益無可隱,而實際瓜分之局,轉以日本之突起與俄國之遠略而中破。俄國既與土戰勝,勢可突出地中海矣!而英嗾撓之,使不得伸,易志而東圖我新疆,與彼印度。英國為自保計,不能任俄國之發展,而於東方陸上之力不能制俄,值日本之新興,遂利用之以為敵俄之具。東方既有此角逐,利益更難平均,因之瓜分說破,而均勢之說代之。日俄戰後,日之地位更固,而英國亦無法使瓜分之際日本滿意。日本亦知瓜分之後己國地位無由鞏固,力主保全中國;蓋法、德之着手東方,為英國併吞中國之障礙,其政策遂變為瓜分。而日本之勃興,又為歐洲瓜分中國之障礙,再轉而為均勢保全。於是英國不得不以保守印度為滿足矣!雖然,英之帝國,退守印度,固曰足矣!為他國計,亦能容英國之保守印度以為滿足乎?人皆知其不可能也。以英國之帝國主義,恃印度以為基礎,故英人必百計求保印度,不惜以萬事為犧牲也。六、英國百年來之外交政策欲論英人之用何術以維持此帝國,不可不先溯之於英之向來對外之政策。
英國自戰勝西班牙之無敵艦隊以來,其對外有一定之國是,即聯合較弱之國以催抑當時最強之國是也。當十八世紀之後半期,英國以法為標的,對於法之戰爭,以路易十四十五之強盛為歐洲最故也。非修百年戰爭以來之宿怨,亦非屬望於歐洲之領土。惟英之欲維持自國之利益,則不許歐洲大陸有一最強國發生。苟其有之,必合諸國倒之而後已。此對法之戰爭,結穴於滑鐵廬一役。自此以後,至於今茲,百年之間,英國覇權,未嘗衰歇。雖然,其間保存維持之業,亦復非一。自法國摧敗以後,英國不復忌法,而俄之逐漸發展,勢將南吞土耳其。既併土耳其,必據埃及,制紅海,而地中海之權失,印度之門戶亦不固。故於十九世紀之中期,英國舍法而敵俄。舉土耳其而禦俄羅斯,動則曰扶弱耡強。當是時,土耳其之奉回教,無異今茲,其苛待基督教徒或又甚焉。然而不惜懸軍遠征以助之。今日則曰土耳其之文明已不適於歐洲,須逐之使復歸亞洲之故土。狐埋狐搰(註四),翻雲覆雨,曾不知愧也。實則前之保土耳其,所以保印度;今恐德因土耳其以取印度,則不能不合俄以攻土耳其也。既一敗俄於一八五三年之戰,又於一八七七年,俄戰勝土結約之際,強結德以抑俄。蓋自拿破崙敗後,英常親法而敵俄,則以法已失勢,俄方日強也。
然一方法國自見敗於普之後,思有所取償,而俾斯麥亦欲鬥英法使自敝。因嗾法國致力於殖民地之擴張。于是法國占突尼斯,占阿遮利,占安南,占馬達加斯加,而伸張其勢力於摩洛哥。於是乎得罪於意大利,又得罪於英,俾斯麥因是收意大利以入於三國同盟,而激英使敵俄、法。英於斯時,實遠俄、法而親德,至其極,遂生東方之衝突;英人自度在東方力不能勝俄,乃乘日本怨俄之干涉遼東割讓一事,聳日以拒俄。日本之與俄戰,在日人言之,則為取朝鮮也,為保全東三省不使俄人駐兵占據也。自英人言之,則不過日人為英人守衛印度,驅除其東方之敵人而已。方俄之盛,日餂日人以攻俄;及俄蹶日強,則又百方窘日,此即英國百年不易之國是,以為忘恩負義,以怨報德。而訝之者,未知英國之歷史者也。
一方得日本以制俄,一方德國之勢又日隆,於是英國又棄法、俄不以為敵,而轉摟諸國以敵德,然後造成此次之戰爭。蓋俾斯麥之為德國畫策也,曰讓法取海外之殖民地,而德國自以全力修治內政,內政整理既畢,始可外圖。於時法果以擴張殖民地與英大衝突,英國欲專埃及之權而法撓之,法國欲固其力於摩洛哥,而英國又以直布羅佗之關係,不欲法國占此非洲北岸突出點,兩不相下。既而威廉第二黜罷俾斯麥,而圖擴張勢力於國外,以是經營非洲東西海岸之地,在在與英衝突,英國不得已始與法國協商,法國承認英國在埃及之權利,英國亦承認法國在摩洛哥之優越權。於時俄猶未敗於東方也。及俄國既敗,英、法益親,法遂實行前約,以兵力干涉摩洛哥,德國乃出而抗議,是時法之外務總長笛卡西與英為約,一旦法、德(註五)決裂,英當以二十萬兵助法,經由丹麥進攻基爾運河,(此種計畫正與德之強行通過比利時同,英國不過偶未逢此實現之機會而已,何人道公理之可言。)後卒以調停終局,而英之義華第七與法外交總長笛卡西遂始終成英法聯結。統此以觀,百年之間,英與法再為敵,再為友;於俄一為友,一為敵;於德一為友,一為敵。要之,當其最強之際,英國必聯他國以敵之;及其有他國更強,則又聯之以共敵他國,二世紀間,英國之外交政策,未嘗變也。其以一國為友也,非有誠意之結合,不過利用之以攻擊他國,以友國軍隊為己之傭兵,敵其所愾而已。及乎強敵既挫,惟有友強,則又轉而以友為敵,而英國始終居於使嗾之地位,戰則他國任其勞,勝則英國取其利,此則數百年來未嘗變者也。故論英國之外交,斷不能謂某國必可為英國之友,亦不能謂某國必為英國之敵;抑且除印度及與印度有關之數地外,雖為英國向蓄有勢力之地,亦不憚移以贈人。如摩洛哥,固英國宿昔所經營者也,為摟法以伐德,不惜以讓諸法。從可知英國向來為破滅歐洲最強之國,不惜以種種為犧牲,而其所以必破壞歐洲最強之國者,不外以保存其帝國。換言之,即不外以保全印度耳。自道德上言之,必損己以害人,信為罪惡;然以利害而論,為英國謀者,又何以加於茲。英國之結日、結法、結俄,均以其強不逮德國,故糾合而為之首領,使從於己之支配也。其於土耳其,亦思用此策,以絕德國東出之途,同時又不使俄國得志。然而英人有恆言曰:「血濃於水」,故又常助土耳其支配下之白人,使離土獨立而收以為己黨。自希臘之獨立而已然,而於塞爾維,門得內哥羅,與羅馬尼亞,勃牙利,又以對俄國之關係,英亦陰袒之。故土卒不甘為英之犧牲而合於德。藉不然者,英國已以土為俄國之餌。而君士但丁久在俄國統治之下矣!不觀夫土未與英俄決裂之前,英國之所以誘土助己者乎?英國上下無不為土國厚受英之保護,以有今茲。而不計其對俄之宿憤,以為一旦攬致土國,即可乘勢滿足俄之欲望也。夫英國之利用他國也,方其得勢,則犧牲他同盟國以滿其欲望;及其勢不足以為助,則又以為他國之犧牲;此其歷史已彰彰然明矣!論者以為土苟維持中立,尚可免俄、英之攻擊,不知為英之與國者,方其有力,英必樂與以種種之利益,使與俱敵其敵;及其無力,英亦必重苦之以快他國之意。無他,英之求友邦,貴能為英盡力,今既無力,自然應以其國為英之犧牲。譬如飼蠶者,三眠以前,束槀伐桑,昕夕覗候,惟恐不逮,孝子之養父母,無以過也。繭抽絲盡,則命蠲鼎鑊,骸飽魚鼈。今日英之友邦,皆蠶也,其猶得英之承迎者,絲未盡耳。故如塞爾維受俄之命以圖奧,即間接受英之指揮以圖德者也。首發鉅難,亡其宗祐,亦可謂忠於其事矣!而英人之待固何如。方勃牙利之未附德也,英人不嘗與勃牙利議,割塞之地以飽勃之欲使參戰乎?當時議固未成,而英國亦以此藉口,謂巴爾幹外交失敗,非己之罪。夫英國欲飽勃之欲,何不犧牲己之利益以求之。何不犧牲俄之利益以求之,而必以塞為犧牲者,塞之力已盡,勃之力方可恃也。亞巴尼亞非塞爾維日夕所想望者乎?以人種言,以地理言,皆近於塞,塞以外無通海之途,迫而與土戰(註六),傾國以爭此地,卒為奧所抑,不能逞志。今者塞既為奧所敗,若以英、法之援而得亞巴尼亞,固曰義當爾也。然而英、法為聯意計,不惜以亞巴尼(註七)亞為意之勢力範圍。觀其所以待塞爾維者如此,則知假令土耳其附英、俄而敵德、奧,英國亦必不保護土耳其,令俄觖望。此無他,土之力先盡於俄,故其利益不免為俄之犧牲也。今試觀察此全戰役,英之得與國,有不以利益餌之者乎?如其於意大利,於羅馬尼,所謂參戰條件者,非土地之豫約乎?其於日本,非以山東與南洋諸島為餌乎?其所利誘勃牙利,誘希臘,而不成者,更不可悉舉,而問其所以許與人之利益,有一為英國自所捐出(註八)者乎?無有也,非約取之於敵,則使友邦忍苦痛以與之,英國之利益不傷,而有力之國皆用命焉,此真蠶人抽繭、豆人煑豆之術也。芻狗之未陳也,祓而祭之;既其陳也,驅車以轢之(註九)。夫英國不仁,以萬國芻狗,塞爾維罹其網而喪其邦;土耳其幸不從英而已,其從之也,欲俄國之進兵,必以亞美尼亞君士但丁與俄;欲勃牙利之從,必又割其西偏以與勃;欲希臘之起,又將割其西南以與希。夫巴爾幹諸邦,皆為可左可右之國,而無國不有領土之野心。故土耳其苟為英友者,巴爾幹諸邦必悉袒英,非土耳其之聲號足以來之也。其膏沃形勝之領土,足使諸國奔走熙攘,而來者逾多,土境逾蹙,英收其利,土蒙其害。故苟無其力,慎勿為英之友,苟無其力而為英之友,必不免為英之犧牲。若其無力而欲免於犧牲,中立上策也。不然者,與其為英之友,無寧為英之敵,此無論英之終局為勝為敗,必無疑義者也。塞爾維與土耳其,其最良之標本也。南洋之鑛山主,買人以開鑛,其未至也,優之百方,慮其不至也;一旦入工所,計無所逃,則畜類遇之矣!英之所以待友邦者若是而已。為國者其將師塞維乎?抑將師土耳其也。
則有問者曰:英之不欲犧牲自國利益,固也,均是以他國利益為犧牲,何必友邦?雖中立,英國亦何所愛惜,而不害其利益?曰:是非不欲也,不能也。英之友邦,得友之名而已,其舉動皆惟英之命是聽。故英國用其力,則為之保護其利益,不用其力,則求善價以沽,其利益有保護之權,故亦有贈與之權。譬如摩洛哥與埃及之交換,英苟無力於摩洛哥,法豈肯以埃及與為交換;法苟無力於埃及,英亦豈允以摩洛哥與之交換。故微生高乞醯其鄰,以與乞者,鄰既以醯與高,則醯固高之醯也,不必問其所從來,乞而終戴微生之德。若微生使乞者自乞諸鄰,則鄰猶中立國也,雖所與不止於醯,人惟感鄰之惠,而微生不與焉。此猶中立國之利益不足以為餌。而英國之急於求友邦,若不暇擇者,非以其力足恃,乃以其利益可以為英國犧牲也,中立於此乃可見其真價矣!英以此政策行之二百年,以致今日之盛大。每於戰勝一強國之後,英國若無所利於歐洲之土地者,於是以義俠自鳴。試以英國政治家之心理,置之檢鏡之下,知其言之必不由衷也。英國之領地徧於世界,無論何國,苟於歐洲有優越之權力,即於英國對於殖民地之利益生衝突,從而英國為保其殖民地計,不得不與之戰。使其強國所志,在於他所,如法與意,目的祇在非洲北岸,猶易妥協也。然既在歐洲為最強之國,則必不以是為滿足,其目的必在於印度,而無印度是無英帝國也,故英國尤不得不合他國而與之戰。惟其謀之於未事,制之於未形,故人但見為仗義耡強,而不知其舉措無一非為印度之保全計也。
雖然,自有此空前之戰爭,而英國地位已大變。平和而後,將仍持此策不變乎?抑且改絃更張乎?此現在所須研究者也。吾人以最上之智慧,絕對之忠誠,為英國謀將來保全印度維持帝國之策,則有其必變者,有其必不變者。以最強之國為敵,此必變者也;以較弱之友邦供犧牲,此必不變者也。英於此戰爭以前,每摧抑一強國,必得數十年之苟安,於此從容以備他國之興。其所破者,創巨痛深,數十年間,未得復起也;其所防者也,數十年未及長成,已逢英之摧敗矣!故其政策可以無變。自德之興,而英國之步驟乃亂,方欲遏法,法未衰也;又以防德之故,不得不助法;方欲遏俄,俄未全敗也;又恐日之一盛而不可復制,於萬不得已之中,巧收俄、法以敵德,而刼日本使從之;辛苦十年而後得今日合縱攻德之結果。平心而論,從英國者為禍為福,故不與計,英之外交,終不可不謂之大成功。然而其成功同時有為英所深不願者,何則?假令戰而勝德,德未成死灰,復燃未可知也。法縱不加強,俄必坐大,自從戰後,俄、日知互角之不利,故兩國各相親而疏英。德國覆沒之日,即俄、日鼎盛之期;英欲與俄為敵,則無與制俄者,且前此使日敵俄,英之元氣未嘗傷也。今與德戰,雖幸而勝,國富民力已殫矣!是不惟不能自與俄戰,即欲他人與俄戰,亦莫為用,何則?土、塞之教訓,已深入歐洲諸國政治家之心,英欲再求忠誠之僕如塞爾維者,終不可得也。往者英為盟主以攻一國,豐功偉績,英人尸其大部,故其敵固畏英,其友亦甚畏英。至於此戰,則羣知英之易與,無復尊崇之心,其於戰後無復宰制歐洲之望明矣!更假令英國於此役不能戰勝,則俄國已曉然於英之不親己,將來必不盡力。即日本亦必深悔從前之誤,舍去不援。當時之國,仍以德為最強,(現在德國勝利之勢已可推,即成為美總統所謂無勝敗之媾和,德已居最強之位。)英欲以德為敵,在今日尚不能有成,何況今後?此又事至明白,無可諱言者也。然則英國為將來百年立計,不得以最強之邦為敵,必以最強之邦為友,相與中分世界之利益,而俱享之。自己國以外皆可以為犧牲,而其選擇犧牲,由親者始,此即英國所以報其傾國以保衛印度之友邦之厚惠者也。七、協商國勝後之英國外交主加入協商國者,輒言協商國必勝,反之者多言協商國必敗。夫以為勝而附之,與以為敗而去之,本為一國之道德上絕不能容許者。而主張之者必計較利害,若曰,苟有利焉,無恤乎道德,此亦一說也。今姑無與爭協商國之勝敗,試與設想:協商國全勝之後,英國之地位如何?今日英國所恃以敵德國者,非英國之力也;英國以幾及二倍之海軍,不能封鎖德之海港,而肆德國潛艇之跳梁;擁五百萬之大兵,而其戰功略不可紀,於海於陸,皆失其威信,其猶得執協商國之牛耳者,能為經濟之援助耳!暨乎戰後,英國更無可以制人死命之武器,則代德而雄於歐洲大陸者,必有其國。法之為國舊矣,且於此一戰,實已殫其精力,不能於戰後驟望發展。意雖舊邦新命,而其海陸軍兩無可紀,在今日以最有利之狀況進戰,尚不能得志於奧國,至於戰後,意已成孤立之況,在英、法尚視為疏遠,在德、奧則積有深仇,其不能為英患亦明。其在東方,則英國可襲十餘年以日制俄之策,引美國以敵日本,所不可如何者,俄國而已。俄國自十八世紀之初,彼得改革以來,無時不有併吞世界之計畫,所謂彼得遺訓者,久已為世人所公認,而俄國之地勢,實又足以成之。蓋俄之為國,在歐洲為受敵最少者,其北則北極之下冰雪之區。其東與南,皆為荒野之國,力不足為俄害。而其土地則足以滿俄國之欲,其向來有戰爭,皆從其西面或西南面而起,其勝則略地增長勢力,不勝則退嬰其天然之險,人莫能屈之。徵之於歷史,彼得與瑞典王加羅十二戰,嘗一敗矣,而不為之屈;休兵八年,卒復其仇,獲波羅的海沿海之地。此後又參與七年戰爭,遂乘波蘭之弱,而分割之。及拿破崙戰爭之興,屢為法國所敗,而拿破崙終無如俄何。一八一二年,法人懸軍遠征,以破竹之勢,大勝於哥羅提諾,遂占莫斯科,然終不得不退兵,以自致來布芝之覆沒。俄國雖敗,不為法屈,而反以屈法者,其地利使然也。十九世紀之中葉,俄得伸志於土耳其,會英、法之抗拒,君死軍敗,地削壘陷,乃至黑海艦隊之出入,亦不得自由。然而俄國之力,毫不以是摧敗,又東而出於波斯灣。俄之經管中亞細亞也,自十九世紀之始而已然,至一八七三年,占有裏海之要港加斯福斯克,遂進而吞高羌,又窺阿富汗斯坦,以與英人利益衝突,波斯遂為英、俄兩國之爭點。迄一九○七年,英、俄始為協商,波斯北部為俄國勢力範圍,其中間為中立地帶,其南則為英國勢力範圍,以是三十年間之努力,終不能達占有波斯灣之希望。其在東方,又遭日本之打擊,併其所已有之地盤而失之。若是者,在他國有一於此,必為敗亡,而俄羅斯自如也。其勝則威瑞典,收芬蘭,割波蘭,取中亞細亞;其不幸亦不過莫斯科之退軍,斯巴斯圖堡之城陷,柏林條約之改訂,旅順南滿之退卻,波斯灣之讓步而已。故俄國挾此自然之地位,先為不可勝以待人之可勝,英國固無如俄何也!英國之外交微妙而敏迅,吾人不憚稱為世界之最,且尤不能不佩敬其主持者有遠識而不搖。即如今茲之戰爭,英國本為間接之利害關係,直接有關者固法、俄也。德國之壓迫法、俄,其優越之陸軍力也。使法俄而退讓者,德亦未即侵及英國之封。然英國知苟德國得志於法與俄,即為世界最強之國,至爾時英始與德為敵,則無所及,放豫料德國之必為己害,而先聯法、俄以攻之。夫法與俄誠有惡於德而結同盟,而於德外交固向無衝突。至摩洛哥問題,與波、洽二州合併問題起,始成葛藤,漸演成以戰爭解決之局。而此二事皆有英國居於法、俄之背後,勵其決心抗德,此英國外交之用心,固遠非凡人所測也。此次戰役,英國本儘有中立之餘地,而英不顧也;不惟不顧中立,且於正為商議調停之際,忽以曾向德使警告德國須預定甘與英國開戰之言,告於法使。此其強硬,固不得不謂之有計算、有斟酌之行動。抑且對於德國之提議保全法國本國及殖民地以求英國中立,及問英國:如德能尊重比國中立,英國亦能中立否?英國概以行動自由不受束縛,不能豫約中立復之,(故英國謂為比利時而戰絕不可信。)此皆足證英國苦心孤詣,不欲法、俄獨與德戰,而勉加入焉,正以其深忌德國故也。其忌德國非有他惡感,亦畏其強耳。然去德國而得俄,其足為英患無異。且往日德之禍法、俄為直接,而禍英為間接,故俄、法為英用;異日俄起,則直接受禍者惟英國,此英國所甚無如何者也。俄人方為英攻德以獲利,而英又聯他國以攻俄,則人將盡以俄為戒,不敢為英盡力,此又英國政治家所逆見者也。且德既敗,則必棄其東進之策,而與俄無利害衝突。法、意本與俄近,美國本不干涉東歐、中亞之事,日本又已先事親俄,英國欲求俱與敵俄者,必不可得;無已,惟有改其故步,因利乘便以聯俄。雖然,聯俄非可以口舌畢其效也。英國欲收俄國不侵印度之利,必先有以利俄國。而所以利俄國者,又須為英國勢力所及,不徒以口舌為惠,故如以非洲餌俄國乎?則非洲之領有,不過稍增其面積,毫不足以為發展之資;且如媵以埃及,則英國與印度之聯絡,不得不復於好望角之舊途,此為制英國之死命,英所不能容許。即俄國佔有此非洲閘岸,亦終無由滿足其野心明也。將在亞洲方面為讓步乎?則收波斯、阿富汗斯坦於俄國域內,益以危印度之邊藩,而俄之野心,亦斷不能滿足。故結局,欲與俄聯,須捐印度;英不捐印度,則須求與印度相當者以贈俄,則在今日有為第二印度之資格,而為俄所滿足,無逾中國者矣!故英、俄交好之日,中國必不免為同於印度之犧牲。
蓋凡所需乎殖民地者,以本國生齒日繁,富源已盡,藉之以免人口過剩之患也。然其所求以為殖民地者,如為荒寒待闢之區,則必費多額之金錢,始可望其發達,而發達之後,又恐其羽毛豐足,背棄母國。故英之殖民也,已失合眾國,又將失澳洲、坎拿大。此無他,新領地之生產力,一由移住之人成之,其本有之人民稀少,無生產力,因之亦無消費力;及其培植成功,則其生產者又足自給其消費,而無以益其母國。夫人民樂故土,多親族友朋之牽率,利不什不徙其居,得殖民地之國,所最希望者,其殖民地能供給己國原料,同時為工業製品之銷場,因之使本國之人,可不出國門而得豐足之給養。惟然,故需其殖民地本有多數之人口,且為勤於工作者,則其原料豐富,而其消費力亦大加。彼全由本國人開闢者,始則無此消費力,終則成為自給之組織,不可得而壓抑也。惟對於異種之人民,可以不公平之待遇,使常安於低級農夫之位置,而永收貿易之利,以為己國工業品之銷場。故今日之世界,求得新領土者,必以此為最上之標準,而中國與印度其首選也。
為俄國計,均可以資己國之發達,則亦未嘗不樂舍印度取中國。蓋俄國於西伯利亞鐵道複線之輸送力之下,久有北滿、外蒙、新疆之布置,成一包圍之況。苟英國助俄以抑日,則其南下猶行所無事耳。是故英國於戰後苟欲與俄更為協商,俄必樂為承認。於是英國可收阿剌伯、波斯、阿富汗斯坦諸地以及西藏,而北以高加索、崑崙兩山脈及裏海為天然之境界。此局既成,則法、意及巴爾幹諸邦,均立於英、俄之下位,而地中海兩岸之地,悉成英之勢力範圍,英之指麾歐洲大陸,無異今日指麾西、葡。而英與俄一為海王,一為陸帝,兩不相妨,百年之安,可坐而致也。此英國戰勝以後之態度,不難豫想。如使英之政治家,於此戰後千載一時之機會,尚不知出此為英國謀此上策,吾不信其真愛英國者矣!八、協商國戰敗或無勝敗講和後之英國外交今更豫想戰敗後之景況,則英國為此次戰役之首領,同時握有媾和之權,故常能於有利之時機為媾和。若歐戰以無勝負終,媾和之時期,亦惟英國決之。所以然者,英國及協商諸國,始料以數倍之力加於德、奧,則戰爭可不期月而決,既而事與願違,寢成持久之戰。於是俄國屢有媾和之說,法國凱約一派,亦有平和運動,英國察而先制之,遂成所謂非單獨媾和條約,日、意後亦加入焉。以此約故,各國非得英國之同意不能媾和,而英國欲媾時自然能得各國之同意。蓋於財政上英國對於法、俄,實有操縱之力,而對法之煤,對俄之武器,一旦斷其供給,皆可以制其死命。雖欲不同意而不能;故非單獨媾和條約者,不啻以媾和全權委之英國者也。挾此媾和之全權,以與德遇,無論勝負,英必能使德國對於英國之提議,樂為承諾,以為日後之親交地步。故雖在戰爭中,英國常握有可得與德接近之地位,而其實行則視左之二條件:
一、英國有聯德之必要否?此本章所當(註十)論者也。
二、各協商國守約之能力如何?今日俄國已屢有單獨媾和之傳言;意國亦公表德、奧若加兵,而英、法不能為助,則勢恐不能支之意,俄意能甘居比(註十一)、塞、門、羅四國之慘境與否,不失為一問題。若竟單獨媾和,則英失其鉅利。
英國既握此全權,則於協商國不得勝時(包以無勝負和之場合在內),英國必思所以利用此者,而英國之地位如前第五章所述,不能用百年來舊策,以最強之國為敵,即當以最強之國為友。協商國如不得戰勝之結果,德之軍國主義決無打破之期,罷戰之後,最強之國仍是德意志,則豫言英國之親德,決非妄測也。
德之形勢與俄反對,故其立國基礎,其歷史,各不相同。俄為負嵎之國,受攻擊者只有西南方面,復有沼澤之阻,與嚴寒冰雪(註十二)之困難。德則不然,其地四戰,接境之國,舊不相能。故俄以退嬰持久立國,而德則不能不猛進。徵之近世之史,俄雖屢敗,不見其損;而普魯士自有國以來,非戰功煊赫,即國勢衰頹,決無能暫時保守之理。而其軍制,經三度之改革,即三樹功名。始以非烈特力大王之力,發揮其軍國精神,遂一躍伍於強國。拿破崙戰爭時,一旦敗衂,即全國失所倚恃,王后路易沙以為法所侮,力倡復仇之議。當時以法國之限制,常備軍額極稀,商何斯德乃採用續備兵役之制,豫養成多數之軍隊,於是在拿破崙戰爭末期,普之兵威,在大陸諸國上。暨乎威廉第一,再改革兵制,擴充軍備,即破奧破法,建造德意志帝國。蓋以其地形無自然擴張之餘地,一出而圖發達,則有戰爭;一不利於戰爭,則阻其發達,其為國如是。故協商國一不得勝,必且見德國之伸張其勢力於世界;而無論何國,苟新伸張其勢力,必不免與英國利害衝突者,又英國挾有若許殖民地之自然結果,前所已述者也。
英國對於此德國之發展,將何道以禦之乎?以力既一試而知其不可矣!則惟有與之均分利益,一如戰勝時之親俄。蓋非然者,德國之發展,必先見於地中海,而埃及危;又見於波斯灣,而印度危;亡埃及則喪其咽喉,亡印度則失其根本,此英國所不能堪者也。英國非不欲長為歐洲之雄,不使一國與之比肩稱霸。然以事實言,則戰勝亦萬不能達此目的。乃不得已而有與德提攜之事,此則所謂必要生出可能者也。
英國為達此目的故,於德國不願與英接近之際,常盡力打消和議,使德人知其然;而復以適當之條件滿足英之願望,則由英國可以主宰媾和。蓋當英國訂此非單獨媾和條約之時,固已決定能梗和議又能(註十三)促成之者惟有英國。則德之於英,特與以便宜,持為不破壞和議之條件者,雖使協商國戰敗,亦不難想像其然也。
英國既有聯德之必要,又非不能聯之者,則亦不能不籌畫所以滿德之欲望者矣!德於非洲,雖亦有領地,然橫貫非洲之策,今已不能實行,而實際但以非洲沿岸為殖民地,於德人更為觖望,即在波斯方面,德人之經營不過以為進取印度之準備,亦決不以但取中亞細亞為滿足也。於是英國為圖滿德國之欲望,必當以中國為餌,與其聯俄同。夫兩國之聯盟,匪以其條約而有效者也。真正原因,乃在其利害之共同,英國本無急切與德衝突之必要,業如前章所已言。此次交戰,既不能達摧抑最強國之目的,英國為保其存在,不得不棄其所欲得之利益,以保其所已得之利益。而德國苟以英國之助,得其所欲得之利益,即為利害共同,而聯盟之事自生。譬諸意大利,本與法為近屬,且得法之助以立國,而一旦爭非洲北岸之地,與德奧有共同利害,則加入三國同盟以敵法。及其戰土以後,利害與奧衝突,而對法緩和,則又復活其同種之感情,與建國之舊恩。故知國際恩怨要約,兩不可恃;同種云者,亦不過使利害易共同之一條件,其他感情上之事實,隨時而變更,非可規律久遠之政策也。欲兩國之真正利害共同,必能有割捨之決心,所謂協調者,各着眼於永久之計畫,於將來兩國發展所必須者以交讓行之。若是,則德人可拋其窺取印度之心,並拋棄其經營非洲之計畫,而專意經營遠東。於是乎英可以仍為帝國,而德亦可快其東向之心。故戰後之英德同盟,為自然之事實。
又自歷史言之:自非烈特力大王以來,英國非與普為攻守同盟,即守嚴正中立;除此數年間短期之衝突外,英德之間,本未有葛藤。言其種族,則盎格魯撒遜,固亦條頓之一分枝,而其(註十四)交通往來無間,德人之血與英人之血,遞為灌輸,其親密乃在法、比之上。英、美、德、奧,相去真不遠耳。一旦釋兵解仇,則條頓(註十五)同盟成立,比之德、奧之同盟,尤為易易。故聞英、德同盟而驚者,殆未知歷史者耳。世人有疑此者,請視日、俄,日、俄以傾國之力相搏,事纔十載。日德之宣戰,距樸資貿斯條約,不過八年有餘。當日、俄媾和之際,吾在東京,親見市民熱狂,攻小村和議特使為賣國,以桂總理為無能,焚警舍,擊吏人,卒倒內閣,輿論未聞有贊成和議者。曾幾何時,而人人以狂熱驩迎俄人之捷報。夫感情隨事而逝,亦隨時而生,一國當時之外交,必決諸恆久之利害,決不能以暫時之感情判之,以日、俄之前事,可以判英、德之將來矣。不寗惟是,英之於德,自俾斯麥退,始肇失和之端,自英王義華第七訪法,始定拒德之計,然在三數年間,奧國併吞其委任統治之波、洽二州之後,德國即向英國提出親交之議。及一九一一年摩洛哥事件結束後,英國又派其陸軍總長哈爾田秘密赴德,共議協合之法;其條件之詳,雖不可知,而其主要之點,為兩國減少其海軍擴張競爭,及有事時兩國互守中立,已顯然共喻。後其交涉卒歸不調,要之兩國皆非無意。此事在英人言之,以為無傷於法、俄之好,然其實際果如是乎?一九一一年英國外交總長葛雷在議院演說之言曰:「新友雖佳,若云得此須失舊友,則所甚厭;吾等盡所有之手段以求新友,然決不為是而絕舊友。」其言則善矣。然當哈爾田赴德之翌日,法、俄駐英大使急趨英國外交部,人皆知為質問哈氏赴德之事件,則葛雷之演說,果能不爽乎?此交涉不過終(註十六)於不調而已。設其成立,則英、德之聯合,早已實現;或者併今日之大戰亦不發生,未可知也。而謂英國戰後不能與德同盟乎?英國以通殖民地事有名之約翰斯頓,於大戰開始前一年,著常識外交政略一書,謂「英國上下正注意於意、土戰爭一問題,以中歐之軍國主義、征服主義、武力主義為憂。其實英、德妥協至易,而英、俄調和至難;欲與德接近,則容德國之出亞特力海,及君士坦丁,則在大西洋英國可以避與德衝突。」此即代表戰前英人不願與德開戰之一部人之心理者也。此種思想,於戰後最易傳播,又無疑也。故戰後英、德之接近,在英國有其必要,有其可能;而以非單獨媾和條約故,又能收德國之好感,則戰後之以中國為交換目的,又必不可逃之數也。
是故英國無論為敗為勝,英國國運皆有中墜之虞。惟有改從前之政策,結合強者,與同其利,始可自計百年之安。與人同利而不自損,則必於向屬己所支配有可藉口視為己從屬之國,掬其利益,之飽貪狼,此無間於(註十七)為德、為俄,中國必先受其痛苦。而以其人之性質,及其智識之差等而言,俄人之待遇中國人,又較德人為酷,徵之前史,無可諱言。彼主張協商國之必勝,而欲加入者,以為協商國勝後可得若許之利益,增若許之光榮;不知俄人之在其後,其慘狀乃恐較協商國之不勝為尤甚也。無論協商國之勝否,中國加入,必為英之犧牲,故無論勝否,日本必受中國加入之惡影響。假令英國以中國屬俄,必復其前日南趨之故步,南滿、朝鮮,先不容日人之鼾睡,此可無疑者也。日、俄近雖結協約,不外利益之調和,俄以此一心對德;至於強敵既挫,俄國與英親善,自然可擇取東方膏腴之地,以快其心。英既欲俄不取印度,則將(註十八)於中國助俄以抑日本,此皆理之所宜有者也。然則日本將何以自處乎?南進則與英衝突,北進則與俄衝突,自守則不足,求助則莫應。故英俄之結合,即日本國運之衰亡,亦即黃人勢力之全滅,亞洲永久隸屬歐人。事至顯明,無勞思議。反之,英國不勝而聯德,則德亦將繼俄之位,抑日本以自張。故中國加入之前途,不特中國存亡所繫,亦為日本興衰所關,此亞洲同人所當注意者也。九、中國之存亡(上)綜以上四章所述,可見英國離去印度必成為三等國,而向來保印度之法,恆有壓抑歐洲最強之國,使居己下。至此戰後,勢不能不改其策,非聯俄即聯德,而必以中國為犧牲,始可以保全印度。英國人之外交之眼光之遠,其計畫必不出於吾人以下,則於此戰未了結以前,豫儲其戰後之資料,以便與俄或德開妥協之途,此其事實,殆為公然之秘密,無事掩飾。特是為此種材料者,自甘投入英國之支配下,而待刀俎之施,為可傷耳。英人所以百計勸中國加入協商者,為此故也。
論者必曰:我今不加入,禍在目前;加入協商,禍在日後。我國既無防衛之力,即使仍舊維持中立,何能保英國不以我為犧牲。不如及此時機親美國,以圖公道之援助。此說非無一理,然不可不知者,在今日我國決不能以無端之脅嚇而畏縮。故目前之害可以不言,在他日美國決不能為我利害無干之國,與世界至強之國為敵,故不可恃。歐美之人言公道,言正誼者,皆以白種為範圍,未嘗及我黃人也。美為平等自由之國,亦即為最先倡言排斥黃種之國。今日美國與我和好,或有同情之語調,若在將來英、俄、德合力圖我,美國又豈能與彼抗爭?傾一國以為異種人正義、公道出力乎?不觀之高麗乎?高麗固中國之屬邦,數千年來未之或改,而首勸高麗獨立,首派遣公使與高麗訂條約者,美國也。及英、日既合,高麗合併將成,首撤公使不應高麗之求援者,亦美國也。高麗識者銜日本併吞,尤恨美國之始為聳動,中間坐視(註十九)。昔人所謂:上人着百尺樓,掇將梯子去。美之於高麗,勢有若是。雖然,此豈可以咎美國哉!高麗存,則日本有不能發展之患;高麗亡,美國不過商業上間接(註二十)受極微之損失。以彼美國暫時之同情,敵此日本人存亡得失所關之決心,其不能勝固無惑(註二十一)。然則高麗之亡,恃其所不可恃之為殃,而非美國之咎也。今者中國又將為高麗,而使美國再冒此坐視不救之惡跡,及其事過境遷,始追論今茲之所畫,悔其謀始之不臧,抑何及矣!且美國苟能助我,本無間於我國加入協商與否,今日即無加入之事,美國之好感初無所傷也。
論者或謂中國之破中立,不自今始,自龍口許與日人上岸以後,已不得德人之好感。至於絕交以後,即不宣戰,中立亦決不可恃。為此言者,可謂大愚。中國之中立與否,論其人之所以自處者何如,不可徒以形迹判,且過失非不可挽回者,無取文過遂非,龍口登岸一事(註二十二),日本以勢相驅,實即間接為英國所迫,非我政府之本意,人所共知。易曰:「不遠復,無祇悔,不亦可乎?」受人迫脅而破中立,不可也;然其破中立僅受人迫脅之故,則一旦能守其正義,不受迫脅,即可以湔洗前過,自保其尊嚴。故使有龍口之上陸,而無過激抗議之提出,中立可維持也;有此抗議不至絕交,可維持也;絕交後之今日,假令能不加入,猶為最後之補救時機。絕交之後,仍不受迫(註二十三)脅以加入協商國中,則雖已絕交,未嘗不可補過;過貴不憚改,罪莫大於遂非。使中國於此時機,示其決然不可強迫之態度,則人將益服其勇決,不敢以協商國之從屬,英國所指揮者相視。即欲犧牲我,亦有所不能,善乎始以善乎終,固所願也;不善乎始而善乎終,亦所難也。以能人所難示天下,即自免犧牲之一手段。彼以為前此已破中立,故今日無審慎之餘地。吾以為惟往日已被迫脅而破中立,乃至絕交;今日尤不可不立一矯然不屈之態度以補往昔之過,而來日可恃以自存。彼龍口之進兵,以至絕交之通牒,視以為今後之警鑑可也;以為遂非之理由,大不可也。
至於仍守中立,不保無以我為犧牲之事,此固智者之所當慮也。但不可不知者,加入協商國,則犧牲中國為二國之利;而仍守中立,則犧牲中國僅為一國之利;加入協商,則此後必以中國之利益,補強而未有充足領土者之缺憾;仍守中立,則尚可希冀他國不爭我而爭印度,徐謀補救。是故加入協商國,則中國終不免於亡;而仍守中立,尚有可以存之理由。故加入問題,即中國存亡問題也。
今且離戰爭而論,所謂歐洲強國者,有不具侵吞中國之能力者乎?侵吞中國之力既具而不侵吞之者,一以均勢之結果,一以經營之便利也。均勢之說,人所共知,不煩多說。至言其經營,在各國亦常覺中國於未被侵略之際,所以利列強者已屬不貲,無事急於侵吞。於是常(註二十四)思盡解決其他問題之後,始着手以併吞一完全之中國;不欲於時機未熟之際,強起紛爭,己既不能專享其利,又使人疾其為天下先。故分割之議一變而為保全說。夫中國苟守中立,始終不變,則其狀態亦復與前無異。即使德國全勝,英不能以中國為餌,而得德之歡心。又使俄國獨強,英以中國示恩於俄,俄人亦不感謝英國。何則?在東方英國商業雖盛,不能自詡有獨力指揮中國之權能,此事實自開戰後而益顯。英國如不能以中國置之協商國中,則他人侵略中國,英認許之,不過一尋常之友誼,非可以示恩也。英國認許既非恩惠,則將來之最強者,亦不因是提議而有與英聯絡之必要。抑如上所歷言,協商國勝,英不得不聯俄;協商國不勝,英不得不聯德,從英國一方面言之耳。而既勝之後,俄若德者果有聯英之必要乎?此當視英國所以與彼之利益如何耳。英國未能以中國作為自己所領有之一種利益,贈諸德、俄,則德、俄本無所得於英,何必舍其近而遠是(註二十五)謀。如使和平以後,德、俄不以聯英為務,則其所爭之地,將先印度而後中國。何則?彼若先得印度,而破壞大英帝國,則其餘力以領中國,尚猶可及;抑且但得印度,已可達其目的,又不必汲汲圖取中國也。而察俄、德數年之經營,與此次戰爭之發起,苟非中國自投旋渦,惹起亂調,則戰亂結後,俄德之所求,必為東歐中亞之勢力。即以埃及、印度為目標,俄國自敗於東方,即與日本為協約,拋棄遠東之經營,而致力於東歐。英國既許以君士但丁之占領,又與劃分勢力範圍於波斯,乃有此戰。俄人於此戰而勝,必且合羅勃塞門隸其麾下,而據有君府,降土耳其以為附庸,埃及即在掌握之中,又必從高加索伸其權力於波斯。此兩方之交通設備,均已於此次戰役,陸續準備完全。俄國將因而加用之,進窺印度。夫英國有聯俄之不得已,而俄國無聯英之不得已,等是以強力取之耳。圖中國則英為之助,日本為之敵;圖印度則日為之助,而英為之敵,其勢相亞。而俄國既得中國之後,欲還取(註二十六)印度,則英國生聚教訓之能事已畢,得否未可知也。先取印度,則日本尚未能取中國,中國之利益依然存在,為俄國計者,未嘗不以取印度為較有利也。即在德國亦然,德國所謂柏林伯達鐵路政策者,本將取波斯以通印度,戰勝而後,必翕合勃牙利、土耳其,吞塞門羅三國入於聯邦之中,故其東境已接波斯,取波斯所以取印度也。其準備既久,驟更而東取中國,必更為甚大之經營,此亦非德之所利也。故苟非以(註二十七)中國置之協商國中,從於英國之支配,則人將各擇其簡易者,必先印度。
抑猶有不可不知者,中國今為世界所同享利樂之市場,未嘗於一國有所偏袒。故從經濟上言,即不占領中國,未嘗不可以享中國之大利,開放門戶而領土可以保全者,以其開放之結果,所以利各國者不亞於占領也。惟然,故各國能於商業上有優越之勢力,當然享中國較多之利益,從此一點而論,中國即依然獨立,占有印度者已可握有中國利益之大部分。雖然,若反之而占有中國,毫不能因是於印度占何種之便益(註二十八),此即中國向來所以幸得自存者也。中國惟不袒於一國以害他國之利益,任之各國自由競爭,各國皆有享其利益之機會,而不必致力於占有。如能中立不變,各國皆覺瓜分中國不如存置之利為多,必至中國自示其偏趨一方之意,然後他人有亡我之心。由此而論:假令英保印度,而俄若德占中國,則占有中國者永無占有印度之機會,且並不得分其利益。若德、俄奪英之印度以為己有,中國之利益猶在,日本決不能獨占之,是得印度同時能享中國之利益,而得中國不能同時享印度之利益,此所以為德與俄計,聯英非計之至上者也,取中國非利之至大者也。惟中國自進而亂此局,使英國藉以示恩,英之計畫始能如意。故曰:中國加入惟英國有利。中國既加入,則英國可以中國為犧牲。故加入者召亡之道,中立者求存之術也。
加入之後,英國可認中國以為己所引率之國。故當然有杜絕他國併吞之地位,而其容許併吞即為一種之惠與,得其惠與以占中國者有利益矣。而以中國與人者,亦得自保其利。故曰:加入之後,犧牲中國,為兩國利。夫為兩國之利,而以一國為犧牲,其視以一國之利而使為犧牲者,尤易成事實,不待言也。
凡論一國之事,當各就其利害之端不可移易者,以為基礎,而各為之想像其所取之策,孰為最宜。因之可以決己國之趨避,決不能徒訴諸感情。今人動謂協商國戰勝有朕,故欲加入,以博同情,而收列席講和之利益;不知戰勝者分配利益,以各國利害為衡,非以一時感情所能動。試觀拿破崙敗後,維也納之處分,可以知之矣!當時荷蘭王以背大陸條例忤拿破崙廢,各國即舉此以罪拿破崙(奧帝於莫斯科敗後出為調停,尚以復荷蘭為請)。顧拿破崙敗後,所取以酬英國之功者,非法之屬土,亦非罰助拿破崙者而奪其封也;乃擇荷蘭之屬地,取其最要樞機之好望角與錫蘭以為之報。世以為但得依附勝者末光,亦能收遺秉滯穗之利,豈知其同盟雖戰勝,而已不免削地,有若此乎?維也納之會議,奧、法、英、普、俄議定處分之案,而使列席諸邦承認之。是知強者雖敗,猶有宰割之能;弱國而圖依附強國以佳兵,即令得勝列席議和,猶是聽人宰割,勝敗皆蒙其禍。惟有中立,可免無因之災。勿謂協商國勝算既明,遂以國供一擲;須知此際中國欲免危亡,惟恃中立,無他道也。
夫治國有必亡之道,而無必存之術。凡所謂亡國之原因者,有一發生,即足亡國。而單防止一亡國原因者,未得謂國基已固,不憂亡也。故不中立必亡,此可證明者也;中立必存,則所不敢言也。然而在此時代,外交之主旨,亦略有可言者,顧非若今人之必倚某國而拒某國。今之論者,或主親美以排日,或主親日而排美,皆非也。日與美皆有可親之道,而親一排一之策,則萬非中國所宜行。今以日本論,其關係可謂親矣!而中國之親日,必使日本不與美衝突,然後可完全遂行其扶助中國之任務。中國官僚好引美國之勢力以拒日,此大誤也。若但以兵力論,日本固不如美國,美國前十年海陸軍之力,幾於無有,雖欲遠騖,勢所不及。十年以來,翻然改變。歲造超無畏艦二艘,海軍力逐漸凌駕日本。去歲更提新案,於向來製艦之外另加十萬萬元,以之製成超無畏級戰艦十,巡洋艦六,期以五年成之,今歲改促其期為三年。及與德絕交,更通過十萬萬元之製艦費。宣戰之日,又決定戰費六十八萬萬元,其中亦有十萬萬元屬於海軍。不特此也,依最近所發表製艦計畫,更有空前無敵之設計,即在戰艦排水量加至八萬噸,速率二十五海里,而備砲則為十八寸十五門。此類之艦,一艘費一萬萬,而其砲力比之現代超無畏艦不止三倍,其艦數以五艘以上為率,其長及深可以通過巴拿馬河而無阻。反觀日本之海軍,則數年之後,纔得完成八戰艦四巡洋戰艦之一隊而已,兩者相比,其不敵較然,故曰:引美以排日誤者,非美不勝日之謂也。使美國戰而勝日,於中國無所補,而於美國、日本皆有所損;日本而敗,大者國破,小者地削,其損無俟言矣!為美國者,果有利乎?傾國家之財以張軍備,即能勝日本,元氣已傷,所冀者不過獲中國之利權而已。美國固向來於中國之利權最少野心,此世界所共知,抑其地勢宜然也。今使摧抑日本,亦不能有最上之權力於中國。今日歐洲戰局,雖難豫料,而和議定後為最強者非德即俄。業於前數章詳為論述,此二國者,若中國加入吞併無餘,則美人無希冀之餘地,固不待言矣!即令中國以中立故,猶得儼然成國者,彼俄與德,果能任美國於中國取特別之利益乎?必不能也。既勝日本之後,利害即與德、俄衝突,因之更須與一最強國戰。而以美國今日狀況推之,美國倘未有此制勝之能力;然則美國之倒日本,適自召強敵之接觸,終於兩敗俱傷,非日本之利,亦非美國之利,尤非中國之利明矣。中國今日欲求友邦,不可求之於美、日以外。日本與中國之關係,實為存亡安危兩相關聯者,無日本即無中國,無中國亦無日本,為兩國謀百年之安,必不可於其間稍設芥蒂。次之則為美國,美國之地雖與我隔,而以其地勢,當然不侵我而友我。況兩國皆民國,義尤可以相扶,中國而無發展之望則已,苟有其機會,必當借資於美國與日本,無論人才、資本、材料,皆當求之於此兩友邦。而日本以同種同文之故,其能助我開發之力猶多,必使兩國能相調和,中國始蒙其福,兩國亦賴其安,即世界之文化亦將因以大昌。中國於日本,以種族論為弟兄之國;於美國,以政治論又為師弟之邦。故中國實有調和日美之地位,且有其義務者也。妄人乖忤之計,詎可信耶?夫中國與日本,以亞洲主義,開發(註二十九)太平洋以西之富源;而美國亦以其門羅主義,統合太平洋以東之勢力,各遂其生長,百歲無衝突之虞。而於將來,更可以此三國之協力,銷兵解仇,謀世界永久之和平,不特中國蒙其福也。中國若循此道以為外交,庶乎外交上召亡之因可悉絕去也。十、中國之存亡(下)存者,不亡之謂也。從無有而使之有,則為興;不使從有而之無有則存,故不可亡而後能存。一國所以興、所以亡者,或以一種手段,為其直接原因,可以指數。至於存在之根源,無不在於國家及其國民不撓獨立之精神;其國不可以利誘,不可以勢刼,而後可以自存於世界。即令摧敗,旋可復立,不然者,雖號獨立,其亡可指日而待也。此非徒肆理論也。凡其國民有獨立不撓之精神者,人以尊重其獨立為有利,即從國際利害打算,亦必不敢輕犯其獨立。此可從歷史證明之,亦可從現代事實歸納得之。
比利時之敵德國,可謂不支矣!今之比利時政府,乃在哈佛,比之國土,僅餘彈丸黑子之域。然而非特協商諸國尊重比國之存在,無人敢謂比國可亡,即中立國亦無不對於比國有特殊之尊敬。所以然者,比國獨立不撓之精神,先已證明比國為不可亡之國。即使今日比境全失,比軍悉數成擒,吾等亦可決中立諸國不以此致疑於比國之存在。何則?比之人民領土主權,立於此獨立不撓之精神之下,其斷絕者形式,其不斷絕者在精神;比境雖亡猶不亡,其民雖虜猶不虜也。蓋比利時嘗一被人強迫,併入荷蘭矣;而其國民能具堅確不撓之志,故卒得恢復其自由而成一獨立之國。夫其民性如此,故人終不能服之,雖一時屈於兵力,不足以使其國亡也。即使有國欲永占之,其利少,其害多,不如不占之之為愈也。
同於比利時者則有希臘,希臘於國覆數千年之後,崛起成為新邦。謂其所恃以存者,但在諸國國民之同情,與正義之念不可也。希臘之興,亦以其民族精神歷久不稍消磨,且益振發,終非土耳其所能屈,故人從而助之。希臘既以此精神興,即亦可恃此以存。今之希臘,其受協商國之迫脅,可謂至矣!然卒不能搖之。夫希臘之對協商國,與比國之對德無殊,德人能以兵力滅比之國,而人之視比如未嘗滅者。英、法能以聯軍上陸於撒倫尼加,侵希臘之中立,而人至今視希臘不以為英、法之黨也。英、法獎希臘之革命,欲以變希臘之政策,而希臘王則曰:吾不忍為羅馬尼亞,遂不屈。此希臘所以能復活於國滅二千餘年之後,而以至弱抗至強也。今者英、法聯軍未與希臘宣戰,未至盡佔希臘之土地也。然即使英、法人之覆滅希臘無異比利時,吾知中立國人不敢視希臘為亡國,與今之不敢視比利時為亡國同耳。比利時以其不屈不變之精神而存在,希臘亦以其不屈不撓之精神而存在。國於天地,必有與立;彼不能保其自主之精神,何取乎有此國家乎?
須知國家之受損害,有時而可以回復,若國家之行動為人所迫脅,不謀抵抗,則其立國之精神既失矣!雖得大利,亦何以為。昔人有言:「匹夫不可奪志」。士有志也,國亦有之。以國家之志而見奪於人,則其視宋姬待姆,齊女汎舟,不尤有愧乎?夫戰不可必其勝,守不可必其完;然於不勝不完之餘,使彼勝於兵而工略地者,不能奪其志,則人將亦逆知其志之不可奪,而不以無理凌之。故不勝於戰而兵不折,不堅於守而地不奪,不然者,英、法非不能以較多之兵力侵希臘之土地也,而不為之者,知其志之不可奪也。故以中國比之比利時、希臘,其宜守中立為同;其守中立之難,則彼百倍於我。希臘,英、法進攻巴爾幹之途也,英、法之欲得之以展其力於巴爾幹也久矣,而德亦欲得之以拒英、法,此非可以口舌爭也。中國非希臘比也。中國之租借於德國地域,已為日本所佔,中國之撒倫尼加,已供日軍之用,中國之於協商國,固已受其迫而為偏袒之事矣!雖然,龍口登陸,非由我之所願,德人知之,中立國亦知之也。龍口登陸以後,我國依舊維持中立,德人信之,中立國人亦信之也。於此時,英、法、日、俄之迫我,決不如其迫希臘之甚也。且以英、日人之所主張,則彼固未嘗強迫中國也。則何故不以希臘為師乎?同盟國迫比利時,比利時以兵抗之;協商國迫希臘,希臘亦不聽也。我國之受迫不如人之甚也,則何為自棄其當採之態度乎?國家之精神果何在乎?
夫中國之力不能抗協商國,此無如何者也。而中國之力不能為協商國用,則不可隱者也。中國財力不若人,海陸軍力不若人,人材智計不若人,平素對於德國,惟事聯絡,以得其歡心。論吾國軍隊、教育、學術,隨在皆依德國之助;一旦失勢,則為落井下石之謀,非特不知是非,乃至不知利害,不知恩怨。夫背友而希利者,就令得其所欲,其所益於物質者,決不足以償其精神上之喪失。為一國之政府,而以趨利忘恩號召國中,人既知我為惟利是視之國矣!可以利動者必可以不利刼之,不知報恩者人將莫施之以恩。今後有外侮來,吾知其必烈於昔日,而莫為中國助矣!抑又何以令夫民?中國民德,縱曰偷壞,負恩趨利之輩,尚為鄉曲之所羞稱;以齊民之所不屑為者,政府靦然為之,是則民之視政府為無足重經,不關痛癢者,正義之當然耳。政府尚有何顏發號施令,以獎人赴國家之急,報國家之恩?愛山水者不愛糞壤濁流,嗜酒者不嗜敗醪,好飾者不衣汙染之服。故樂從政治之事為國家盡力者,望見此背恩趨利之行為,皆避而去之;其能同此背恩趨利之汙者,將又以此背恩趨利之術,危其國家。
中國將欲於此危疑之交,免滅亡之患,亦惟有自存其獨立不屈之精神而已。弱國使皆可亡,則二十世紀當無弱國;弱國既有自存於今世之理由,而獨我中國有亡國之憂,則可知亡國之責任,不能一以積弱卸之。夫國民有獨立不撓之精神,則亡者可以復興,斷者可以復續,不惟希臘足為其證,又可徵之波蘭。波蘭之分割,至今百餘年,德已吞俄領,忽復建立波蘭王國;而俄人亦許波蘭戰後自治,是此戰結束(註三十)以後,波蘭之復國可期也。夫德之復波蘭國與俄之許自治,皆不外欲得波蘭人之歡心,初無關於義俠之念。然波蘭於亡國之餘,尚能使人欲得其歡心,則豈非其民獨立不撓有以致之耶。夫彼百年亡國之胤裔,能使人畏而思媚之,我國猶是國也,而畏人之相迫脅乎?以儼然一國而使不如比利時,不如希臘,乃至不如波蘭,此誰之罪歟?
中國國民皆知加入之不可,宣戰之無理,為商者言之,為土者言之,乃至為軍人為官吏者亦言之;而三數政客倡之於前,政府國會從之於後,亡國之責任,誰則負之?中國者,中國人之中國也;最終之決定,當在國民。今不聞稍顧慮民意之向背,而獨斷行之,中國之前途,誰則能任其危險者乎?政府勿以為國民無能問政府、國會之責也。使人民蒙昧莫省其禍之所從來,則雖國家已亡,亦無人能糾其責。今人民已曉然於無端加入背德招尤之故,則社稷未墟,將先有問責而起者。內失羣眾之心,外無正義之助,恐其敗裂,不待國亡。夫國強而民弱者,力不周於物,將有僨事之憂;民強而國弱者,必以顛覆洩其憤懣之氣;夫民之不可狎易也如是矣!以四萬萬人而成一國,同其利害,故托治於千數百人。此千數百人者,負至重之責任,而為當前之決斷,固曰不能無誤,亦當自視其良心何如。若曰前既贊成,今不能以人民反對之故,改其前論,則是以中國四萬萬生死存亡之大事,為自己三數語之顏面犧牲之。尚曰有人心者,吾望其不出此也。
中國今日如乘奔驥而赴峻坂,其安全之途,惟一無二;而由此惟一無二之途,不特可以避現時之厄,且可以為永久不敗之基。吾不憚千百反覆言之曰:以獨立不撓之精神,維持嚴正之中立。

注釋

(註一) 據「吳本續集」。原編者按:「本書係孫先生在民國六年反抗對德參戰之宏論,由朱執信同志依孫先生之命意屬詞。刻覓得原稿
    ,爰亟補刊列入本公司所編之『孫中山全集續集』。」又據民國十四年四月十四日戴季陶在「吳本」之「著作及講演紀錄要目」
    中記云:「中國存亡問題,此文係朱執信先生筆述,以朱先生名義出版,英日文均有譯本。當出版時,捕房搜檢泰東書局,並欲
    捕朱先生,可見英人之恨此書也。執信文集未收入,余意確應入中山全集,俾研究中山先生之外交政策者,得最正確之觀念。知
    此者必同余意也。(余所著東方問題與世界問題,完全為中山先生之意見,可作參考材料)。」
(註二) 原文無「或以避人侵略之目的」句,今據「胡本」及「會本」增。
(註三) 原文及「胡本」為「及」,今據「會本」改。
(註四) 原文為「榾」,今據「胡本」改。
(註五) 原文及「胡本」為「法國」,今據「會本」改。
(註六) 原文為「競」,今據「胡本」改。
(註七) 原文無「尼」字,今據「胡本」增。
(註八) 原文及「胡本」為「損出」,今據「會本」改。
(註九) 原文無「之」字,今據「胡本」增。
(註十) 原文無「當」字,今據「胡本」增。
(註十一) 原文無「比」,今據「胡本」及「會本」增。
(註十二) 原文為「冰雲」,今據「胡本」及「會本」改。
(註十三) 原文無「能梗和議又能」六字,今據「胡本」及「會本」增。
(註十四) 原文無「其」字,今據「胡本」增。
(註十五) 原文為「條約」,今據「胡本」改。
(註十六) 原文無「終」字,今據「胡本」增。
(註十七) 原文為「問於」,今據「胡本」及「會本」改。
(註十八) 原文為「將來」,今據「胡本」刪「來」字。
(註十九) 原文為「觀」,今據「胡本」改。
(註二十) 原文為「間按」,今據「胡本」及「會本」改。
(註二十一) 原文為「慼」,今據「胡本」改。
(註二十二) 原文為「登岸時」,今據「胡本」及「會本」改。
(註二十三) 原文無「迫」字,今據「胡本」增。
(註二十四) 原文無「常」字,今據「胡本」增。
(註二十五) 原文為「遠其謀」,今據「胡本」改。
(註二十六) 據「胡本」及「會本」增「取」字。
(註二十七) 原文無「以」字,今據「胡本」增。
(註二十八) 原文為「便利」,今據「胡本」及「會本」改。
(註二十九) 原文為「開展」,今據「胡本」及「會本」改。
(註三十) 原文為「結末」,今據「胡本」及「會本」改。

相關人名
巴爾戈登日南利其李鴻章辛博森周自齊非烈特力大王信之威廉威廉第一威廉第二威爾遜段祺瑞俾斯麥拿破崙益之袁世凱高羌張伯倫笛卡西華盛頓瑞典王加羅十二義華第七葛雷路易十四路易沙維多利女王摩理遜總理
相關地名
九龍上海大西洋大連山東中國丹麥天津太平太平洋巴爾幹日本比利時北圻北京石井印度地中海好望角安南西伯利亞西班牙西藏伯達克列迷阿半島君士坦丁亞丁亞洲亞特力海京都和平延長東三省東京林西法國波斯波斯灣波羅的海波蘭直布羅陀阿富汗阿富汗斯坦阿遮利青島南京南洋南滿哈佛威海衛柏林突尼斯紅海美洲英德香港倫敦哥羅提諾埃及旅順海口馬拉半島馬達加斯加高麗基爾荷蘭莫斯科麻六甲揚子江斯巴斯圖堡普魯士朝鮮華盛頓越南雲南黑海黑龍黑龍江新興新疆滑鐵廬瑞士瑞典葡萄牙裏海滿洲漢口福建臺灣廣州廣州灣廣西德國摩洛哥摩爾泰撒倫尼加歐洲緬甸膠州暹羅澳洲遼東錫蘭龍口
相關專有名詞
七年戰爭三國同盟女真中英條約太平洋巴爾幹之議日本郵船會社四國銀行團外交政策民黨匈奴同盟國吐蕃回紇字林西報存亡問題京報協商國庚子條約征服主義武力主義法意門羅主義契丹帝國主義柏林伯達鐵路政策柏林條約約法英法聯軍軍國主義馬凱條約基督教基爾運河統一黨凱約無敵艦隊領事裁判權魯士丹尼亞號樸資貿斯條約
出處

國父全集

冊數

第二冊

頁次

284-329

(註一) 據「民立報」(民國元年十二月六日)。原標題為「孫中山之救亡策」。「胡本」標題作「錢幣革命」。
(註二) 原文為「紙弊」,今據「胡本」及「會本」改。
(註三) 原文為「發元局」今據「胡本」及「會本」改。
(註四) 此句以下「胡本」無。
(註五) 原文為「大盡於」,應為「大異於」之誤。

中國存亡問題(註一) 民國六年(一九一七年)
一、中國何為加入協商國
  國家為戰爭而存在者乎?抑戰爭為國家而存在者乎?此一可研究之問題也。論國家之起原,大抵以侵略人之目的,或以避人侵略之目的(註二)而為結合。其侵略人固為戰爭,即欲避人侵略亦決不能避去戰爭。戰爭不能以一人行之,故合羣;合羣不能無一定之組織,故有首宰;首宰非能一日治其羣眾也,故成為永久之組織而有國家。故論其本始,國家不過以為戰爭之一手段,無戰爭固無國家也。使國家長此不變,則國家如何始可開戰之問題,殆無研究之餘地,以國家本已常在戰爭狀態,無須開戰故也。但在今日之國家,則與其元始時期絕異。國家自有國家之目的,不徒為戰爭而存立,有時國家不能不戰爭者,為達其國家存立發展之目的,而後以戰爭為手段耳。以有國家故為戰爭,非以欲戰爭故為國家也。
  昔人有言「兵者凶器,戰者危事。」又曰:「兵者國之大事,死生之道,存亡之理,不可不察也。」以一國而為戰爭,萬不得已之事也。其戰爭而獲如所期,則目的之達否未可知也;不如所期,則敗戰之餘,動致危其國家之存在。夫以一國為孤注而求勝,則必其舍戰爭以外別無可以求其生存發展之途者也。必其利害為一國人公共之利害,而非一小部分之利害,故國人樂於從事戰爭,進戰不旋踵,傷廢無怨言也。今之國家與昔殊異。往者比鄰之國,相攻無時,故其和不可恃,其戰不可避也。今者不然,國家之間,立約遣使,誓以永好,即無約無使之國,亦以禮相處,不復相凌,此何故哉?彼之不敢輕與我戰,猶我之不敢輕與彼戰,戰爭為不易起之事,然後國家萬不得已而用之。然而強挑戰於一國果何為也?

國父全集 二八四

國家既不可以長從事於戰爭,而對外國之關係則有日增無日減。於此關係日密之際,不能用戰爭以求達其存在發達之目的,則必求其他之手段,所謂外交者由是而發生。凡國家之政策既定,必先用外交手段以求達其目的;外交手段既盡,始可及於戰爭,戰爭既畢,仍當復於外交之序。故國與國遇,用外交手段與用戰爭手段,均為行其政策所不可闕者。然用外交手段之時多,用戰爭手段之時少,用外交手段者通常之軌則,戰爭手段者不得已而用之。不得已云者,外交手段既盡,無可如何之謂也。今如美之對德,自魯士丹尼亞號擊沉(德國潛艇擊沉掛美國旗之英船,乘船美人有死者)以來,對於德國所行戰法屢為抗議,德人暫納其言,旋生他故,至於今歲,為此無警告之擊沉,然後決裂,中間垂兩年,蓋其慎也如此。今我國可謂已盡外交之手段未乎?兩年以來,協商國之損失及我華人者,僂指不可勝數,而不聞一問。即德國在地中海大西洋實行其潛艇攻擊,亦未聞有何等研究。一旦聞美絕交,始起抗議,未得復答,即決絕交,是為已盡外交之手段不能達其目的矣乎?德國回答,指明潛艇攻擊並不損及中國船舶,仍允磋商保護華人生命財產之法,可謂周到。假如我國與德約定,華人來往儘乘來往荷蘭之船,或德國所指定之船,對於此等船舶,不加攻擊,如此吾人往歐,未嘗無安全之道。德國既樂與吾商酌,則何不可與之磋商。德國既顯示我以可用外交手段解決此問題,而我偏不與商酌,務求開戰,此可謂為與美國同一乎?人以外交手段行之二年,我僅行之一月;人以外交手段既盡始宣戰,我則突然於外交手段未盡之際,行此激烈手段,此可得謂之有不得已之戰由耶?
  中國向來閉關自守,非以人為隸屬,即與人為戰爭。中間對於匈奴、吐蕃、回紇、契丹、女真等,雖有和好,皆以賄求安,初無所謂外交手段。惟無外交經驗,故海禁初開,動輒與人衝突;衝突之後,斵喪隨之。於是凡百唯隨,只求留存體面,久之則又不可忍,而為第二次衝突。平時雖有外交關係,實未嘗有外交手段。故自鴉片之役以來,再戰於甲寅,三戰於甲申,四戰於甲午,五戰於庚子,每戰必割地賠款,損失權利,而無功可見。中國之對外國,不知外交手段之為患,非不肯戰之為患也。外交手段非必親某國以排某國者也,如日本者,前此外交失敗與我相同,及其漸習知外交之道,遂能補救昔日之過誤,撤去領事裁判權,改正關稅,彼何嘗藉戰爭之力以致此?又何嘗以加担某國為條件?如暹羅者,其與中國大小相去可謂遠矣;然隨日本之後,用外交手段,亦得完全復其法權稅權。兩國之相遇,猶二人之相處
論著民國六年二八五

,其間之行動,固有損己始能益人者,亦有不必損人始能益己者。擇其不損人可以益己之道而行之,則外交之手段可以畢其事。若必損人以求益己,自然陷入戰爭。然而戰爭勝時所得尚恐不償所失,戰爭而敗,則尤不堪矣。中國之失,乃在不恃可得恢復利權之外交,而恃勝敗難知之戰爭。故初之失敗,與日本同,而日本以漸回復其所損,我則不能。今日乃欲於庚子之後,更續一幕,此種舉動,不謂之荒謬絕倫,不可得也。
  試問中國何以不可不戰?無論何方面皆不能答以確據。如謂此役為正義而不得不戰乎?則德國方面,其違反人道之處,果如英、法、俄人之甚乎?謂德之潛航艇無警告擊沉船舶為不仁,謂德國虐待比利時塞爾維人民,謂德國強行通過比利時、羅森堡為無公理;誠有之,然協商國又何以勝彼?英國之進兵希臘,與德之進兵比、羅有以異乎?英國於開戰後未幾即宣言將以飢餓屈服德國,禁絕糧食入德,英國報紙得德人婦孺餓將成殍之報,則喜而相慶,聞德國糧食豐足民生不匱則憂,且斥為偽,其視德人之待比、塞人民何如?德國待比、塞縱不仁,不致於絕食以待其餓死之甚也。同是對付敵人,何以英、法用以餓死人之政策,便為甚合於人道,而德國稍稍管束征服地之人,便不可恕?英國每年取印度鉅額之糧以供已用,而印度十年之間已飢死者千九百萬。印度絕非不產穀米也,其所產者奪於英人,己則槁餓,此於人道為何如?其視潛艇之攻奪又何如?印度人果有餓死以讓英人飽暖之義務乎?英之待印人,名義上固不為掠奪,然其苛斂與虐政,使印人不得求活,實一大規模之掠奪也。最近英國強迫印人擔認戰費十萬萬磅,而美其名曰印人樂輸。其出此十萬萬磅之戰費,不外苛斂重征而已。故此議一出,印人不容反對,而英國人自反對之,蘭加斯商人以此議實行,將於該地所產向銷印度之棉貨,加有重稅,遂力言其不可。其實蘭加斯商人縱稍受虧,決無大礙,而印人出此十萬萬磅,則必賣妻鬻子,轉死溝壑,猶苦不供,此為合於何種人道?法人對付越南之人,年年加以重稅,舉足犯法,接耳有刑,一下圜扉,沒身不出。北圻一帶,安南之沃野,自來開闢,自法人治越,則科以重稅,歲歲遞增,其極至於有地之家收租不足以納稅,耕者亦不能復其本,乃盡棄其田,入居城市,求作小工以自活,從此北圻赤地千里,而越人飢餓困乏,死者相踵;幸得延生命,無復樂趣。法人則大招本國之人往墾荒地,免稅以優之;實則所謂荒地者,即從前開墾之地,以重稅逐去安南人使之就荒者也,此於人道為何如?德人所不施之征服之地者,英、法之人以施諸其屬地、其順民,則為
國父全集二八六

不悖人道矣乎?謂德國代表有強權無公理之勢力,德國一勝,公理將淪;則試問英國所以併蘭斯哇,併印度,併馬拉者,據何公理?所以奪我香港,奪我緬甸者,據何公理?逼我吸銷鴉片,劃我國土地為彼勢力範圍,據何公理?法之吞我安南,俄之吞我滿洲,間我外蒙,又據何公理?就此數十年來之歷史,無甚高論,協商國亦豈非有強權無公理者乎?數十年前,英國能用其強權以行無公理之事,則不顧公理,今日英之強權遜德,則目德為無公理,而自諱其從前之曾用強權,此種議論奈何可輕信之?如使今日有人果為護持公理而戰者。必先與英、法、俄戰,不先與德、奧戰也。然而吾人對於英、法、俄尚不主張宣戰,自無對德、奧宣戰之理由。
  然而吾知公理人道云云不過極少數人所誤信,至於大多數主張戰爭者,皆不過借為門面語,並不實心信奉,所以三數語後仍舊露出利害之辭,而段祺瑞即首言非以謀利,但求免害者也。誠使為利害而戰,則苟為國家之害者,孰不樂除去之?但今者不能不先問:德之如何害我國,與我國開戰何以能免其害。
  國家之生存要素,為人民、土地、主權,故苟有害於此三者,可以抗之也。抗之不足,至於宣戰,亦有理由。然不能不審其損害之重輕,而向其重者謀之。今自開戰以來,德國曾以損害加於我人民乎?無有也。有之,則自往法工人乘船沉沒始。而此諸工人者,皆被誘往法,為其兵工廠作工者也。英、法自知其船不免攻擊,故邇來一切婦孺例禁乘船,而獨募華工往,及其船沉,華人則任其溺死,豈非英、法人設囮,引我國人入其術中而致之死地乎?且如今者日本報載德國假裝巡艦現在南洋,乘員三百餘人,中有華人苦力八十,他日又謂此艦已被擊沉。可知此八十華人同歸於盡。在德船上作苦力,與往法國兵工建作苦力有何區別?何以我國不能向協商國提出抗議?無他,德艦華人自甘冒險,其死也由於自誤,與協商國無尤。惟能向德國怨其引人入此危地,不能怨協商國之不稍寬容。反此而言,則往法華工遇害,只可怨法,不可怨德,已甚明矣。況英、法屬地年中冤死華人何可勝數!俄國年前招我國人往充工作,約定所給工值既不照給,華人集眾要求,則以排槍禦之,死者數百。吾友自西伯利亞歸,親見其殘夥欲生不得,欲死不能,揮淚述其慘狀。
此其視德國擊沉敵船以損及我華人者,罪惡奚啻百倍!何以對彼則安於緘默,對此則攻擊不留餘地。如謂開戰可免人民受害,則必吾國海軍力能掃盪德潛艇,建英、法海軍所不能建之奇功,然後可保華人之生命。否則開戰以後,國民不復
論著民國六年二八七

許旅行歐土,亦曰可避其殃。今開戰之結果,首須多送工人往歐工作,即無異使德國攻擊商船,可以殺更多之華人,則何以言開戰為防禦人民之損失耶?
  以土地論,德國將來之野心,誠不可知。論其過去與現在,實可謂之侵犯中國最淺,野心最小者。以割地言,則中國已割黑龍江沿岸最豐饒之地於俄,割緬甸、香港於英,割安南於法,割臺灣於日,而德無有也。以租借言,則英佔九龍、威海衛,法佔廣州灣,俄佔旅順、大連,又轉讓之於日。論其前事,德占膠州,罪無以加於他國。而今者膠州已歸日占,更無德人危我領土之虞。以勢力範圍言之,英國占西藏、四川及揚子江流域,約占中國全國幅員百分之二十八。
俄國括外蒙、新疆、北滿,約占百分之四十二。法國占雲南、廣西,日本占南滿、東內蒙、山東、福建,均在中國全國幅員百分之五以上。至於德國,前雖樹勢力於山東,不過中國全國幅員百分之一。以視英、俄曾不及其二、三十分之一,即法與日亦數倍之。同是有侵及中國土地,而有多寡之分,又有現在繼續與已經中斷(將來如何尚未可知)之別。而於已中斷者則追咎之,近日益加厲者不過問也。侵我較多者則助之,侵我較少則政之,是與其謂為防人侵我領土而戰,不若謂為勸人侵我領土而戰也。如使欲人侵我領土,則無寗昌言賣國之為愈也,又何必辛苦艱難以與德國戰哉!若論主權被侵,則德國誠亦隨英、法之後有礙我主權之舉動,然比之俄國往者駐兵佔地以起大戰,與首設領事裁判權、首劃勢力範圍之英國,當有所不如。今日開戰以後,民國再建,法國尚越界捕我巡警,強擴租界。此於主權為有益乎?抑有損乎?今日西報尚言京津運兵、設砲台之制限,與使館之駐兵,所以懲創中國,使不忘拳亂也。試問中國國內不許設砲台,運兵不得自由,主權何在?各國駐兵京都,無異德國於戰勝法人以後所以待法人者也。德行之於法,期年而撤,法人恨之至今。北京駐兵迄今近二十年矣!豈其於我國主權有所裨益而不容置議?苟為完全自主之國,則宣戰媾和之事,豈容外國之人參與其間?今者美國對付德人,可謂寬大已極,彼歐洲諸國何嘗敢措一辭。我國處理德人稍不如協商諸國之意,便勞詰責,然則協商國果在何處曾尊重我國主權也。
  由此以觀,所謂免害之說,完全不成理由,結局只是求利。中國之與德絕交,非以公道絕之,非以防衛絕之,而以賄絕之也。所謂賄者,以公言之,則關稅增率,賠款停付,庚子條約改正是也;以私言之,則道路指目,自有其人,吾
國父全集二八八

不暇為之證矣。

二、加入之利害
  今日所謂加入條件者,關稅增率,賠款延期,及庚子條約改正;更有益之者,則曰一萬萬借款,如是止矣。為此四者,果須傾國以從事戰爭乎?否,不然。凡此所謂條件者,皆可以外交手段求之,不必以戰爭手段求之;抑且只能以外交手段得之,不能以戰爭手段得之者也。
  謂所改正關稅者,有依馬凱條約增至值百抽七半,俟戰後實行裁厘增至值百抽十二半之說,與依舊約改至從實價值百抽五之說。而前說今已無人過問,所謂商酌,皆就後一說而言。今姑就此說一查其沿革,可知指此以為加入利益,可謂荒謬絕倫。查現行稅則係據一九○二年與英國所訂條約,以一八九七年以降三年之間平均價格作為標準,將緊要貨物,按此價格算出每件抽稅若干,此項價格比現在時價為低。故現在稅則名為值百抽五,實則值百抽三四而已。然此種價格變遷,訂約之時,早經料及。故於中英條約中,已經訂明十年期滿之後,六個月內,兩國均可要求改訂稅則。此後對於他國所訂通商條約,均有此項規定。民國元年八月,我國已經向駐京各公使聲明約期已滿,貨價有變,稅則應改。此後又於民國二年再向各公使聲明,當時英、美、德、奧、比、西、葡諸國均無條件承認我之提議。惟日、俄、法雖亦承認,而仍附有條件;附條件者不過稍欲得他種利益以為交換(即如欲減輕一兩種出口稅之類),並非拒絕我之改正,蓋改正之要求訂在條約,斷無拒絕之理由也。故苟非遇歐洲大戰,此事早經完全辦妥,即以戰事停議,不過屬於我國之禮讓,此時再提議,各國亦不能不應之,何待絕德,何待加入宣戰,始有此商量。今我國自認此為加入條件,而人亦以此為加入條件,非加入之後不容議及,豈非庸人自擾?如使我不發生此加入問題,早與外人磋商,則此種改正稅則,久已為各國所認,無待今茲。試觀馬凱條約,裁厘之協定,比之此次之要求,相去之遠,何止數倍。在彼尚可協商而得,在此豈曰必以戰爭求之乎?平平可以獲得之件,必危一國以求之;然而因其要求之,人更不與,果何苦為此耶?
  賠款延期之說,在中國則求延期十年,在彼只允延至歐戰終了。而一面又不允停付今年之數。夫歐戰心在今年結局
論著民國六年二八九

,在英、法方面固如此言,在德、奧方面亦未嘗不如此言也。明知歐戰結局不過年月間事,就令和在明年,所延不過數月,若以今年罷戰,則直無停付可言。此種延期之議,明為一種欺騙;就令歐戰更有二三年延長,則賠款可得一二年停付,此種利益,豈為外交手段所萬不能求?且如美國前此退還賠款,其額豈不甚大,何嘗須中國與一國絕交,與一國宣戰,始肯退還。今日金價正跌,各國所受賠款,較之年前,實價大減,其樂為暫緩收受,亦出於計算利益之常。延期云者,不過暫停,並非以後不付。現在號稱延期,將其財源挪供別用,異日又須籌填,不啻剜肉補創,於我何益,於彼何損,而必出於開戰之手段以求之。
  庚子條約,禁止天津設壘,限制運兵,並定駐兵中國以防拳亂。今之修改,即欲去此限制,並於駐兵限度有所改更;但欲各國盡撤駐兵,早料其為不可能之事。即曰運兵築壘,可以稍得自由,亦不過敷衍體面之法,豈有國都屯駐外兵,以監督其政府,使不敢得罪外人,尚有體面可言、主權可尊者。若徒為體面計,則戰前德人何嘗不倡減少駐兵。若使外交能應時順變,此種改訂即曰無大效果,決非難辦之事。自中國認此為加入條件,遂使字林西報等力言「此庚子條約為懲戒華人使不忘拳匪之禍,決不可寬,即欲稍慰中國人心,亦但當於加入以後,酌量寬其末節。」其語氣明示中國為彼犯罪之囚徒,此次求其寬免,無異欲求弛刑立功,彼則必先立功,乃許酌量加恩核減。中國不自求可以友誼得去束縛,偏自甘同於囚虜,聽彼揶揄,此等利益誰能認之?
  借款一節,政府之所最垂涎者也;然借款真為恩惠之借款,則當不取擔保,不取折扣,不待中國之困乏而豫周之,如此則數之以為利益可也。今者美國借款已將有成議,四國銀行團始延美入其團中,謀共同貸與我國,是其貸款已為定局,折扣抵押無異昔時,使無此絕交加入問題,恐此借款已先成立,偶遇此事,彼反藉以延遲。其實美國自開戰以來,國富驟增,投資無所,不患財少而患其多,故有黃金汎溢之虞。其投貲於我國,實為穩固而有利者,豈因不加入戰爭便失借款之路?況此次抗德,雖由美勸,而對德宣戰一節,美人殊不見樂助,加入豈能影響及於借款乎?
  統而言之,所謂加入條件者,皆可以外交手段得之,並不須加入;而加入之後,反與終不能達此改正關稅等目的。
所以然者,中國原與外國訂約,利益均沾。現在縱與德國絕交,將來必有言和之日;言和之際,決不能以英、法諸國已
國父全集二九○

許之故,強德、奧以從同。況於關稅之改正,德、奧早經承諾,如不因絕交而中斷,德、奧勢難反汗。今乃斷絕國交,使前諾無效,而後怨方增,再議和之日,如何可使德、奧更認前說,德、奧既翻前議,則英、法、日、俄自當援例均沾。夫中國不能強德、奧以英、法所許者許我,而英、法能強我以所以優待德、奧者均沾於英、法,則今日縱以戰爭而改正,異日必亦由此推翻,乃至賠款之延期,庚子條約之修改,則德、奧本不與同,異時何能拘束德、奧?德、奧不允緩收賠款,不允撤改條約,獨行其是,英、法各國豈得守信不渝。夫有利益均沾之原則在,無論何種政策,各國所贊同者,一國足以梗之,欲其事之得行,全賴銷除各方之怨怒。今為數國以得罪數國,而謂將來不致因利益均沾一條,破壞已成之局,其誰信之?且今之所謂加入條件者,於協商國為有利乎?有損乎?如其有利於我,復有利於協商國,則久矣其當訂定,何須作為加入之條件?若其有損也,則此時暫為承認,非所甘心,異日議和,即使德、奧無言,尚恐其暗嗾兩國不與承認,以圖均沾之利,尚安望仗義執言,為我盡力?且此項條件果由要求以來,信所謂乘人於危,以徼小利,人縱負我,我亦何辭以責人?然則此項條件縱能被承認,亦不旋踵而消滅,其所以消滅,即由加入戰爭。然則戰爭,果何所得也。
  然而所謂加入而得此條件者今已完全失望。關稅之議,日人極力反對,賠款亦不允停交,條約修正亦以懲戒中國為理由不肯實踐。當勸誘加入之初,英人以此條件開示陸某,以為中國之非常利益,乃至報告國會,亦據此為言。至於絕交之後,確問各公使之主張,則忽諉為個人之言,不負責任,識者知其皆因日本之反對而來。英國竭力牽入中國,設此以為餌;然其所犧牲之利益,則日本之利益,非英國之利益也。日本不肯以己之利益,供英國之犧牲,英國遂深恨日本;又畏日本在遠東能持其短長,不敢公然道之,乃設此遁詞。而盲從者尚日言加入利益,試問利益果何在也?
  反此而觀,則因於加入所生之害,顯然可指。宣戰之後,國中回教人民以歸向教主故,難免暴動,既為當世智者所力言,又已有新疆、甘肅之事為之證實,其害之大,自無待言。而此外尚有甚深而極溥之害二:則無制限招工與運糧是也,法國現在招工為政府所禁,有往赴者,不過少數;一旦加入,招工為我義務,自不能禁使勿前。今日往法國工人不過一萬數千,而一船已歿數百,將來赴歐工人之況,可以意想而知,即不死於中途,而俄國之事已可以明鑒。雖英、法
論著民國六年二九一

真意未必在招我工人,而往者已紛紛罹害。一面運糧出口,內地米麥價值必見飛騰,貧民所入不加,食料驟貴,饑饉之禍即在目前。夫饑饉者,非必全國米糧不足供全國人之食始然也;一地缺乏,而他地以交通不便,不能運來,則饑饉立見矣。試計前所列舉條件,借款一萬萬,賠款三千萬,加稅五千萬,不及二萬萬之價值,而令我全國受此災厄,此其為得為失何待瑣言?況此不及二萬萬之款,結局皆須償還,且須付息,不能以利益算。所謂益者,止於關稅之五千萬耳。
此五千萬之收入,誰負擔之,固我中國人,非外國人也。外國人不過販運稍覺困難,實際仍是我國人出錢買貨納稅。然則國家取之人民,亦復多術,豈必出於此途,而使數十萬人置身虎口,數千萬人饑饉窮困,以易得之。反覆推求,所謂利者不成為利,而其所生之害,則觸目皆見,屢舉不能盡也。
  雖然,上所言之禍猶其小焉者也。以貪此小利之故,甘為英、法之犧牲,其結果必至於亡國。雖欲隱忍自拔,亦復不能(詳後數章),國民於此尚未覺醒,異日銜索過河,悔將何及耶!
  今日歐洲戰爭,事至慘酷,指此以為中國千載一時之會,固非仁人之言。然必欲就此戰爭以求利益,則亦非無道。
譬如日、美兩國,即以經濟上之活動,乘茲戰爭各博鉅利者也。歐洲各國以從事戰爭之故,人力、資本並形缺乏,其向從工作之工人皆移以為兵士,其向供製造之機器,皆移以為製造軍需之用,日常所需不給,則求之外國,即戰爭所需亦一部分賴之外國。故日、美兩國製造之業,運輸之業,無不獲利。日本向來每年貿易皆以輸入超過之故,不能維持其金融常序,必賴借入外債,始可勉強支持。自前年以來,輸出驟增,現金流入,去年之杪已儲現金七萬萬元,迄今增加未已;而美國現金流入,又數十倍於日本。日本始戰爭而中道歸於和平者也,美國則今始為戰爭者也。而以經濟上言,則兩國皆免於戰爭之害,因以遂其發達。誠如是,則雖求利益亦何害之有?今日歐洲中立諸國,以荷蘭、瑞士、西班牙、丹麥等,皆以過近戰場,所有貿易,皆受妨害。其中斯堪達奈維亞諸國及荷蘭等,以英、法封鎖之故,貿易幾於全滅。
惟美洲、亞洲諸國差可乘時自謀振奮。我國若欲求利益,保持此中立態度,以經濟上發展,補從前之虧損,開日後盛大之機,固甚易也。何不知出此,而徒以開戰規求區區必不可得之利益,遂陷國家於危亡而不自惜。此所以不能不切望吾國人民一致注意於此中國存亡問題也。

國父全集 二九二

經濟上之發達,自然力、人力、資本三者皆有鉅效。而今日謀中國之發達者,不患自然力之不充,人力之不足,所缺者資本而已。以中國土地之大,人口之眾,荒地在野,游民在邑,苟知利用,轉貧使富,期月間可辦也。以此無窮之富源,無窮之人力,稍有資本,不必用新機器,其效果已可使中國成為世界最富之國,因之亦得成為世界最強之國。而少許之資本,又甚易輸入者也。自開戰以來,歐洲諸國盡力以產出其所需各品,其向銷中國之貨來源皆形短絀,而輸送之費數倍從前,此真中國振興農工業之機會也。如中國之農業發達已久,所缺者農民之新知識,與政府之善良管理耳。
故苟有適宜之經理,不患其腐敗銷磨;而不足之地,亦不患因輸出之故,致生危險。蓋如由彼外國採辦糧食出口絕無制限,則彼單就運輸便利之地,以高價吸收穀物,以故穀價亦騰,而饑饉無可挽救。若以一有統系之管理,加於穀物之上,則有餘之地始輸出,不足之地有補填,統中國所產穀物,未嘗不可敷其食料而有餘。然則雖輸出穀物,亦不為難,貴在於有調節有統系之行動,不容彼無制限之運糧耳。糧食以外他種農產物亦復如是。苟能整理使歸秩序,輸出之額必可驟增,即其利益已莫大矣。今之稱勸業者未嘗着手於是,而反以苛稅留難農產,使運轉不得自如,於是收穫豐者坐見腐敗,其歉者無所得,設關以害人者正此謂也。又如鑛業自有鑛章規定之後,請開鑛者必百計留難,始于給照,給照之後,有侵佔者,又加以勒索,一鑛之鑛權,恆須費數萬而後得,比之未有鑛章以前,圖辦鑛者更形退縮。他國設鑛律,所以保護營鑛者也,而我則更害之。華僑在南洋開鑛,處歐洲人勢力之下,不獲平等之待遇,不幸也。然其經營鑛業,尚可有利,及其歸祖國,欲開發天然富源,一閱鑛章,即廢然返矣。是外人虐待華僑之鑛章,比之我國優待華僑之鑛章,尚優數倍,鑛業之不發達又何足怪?其他工商諸業無不有類於茲。人之設部,所以衛民,我之設部,乃以阻其發達,若是者豈能謂中國不可富強?若以歐洲已行之事為師,革去留難阻害之弊,即使學得歐人百分之一二已足致無上之富強。
試觀德國開戰之際,糧食百物,常苦缺乏,自施以秩序之管理即覺裕如,彼以戰爭銷耗其國力之大半,僅以其餘力猶能獲此進步。我之天然力、人力數倍於彼,又無戰爭,當此世界消場修廣,渴待供給之會,其能獲大利,何可更言。今日為中國實業之害者,部令之煩苛,與厘金、落地、銷場種種惡稅之窒礙為最多,此皆可以咄嗟之間除去者也。更有當注意者,美國自開戰以來,雖屢沉船舶,而其業船者無不獲大利。日本最近暴富者,大抵皆以買船,即日本郵船會社一家
論著民國六年二九三

,去年一年之間,亦獲數千萬之利益;此一公司之利益,雖似不足概乎一國之榮枯,而實際則此運輸無滯一事,已足令國中百業蕃昌,各致鉅萬之富。今試反觀中國,其運輸狀況,豈不可悲!自開戰以來,上海常積三萬噸之貨物待船不得,此每月三萬噸之息所損幾何,三萬噸之倉租所損幾何,非一年數百萬之損失乎?三萬噸之貨,屯於上海,則內地各埠所停者當十倍上海,此非每年數千萬之損失乎?內地各埠,貨尚停滯,則各原產地之貨亦無從運出,坐待腐敗。此其損失,不僅在息,乃在於本,此非每年數萬萬之損失乎?即此一端而言,苟能改革,已可敵加入條件之全部,抑或過之矣!合彼借債、延賠款、加關稅,不及二萬萬,此則一年之增加,已不止二萬萬。彼為剜肉補瘡之計,所入旋即須付出;此則為真正之增富,無論如何不生損害。苟欲求利,則何不舍彼而取此乎?今日所謂船荒之時代也,以中國之人工造船必較他國為賤,即輸入機器鐵材以製新船亦決非難。若為應急之計,則以較高之價,買既成之船,尚可及時通運。今計屯積之貨三十萬噸,其中多數,不過輸之近地,勻計每一月可一往還,則欲於一年之間,清此三十萬噸之貨,不過四萬噸之船舶足以敷用,此決非不能辦到之事也。此四萬噸之船,一面輸出有餘之農產,一面輸入必需之貨物,且從而為建新船之基礎,則此停滯內地各埠之貨,不及一年可以悉去,而原產地之貨亦可陸續輸出,無朽腐之餘。即此一端,已足使經濟上遂非常之發達矣。夫使用遊民,開荒地,除厘金之限制,獎勵航業,期年之間,不冒危險,所得必較加入條件為多。而彼則冒危險尚不可得,此乃安坐而得發展農業,開掘鑛產,振興工藝;彼日本以兩年而獲七萬萬之國富,比例計之,我國即欲年獲十萬萬,亦復何難之有?
  今之政府惟以財政為憂,不知財政根源在於國民經濟。不此之圖,而求目前之利,求而得之,尚足亡國;況其不得而坐受無窮之害,此何為者也。以此千載一時之時機,而不肯於經濟上奮發有為,坐失發展之路,不亦謬乎?不能有為,若能安貧而徐補救,猶之可也。貪目前之利益,自命奮發有為,而所為者為害而非利,其危險可以亡國,而利於政府者不過借款成功而已。苟能以一國冒如此之險,則何不以此精神,改革內政,獎勵農工,而利交通,險較少而利較多乎?吾人決不能信當局者為盡無此眼光,乃排一國之輿論,棄其宿昔所信,而冒此不韙;則吾不能不疑其決心之時,惟計自身之利便,不計國家之利益也。

國父全集 二九四

吾固亦知此中有一部分之人,真出於救國之熱誠,而欲以此改善中國之地位,即在舊官僚中,其為利而動者不必言,其非為利動而主張加入以圖抵抗排斥日本者亦不少。通計主張加入者,除極少數之人以外,無不懷有一種想像,以為日本欲專握在東方之權力,此舉可以爭回中國國際地位,聯合美國以驅逐日本之勢力。無論其以此為對德宣戰之動機與否,而在舊官僚一派,其心中無時不有聯美排日之念存無疑也。而前年日本禁阻中國加入一事,更足惹起此輩之懷疑,以為日本既欲中國加入戰爭,必為其有損於日本,而因之信有損於日本者即為有利於中國,益以堅其親美之決心。然今者親美而美不親,欲拒日本反不得不從日本之指導,此輩之目的不能達,已彰明矣。然而其排日親美之心,未嘗息也。
豈特不息而已,方以為美國擴張海軍之案,不久完成,至時可資排斥日本。不知中日關係密切,決非單以同文同種云云說明之而足。國際上之真結合,必在乎共通之利害,中國惟與日本同利同害,故日本不能不代計中國之利害,而進其忠言,即如往歲英國勸我加入,而日本反對之,彼誠有其反對之理由,決非以中日利害衝突之故,而專自利損中國也。蓋中國一旦加入以後,無論如何,必成為英國之犧牲,以中國供英國之犧牲,則享其利益者,非德即俄。以德、俄占中國之利權,則日本更無發展之途,且無自保之術,此日本之損也。而其所以損者,中國先受其損故也。為日本計,為中國計,其出發點雖殊,而其結論必歸於一。日本為我計其利益而進忠言,本非為我設想,而吾人決不能因之棄其忠言也。
令之言聯美者,何嘗知東亞之勢哉!

三、中國加入非美國宣戰之比
  今美國與德宣戰矣!然而加入協商國否未可知也。美國之宣戰,伴於實力之宣戰也。他姑不具論,美國之海軍,於世界居第三位,一旦開戰,即可負清掃大西洋之一部分責任。夫德國之潛艇,果有所畏於美國之海軍否,雖不可知,然美國要可謂之有武力以為戰爭者。其陸軍則依現在所公布者,為預備二百萬之兵,此中送之戰場者能有若干,雖亦不可知,而陸軍力之存在,即為可以實行戰爭之證憑。況其計畫乃將自此益加擴充也。美國頻年增加海軍,其費動數萬萬元,此次開戰之後,首決支出陸軍費美金二十九萬萬餘元,海軍費美金五萬萬元。蓋有此實力,然後可以言戰爭也。我國
論著民國六年二九五

能望其百分之一否乎?能以一無畏級艦、一潛艇向人乎?能有完全之軍隊一師乎?其不能無待言也。塞爾維、門得內哥羅、羅馬尼亞,於協商國為無力,然其在戰場之兵,多者數十萬,少者十餘萬,敗亡之餘,尚能斬將搴旗。中國之對德國,能為彼所為之什一乎?中國絕交宣戰之實力,不能學美國百之一,不能學比、塞、門、羅諸國什之一,不過凌辱少數在留之德人,而自稱勝利,不惟可危,又甚可恥可笑者也。而妄人反相稱曰:宣戰無須有實際之戰爭。然則所謂戰者,將徒以供戲笑而已耶?
  夫美國不能不與德宣戰之第一原因,在其國之工業狀況。英、法自開戰以後,自國軍需品已苦不給,一面尚須供給俄國及意大利之軍需品,故不得不乞助於美國。美國應協商國之求,以擴張其工業,專注於此一方面,於是輸出之額驟增,全國之人惟以金滿為患。去年一年運往歐洲之出口貨,價值美金三十七萬萬五千萬元,即華銀七十五萬萬元也。其中貨物有加數倍者,有數十倍者,而銅、鐵、糧食、炸藥為尤多。依俄國「諾窩時的詩詩?」所錄美國公表數目,實如左表。
美國近年重要物品出口表(單位法郎)

品    名          民國三年        民國四年及五年

牛  騾  馬    二三、○○○、○○○    四九四、○○○、○○○

銅        二九五、○○○、○○○  一、二八五、○○○、○○○

糧    食   八二五、○○○、○○○  二、一七五、○○○、○○○

飛機及附屬品     一、一三○、○○○     三五、○○○、○○○

國父全集 二九六

自動車      一六五、○○○、○○○    六○○、○○○、○○○

自動單車及貨車  二五○、○○○、○○○    八三五、○○○、○○○

化學材料     一三七、○○○、○○○    六二○、○○○、○○○

炸藥        三○、○○○、○○○  二、三三五、○○○、○○○

鐵鋼亞鉛   一、二五七、○三○、○○○  三、三三○、○○○、○○○

手槍        一七、○○○、○○○     九○、○○○、○○○

機器及車牀     七○、○○○、○○○    三○五、○○○、○○○

金屬線釘等等    五一、五○○、○○○    二五○、○○○、○○○

生熟皮革     一八二、○○○、○○○    四○○、○○○、○○○

靴鞋等       九○、○○○、○○○    二三五、○○○、○○○

煉牛乳        六、五○○、○○○     六○、○○○、○○○

論著 民國六年 二九七

精製糖  九、○○○、○○○  三九五、○○○、○○○

羊毛  三四、○○○、○○○  二二五、○○○、○○○

  夫美國之出口貨驟增,一方面為豐富之金錢流入,一方面亦為資本之偏注於一部分。此表中多數新增之出口貨,實由新增之工廠造成之,此工廠既投莫大之資本而設之,一旦出口有阻,則此諸工廠皆歸無用,而恐慌立起矣。德國提出和議之時,美國市場為之震動,即以此故也。然則德國潛艇封鎖之策,美國所受影響可以知矣。夫歐戰以前,美國在奧暨丹麥、那威、瑞典等地商業至盛,自英國封鎖德海口,美國遂失其銷場之一部分,幸以英、法、意、俄之需要補之有餘,故但見戰爭之樂,不知其苦。然而德宣言封鎖地帶無警告擊沉以後,美國及其他中立國船,皆有中止之懼,於是美之工業為之大搖。美國為保護此種利益,乃欲打破德之潛艇勢力,而繼續其通商,此其宣戰之本意也。抑此美國之加入,能有勦絕德國潛艇之效否乎?在美國工業者亦未嘗不疑之。但若使美國為宣戰而備軍實,則從前所欲供之外國者,今可移供本國擴張軍備之用,即無資本誤投生產過剩之患,即使德艇依舊跳梁,歐洲貿易杜絕,彼資本家固可高枕無憂,此所以美國全國主戰不休也。今我中國果有若是之景況乎?歐戰既開之後,我國除對美、日貿易不變外,對於歐洲諸國出入口貨,有減無增,此蓋以我國政府之不留心與人民無智識使之然。然而中國所產之貨,不合於彼所急需實為最大原因。而在近今英、法之限制入口貨,尤為大不利於為中國者,依此限制,則中國絲、茶諸貨均遭停滯,而農商俱被其禍。然則美之受禍,在德之封鎖,而我之受害,在英法禁入口,各異其景況,各異其加害之國;然則若真與美一致行動,豈非先須抗議英、法之限制入口,而以絕交宣戰繼之乎?我之與美情形不同,中立不倚者,自謀利益之道,即自保之道也。
  且美國此次之開戰,固德國迫使之然,非美國所得己也。今日以前,美國供給無限之軍需品於歐洲諸國,不見其匱者,美國自不從事於擴張軍備也。德國察知其然,故挑戰於美國。美國之開戰,決不如中國之毫無預備也,則必輟其供
國父全集 二九八

給英、法、俄、意之軍需品,以充實己國之海陸軍,試以今次通過之美金三十四萬萬元,比之去歲出口往歐洲之貨值,可知其相差不遠。故使美國此項經費於一年內支出完畢,則恐出口到歐洲之軍需品,比之前歲不及什一,而英、俄諸國之供給,將以是大竭蹶矣。論者但見美國富力軍威,若足以大為德國之害,其實以海上言,即以美海軍加入英、法隊中,仍決不能奏掃潛艇之效果;以陸上言,則美國輸送數十萬兵於歐洲,決非易事,即曰能之,其所收效亦不過如英國之稍稍增募兵隊,於戰局決無影響。然運此數十萬兵者,其供給補充交代,又須徵用鉅額之船舶,即同時使英國缺乏糧食之禍益增,故其所得不償所失。德國深知其如此,故百計迫美加入戰團,在美國真不欲其如此也。試觀美總統提議媾和,力主不待勝負而致平和,其心豈欲戰者哉!通牒調和,認為美國之權利,且認為義務,其意氣何如?而三禮拜後,忽而抗議,忽而絕交,忽而宣戰,恐威爾遜博士自身亦決不料其如此也。美國之開戰為德之利,故德強迫以成之;中國無此不得已,而必欲以美為師,豈非捧心variant-characters-w007.gif里之亞乎?
  中國與美國此次地位完全反對,言實力則彼有而我無,論損害則彼受諸德、奧,我受諸協商諸國。論加入之不得已,又為彼之所獨,我不與同,則我何為自苦若是。試觀日本前此盡力建其勢力於山東及南洋,至其既得,遂謹守不進。
前歲有請日本派兵至巴爾幹之議,歐洲各國,翕然主張,即日本人中亦有少數為其所搖,而鑒於多數民意不悅,不敢實行。彼日本於協商諸國關係非我比,且以實力亦優足以辦之,然尚不徇一時之外論,而置舉國之反對於不顧,我國政府胡不深思而遽言隨美進退耶!

四、中國加入與各國之關係
  中國加入戰團以後,以見好於歐美諸國故,將來可望得其援助,此種思想全由中國歷年遠交近攻之遺傳的愚策而來。中國自與外人接觸,即有以夷制夷之畫策,從之俱生。李鴻章之外交,以聯俄制日為秘鑰,而卒召歐洲列強之侵入,旋致瓜分之說,勢力範圍之說,不割讓之約,租借之約,相踵而至,此非其成效乎?然在舊官僚知有所謂外交者,無不敬奉李氏遺策,以為神奇。袁世凱之策外交也曰:「引一國之勢力,入他國之勢力範圍,使互相箝制,」此即以夷制夷之
論著民國六年二九九

哲嗣,亦即遠交近攻之文孫也;其姓字雖殊,其本旨無改。今之當局者,又承袁氏之遺策,樂於引入美國以排日本。故抗議,美國勸我者也。而至其加入,則美使聲言任之中國自由裁奪。加入,日本所嘗反對者也,及中國既從美國之勸而抗議,日本又轉勸我以更加入協商國中。質言之,則此次對德之交涉,實有日、美之暗鬥含於其中,而美國之主張遂不及日本之有力。然則中國政府親美不如親日乎?非也,中國舊官僚親美之主義,而未至親美之時機,其隱忍以從日本,不得已而欲待之他日,使他人為我復仇耳。故今日誠惶誠恐以敬獻於東京政府者,意謂猶璧馬之寄外府,一旦時至,輒可取而復之;其貌愈恭,其志彌苦。此種親美思想,吾不敢謂其非發之至誠,然而其迷夢之政策,果足以益中國乎?我知其必不能也。特是以日本政治家之近視,與英國之牽率,遂相蹙迫而生此絕交加入之議。考論其實,於加入有所主張者,協商一面雖云七國勸我,而意、比、葡三國,實可謂初不相關,(如其逆計將來議和時,可惜中國以減己國之負擔,謂之有間接關係亦無不可,但決不視為重要。)法、俄兩國所求助於我國者,亦復甚易得之,即不開戰未嘗不可滿足法、俄之欲望。故真望中國加入者,英國也;不得已而迫中國加入者,日本也;欲中國與己採同一態度者,美國也,此外皆與本問題無甚深關係者也。
  彼協商諸國所認為中國加入後協商國之利益者,曰供給人工,曰供給糧食,曰掃蕩德國人在中國之經濟基礎,如是而已。試一研察,則知此三者純為自欺之口實,在協商國亦不能認為必要中國加入之原因也。今先就經濟基礎而言,德國之貿易,開戰以後,已全杜絕,德人在東方惟一之商埠青島,已歸日本占領,今所餘者,絕無貿易等於故墟之數十商店而已。彼數學校之解散,數衛卒之被拘,與此數十商店之閉鎖,在官廳少數德人之解傭,便可謂之驅除德國之基礎;而前此攻略青島,杜絕貿易,反不足以比其功。日本費財億萬,勞師數月,死傷及千,不能掃除其基礎;今乃不如三數警吏之能,此不能信者也。須知德國在中國貿易之所以盛大者,在其商品之信用與營業之精神,對於中國人之精密之研究。以此三者為他國商人商品所不能及,故後起無根據而能以短時期內侵入英國之地盤,與之爭勝,此非可以人力遏止者也。今試檢德國占有青島之後,其輸入輸出之狀況如何,可知德國在東方之基礎,並不在於青島。

國父全集 三○○

一九一一年青島輸出入價表(單位兩)
國     輸出         輸入          共
德  四、六六五、○○○  一、五九六、○○○  六、二六一、○○○

日  四、三○九、○○○  一、一七四、○○○  五、四八三、○○○

法      八、○○○  四、三二九、○○○  四、三三七、○○○

英    一九九、○○○  一、五五一、○○○  一、七五○、○○○

美  一、二八二、○○○    一二四、○○○  一、四○六、○○○

  若言除去德國根據,則雖占青島亦不足盡其根源。將來歐戰既畢,決不能禁德貨之來;德貨既來,則發揮吾所謂精密研究與商品信用營業精神,轉瞬即可復其舊觀,益加發達。是則所限制者不過一時,而在此一時,德國本無商業可言,無須限制,故此一說,決不能成為理由也。
  至於人工之幫助,則惟俄、法兩國實需要之,英國本土人口雖不多,而在印度領土已有三萬萬上之人口,決不憂勞動者之不足;況且英屬華工,向來最夥,但使一令召集,即馬拉半島、婆羅、緬甸,旬月之間、數十萬決不難致,一面中國往南洋覓食者,後先不絕。故南洋所招華工,亦無盡藏,非如俄、法之必求之中國也。俄、法雖求人工之助,若特定條約,準華工之到法、俄,亦復甚易之事。且迄今雖無條約,招工之事,俄、法早已實行,則無事因此必強中國使加入明也。又自糧食言之,俄之缺糧,乃由轉運之難,非以生產不足;在本國尚難轉運,則自無由移粟就民。英國產穀固
論著民國六年三○一

稀,而求之於美國、坎拿大,較求之中國遙易。且向來輸入中國之麵粉甚多,今但移此以供英人之用,或更輸入中國之麵麥,亦足供其所用,何必宣戰始能行之?且閩、粤之米,向仰給於安南、緬甸,彼若需糧,則轉運於其母國之英、法已足矣!又何待求之中國乎?要之無論從何方面着想,決不因此人工糧食兩層,至要求中國之加入。此所以真與吾國加入有密切關係者,止於日、美與英三國也。
  論此次之勸誘中國,美、日居其衝,而英國若退聽焉。考其實際,則英國為其主動,而美、日之行動,適以為英政府所利用耳。何也?英國之運動加入,非自今始;往者袁氏稱帝之日,英國曾欲以加入為條件,而承認袁之帝制,袁未及決,日本出而反對,遂中止以迄今茲。然而英國之運動未嘗息也。但以英國曾對日本外交總長石井約言,此後在中國無論何種舉動,必先經日本同意。英國在東方之外交,本不能自由行動,故英國欲動中國,必先動日本;欲動日本,惟有藉美國勢力侵入中國以挾持之。此次美國之勸告中國,以何原動而來,非吾所敢議,而英文京報辛博森一派之論說,則顯然謂中國抗議之後,以美國之經濟力與兵力為可恃,即可無慮日本之挾制中國。其論調如此,則一方面代表中國政府親美排日之初心,一方面又表明英國在東洋對於日本之甚深之惡感者也。吾聞親美論者動謂日本年前阻止中國加入,志在使中國外交受日本支配。此次抗議,即圖獨立之外交。不知在東洋外交受日本支配者。乃在英國,而加入之後,英國可回復其外交之獨立耳,中國之外交何由得獨立乎?
  中國之舊官僚,有其習性,只有與營私利之人,或被其認為好意,此外無論何事,彼必以不肖之心度人。日本之不願中國加入,固曰大隈內閣不欲助成袁皇帝,然決不得謂為主要之原因。主要之原因,乃在中國加入自身之不利。從公平之觀察,以批評日本當時之態度,可謂第一為中國謀其利害,而後計日本之利害(此時中日利害相同,自不待言。)。以此友情,救中國之危,而措諸安定。中國之論者,不知感謝,反以是為失我外交獨立,欲推刃而復仇,誠不能謂此輩官僚之思想為尚有理性存者也。日本誠見中國加入絕不能為協商國摧敗德國之助,而一旦加入,無論孰勝孰敗,中國必不免為犧牲;以中國為犧牲,中國之不利,亦日本之不利也。為避此不利而不惜得罪於同盟國,亦可以謂之無負於中國矣。而論者則謂之挾制中國,謂之不使中國有外交,此所以動失東亞聯合發展之機會,而為白人所利用;抑亦以彼輩
國父全集三○二

洪憲遺臣,對於袁氏加入稱帝,實有無窮之屬望,故一旦失之,慚忿交并,轉而致其深怨於日本也。論者動謂日本要求廿一條款,即為獨占中國利益之徵,侵略之實行;然當知廿一條款初非日本之意,而日後衰氏稱帝事急之際,曾以有過於第五項之權利供於日本,而日本不受也。始袁氏既解散國會改約法,第二借款將成矣,而敗於歐戰之突發,乃改其昔者排日之態度為親日,因求日之承認帝制,而諾以利權為報酬。所謂廿一條款要求者,袁自使日本提出其所欲,以易其帝位,非日本自以逼袁也。袁之排日,夙昔已著,日人惟知事定以後必為反噬,故重索其權,以求免未來之患。顧此條件無端而洩漏,無端而有國民之反對,各國之責言,袁尚欲貫徹其主張,乃暗請日人派兵來華,致最後通牒,以鎮壓國中反對者,而便於承認日本所主張,然終不敢諾第五項,如是者又半年。帝制起而雲南倡義,袁忽使周自齊東為特使,不顧國中反對,諾允日之第五項,且益以他種利權。爾時日本欲助袁平定民黨博取利權,易於反掌;然而舉國反對,不為利動,袁策遂不得行。以此二者比較而觀,可以知日本於中國不必以侵略為目的,其行動常為中國計利而非以為害,論者不察於是,徒以日本為有野心,非篤論也。日本之不贊成中國加入,與不受周自齊所賷之賄,同為純粹之正義所驅。吾人於大隈之舉動,固不盡贊同;而公論要不容沒,即在此次日本雖翻然勸我加入,而吾尚深信彼中不無審察利害,不樂促我墮此漩渦者,故於所謂加入條件者,日本不遽與贊同。即其心中以為日本對於英國既有同盟關係,勢不能永拒英國之求,而亦不欲負誘我以入協商之責任,故但勸以言而不肯供其賄(關稅改正、賠款延期以為加入條件,則皆賄也),彼豈不知利益均沾之約尚存,將來不難追補,今茲所失,朝四暮三,本於名實無損,而必堅持之者,其心誠亦不欲中國以此而自決墮入危途,將以自慰其良心而已。況乎以終局利害論,中國之不保,同時即為日本之衰亡也,日本之勸我,非本意也。(以上所引外交秘密,皆有最確之來源,徒以責任所在,不能明指。要之此中事實,當局自知其不虛。
而吾之操筆,亦絕不以私意稍有所損益以就吾論據,此則可以吾之良心與名譽誓之者也。)
  中國之加入,於美國為有利乎否乎?則將答之曰,美國欲中國隨彼一致行動,無異欲他中立國隨之,美國不以他中立國加入為己之私利,即亦不以中國加入為己之私利。須知美國勸我抗議之通牒,對於諸中立國一概發出,與前此勸和之通牒同。論者但見美國勸我抗議,而謂中國加入協商,亦為美國所樂聞;不知美國為向來最大之中立國,常欲使他中
論著民國六年三○三

立國行動與彼一致,以保中立國之利權。故前此提出調停通牒,則亦勸我為調停,所勸者非止我國也;一旦提出抗議通牒,則又勸我為抗議,所勸者亦非止我國也。此為美國外交當然可採之手段,而論者先有成心,乃於美國之意思加以曲解,故前次調和之通牒,忽然集矢;今日抗議之勸誘,又忽焉以為抵排日本之機,吾信美國之通牒,必不存此心;中國官僚日思排日,因美之來勸,遂自扇其感情,發為虛想,此種舉動,適投合於英國人之需要,而其波益揚,此亦美人所不及料者也。中國苟但隨美行動,則美國可以各中立國之一致為基礎,而謀中立國之利益,此其所願也。過此以往,本非所求,雖有抗議勸誘之一事,美固不負引入中國之責矣。
  統以上所言,則知勸我抗議之美國,勸我加入之日本,均未嘗因我之加入能受何種利益,即在協商歐洲諸國中,亦決無非中國加入不可之理由。然則何以七國公使不憚再三干涉我國對德之所謂「獨立外交」乎?則以其主動者有英國,故不惜百方以求引入之機會。袁氏之稱帝,一機會也,不幸而挫於日本之干涉;故又利用此美國之勸而扇起中國排日之感情,即以此聳日本之聽,而促其決心。此年來英人所經營者,其跡歷歷可覩,此中摩理遜、辛博森等於種種方面,皆當自白其盡力於中國加入協商一事。可看中國加入而得利益者,非意非葡,非俄非法,亦非美非日也,惟有一英國而已。則有問者曰:英國於招工運糧,破壞德人基礎以外,更有何等甚深之理由乎?曰:有之,英國自數百年以前迄於今茲,有一不變之政策焉,曰求可以為犧牲者,以為友邦。中國適入其選,則英國之欲我宣戰也固宜。

五、大英帝國之基礎
  除去印度,大英帝國不過世界之三等國,此英人所自認者也(中央公論引喀遜語)。英國之帝國,以何者為基礎乎?倫敦之市場,何所資而能為世界市場之中心乎?英國之外交,何以常能使人尊敬為第一有力者乎?以偏在歐洲西北三島之地,而其所領土地周繞地球,自詡國旗不逢日沒,其操縱之,操何術乎?非巴力門政治之力也,非二強國海軍標準政策之力也,非條頓種紳士精神之力也,所恃者印度而已。惟有印度,始能控禦此周繞地球之殖民地;惟有印度,倫敦市場始得為世界中心;亦惟有印度,英國始得至今執歐洲之牛耳,橫行於世界。英國之君,稱為大不列顛合眾王國王兼
國父全集三○四

印度皇帝,英之所以為帝國者,在印度不在英倫也。
  往者英相張伯倫,以其所領之統一黨,倡帝國主義,而以殖民地互惠關稅為入手辦法,即說明此意義者也。英之殖民地徧於五洲,自英本國而南,占有非洲之大部分,而握埃及以為交通之樞紐,且取直布羅陀、摩爾泰、亞丁以聯之,而以好望角副之。出紅海而東,萃於印度,展而及馬拉半島,則星架坡為之樞,錫蘭香港以副之。其東南則有澳洲,越海而為坎拿大。蓋其領地統治之法,隨地而殊,坎拿大、澳洲,皆有自治政府,英國之主權僅於對外認之。而澳、坎對外,所以姑認英之主權,非以為母國利也,以其若離英獨立,則海陸軍之費較現在必且大增。現在可以輕稅薄斂支持,將更而為重稅,故甯依附英國,以保對外之安寧。其用心如此,故英國欲求國家所需要之資源,不能仰之澳洲、坎拿大也。今日母國布徵兵之制,強制勞役之令,不敢望之澳、坎也(去年十一月澳洲之國民投票,即反對強制徵兵之案)。
非洲之地雖亦鉅大,而人口較疏,地勢分散,必不可用以為發展之基。只有印度、馬拉,比較地位適當,而向來統治,惟英人意所欲為,初無扞格,故以為聯合之基礎最適。而馬拉半島消費生產之力,均遠在印度之下,所以不能不舍馬拉而取印度也。張伯倫之策,乃在改高英國之稅率,對於外國輸入之貨加以重稅,而於本國及屬地來往之貨物,則特免其稅以勵之,所謂特惠也。以此特惠之結果,澳洲之農產及印度、馬拉所產各原料,可以專擅英倫之市場,不容他國貨侵入;而英倫工業製品亦可專占坎拿大與澳、非等大市場,而拒絕外國貨之流入。使此政策完全實行,則經濟上英國全國農工商業皆能自給,以其餘力操縱世界市場,論其根本所需,不必求之國外而已足。所謂農工商三位一體主義者,即此之謂。而英國之帝國主義亦於此計畫實行之後,始可望其進展也。從前歐洲之取殖民地,無異蜂之取蜜,所志者在吸其精華,以益本國,絕不存一聯為一體之念。故其所謂殖民地者,單以能使本國得益若干為算計之基礎,以經濟之利害,決經營之方針。然在二十世紀,此種中古之政策不適於用,自不待言,張伯倫之帝國主義,乃由是倡。彼以殖民地與母國,當視為一體,痛癢相關,母國之工業,即藉殖民地以為銷場,而農產則由殖民地供給。然而此所謂銷場者,專視人口之多寡。英國全國人口,不過四萬萬內外,其中三萬五千萬為印度人,本國人除(註三)印度人外,所餘人口僅數千萬耳;足以證明英國若無印度,即不能成為帝國矣。

論著 民國六年 三○五

抑英國之獲得殖民地,非有一計畫以整然之組織行之者也。始得領地於美洲,旋奪法之坎拿大,未幾而合眾國獨立。值拿破崙戰爭之後,乃以種種手段,繼受荷、葡兩國所領,且占有澳洲。於此參差錯落之殖民地中,謀其聯絡,然後占有蘇彝士河、好望角、星架坡等地以為根據。印度之經營,乃自一公司始,資本纔七萬磅耳。中間有葡萄牙之先進,復遇法、荷之東印度公司與為競爭。適印度小國互相攻擊,而皆借助於外人。克雷夫,印度公司中一書記也,憑其智力,扇搆印度諸王,假以資糧器械,己則乘之收其實權。自十七世紀以來迄於一八五七年之叛亂,印度統治皆委之於公司,英國政府初不過問也;暨乎叛亂戡定,一八五八年英國始聲言併合印度,一八七七年英國始以維多利女王兼印度皇后。其時公司所以付與母國者,面積一百七十六萬方英里,人口三萬萬餘。自茲以降,英人復盡力謀其擴張,且保護維持其殖民地。然而作始非有計畫,故當然為大英帝國基礎者。至於廿世紀之初,猶以偏偶待之,所有政治上之施設,往往背馳,此則凡屬逐漸長成者所同有之弊害。小之如一都市,當其始未有計畫,任意以延長之,則其形必成為不規則之狀,其交通配列必不如意,其天然應有之中心與實際現存之中心乖離,統治改良,種種阻礙,皆由斯起。論世者試以中國之南京、北京、廣州、漢口,日本之東京,比之美國之華盛頓,可以知其差異矣!彼南京、廣州、東京諸市,非故意為此不規則也;任其自然發達,以變田園為市街,由田園進而任意附益于都市;不由都市自立計畫以取用田園,則其糅亂無紀,必不可免。英之殖民地,亦正類此。本來既無秩序,則一旦求整其統系,自屬非易。然無論如何,英國經濟之基礎,即其國家之命脈在于印度,事至瞭然。若此基礎失去,則大英帝國亦惟有瓦解而已。除去印度,雖以澳洲、坎拿大亦不足以為英倫工業品之銷場,不足以完農工商三位一體之實。既不免求銷場於外國,則國內自給之策完全破壞。母國與殖民地浸益疏遠,終至各相離異,不復有為。故無印度者,澳洲、坎拿大皆成為無意味,而非洲與馬拉半島更不足數矣,故英國所以能保有旗之不遇日落之殖民地,以印度也。
  英國之所以得握世界商業上之實權,以世界市場置之己國之支配下者,以其國之出產力與消費力,俱優越於他國,而其生產、消費各在一地。即在國內營通商轉運之業,已臻極盛,挾此基礎以為商業,以為航業,他國不能與爭也。夫世界之貨物,有其生產地與消費地之距離,視其兩地之距倫敦更近者,其價反待決於倫敦之市場,此非以經濟社會關聯
國父全集三○六

較多,他物集於倫敦,一物不能獨異之故乎?凡世界市場買賣,雖以貨幣計數,而買者之資源,必由於賣一種貨物,賣者又常以其資金購取他種貨物。故有一地為多數貨物貿易之所者,其他貨物當然趨而附之。英國以其對國內之貿易,集中於倫敦,隨之對國外之貿易,亦集中於倫敦;此貿易之額,既已甚鉅,故此二者以外之貿易,亦為其所吸引,而倫敦自然成為商業之中心。除去印度,則英國之商業已去大半,其根本既傷,自無吸引之力,而雄制世界市場之資格,從此失矣!印度之存亡,即英之存亡也。無印度即無殖民地,無商業,無航業,內不能自給,外不能取足於他人,雖欲苟存,安可得乎?
  不觀乎西班牙、葡萄牙之歷史乎?彼二國當十六七世紀間,中分地球各取其半,以為勢力範圍,其所領殖民地,勢駕於並時諸國上;徒以不能謀其統一協合,母國與殖民地,兩不相親,稍有不利,即離而獨立,或他屬焉。今之非洲海岸諸地,暨南洋英、荷領土,往者非皆葡領乎?葡萄牙惟不能占有好望角,與埃及諸殖民地,遂無由聯絡,西班牙亦坐不能收聯結中美、南美諸地之效。所以入十九世紀,紛紛變為獨立之國,蓋其對於母國,本皆無經濟之關聯;其離叛固事勢之所使然,不足怪也。荷蘭承西班牙之敝而起,一時雄視東方,亦以不得經濟上之聯結,一失好望角、麻六甲於英,其位遂大低落。使葡萄牙與荷蘭得英之印度,則東方豈容英國為覇;使英不得印度,則不特馬拉半島無由經營,即坎拿大、澳洲亦久已師美國而獨立矣!英國惟得印度以繁華其商業,因以擔任此鉅額軍費,以保持其海權,使澳、坎託其庇而安焉。此所以不蹈西、葡、荷之覆轍而強盛百年也
  事固有始行之甚易而莫之行者,亦有偶然行之不知其關係之大如是,而幸收其良果者。英之設印度公司,在他國之後,侵略全由公司畫策,母國初不之知,即克雷夫當時,豈知其經營印度,關於英國之榮枯若是哉?事後推論,歸功尸名,亦適有運會焉。嗟乎!使中國而遇有若印度公司者存,恐當英國併印度之際,中國已相隨俱盡。爾時英國欲吞中國,易與吞印度同耳。當一八六○年之交,中國方南北爭持,未有所定,清帝北走道死,舉國無以抗拒外人為意者,使戈登襲克雷夫之策,以中國之兵征服中國,決非難事也。況益以國家之助乎!當是時葡、荷已衰,法、德未起,在東方無與英爭殖民地者。自克列迷阿半島一役,英、法聯合助土敵俄以來,英常以法、普之交惡為利,乘其間隙以圖利於東方
論著民國六年三○七

。當時雖以英、法聯軍攻陷北京,論東方之根據,法實無有,英國當時不但以通商貿易為滿足,而求併吞中國,實無一國可以牽制英國者也。假令英國以十年之功,收中國於掌握之中,則法國正敗於普,德意志帝國新成,而亞洲已全入英國統治之下矣!使其然也,則今日之大英帝國,非特保有印度莫能搖動,且可以併中國印度為一國,取世界最大之市場,納諸囊中,而莫敢窺伺之。非特無此次之戰爭,即在將來,苟非英國內訌,恐亦無人能問英鼎輕重,使吾人為英國人,必不能不痛惜當時英國無人,坐失此萬劫不可復得之機會;而吾中國人則又不能不深幸英國之無人,使吾人今日猶有研究中國存亡問題之餘地也。
  吾不云乎?事有始行之甚易而莫之行者,亦有偶然行之不知其關係之大若是,而幸收其良果者。故吾人追論英之偶然而得印度,偶然不得中國,為英國計者,惜其未收全功;為中國計者,幸其不早覆沒;皆從其已事而徵其效。然而英國有帝國主義之實行,有互惠關稅等等政策,所以保持其偶然所得者,使不以偶然失之也。而我中國則何如?幸不見併於英,且不知戒,而輕心以掉之乎!英國雖失併吞中國之機會,心未嘗忘中國也。值法國於戰後專力經營殖民地,與英角力。德國尋又起而乘之。英國猶欲以瓜分之結果,占有中國之大部分,以為印度之東藩,補往日之失策。而計畫未遂,忽有日本起於東方。日本一出,戰勝中國,雖曰從此中國敗徵益無可隱,而實際瓜分之局,轉以日本之突起與俄國之遠略而中破。俄國既與土戰勝,勢可突出地中海矣!而英嗾撓之,使不得伸,易志而東圖我新疆,與彼印度。英國為自保計,不能任俄國之發展,而於東方陸上之力不能制俄,值日本之新興,遂利用之以為敵俄之具。東方既有此角逐,利益更難平均,因之瓜分說破,而均勢之說代之。日俄戰後,日之地位更固,而英國亦無法使瓜分之際日本滿意。日本亦知瓜分之後己國地位無由鞏固,力主保全中國;蓋法、德之着手東方,為英國併吞中國之障礙,其政策遂變為瓜分。而日本之勃興,又為歐洲瓜分中國之障礙,再轉而為均勢保全。於是英國不得不以保守印度為滿足矣!雖然,英之帝國,退守印度,固曰足矣!為他國計,亦能容英國之保守印度以為滿足乎?人皆知其不可能也。以英國之帝國主義,恃印度以為基礎,故英人必百計求保印度,不惜以萬事為犧牲也。

國父全集 三○八

六、英國百年來之外交政策

  欲論英人之用何術以維持此帝國,不可不先溯之於英之向來對外之政策。
  英國自戰勝西班牙之無敵艦隊以來,其對外有一定之國是,即聯合較弱之國以催抑當時最強之國是也。當十八世紀之後半期,英國以法為標的,對於法之戰爭,以路易十四十五之強盛為歐洲最故也。非修百年戰爭以來之宿怨,亦非屬望於歐洲之領土。惟英之欲維持自國之利益,則不許歐洲大陸有一最強國發生。苟其有之,必合諸國倒之而後已。此對法之戰爭,結穴於滑鐵廬一役。自此以後,至於今茲,百年之間,英國覇權,未嘗衰歇。雖然,其間保存維持之業,亦復非一。自法國摧敗以後,英國不復忌法,而俄之逐漸發展,勢將南吞土耳其。既併土耳其,必據埃及,制紅海,而地中海之權失,印度之門戶亦不固。故於十九世紀之中期,英國舍法而敵俄。舉土耳其而禦俄羅斯,動則曰扶弱耡強。當是時,土耳其之奉回教,無異今茲,其苛待基督教徒或又甚焉。然而不惜懸軍遠征以助之。今日則曰土耳其之文明已不適於歐洲,須逐之使復歸亞洲之故土。狐埋狐搰(註四),翻雲覆雨,曾不知愧也。實則前之保土耳其,所以保印度;今恐德因土耳其以取印度,則不能不合俄以攻土耳其也。既一敗俄於一八五三年之戰,又於一八七七年,俄戰勝土結約之際,強結德以抑俄。蓋自拿破崙敗後,英常親法而敵俄,則以法已失勢,俄方日強也。
  然一方法國自見敗於普之後,思有所取償,而俾斯麥亦欲鬥英法使自敝。因嗾法國致力於殖民地之擴張。于是法國占突尼斯,占阿遮利,占安南,占馬達加斯加,而伸張其勢力於摩洛哥。於是乎得罪於意大利,又得罪於英,俾斯麥因是收意大利以入於三國同盟,而激英使敵俄、法。英於斯時,實遠俄、法而親德,至其極,遂生東方之衝突;英人自度在東方力不能勝俄,乃乘日本怨俄之干涉遼東割讓一事,聳日以拒俄。日本之與俄戰,在日人言之,則為取朝鮮也,為保全東三省不使俄人駐兵占據也。自英人言之,則不過日人為英人守衛印度,驅除其東方之敵人而已。方俄之盛,日餂日人以攻俄;及俄蹶日強,則又百方窘日,此即英國百年不易之國是,以為忘恩負義,以怨報德。而訝之者,未知英國之歷史者也。

論著 民國六年 三○九

一方得日本以制俄,一方德國之勢又日隆,於是英國又棄法、俄不以為敵,而轉摟諸國以敵德,然後造成此次之戰爭。蓋俾斯麥之為德國畫策也,曰讓法取海外之殖民地,而德國自以全力修治內政,內政整理既畢,始可外圖。於時法果以擴張殖民地與英大衝突,英國欲專埃及之權而法撓之,法國欲固其力於摩洛哥,而英國又以直布羅佗之關係,不欲法國占此非洲北岸突出點,兩不相下。既而威廉第二黜罷俾斯麥,而圖擴張勢力於國外,以是經營非洲東西海岸之地,在在與英衝突,英國不得已始與法國協商,法國承認英國在埃及之權利,英國亦承認法國在摩洛哥之優越權。於時俄猶未敗於東方也。及俄國既敗,英、法益親,法遂實行前約,以兵力干涉摩洛哥,德國乃出而抗議,是時法之外務總長笛卡西與英為約,一旦法、德(註五)決裂,英當以二十萬兵助法,經由丹麥進攻基爾運河,(此種計畫正與德之強行通過比利時同,英國不過偶未逢此實現之機會而已,何人道公理之可言。)後卒以調停終局,而英之義華第七與法外交總長笛卡西遂始終成英法聯結。統此以觀,百年之間,英與法再為敵,再為友;於俄一為友,一為敵;於德一為友,一為敵。要之,當其最強之際,英國必聯他國以敵之;及其有他國更強,則又聯之以共敵他國,二世紀間,英國之外交政策,未嘗變也。其以一國為友也,非有誠意之結合,不過利用之以攻擊他國,以友國軍隊為己之傭兵,敵其所愾而已。及乎強敵既挫,惟有友強,則又轉而以友為敵,而英國始終居於使嗾之地位,戰則他國任其勞,勝則英國取其利,此則數百年來未嘗變者也。故論英國之外交,斷不能謂某國必可為英國之友,亦不能謂某國必為英國之敵;抑且除印度及與印度有關之數地外,雖為英國向蓄有勢力之地,亦不憚移以贈人。如摩洛哥,固英國宿昔所經營者也,為摟法以伐德,不惜以讓諸法。從可知英國向來為破滅歐洲最強之國,不惜以種種為犧牲,而其所以必破壞歐洲最強之國者,不外以保存其帝國。換言之,即不外以保全印度耳。自道德上言之,必損己以害人,信為罪惡;然以利害而論,為英國謀者,又何以加於茲。英國之結日、結法、結俄,均以其強不逮德國,故糾合而為之首領,使從於己之支配也。其於土耳其,亦思用此策,以絕德國東出之途,同時又不使俄國得志。然而英人有恆言曰:「血濃於水」,故又常助土耳其支配下之白人,使離土獨立而收以為己黨。自希臘之獨立而已然,而於塞爾維,門得內哥羅,與羅馬尼亞,勃牙利,又以對俄國之關係,英亦陰袒之。故土卒不甘為英之犧牲而合於德。藉不然者,英國已以土為俄國之餌。而君士但丁久在俄國統治之下矣!不觀
國父全集三一○

夫土未與英俄決裂之前,英國之所以誘土助己者乎?英國上下無不為土國厚受英之保護,以有今茲。而不計其對俄之宿憤,以為一旦攬致土國,即可乘勢滿足俄之欲望也。夫英國之利用他國也,方其得勢,則犧牲他同盟國以滿其欲望;及其勢不足以為助,則又以為他國之犧牲;此其歷史已彰彰然明矣!論者以為土苟維持中立,尚可免俄、英之攻擊,不知為英之與國者,方其有力,英必樂與以種種之利益,使與俱敵其敵;及其無力,英亦必重苦之以快他國之意。無他,英之求友邦,貴能為英盡力,今既無力,自然應以其國為英之犧牲。譬如飼蠶者,三眠以前,束槀伐桑,昕夕覗候,惟恐不逮,孝子之養父母,無以過也。繭抽絲盡,則命蠲鼎鑊,骸飽魚鼈。今日英之友邦,皆蠶也,其猶得英之承迎者,絲未盡耳。故如塞爾維受俄之命以圖奧,即間接受英之指揮以圖德者也。首發鉅難,亡其宗祐,亦可謂忠於其事矣!而英人之待固何如。方勃牙利之未附德也,英人不嘗與勃牙利議,割塞之地以飽勃之欲使參戰乎?當時議固未成,而英國亦以此藉口,謂巴爾幹外交失敗,非己之罪。夫英國欲飽勃之欲,何不犧牲己之利益以求之。何不犧牲俄之利益以求之,而必以塞為犧牲者,塞之力已盡,勃之力方可恃也。亞巴尼亞非塞爾維日夕所想望者乎?以人種言,以地理言,皆近於塞,塞以外無通海之途,迫而與土戰(註六),傾國以爭此地,卒為奧所抑,不能逞志。今者塞既為奧所敗,若以英、法之援而得亞巴尼亞,固曰義當爾也。然而英、法為聯意計,不惜以亞巴尼(註七)亞為意之勢力範圍。觀其所以待塞爾維者如此,則知假令土耳其附英、俄而敵德、奧,英國亦必不保護土耳其,令俄觖望。此無他,土之力先盡於俄,故其利益不免為俄之犧牲也。今試觀察此全戰役,英之得與國,有不以利益餌之者乎?如其於意大利,於羅馬尼,所謂參戰條件者,非土地之豫約乎?其於日本,非以山東與南洋諸島為餌乎?其所利誘勃牙利,誘希臘,而不成者,更不可悉舉,而問其所以許與人之利益,有一為英國自所捐出(註八)者乎?無有也,非約取之於敵,則使友邦忍苦痛以與之,英國之利益不傷,而有力之國皆用命焉,此真蠶人抽繭、豆人煑豆之術也。芻狗之未陳也,祓而祭之;既其陳也,驅車以轢之(註九)。夫英國不仁,以萬國芻狗,塞爾維罹其網而喪其邦;土耳其幸不從英而已,其從之也,欲俄國之進兵,必以亞美尼亞君士但丁與俄;欲勃牙利之從,必又割其西偏以與勃;欲希臘之起,又將割其西南以與希。夫巴爾幹諸邦,皆為可左可右之國,而無國不有領土之野心。故土耳其苟為英友者,巴爾幹諸邦必悉袒英,非土耳其之聲號足以來之也。其膏沃形勝之領土,足使
論著民國六年三一一

諸國奔走熙攘,而來者逾多,土境逾蹙,英收其利,土蒙其害。故苟無其力,慎勿為英之友,苟無其力而為英之友,必不免為英之犧牲。若其無力而欲免於犧牲,中立上策也。不然者,與其為英之友,無寧為英之敵,此無論英之終局為勝為敗,必無疑義者也。塞爾維與土耳其,其最良之標本也。南洋之鑛山主,買人以開鑛,其未至也,優之百方,慮其不至也;一旦入工所,計無所逃,則畜類遇之矣!英之所以待友邦者若是而已。為國者其將師塞維乎?抑將師土耳其也。
  則有問者曰:英之不欲犧牲自國利益,固也,均是以他國利益為犧牲,何必友邦?雖中立,英國亦何所愛惜,而不害其利益?曰:是非不欲也,不能也。英之友邦,得友之名而已,其舉動皆惟英之命是聽。故英國用其力,則為之保護其利益,不用其力,則求善價以沽,其利益有保護之權,故亦有贈與之權。譬如摩洛哥與埃及之交換,英苟無力於摩洛哥,法豈肯以埃及與為交換;法苟無力於埃及,英亦豈允以摩洛哥與之交換。故微生高乞醯其鄰,以與乞者,鄰既以醯與高,則醯固高之醯也,不必問其所從來,乞而終戴微生之德。若微生使乞者自乞諸鄰,則鄰猶中立國也,雖所與不止於醯,人惟感鄰之惠,而微生不與焉。此猶中立國之利益不足以為餌。而英國之急於求友邦,若不暇擇者,非以其力足恃,乃以其利益可以為英國犧牲也,中立於此乃可見其真價矣!
  英以此政策行之二百年,以致今日之盛大。每於戰勝一強國之後,英國若無所利於歐洲之土地者,於是以義俠自鳴。試以英國政治家之心理,置之檢鏡之下,知其言之必不由衷也。英國之領地徧於世界,無論何國,苟於歐洲有優越之權力,即於英國對於殖民地之利益生衝突,從而英國為保其殖民地計,不得不與之戰。使其強國所志,在於他所,如法與意,目的祇在非洲北岸,猶易妥協也。然既在歐洲為最強之國,則必不以是為滿足,其目的必在於印度,而無印度是無英帝國也,故英國尤不得不合他國而與之戰。惟其謀之於未事,制之於未形,故人但見為仗義耡強,而不知其舉措無一非為印度之保全計也。
  雖然,自有此空前之戰爭,而英國地位已大變。平和而後,將仍持此策不變乎?抑且改絃更張乎?此現在所須研究者也。吾人以最上之智慧,絕對之忠誠,為英國謀將來保全印度維持帝國之策,則有其必變者,有其必不變者。以最強之國為敵,此必變者也;以較弱之友邦供犧牲,此必不變者也。英於此戰爭以前,每摧抑一強國,必得數十年之苟安,
國父全集三一二

於此從容以備他國之興。其所破者,創巨痛深,數十年間,未得復起也;其所防者也,數十年未及長成,已逢英之摧敗矣!故其政策可以無變。自德之興,而英國之步驟乃亂,方欲遏法,法未衰也;又以防德之故,不得不助法;方欲遏俄,俄未全敗也;又恐日之一盛而不可復制,於萬不得已之中,巧收俄、法以敵德,而刼日本使從之;辛苦十年而後得今日合縱攻德之結果。平心而論,從英國者為禍為福,故不與計,英之外交,終不可不謂之大成功。然而其成功同時有為英所深不願者,何則?假令戰而勝德,德未成死灰,復燃未可知也。法縱不加強,俄必坐大,自從戰後,俄、日知互角之不利,故兩國各相親而疏英。德國覆沒之日,即俄、日鼎盛之期;英欲與俄為敵,則無與制俄者,且前此使日敵俄,英之元氣未嘗傷也。今與德戰,雖幸而勝,國富民力已殫矣!是不惟不能自與俄戰,即欲他人與俄戰,亦莫為用,何則?土、塞之教訓,已深入歐洲諸國政治家之心,英欲再求忠誠之僕如塞爾維者,終不可得也。往者英為盟主以攻一國,豐功偉績,英人尸其大部,故其敵固畏英,其友亦甚畏英。至於此戰,則羣知英之易與,無復尊崇之心,其於戰後無復宰制歐洲之望明矣!更假令英國於此役不能戰勝,則俄國已曉然於英之不親己,將來必不盡力。即日本亦必深悔從前之誤,舍去不援。當時之國,仍以德為最強,(現在德國勝利之勢已可推,即成為美總統所謂無勝敗之媾和,德已居最強之位。)英欲以德為敵,在今日尚不能有成,何況今後?此又事至明白,無可諱言者也。然則英國為將來百年立計,不得以最強之邦為敵,必以最強之邦為友,相與中分世界之利益,而俱享之。自己國以外皆可以為犧牲,而其選擇犧牲,由親者始,此即英國所以報其傾國以保衛印度之友邦之厚惠者也。

七、協商國勝後之英國外交
  主加入協商國者,輒言協商國必勝,反之者多言協商國必敗。夫以為勝而附之,與以為敗而去之,本為一國之道德上絕不能容許者。而主張之者必計較利害,若曰,苟有利焉,無恤乎道德,此亦一說也。今姑無與爭協商國之勝敗,試與設想:協商國全勝之後,英國之地位如何?今日英國所恃以敵德國者,非英國之力也;英國以幾及二倍之海軍,不能封鎖德之海港,而肆德國潛艇之跳梁;擁五百萬之大兵,而其戰功略不可紀,於海於陸,皆失其威信,其猶得執協商國
論著民國六年三一三

之牛耳者,能為經濟之援助耳!暨乎戰後,英國更無可以制人死命之武器,則代德而雄於歐洲大陸者,必有其國。法之為國舊矣,且於此一戰,實已殫其精力,不能於戰後驟望發展。意雖舊邦新命,而其海陸軍兩無可紀,在今日以最有利之狀況進戰,尚不能得志於奧國,至於戰後,意已成孤立之況,在英、法尚視為疏遠,在德、奧則積有深仇,其不能為英患亦明。其在東方,則英國可襲十餘年以日制俄之策,引美國以敵日本,所不可如何者,俄國而已。俄國自十八世紀之初,彼得改革以來,無時不有併吞世界之計畫,所謂彼得遺訓者,久已為世人所公認,而俄國之地勢,實又足以成之。蓋俄之為國,在歐洲為受敵最少者,其北則北極之下冰雪之區。其東與南,皆為荒野之國,力不足為俄害。而其土地則足以滿俄國之欲,其向來有戰爭,皆從其西面或西南面而起,其勝則略地增長勢力,不勝則退嬰其天然之險,人莫能屈之。徵之於歷史,彼得與瑞典王加羅十二戰,嘗一敗矣,而不為之屈;休兵八年,卒復其仇,獲波羅的海沿海之地。
此後又參與七年戰爭,遂乘波蘭之弱,而分割之。及拿破崙戰爭之興,屢為法國所敗,而拿破崙終無如俄何。一八一二年,法人懸軍遠征,以破竹之勢,大勝於哥羅提諾,遂占莫斯科,然終不得不退兵,以自致來布芝之覆沒。俄國雖敗,不為法屈,而反以屈法者,其地利使然也。十九世紀之中葉,俄得伸志於土耳其,會英、法之抗拒,君死軍敗,地削壘陷,乃至黑海艦隊之出入,亦不得自由。然而俄國之力,毫不以是摧敗,又東而出於波斯灣。俄之經管中亞細亞也,自十九世紀之始而已然,至一八七三年,占有裏海之要港加斯福斯克,遂進而吞高羌,又窺阿富汗斯坦,以與英人利益衝突,波斯遂為英、俄兩國之爭點。迄一九○七年,英、俄始為協商,波斯北部為俄國勢力範圍,其中間為中立地帶,其南則為英國勢力範圍,以是三十年間之努力,終不能達占有波斯灣之希望。其在東方,又遭日本之打擊,併其所已有之地盤而失之。若是者,在他國有一於此,必為敗亡,而俄羅斯自如也。其勝則威瑞典,收芬蘭,割波蘭,取中亞細亞;其不幸亦不過莫斯科之退軍,斯巴斯圖堡之城陷,柏林條約之改訂,旅順南滿之退卻,波斯灣之讓步而已。故俄國挾此自然之地位,先為不可勝以待人之可勝,英國固無如俄何也!英國之外交微妙而敏迅,吾人不憚稱為世界之最,且尤不能不佩敬其主持者有遠識而不搖。即如今茲之戰爭,英國本為間接之利害關係,直接有關者固法、俄也。德國之壓迫法、俄,其優越之陸軍力也。使法俄而退讓者,德亦未即侵及英國之封。然英國知苟德國得志於法與俄,即為世界最強之
國父全集三一四

國,至爾時英始與德為敵,則無所及,放豫料德國之必為己害,而先聯法、俄以攻之。夫法與俄誠有惡於德而結同盟,而於德外交固向無衝突。至摩洛哥問題,與波、洽二州合併問題起,始成葛藤,漸演成以戰爭解決之局。而此二事皆有英國居於法、俄之背後,勵其決心抗德,此英國外交之用心,固遠非凡人所測也。此次戰役,英國本儘有中立之餘地,而英不顧也;不惟不顧中立,且於正為商議調停之際,忽以曾向德使警告德國須預定甘與英國開戰之言,告於法使。此其強硬,固不得不謂之有計算、有斟酌之行動。抑且對於德國之提議保全法國本國及殖民地以求英國中立,及問英國:
如德能尊重比國中立,英國亦能中立否?英國概以行動自由不受束縛,不能豫約中立復之,(故英國謂為比利時而戰絕不可信。)此皆足證英國苦心孤詣,不欲法、俄獨與德戰,而勉加入焉,正以其深忌德國故也。其忌德國非有他惡感,亦畏其強耳。然去德國而得俄,其足為英患無異。且往日德之禍法、俄為直接,而禍英為間接,故俄、法為英用;異日俄起,則直接受禍者惟英國,此英國所甚無如何者也。俄人方為英攻德以獲利,而英又聯他國以攻俄,則人將盡以俄為戒,不敢為英盡力,此又英國政治家所逆見者也。且德既敗,則必棄其東進之策,而與俄無利害衝突。法、意本與俄近,美國本不干涉東歐、中亞之事,日本又已先事親俄,英國欲求俱與敵俄者,必不可得;無已,惟有改其故步,因利乘便以聯俄。雖然,聯俄非可以口舌畢其效也。英國欲收俄國不侵印度之利,必先有以利俄國。而所以利俄國者,又須為英國勢力所及,不徒以口舌為惠,故如以非洲餌俄國乎?則非洲之領有,不過稍增其面積,毫不足以為發展之資;且如媵以埃及,則英國與印度之聯絡,不得不復於好望角之舊途,此為制英國之死命,英所不能容許。即俄國佔有此非洲閘岸,亦終無由滿足其野心明也。將在亞洲方面為讓步乎?則收波斯、阿富汗斯坦於俄國域內,益以危印度之邊藩,而俄之野心,亦斷不能滿足。故結局,欲與俄聯,須捐印度;英不捐印度,則須求與印度相當者以贈俄,則在今日有為第二印度之資格,而為俄所滿足,無逾中國者矣!故英、俄交好之日,中國必不免為同於印度之犧牲。
  蓋凡所需乎殖民地者,以本國生齒日繁,富源已盡,藉之以免人口過剩之患也。然其所求以為殖民地者,如為荒寒待闢之區,則必費多額之金錢,始可望其發達,而發達之後,又恐其羽毛豐足,背棄母國。故英之殖民也,已失合眾國,又將失澳洲、坎拿大。此無他,新領地之生產力,一由移住之人成之,其本有之人民稀少,無生產力,因之亦無消費
論著民國六年三一五

力;及其培植成功,則其生產者又足自給其消費,而無以益其母國。夫人民樂故土,多親族友朋之牽率,利不什不徙其居,得殖民地之國,所最希望者,其殖民地能供給己國原料,同時為工業製品之銷場,因之使本國之人,可不出國門而得豐足之給養。惟然,故需其殖民地本有多數之人口,且為勤於工作者,則其原料豐富,而其消費力亦大加。彼全由本國人開闢者,始則無此消費力,終則成為自給之組織,不可得而壓抑也。惟對於異種之人民,可以不公平之待遇,使常安於低級農夫之位置,而永收貿易之利,以為己國工業品之銷場。故今日之世界,求得新領土者,必以此為最上之標準,而中國與印度其首選也。
  為俄國計,均可以資己國之發達,則亦未嘗不樂舍印度取中國。蓋俄國於西伯利亞鐵道複線之輸送力之下,久有北滿、外蒙、新疆之布置,成一包圍之況。苟英國助俄以抑日,則其南下猶行所無事耳。是故英國於戰後苟欲與俄更為協商,俄必樂為承認。於是英國可收阿剌伯、波斯、阿富汗斯坦諸地以及西藏,而北以高加索、崑崙兩山脈及裏海為天然之境界。此局既成,則法、意及巴爾幹諸邦,均立於英、俄之下位,而地中海兩岸之地,悉成英之勢力範圍,英之指麾歐洲大陸,無異今日指麾西、葡。而英與俄一為海王,一為陸帝,兩不相妨,百年之安,可坐而致也。此英國戰勝以後之態度,不難豫想。如使英之政治家,於此戰後千載一時之機會,尚不知出此為英國謀此上策,吾不信其真愛英國者矣!
八、協商國戰敗或無勝敗講和後之英國外交
  今更豫想戰敗後之景況,則英國為此次戰役之首領,同時握有媾和之權,故常能於有利之時機為媾和。若歐戰以無勝負終,媾和之時期,亦惟英國決之。所以然者,英國及協商諸國,始料以數倍之力加於德、奧,則戰爭可不期月而決,既而事與願違,寢成持久之戰。於是俄國屢有媾和之說,法國凱約一派,亦有平和運動,英國察而先制之,遂成所謂非單獨媾和條約,日、意後亦加入焉。以此約故,各國非得英國之同意不能媾和,而英國欲媾時自然能得各國之同意。
蓋於財政上英國對於法、俄,實有操縱之力,而對法之煤,對俄之武器,一旦斷其供給,皆可以制其死命。雖欲不同意而不能;故非單獨媾和條約者,不啻以媾和全權委之英國者也。挾此媾和之全權,以與德遇,無論勝負,英必能使德國
國父全集三一六

對於英國之提議,樂為承諾,以為日後之親交地步。故雖在戰爭中,英國常握有可得與德接近之地位,而其實行則視左之二條件:
  一、英國有聯德之必要否?此本章所當(註十)論者也。
  二、各協商國守約之能力如何?今日俄國已屢有單獨媾和之傳言;意國亦公表德、奧若加兵,而英、法不能為助,則勢恐不能支之意,俄意能甘居比(註十一)、塞、門、羅四國之慘境與否,不失為一問題。若竟單獨媾和,則英失其鉅利。
  英國既握此全權,則於協商國不得勝時(包以無勝負和之場合在內),英國必思所以利用此者,而英國之地位如前第五章所述,不能用百年來舊策,以最強之國為敵,即當以最強之國為友。協商國如不得戰勝之結果,德之軍國主義決無打破之期,罷戰之後,最強之國仍是德意志,則豫言英國之親德,決非妄測也。
  德之形勢與俄反對,故其立國基礎,其歷史,各不相同。俄為負嵎之國,受攻擊者只有西南方面,復有沼澤之阻,與嚴寒冰雪(註十二)之困難。德則不然,其地四戰,接境之國,舊不相能。故俄以退嬰持久立國,而德則不能不猛進。徵之近世之史,俄雖屢敗,不見其損;而普魯士自有國以來,非戰功煊赫,即國勢衰頹,決無能暫時保守之理。而其軍制,經三度之改革,即三樹功名。始以非烈特力大王之力,發揮其軍國精神,遂一躍伍於強國。拿破崙戰爭時,一旦敗衂,即全國失所倚恃,王后路易沙以為法所侮,力倡復仇之議。當時以法國之限制,常備軍額極稀,商何斯德乃採用續備兵役之制,豫養成多數之軍隊,於是在拿破崙戰爭末期,普之兵威,在大陸諸國上。暨乎威廉第一,再改革兵制,擴充軍備,即破奧破法,建造德意志帝國。蓋以其地形無自然擴張之餘地,一出而圖發達,則有戰爭;一不利於戰爭,則阻其發達,其為國如是。故協商國一不得勝,必且見德國之伸張其勢力於世界;而無論何國,苟新伸張其勢力,必不免與英國利害衝突者,又英國挾有若許殖民地之自然結果,前所已述者也。
  英國對於此德國之發展,將何道以禦之乎?以力既一試而知其不可矣!則惟有與之均分利益,一如戰勝時之親俄。
蓋非然者,德國之發展,必先見於地中海,而埃及危;又見於波斯灣,而印度危;亡埃及則喪其咽喉,亡印度則失其根本,此英國所不能堪者也。英國非不欲長為歐洲之雄,不使一國與之比肩稱霸。然以事實言,則戰勝亦萬不能達此目的
論著民國六年三一七

。乃不得已而有與德提攜之事,此則所謂必要生出可能者也。
  英國為達此目的故,於德國不願與英接近之際,常盡力打消和議,使德人知其然;而復以適當之條件滿足英之願望,則由英國可以主宰媾和。蓋當英國訂此非單獨媾和條約之時,固已決定能梗和議又能(註十三)促成之者惟有英國。則德之於英,特與以便宜,持為不破壞和議之條件者,雖使協商國戰敗,亦不難想像其然也。
  英國既有聯德之必要,又非不能聯之者,則亦不能不籌畫所以滿德之欲望者矣!德於非洲,雖亦有領地,然橫貫非洲之策,今已不能實行,而實際但以非洲沿岸為殖民地,於德人更為觖望,即在波斯方面,德人之經營不過以為進取印度之準備,亦決不以但取中亞細亞為滿足也。於是英國為圖滿德國之欲望,必當以中國為餌,與其聯俄同。夫兩國之聯盟,匪以其條約而有效者也。真正原因,乃在其利害之共同,英國本無急切與德衝突之必要,業如前章所已言。此次交戰,既不能達摧抑最強國之目的,英國為保其存在,不得不棄其所欲得之利益,以保其所已得之利益。而德國苟以英國之助,得其所欲得之利益,即為利害共同,而聯盟之事自生。譬諸意大利,本與法為近屬,且得法之助以立國,而一旦爭非洲北岸之地,與德奧有共同利害,則加入三國同盟以敵法。及其戰土以後,利害與奧衝突,而對法緩和,則又復活其同種之感情,與建國之舊恩。故知國際恩怨要約,兩不可恃;同種云者,亦不過使利害易共同之一條件,其他感情上之事實,隨時而變更,非可規律久遠之政策也。欲兩國之真正利害共同,必能有割捨之決心,所謂協調者,各着眼於永久之計畫,於將來兩國發展所必須者以交讓行之。若是,則德人可拋其窺取印度之心,並拋棄其經營非洲之計畫,而專意經營遠東。於是乎英可以仍為帝國,而德亦可快其東向之心。故戰後之英德同盟,為自然之事實。
  又自歷史言之:自非烈特力大王以來,英國非與普為攻守同盟,即守嚴正中立;除此數年間短期之衝突外,英德之間,本未有葛藤。言其種族,則盎格魯撒遜,固亦條頓之一分枝,而其(註十四)交通往來無間,德人之血與英人之血,遞為灌輸,其親密乃在法、比之上。英、美、德、奧,相去真不遠耳。一旦釋兵解仇,則條頓(註十五)同盟成立,比之德、奧之同盟,尤為易易。故聞英、德同盟而驚者,殆未知歷史者耳。世人有疑此者,請視日、俄,日、俄以傾國之力相搏,事纔十載。日德之宣戰,距樸資貿斯條約,不過八年有餘。當日、俄媾和之際,吾在東京,親見市民熱狂,攻小村和議特使為
國父全集三一八

賣國,以桂總理為無能,焚警舍,擊吏人,卒倒內閣,輿論未聞有贊成和議者。曾幾何時,而人人以狂熱驩迎俄人之捷報。夫感情隨事而逝,亦隨時而生,一國當時之外交,必決諸恆久之利害,決不能以暫時之感情判之,以日、俄之前事,可以判英、德之將來矣。不寗惟是,英之於德,自俾斯麥退,始肇失和之端,自英王義華第七訪法,始定拒德之計,然在三數年間,奧國併吞其委任統治之波、洽二州之後,德國即向英國提出親交之議。及一九一一年摩洛哥事件結束後,英國又派其陸軍總長哈爾田秘密赴德,共議協合之法;其條件之詳,雖不可知,而其主要之點,為兩國減少其海軍擴張競爭,及有事時兩國互守中立,已顯然共喻。後其交涉卒歸不調,要之兩國皆非無意。此事在英人言之,以為無傷於法、俄之好,然其實際果如是乎?一九一一年英國外交總長葛雷在議院演說之言曰:「新友雖佳,若云得此須失舊友,則所甚厭;吾等盡所有之手段以求新友,然決不為是而絕舊友。」其言則善矣。然當哈爾田赴德之翌日,法、俄駐英大使急趨英國外交部,人皆知為質問哈氏赴德之事件,則葛雷之演說,果能不爽乎?此交涉不過終(註十六)於不調而已。設其成立,則英、德之聯合,早已實現;或者併今日之大戰亦不發生,未可知也。而謂英國戰後不能與德同盟乎?英國以通殖民地事有名之約翰斯頓,於大戰開始前一年,著常識外交政略一書,謂「英國上下正注意於意、土戰爭一問題,以中歐之軍國主義、征服主義、武力主義為憂。其實英、德妥協至易,而英、俄調和至難;欲與德接近,則容德國之出亞特力海,及君士坦丁,則在大西洋英國可以避與德衝突。」此即代表戰前英人不願與德開戰之一部人之心理者也。此種思想,於戰後最易傳播,又無疑也。故戰後英、德之接近,在英國有其必要,有其可能;而以非單獨媾和條約故,又能收德國之好感,則戰後之以中國為交換目的,又必不可逃之數也。
  是故英國無論為敗為勝,英國國運皆有中墜之虞。惟有改從前之政策,結合強者,與同其利,始可自計百年之安。
與人同利而不自損,則必於向屬己所支配有可藉口視為己從屬之國,掬其利益,之飽貪狼,此無間於(註十七)為德、為俄,中國必先受其痛苦。而以其人之性質,及其智識之差等而言,俄人之待遇中國人,又較德人為酷,徵之前史,無可諱言。
彼主張協商國之必勝,而欲加入者,以為協商國勝後可得若許之利益,增若許之光榮;不知俄人之在其後,其慘狀乃恐較協商國之不勝為尤甚也。無論協商國之勝否,中國加入,必為英之犧牲,故無論勝否,日本必受中國加入之惡影響。

論著 民國六年 三一九

假令英國以中國屬俄,必復其前日南趨之故步,南滿、朝鮮,先不容日人之鼾睡,此可無疑者也。日、俄近雖結協約,不外利益之調和,俄以此一心對德;至於強敵既挫,俄國與英親善,自然可擇取東方膏腴之地,以快其心。英既欲俄不取印度,則將(註十八)於中國助俄以抑日本,此皆理之所宜有者也。然則日本將何以自處乎?南進則與英衝突,北進則與俄衝突,自守則不足,求助則莫應。故英俄之結合,即日本國運之衰亡,亦即黃人勢力之全滅,亞洲永久隸屬歐人。事至顯明,無勞思議。反之,英國不勝而聯德,則德亦將繼俄之位,抑日本以自張。故中國加入之前途,不特中國存亡所繫,亦為日本興衰所關,此亞洲同人所當注意者也。

九、中國之存亡(上)
  綜以上四章所述,可見英國離去印度必成為三等國,而向來保印度之法,恆有壓抑歐洲最強之國,使居己下。至此戰後,勢不能不改其策,非聯俄即聯德,而必以中國為犧牲,始可以保全印度。英國人之外交之眼光之遠,其計畫必不出於吾人以下,則於此戰未了結以前,豫儲其戰後之資料,以便與俄或德開妥協之途,此其事實,殆為公然之秘密,無事掩飾。特是為此種材料者,自甘投入英國之支配下,而待刀俎之施,為可傷耳。英人所以百計勸中國加入協商者,為此故也。
  論者必曰:我今不加入,禍在目前;加入協商,禍在日後。我國既無防衛之力,即使仍舊維持中立,何能保英國不以我為犧牲。不如及此時機親美國,以圖公道之援助。此說非無一理,然不可不知者,在今日我國決不能以無端之脅嚇而畏縮。故目前之害可以不言,在他日美國決不能為我利害無干之國,與世界至強之國為敵,故不可恃。歐美之人言公道,言正誼者,皆以白種為範圍,未嘗及我黃人也。美為平等自由之國,亦即為最先倡言排斥黃種之國。今日美國與我和好,或有同情之語調,若在將來英、俄、德合力圖我,美國又豈能與彼抗爭?傾一國以為異種人正義、公道出力乎?
不觀之高麗乎?高麗固中國之屬邦,數千年來未之或改,而首勸高麗獨立,首派遣公使與高麗訂條約者,美國也。及英、日既合,高麗合併將成,首撤公使不應高麗之求援者,亦美國也。高麗識者銜日本併吞,尤恨美國之始為聳動,中間
國父全集三二○

坐視(註十九)。昔人所謂:上人着百尺樓,掇將梯子去。美之於高麗,勢有若是。雖然,此豈可以咎美國哉!高麗存,則日本有不能發展之患;高麗亡,美國不過商業上間接(註二十)受極微之損失。以彼美國暫時之同情,敵此日本人存亡得失所關之決心,其不能勝固無惑(註二十一)。然則高麗之亡,恃其所不可恃之為殃,而非美國之咎也。今者中國又將為高麗,而使美國再冒此坐視不救之惡跡,及其事過境遷,始追論今茲之所畫,悔其謀始之不臧,抑何及矣!且美國苟能助我,本無間於我國加入協商與否,今日即無加入之事,美國之好感初無所傷也。
  論者或謂中國之破中立,不自今始,自龍口許與日人上岸以後,已不得德人之好感。至於絕交以後,即不宣戰,中立亦決不可恃。為此言者,可謂大愚。中國之中立與否,論其人之所以自處者何如,不可徒以形迹判,且過失非不可挽回者,無取文過遂非,龍口登岸一事(註二十二),日本以勢相驅,實即間接為英國所迫,非我政府之本意,人所共知。易曰:「不遠復,無祇悔,不亦可乎?」受人迫脅而破中立,不可也;然其破中立僅受人迫脅之故,則一旦能守其正義,不受迫脅,即可以湔洗前過,自保其尊嚴。故使有龍口之上陸,而無過激抗議之提出,中立可維持也;有此抗議不至絕交,可維持也;絕交後之今日,假令能不加入,猶為最後之補救時機。絕交之後,仍不受迫(註二十三)脅以加入協商國中,則雖已絕交,未嘗不可補過;過貴不憚改,罪莫大於遂非。使中國於此時機,示其決然不可強迫之態度,則人將益服其勇決,不敢以協商國之從屬,英國所指揮者相視。即欲犧牲我,亦有所不能,善乎始以善乎終,固所願也;不善乎始而善乎終,亦所難也。以能人所難示天下,即自免犧牲之一手段。彼以為前此已破中立,故今日無審慎之餘地。吾以為惟往日已被迫脅而破中立,乃至絕交;今日尤不可不立一矯然不屈之態度以補往昔之過,而來日可恃以自存。彼龍口之進兵,以至絕交之通牒,視以為今後之警鑑可也;以為遂非之理由,大不可也。
  至於仍守中立,不保無以我為犧牲之事,此固智者之所當慮也。但不可不知者,加入協商國,則犧牲中國為二國之利;而仍守中立,則犧牲中國僅為一國之利;加入協商,則此後必以中國之利益,補強而未有充足領土者之缺憾;仍守中立,則尚可希冀他國不爭我而爭印度,徐謀補救。是故加入協商國,則中國終不免於亡;而仍守中立,尚有可以存之理由。故加入問題,即中國存亡問題也。

論著 民國六年 三二一

今且離戰爭而論,所謂歐洲強國者,有不具侵吞中國之能力者乎?侵吞中國之力既具而不侵吞之者,一以均勢之結果,一以經營之便利也。均勢之說,人所共知,不煩多說。至言其經營,在各國亦常覺中國於未被侵略之際,所以利列強者已屬不貲,無事急於侵吞。於是常(註二十四)思盡解決其他問題之後,始着手以併吞一完全之中國;不欲於時機未熟之際,強起紛爭,己既不能專享其利,又使人疾其為天下先。故分割之議一變而為保全說。夫中國苟守中立,始終不變,則其狀態亦復與前無異。即使德國全勝,英不能以中國為餌,而得德之歡心。又使俄國獨強,英以中國示恩於俄,俄人亦不感謝英國。何則?在東方英國商業雖盛,不能自詡有獨力指揮中國之權能,此事實自開戰後而益顯。英國如不能以中國置之協商國中,則他人侵略中國,英認許之,不過一尋常之友誼,非可以示恩也。英國認許既非恩惠,則將來之最強者,亦不因是提議而有與英聯絡之必要。抑如上所歷言,協商國勝,英不得不聯俄;協商國不勝,英不得不聯德,從英國一方面言之耳。而既勝之後,俄若德者果有聯英之必要乎?此當視英國所以與彼之利益如何耳。英國未能以中國作為自己所領有之一種利益,贈諸德、俄,則德、俄本無所得於英,何必舍其近而遠是(註二十五)謀。如使和平以後,德、俄不以聯英為務,則其所爭之地,將先印度而後中國。何則?彼若先得印度,而破壞大英帝國,則其餘力以領中國,尚猶可及;抑且但得印度,已可達其目的,又不必汲汲圖取中國也。而察俄、德數年之經營,與此次戰爭之發起,苟非中國自投旋渦,惹起亂調,則戰亂結後,俄德之所求,必為東歐中亞之勢力。即以埃及、印度為目標,俄國自敗於東方,即與日本為協約,拋棄遠東之經營,而致力於東歐。英國既許以君士但丁之占領,又與劃分勢力範圍於波斯,乃有此戰。俄人於此戰而勝,必且合羅勃塞門隸其麾下,而據有君府,降土耳其以為附庸,埃及即在掌握之中,又必從高加索伸其權力於波斯。此兩方之交通設備,均已於此次戰役,陸續準備完全。俄國將因而加用之,進窺印度。夫英國有聯俄之不得已,而俄國無聯英之不得已,等是以強力取之耳。圖中國則英為之助,日本為之敵;圖印度則日為之助,而英為之敵,其勢相亞。而俄國既得中國之後,欲還取(註二十六)印度,則英國生聚教訓之能事已畢,得否未可知也。先取印度,則日本尚未能取中國,中國之利益依然存在,為俄國計者,未嘗不以取印度為較有利也。即在德國亦然,德國所謂柏林伯達鐵路政策者,本將取波斯以通印度,戰勝而後,必翕合勃牙利、土耳其,吞塞門羅三國入於聯邦之中,故其東境已接波斯,取波斯所
國父全集三二二

以取印度也。其準備既久,驟更而東取中國,必更為甚大之經營,此亦非德之所利也。故苟非以(註二十七)中國置之協商國中,從於英國之支配,則人將各擇其簡易者,必先印度。
  抑猶有不可不知者,中國今為世界所同享利樂之市場,未嘗於一國有所偏袒。故從經濟上言,即不占領中國,未嘗不可以享中國之大利,開放門戶而領土可以保全者,以其開放之結果,所以利各國者不亞於占領也。惟然,故各國能於商業上有優越之勢力,當然享中國較多之利益,從此一點而論,中國即依然獨立,占有印度者已可握有中國利益之大部分。雖然,若反之而占有中國,毫不能因是於印度占何種之便益(註二十八),此即中國向來所以幸得自存者也。中國惟不袒於一國以害他國之利益,任之各國自由競爭,各國皆有享其利益之機會,而不必致力於占有。如能中立不變,各國皆覺瓜分中國不如存置之利為多,必至中國自示其偏趨一方之意,然後他人有亡我之心。由此而論:假令英保印度,而俄若德占中國,則占有中國者永無占有印度之機會,且並不得分其利益。若德、俄奪英之印度以為己有,中國之利益猶在,日本決不能獨占之,是得印度同時能享中國之利益,而得中國不能同時享印度之利益,此所以為德與俄計,聯英非計之至上者也,取中國非利之至大者也。惟中國自進而亂此局,使英國藉以示恩,英之計畫始能如意。故曰:中國加入惟英國有利。中國既加入,則英國可以中國為犧牲。故加入者召亡之道,中立者求存之術也。
  加入之後,英國可認中國以為己所引率之國。故當然有杜絕他國併吞之地位,而其容許併吞即為一種之惠與,得其惠與以占中國者有利益矣。而以中國與人者,亦得自保其利。故曰:加入之後,犧牲中國,為兩國利。夫為兩國之利,而以一國為犧牲,其視以一國之利而使為犧牲者,尤易成事實,不待言也。
  凡論一國之事,當各就其利害之端不可移易者,以為基礎,而各為之想像其所取之策,孰為最宜。因之可以決己國之趨避,決不能徒訴諸感情。今人動謂協商國戰勝有朕,故欲加入,以博同情,而收列席講和之利益;不知戰勝者分配利益,以各國利害為衡,非以一時感情所能動。試觀拿破崙敗後,維也納之處分,可以知之矣!當時荷蘭王以背大陸條例忤拿破崙廢,各國即舉此以罪拿破崙(奧帝於莫斯科敗後出為調停,尚以復荷蘭為請)。顧拿破崙敗後,所取以酬英國之功者,非法之屬土,亦非罰助拿破崙者而奪其封也;乃擇荷蘭之屬地,取其最要樞機之好望角與錫蘭以為之報。世
論著民國六年三二三

以為但得依附勝者末光,亦能收遺秉滯穗之利,豈知其同盟雖戰勝,而已不免削地,有若此乎?維也納之會議,奧、法、英、普、俄議定處分之案,而使列席諸邦承認之。是知強者雖敗,猶有宰割之能;弱國而圖依附強國以佳兵,即令得勝列席議和,猶是聽人宰割,勝敗皆蒙其禍。惟有中立,可免無因之災。勿謂協商國勝算既明,遂以國供一擲;須知此際中國欲免危亡,惟恃中立,無他道也。
  夫治國有必亡之道,而無必存之術。凡所謂亡國之原因者,有一發生,即足亡國。而單防止一亡國原因者,未得謂國基已固,不憂亡也。故不中立必亡,此可證明者也;中立必存,則所不敢言也。然而在此時代,外交之主旨,亦略有可言者,顧非若今人之必倚某國而拒某國。今之論者,或主親美以排日,或主親日而排美,皆非也。日與美皆有可親之道,而親一排一之策,則萬非中國所宜行。今以日本論,其關係可謂親矣!而中國之親日,必使日本不與美衝突,然後可完全遂行其扶助中國之任務。中國官僚好引美國之勢力以拒日,此大誤也。若但以兵力論,日本固不如美國,美國前十年海陸軍之力,幾於無有,雖欲遠騖,勢所不及。十年以來,翻然改變。歲造超無畏艦二艘,海軍力逐漸凌駕日本。
去歲更提新案,於向來製艦之外另加十萬萬元,以之製成超無畏級戰艦十,巡洋艦六,期以五年成之,今歲改促其期為三年。及與德絕交,更通過十萬萬元之製艦費。宣戰之日,又決定戰費六十八萬萬元,其中亦有十萬萬元屬於海軍。不特此也,依最近所發表製艦計畫,更有空前無敵之設計,即在戰艦排水量加至八萬噸,速率二十五海里,而備砲則為十八寸十五門。此類之艦,一艘費一萬萬,而其砲力比之現代超無畏艦不止三倍,其艦數以五艘以上為率,其長及深可以通過巴拿馬河而無阻。反觀日本之海軍,則數年之後,纔得完成八戰艦四巡洋戰艦之一隊而已,兩者相比,其不敵較然,故曰:引美以排日誤者,非美不勝日之謂也。使美國戰而勝日,於中國無所補,而於美國、日本皆有所損;日本而敗,大者國破,小者地削,其損無俟言矣!為美國者,果有利乎?傾國家之財以張軍備,即能勝日本,元氣已傷,所冀者不過獲中國之利權而已。美國固向來於中國之利權最少野心,此世界所共知,抑其地勢宜然也。今使摧抑日本,亦不能有最上之權力於中國。今日歐洲戰局,雖難豫料,而和議定後為最強者非德即俄。業於前數章詳為論述,此二國者,若中國加入吞併無餘,則美人無希冀之餘地,固不待言矣!即令中國以中立故,猶得儼然成國者,彼俄與德,果能任美國
國父全集三二四

於中國取特別之利益乎?必不能也。既勝日本之後,利害即與德、俄衝突,因之更須與一最強國戰。而以美國今日狀況推之,美國倘未有此制勝之能力;然則美國之倒日本,適自召強敵之接觸,終於兩敗俱傷,非日本之利,亦非美國之利,尤非中國之利明矣。中國今日欲求友邦,不可求之於美、日以外。日本與中國之關係,實為存亡安危兩相關聯者,無日本即無中國,無中國亦無日本,為兩國謀百年之安,必不可於其間稍設芥蒂。次之則為美國,美國之地雖與我隔,而以其地勢,當然不侵我而友我。況兩國皆民國,義尤可以相扶,中國而無發展之望則已,苟有其機會,必當借資於美國與日本,無論人才、資本、材料,皆當求之於此兩友邦。而日本以同種同文之故,其能助我開發之力猶多,必使兩國能相調和,中國始蒙其福,兩國亦賴其安,即世界之文化亦將因以大昌。中國於日本,以種族論為弟兄之國;於美國,以政治論又為師弟之邦。故中國實有調和日美之地位,且有其義務者也。妄人乖忤之計,詎可信耶?夫中國與日本,以亞洲主義,開發(註二十九)太平洋以西之富源;而美國亦以其門羅主義,統合太平洋以東之勢力,各遂其生長,百歲無衝突之虞。
而於將來,更可以此三國之協力,銷兵解仇,謀世界永久之和平,不特中國蒙其福也。中國若循此道以為外交,庶乎外交上召亡之因可悉絕去也。

十、中國之存亡(下)
  存者,不亡之謂也。從無有而使之有,則為興;不使從有而之無有則存,故不可亡而後能存。一國所以興、所以亡者,或以一種手段,為其直接原因,可以指數。至於存在之根源,無不在於國家及其國民不撓獨立之精神;其國不可以利誘,不可以勢刼,而後可以自存於世界。即令摧敗,旋可復立,不然者,雖號獨立,其亡可指日而待也。此非徒肆理論也。凡其國民有獨立不撓之精神者,人以尊重其獨立為有利,即從國際利害打算,亦必不敢輕犯其獨立。此可從歷史證明之,亦可從現代事實歸納得之。
  比利時之敵德國,可謂不支矣!今之比利時政府,乃在哈佛,比之國土,僅餘彈丸黑子之域。然而非特協商諸國尊重比國之存在,無人敢謂比國可亡,即中立國亦無不對於比國有特殊之尊敬。所以然者,比國獨立不撓之精神,先已證
論著民國六年三二五

明比國為不可亡之國。即使今日比境全失,比軍悉數成擒,吾等亦可決中立諸國不以此致疑於比國之存在。何則?比之人民領土主權,立於此獨立不撓之精神之下,其斷絕者形式,其不斷絕者在精神;比境雖亡猶不亡,其民雖虜猶不虜也。蓋比利時嘗一被人強迫,併入荷蘭矣;而其國民能具堅確不撓之志,故卒得恢復其自由而成一獨立之國。夫其民性如此,故人終不能服之,雖一時屈於兵力,不足以使其國亡也。即使有國欲永占之,其利少,其害多,不如不占之之為愈也。
  同於比利時者則有希臘,希臘於國覆數千年之後,崛起成為新邦。謂其所恃以存者,但在諸國國民之同情,與正義之念不可也。希臘之興,亦以其民族精神歷久不稍消磨,且益振發,終非土耳其所能屈,故人從而助之。希臘既以此精神興,即亦可恃此以存。今之希臘,其受協商國之迫脅,可謂至矣!然卒不能搖之。夫希臘之對協商國,與比國之對德無殊,德人能以兵力滅比之國,而人之視比如未嘗滅者。英、法能以聯軍上陸於撒倫尼加,侵希臘之中立,而人至今視希臘不以為英、法之黨也。英、法獎希臘之革命,欲以變希臘之政策,而希臘王則曰:吾不忍為羅馬尼亞,遂不屈。此希臘所以能復活於國滅二千餘年之後,而以至弱抗至強也。今者英、法聯軍未與希臘宣戰,未至盡佔希臘之土地也。然即使英、法人之覆滅希臘無異比利時,吾知中立國人不敢視希臘為亡國,與今之不敢視比利時為亡國同耳。比利時以其不屈不變之精神而存在,希臘亦以其不屈不撓之精神而存在。國於天地,必有與立;彼不能保其自主之精神,何取乎有此國家乎?
  須知國家之受損害,有時而可以回復,若國家之行動為人所迫脅,不謀抵抗,則其立國之精神既失矣!雖得大利,亦何以為。昔人有言:「匹夫不可奪志」。士有志也,國亦有之。以國家之志而見奪於人,則其視宋姬待姆,齊女汎舟,不尤有愧乎?夫戰不可必其勝,守不可必其完;然於不勝不完之餘,使彼勝於兵而工略地者,不能奪其志,則人將亦逆知其志之不可奪,而不以無理凌之。故不勝於戰而兵不折,不堅於守而地不奪,不然者,英、法非不能以較多之兵力侵希臘之土地也,而不為之者,知其志之不可奪也。故以中國比之比利時、希臘,其宜守中立為同;其守中立之難,則彼百倍於我。希臘,英、法進攻巴爾幹之途也,英、法之欲得之以展其力於巴爾幹也久矣,而德亦欲得之以拒英、法,
國父全集三二六

此非可以口舌爭也。中國非希臘比也。中國之租借於德國地域,已為日本所佔,中國之撒倫尼加,已供日軍之用,中國之於協商國,固已受其迫而為偏袒之事矣!雖然,龍口登陸,非由我之所願,德人知之,中立國亦知之也。龍口登陸以後,我國依舊維持中立,德人信之,中立國人亦信之也。於此時,英、法、日、俄之迫我,決不如其迫希臘之甚也。且以英、日人之所主張,則彼固未嘗強迫中國也。則何故不以希臘為師乎?同盟國迫比利時,比利時以兵抗之;協商國迫希臘,希臘亦不聽也。我國之受迫不如人之甚也,則何為自棄其當採之態度乎?國家之精神果何在乎?
  夫中國之力不能抗協商國,此無如何者也。而中國之力不能為協商國用,則不可隱者也。中國財力不若人,海陸軍力不若人,人材智計不若人,平素對於德國,惟事聯絡,以得其歡心。論吾國軍隊、教育、學術,隨在皆依德國之助;一旦失勢,則為落井下石之謀,非特不知是非,乃至不知利害,不知恩怨。夫背友而希利者,就令得其所欲,其所益於物質者,決不足以償其精神上之喪失。為一國之政府,而以趨利忘恩號召國中,人既知我為惟利是視之國矣!可以利動者必可以不利刼之,不知報恩者人將莫施之以恩。今後有外侮來,吾知其必烈於昔日,而莫為中國助矣!抑又何以令夫民?中國民德,縱曰偷壞,負恩趨利之輩,尚為鄉曲之所羞稱;以齊民之所不屑為者,政府靦然為之,是則民之視政府為無足重經,不關痛癢者,正義之當然耳。政府尚有何顏發號施令,以獎人赴國家之急,報國家之恩?愛山水者不愛糞壤濁流,嗜酒者不嗜敗醪,好飾者不衣汙染之服。故樂從政治之事為國家盡力者,望見此背恩趨利之行為,皆避而去之;其能同此背恩趨利之汙者,將又以此背恩趨利之術,危其國家。
  中國將欲於此危疑之交,免滅亡之患,亦惟有自存其獨立不屈之精神而已。弱國使皆可亡,則二十世紀當無弱國;弱國既有自存於今世之理由,而獨我中國有亡國之憂,則可知亡國之責任,不能一以積弱卸之。夫國民有獨立不撓之精神,則亡者可以復興,斷者可以復續,不惟希臘足為其證,又可徵之波蘭。波蘭之分割,至今百餘年,德已吞俄領,忽復建立波蘭王國;而俄人亦許波蘭戰後自治,是此戰結束(註三十)以後,波蘭之復國可期也。夫德之復波蘭國與俄之許自治,皆不外欲得波蘭人之歡心,初無關於義俠之念。然波蘭於亡國之餘,尚能使人欲得其歡心,則豈非其民獨立不撓有以致之耶。夫彼百年亡國之胤裔,能使人畏而思媚之,我國猶是國也,而畏人之相迫脅乎?以儼然一國而使不如比利時,不
論著民國六年三二七

如希臘,乃至不如波蘭,此誰之罪歟?
  中國國民皆知加入之不可,宣戰之無理,為商者言之,為土者言之,乃至為軍人為官吏者亦言之;而三數政客倡之於前,政府國會從之於後,亡國之責任,誰則負之?中國者,中國人之中國也;最終之決定,當在國民。今不聞稍顧慮民意之向背,而獨斷行之,中國之前途,誰則能任其危險者乎?政府勿以為國民無能問政府、國會之責也。使人民蒙昧莫省其禍之所從來,則雖國家已亡,亦無人能糾其責。今人民已曉然於無端加入背德招尤之故,則社稷未墟,將先有問責而起者。內失羣眾之心,外無正義之助,恐其敗裂,不待國亡。夫國強而民弱者,力不周於物,將有僨事之憂;民強而國弱者,必以顛覆洩其憤懣之氣;夫民之不可狎易也如是矣!
  以四萬萬人而成一國,同其利害,故托治於千數百人。此千數百人者,負至重之責任,而為當前之決斷,固曰不能無誤,亦當自視其良心何如。若曰前既贊成,今不能以人民反對之故,改其前論,則是以中國四萬萬生死存亡之大事,為自己三數語之顏面犧牲之。尚曰有人心者,吾望其不出此也。
  中國今日如乘奔驥而赴峻坂,其安全之途,惟一無二;而由此惟一無二之途,不特可以避現時之厄,且可以為永久不敗之基。吾不憚千百反覆言之曰:以獨立不撓之精神,維持嚴正之中立。
(註一) 據「吳本續集」。原編者按:「本書係孫先生在民國六年反抗對德參戰之宏論,由朱執信同志依孫先生之命意屬詞。刻覓得原稿,爰亟補刊列入本公司所編之『孫中山全集續集』。」又據民國十四年四月十四日戴季陶在「吳本」之「著作及講演紀錄要目」
    中記云:「中國存亡問題,此文係朱執信先生筆述,以朱先生名義出版,英日文均有譯本。當出版時,捕房搜檢泰東書局,並欲捕朱先生,可見英人之恨此書也。執信文集未收入,余意確應入中山全集,俾研究中山先生之外交政策者,得最正確之觀念。知此者必同余意也。(余所著東方問題與世界問題,完全為中山先生之意見,可作參考材料)。」
(註二) 原文無「或以避人侵略之目的」句,今據「胡本」及「會本」增。
(註三) 原文及「胡本」為「及」,今據「會本」改。
(註四) 原文為「榾」,今據「胡本」改。
(註五) 原文及「胡本」為「法國」,今據「會本」改。
(註六) 原文為「競」,今據「胡本」改。

國父全集 三二八

(註七) 原文無「尼」字,今據「胡本」增。
(註八) 原文及「胡本」為「損出」,今據「會本」改。
(註九) 原文無「之」字,今據「胡本」增。
(註十) 原文無「當」字,今據「胡本」增。
(註十一) 原文無「比」,今據「胡本」及「會本」增。
(註十二) 原文為「冰雲」,今據「胡本」及「會本」改。
(註十三) 原文無「能梗和議又能」六字,今據「胡本」及「會本」增。
(註十四) 原文無「其」字,今據「胡本」增。
(註十五) 原文為「條約」,今據「胡本」改。
(註十六) 原文無「終」字,今據「胡本」增。
(註十七) 原文為「問於」,今據「胡本」及「會本」改。
(註十八) 原文為「將來」,今據「胡本」刪「來」字。
(註十九) 原文為「觀」,今據「胡本」改。
(註二十) 原文為「間按」,今據「胡本」及「會本」改。
(註二十一) 原文為「慼」,今據「胡本」改。
(註二十二) 原文為「登岸時」,今據「胡本」及「會本」改。
(註二十三) 原文無「迫」字,今據「胡本」增。
(註二十四) 原文無「常」字,今據「胡本」增。
(註二十五) 原文為「遠其謀」,今據「胡本」改。
(註二十六) 據「胡本」及「會本」增「取」字。
(註二十七) 原文無「以」字,今據「胡本」增。
(註二十八) 原文為「便利」,今據「胡本」及「會本」改。
(註二十九) 原文為「開展」,今據「胡本」及「會本」改。
(註三十) 原文為「結末」,今據「胡本」及「會本」改。

論著 民國六年 三二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