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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與宮崎寅藏譚論革命筆錄 det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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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與宮崎寅藏譚論革命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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詮釋資料說明
題名

附錄:與宮崎寅藏譚論革命筆錄

生平歷程
興中會的成立
文件類型

談話

民國日期

-015/07

西元日期

1897/08

國父年歲

32

全文內容

附錄:與宮崎寅藏譚論革命筆錄(註一) 民前十五年七月(一八九七年八月)在橫濱
宮崎云(註二):陳白先生之事,弟從亡兄彌藏之書信聞之。弟着橫濱之時,家兄已逝,亦不可尋。陳白先生之事,弟心竊求陳白先生而不得遂,渡清之前數日,面曾根俊虎君,此人紹介陳白兄後(註三),聞曾根氏之風聞(註四),弟心甚痛之。
總理云(註五):共與陳君見過幾次?
宮崎云:二次。
總理云:有談及亞洲大局否?
宮崎云:然。
總理云:有談及現與弟議之事否?
宮崎云:陳先生示先生之著書,弟先略聞。先生之事,是賴家兄之書信。
總理云:先生有對陳君言過貴政府欲相助之意否?
宮崎云:不敢言,唯紹介於犬養君。今依犬養君聞之陳君未過犬養君。弟意欲招陳君回來共商此事,先生以為如何?
總理云:甚是。
宮崎云:犬養君曰:「說大臣大隈甚容易,故不要急,唯陸軍參謀長同意之,則可謂:事成也」。犬養曰:「我未見大隈」。然以其語氣察之,犬養君既如經與大臣大隈商議,其不公言之弟等者,想慎其秘密者,先生亦宜諒之。
總理云:閣下遲數日再往中國,弟意以為不必泛多(註六),祇宜往一近海口之處,聯絡同志,為發軔之處可以。蓋以弟意所知者,今日有是志者到處皆是,惟不敢言而矣。是以吾輩不憂無同志,祇恐不能發一起點而矣。有一起點,即如置一星之火於枯木之山矣!不必慮其不焚也。
惟此起點之地,閣下以何為最善?前者弟以廣東為最善,因人地合宜也。在廣地一月之內,必可集山林慓悍之徒三四十萬。但有前年之失,當地之官已如驚弓之鳥,到處提防,我輩舉動較前略難矣!是廣東者,今日非善矣!不先擇定一地,則無由定經略之策也。
宮崎云:還是以四川為負嵎之地,在張羽翼于湘楚汴梁之郊原耳。
總理云:但四川不近海口,接濟軍火為難,為之奈何?
宮崎云:軍火一項,雖近海口亦所難,無已,開接濟之道于浙東之沿岸乎!
總理云:是亦失太遠。誠如前之所言,在山東、河南、江蘇交界,可招二、三萬眾,則以江蘇之海州為最善矣。盖起點之地,必先求得人,其次接濟軍火之道,其三不近通商口岸,免各國藉口,牽制海州之地。於此三者皆得,且可握運河,絕漕米,此亦制北京之死命。
宮崎云:取道于海州之事,弟已於十餘年前思量之,曾到彼地盤桓七、八天,細看海口之形勢,不便入巨船。只離州城二十里,雲臺山在海中,有可靠大船耳!且州城有厘金,每小船通過稽查甚嚴。
總理云:到此時不怕厘金卡矣。弟所謂起點者,則先奪取一地,而意亦並(註七)指雲臺山也。
先奪雲臺結束,已成而入縣城,或事可(註八)集,然是亦不得謂恰好之地。
盖起點之地不拘形勢,總求急於聚人,利於接濟,快於進取而矣!在海州,則進取接濟亦利於廣東矣!惟聚人,則弟於此毫無把握。盖萬端仍以聚人為第一着,故別處雖有形勢,雖便接濟,而心仍不能捨廣東者,則以吾人之所在也(註九)。
如閣下云此地可招二三萬眾,亦可集事矣!盖海州既有兩便,又有其人,則北可進握山東以窺北京,南可奪取淮揚以通大江,則糧食無憂也。有人有糧有器,則成敗在乎運籌指揮之策耳。
宮崎云(註十):從海州到河南山東之交界約要十數天,此間一帶之地,土赤民貧,無糗糧之可續,我數千之眾,逡巡之間,或為敵所乘,弟故以為起點之地,先要撰形勝之區。
有敝友立說曰:「以臺灣南角之火燒島為軍火頓積之處,用小船暗送運閩越之海口,可以開接濟之道。」此說以為如何?
總理云(註十一):此說頗有理,惟以小船送運,恐有絕奪之虞。用小船送運者,避人之指目也。
宮崎云:雖然,但小船不能與厘卡抗衡,故不穩也。
總理云:弟之意獨有一策,欲在外集人千數,備足軍火,暗入中國,襲奪一大名城。
宮崎云:如此則用小船送運軍火亦可充用(註十二)。
總理云(註十三):必用大船作一起齊到方可,若小船必分百數次,則先到者已擒,而在後者亦不能助,而不能知也。
總理云:小船運軍火之法,廣東前年之事則用之也,甚有成效。運過數十次,關卡毫無知覺,後用大汽船所運者,反被搜出。雖然小船前則有效,今必不能用矣!因彼我已知所防也。我輩亦(註十四)有前失耳。
宮崎云:閣下所言小船之法亦甚是也,可知英雄所見略同,惟余…………(以下脫落)。
總理云:當時弟已領千二百壯士(九月一日)進了內城,已足發手。後有人止之,謂此數不足彈壓亂民,恐有刼掠之虞。後再向潮洲調潮人三千名為彈壓地方。候至初九仍未見到各人,會議定策改期。是午後二時發電下港止二隊人不來。不料該頭目無決斷,至四時仍任六百之眾赴夜船而來。我在城之眾於九日午已散入內地,而港隊於十日早到城,已兩不相值,遂被擒五十餘人。
當時在粤城有安勇三千人,有督標撫標各營之兵,已有意一起事時,即降附我眾,及在廣河之水師兵輪亦然。後失事兵輪統帶被囚,安勇統帶自縊。
擾亂省城,借名招勇,每人每月十塊洋元,鄉愚貪利,應募紛紛。
其失則全在香港之隊到來,使有證據。而其不來,則無據可執也。
因當日已合全省紳民反案,因左證確實,遂不能移。
閣下何不一游廣東惠、潮、嘉三府之地。往年英、法入北京亦在此地招額外之兵。
宮崎云:弟周游貴國,與真士大夫上下議論,先自興亞之策而入,興亞之第一着在中東之提攜,而欲舉中東合同之實,非一洗滿清之弊政不可也(註十五),是故所說無不合也。
總理云:上說之三府,其人民十居八九已入反清復明之會,其人亦最強悍,官府不敢追究之。弟意此地亦可作起點之區,因與臺灣密邇,便於接濟軍火。閣下此到中國,務宜留心此地。
總理又云:往見兩湖張督,可直以興亞之策說他。多是粗蠻之人,雖富家子弟,亦不讀書,多為拳勇。
宮崎云:中東合同以為亞洲之盟主,興滅國,繼絕世,用其方新之力,阻遏西勢東漸之兇鋒者。天理人心之所會也,斷而行之,今之時為然,一日不可寬。
總理云:極是,極是。惟不可先露其機,以招歐人之忌,則志無不成也。
吾合彼亦合,勢必然也。惟先合者必勝也。
總理云:且數處齊起者,不祇驚動清虜,且震恐天下,則不祇俄人力任救清之責,吾輩亦恐蹈納波倫之履轍,惹歐洲聯盟而制我也,盖貴國維新而興,已大犯歐人之所忌矣。中國今欲步貴國之後塵,初必不能太露頭角也。
雖曰不露頭角,而事一發,則不能瞞歐洲明眼人之耳目也。萬一不幸歐洲有聯之舉,鄙意必先分立各省為自主之國,各請歐洲一國為保護,以散其盟,彼盟一散,然後我從而復合之。其法以廣東請英保護,廣西請法保護,福建請德保護,兩湖四川中原為獨立之國,法德一入我圈套,則必自解其與俄之從,然後我得以利啖之,使專拒俄,或聯東西,成一大從,以壓俄人東向之志。俄勢一孤,我可優游以圖治。內治一定,則以一中華,亦足以衡天下矣。此余一人之見也,足下以為如何?
宮崎云:倘此事為俄主張,使獨人(註十六)先發手,則中國危矣!分割之機或兆於此也,我輩為之奈何?
總理云:瓜分之機已兆,則我輩須靜觀清政府之所為,暗結日、英兩國為後勁,我同志之士,相率潛入內地,收攬所在之英雄,先據有一二省為根本,以為割據之勢,而後張勢威于四方,奠定大局也。
總理云:機事不密,則害成者易之,大戒也。
宮崎云:及今之時,須在清國南北之要會設法,務收攬所在英雄之心,妥為布置,可以占有為之地步,是為目前之至要。
總理云:歐洲聯盟制我之事,或未必有,然不可不為之防,道在我不可攻,不恃人之不我攻也。
總理問(註十七):閣下到中國各處結納有志之士,如此之眾,其中有雄才大略,可以獨當一面者有幾人?可得詳而名之乎?
宮崎云:多在重慶及河南、山東之三處。
總理云:現在何處?是何姓名?
宮崎云:才略兼備任大事者,纔有四人,其他精明強悍充方面之任者,約二十七八人。
總理云:在何處為多?
宮崎云:四川、河南、山東、江蘇交界之地,可舉二萬之眾。
四川廖芙初,河南鄭、梁、胡、王,江西李,此六員有為之才也,其外二十七八人。
總理云:「食在廣州,着在蘇州」,建都(註十八)僕常持一都四京之說:(鎮)
武漢(都) 西京(重慶) 東京(江寧) 廣州(南京) 順天(北京)
總理云:學堂設於東京甚好,因可招我輩同志過來,名為教習,內可商議舉事之策。
宮崎云:甚可也,甚可也。
總理云:望對犬養君言此意。
宮崎云:敬承,敬承。
宮崎云:曾根君曾謀弟於學堂之事,弟就二三友人談之,皆可其說而不可其人。弟知於是撰人之要(註十九)。現時曾君名望墜地,弟甚痛之,唯當事用之,亦有用之人物也。
總理云:曾君之意,想是承陳君所囑。陳君久有此志,因限於力,故謀及曾君也。
宮崎云:或然,非預謀之人。
宮崎云:先生之心事,弟等忖度之,唯少忍而侍機可也。弟等舉全力盡先生之事,先生之事東洋之事,東洋之事則世界人權之問題也。先生負此重任,須持重也。德不孤,必有鄰也。
總理云:誠哉言也。
總理云:弟入東京住,欲覓一通漢文及善書寫之婢,以代抄寫及教日語,可否有其人?
宮崎云:婢皆是無有文字者,男或可得歟。
總理云:男薪水如何工價工錢?
宮崎云:有文字而在他家者,多是食客的也,不便薪水則食客也。
宮崎云:就先生旅行券之事,犬養、尾崎、小村三君商議,今清國公使恐先生甚嚴,偵查其舉動。故先生遠入內地非得策,暫定住京地,慎交通來往,使清國公使安心,而後宜待時入內地。今甚不便,唯先生住東京,任其自由也。
總理云:清公使偵查之事,由何而知?
宮崎云:自警視廳報告外務省。
總理云:清國有無行文到貴國政府論及弟事?
宮崎云:猶未有。
總理云:有無在此僱偵探,窺伺弟之行踪?
宮崎云:日清戰爭後,此類之人甚多,有偵查先生之行跡者,亦難測,故雖日人不可安心,犬養君甚望先生之注意。犬養君亦曰:書函往復,尤不可不慎。
總理云:可否命警視廳探查何人受清公使之僱,而設法阻之。
宮崎云:受清公使之僱而探查者,素秘密之僱,不能得其證,故雖知其人,不能捕拿之。
又云:無阻之法,故警視廳亦嚴探查其人而已。(以下文字不整,略。)

注釋

(註一) 據黨史會藏「總理與宮崎寅藏譚論革命筆錄」抄本(047/12)。附張繼註語云:「三十四年十月三十一日,以原像片對照略較一
    過,關於建都究為誰書,應俟得底稿再校。疑為宮崎者多。張繼。」(以下簡稱「張註」)。本談話並據黨史會藏「筆錄」原件
    照片(047/12)校對。本篇與「與宮崎寅藏筆談殘稿」應為同一文件,但內容間有出入,並存以供參考。
(註二) 張註:「無宮崎云三字」。今保留。
(註三) 原文為「俊」,張註:「俊作後」,今據「張註」改。
(註四) 張註:「風字脫聞字」。今增「聞」字。
(註五) 張註:「無總理云三字」。又註:「凡總理云,宮崎云,皆應衍。」今均予保留。
(註六) 張註:「多字下似有一字」。
(註七) 張註:「並字衍」。
(註八) 張註:「可下疑有字」。
(註九) 抄本下有「宮崎云」,張註:「以下仍為總理語」。今刪「宮崎云」三字。
(註十) 抄本為「總理云」,張註:「此段為宮崎語」,今改為「宮崎云」。
(註十一) 抄本為「宮崎云」,張註:「此係總理語」,今改為「總理云」。
(註十二) 張註:「疑係宮崎語,因為另一行小字與前不同也。」今於此段之上增「宮崎云」三字。
(註十三) 抄本為「宮崎云」,張註:「此段係總理語」,今改為「總理云」。
(註十四) 張註:「我、亦二字原無」。
(註十五) 張註:「也字衍」。
(註十六) 抄本原註:「按日人稱德人曰獨人」。
(註十七) 張註:「此為總理問」,又註「問者答者皆顛倒」。今各段問者、答者,均據「張註」改。
(註十八) 張註:「建都」二字,似總理筆跡,其下似為宮崎所筆,因アハ恒自稱僕也。
(註十九) 張註:「以下似總理語」。

相關人名
尾崎宮崎寅藏陳白曾根俊虎雲臺總理
相關地名
山東中國火燒島北京台山江西江寧江蘇亞洲東江東京武漢河南南京重慶香港海口海州淮揚雲臺山順天福建臺山臺灣廣州廣西廣東歐洲橫濱蘇州
相關專有名詞
滿清
出處

國父全集

冊數

第二冊

頁次

391-398

檢索詞出現頁次

(註十) 小村:小村壽太郎。
(註十一) 大隈,大隈重信。
(註十二) 「者」字疑有誤。
(註十三) 依文意增一「地」字。
(註十四) 依文意增一「可」字。
(註十五) 依文意增一「語」字。
(註十六) 原文作「肘」,今改正。
(註十七) 應為Henry George。
(註十八) 納波倫,即拿破侖。
(註十九) 張督,即張之洞。
(註二十) 兵輪統帶,指程奎光。
(註二十一) 本段疑為宮崎寅藏所言。

附錄:與宮崎寅藏譚論革命筆錄(註一) 民前十五年七月(一八九七年八月)在橫濱
  宮崎云(註二):陳白先生之事,弟從亡兄彌藏之書信聞之。弟着橫濱之時,家兄已逝,亦不可尋。陳白先生之事,弟心竊求陳白先生而不得遂,渡清之前數日,面曾根俊虎君,此人紹介陳白兄後(註三),聞曾根氏之風聞(註四),弟心甚痛之。
  總理云(註五):共與陳君見過幾次?
  宮崎云:二次。
  總理云:有談及亞洲大局否?
  宮崎云:然。
  總理云:有談及現與弟議之事否?
  宮崎云:陳先生示先生之著書,弟先略聞。先生之事,是賴家兄之書信。

談話 民前十五年七月 三九一

  總理云:先生有對陳君言過貴政府欲相助之意否?
  宮崎云:不敢言,唯紹介於犬養君。今依犬養君聞之陳君未過犬養君。弟意欲招陳君回來共商此事,先生以為如何?
  總理云:甚是。
  宮崎云:犬養君曰:「說大臣大隈甚容易,故不要急,唯陸軍參謀長同意之,則可謂:事成也」。犬養曰:「我未見大隈」。然以其語氣察之,犬養君既如經與大臣大隈商議,其不公言之弟等者,想慎其秘密者,先生亦宜諒之。
  總理云:閣下遲數日再往中國,弟意以為不必泛多(註六),祇宜往一近海口之處,聯絡同志,為發軔之處可以。蓋以弟意所知者,今日有是志者到處皆是,惟不敢言而矣。是以吾輩不憂無同志,祇恐不能發一起點而矣。有一起點,即如置一星之火於枯木之山矣!不必慮其不焚也。
  惟此起點之地,閣下以何為最善?前者弟以廣東為最善,因人地合宜也。在廣地一月之內,必可集山林慓悍之徒三四十萬。但有前年之失,當地之官已如驚弓之鳥,到處提防,我輩舉動較前略難矣!是廣東者,今日非善矣!不先擇定一地,則無由定經略之策也。
  宮崎云:還是以四川為負嵎之地,在張羽翼于湘楚汴梁之郊原耳。
  總理云:但四川不近海口,接濟軍火為難,為之奈何?
  宮崎云:軍火一項,雖近海口亦所難,無已,開接濟之道于浙東之沿岸乎!
  總理云:是亦失太遠。誠如前之所言,在山東、河南、江蘇交界,可招二、三萬眾,則以江蘇之海州為最善矣。盖起點之地,必先求得人,其次接濟軍火之道,其三不近通商口岸,免各國藉口,牽制海州之地。於此三者皆得,且可握運河,絕漕米,此亦制北京之死命。
  宮崎云:取道于海州之事,弟已於十餘年前思量之,曾到彼地盤桓七、八天,細看海口之形勢,不便入巨船。只離州城二十里,雲臺山在海中,有可靠大船耳!且州城有厘金,每小船通過稽查甚嚴。
  總理云:到此時不怕厘金卡矣。弟所謂起點者,則先奪取一地,而意亦並(註七)指雲臺山也。

國父全集 三九二

  先奪雲臺結束,已成而入縣城,或事可(註八)集,然是亦不得謂恰好之地。
  盖起點之地不拘形勢,總求急於聚人,利於接濟,快於進取而矣!在海州,則進取接濟亦利於廣東矣!惟聚人,則弟於此毫無把握。盖萬端仍以聚人為第一着,故別處雖有形勢,雖便接濟,而心仍不能捨廣東者,則以吾人之所在也(註九)。
  如閣下云此地可招二三萬眾,亦可集事矣!盖海州既有兩便,又有其人,則北可進握山東以窺北京,南可奪取淮揚以通大江,則糧食無憂也。有人有糧有器,則成敗在乎運籌指揮之策耳。
  宮崎云(註十):從海州到河南山東之交界約要十數天,此間一帶之地,土赤民貧,無糗糧之可續,我數千之眾,逡巡之間,或為敵所乘,弟故以為起點之地,先要撰形勝之區。
  有敝友立說曰:「以臺灣南角之火燒島為軍火頓積之處,用小船暗送運閩越之海口,可以開接濟之道。」此說以為如何?
  總理云(註十一):此說頗有理,惟以小船送運,恐有絕奪之虞。用小船送運者,避人之指目也。
  宮崎云:雖然,但小船不能與厘卡抗衡,故不穩也。
  總理云:弟之意獨有一策,欲在外集人千數,備足軍火,暗入中國,襲奪一大名城。
  宮崎云:如此則用小船送運軍火亦可充用(註十二)。
  總理云(註十三):必用大船作一起齊到方可,若小船必分百數次,則先到者已擒,而在後者亦不能助,而不能知也。
  總理云:小船運軍火之法,廣東前年之事則用之也,甚有成效。運過數十次,關卡毫無知覺,後用大汽船所運者,反被搜出。雖然小船前則有效,今必不能用矣!因彼我已知所防也。我輩亦(註十四)有前失耳。
  宮崎云:閣下所言小船之法亦甚是也,可知英雄所見略同,惟余…………(以下脫落)。
  總理云:當時弟已領千二百壯士(九月一日)進了內城,已足發手。後有人止之,謂此數不足彈壓亂民,恐有刼掠之虞。後再向潮洲調潮人三千名為彈壓地方。候至初九仍未見到各人,會議定策改期。是午後二時發電下港止二隊人不
談話民前十五年七月三九三

來。不料該頭目無決斷,至四時仍任六百之眾赴夜船而來。我在城之眾於九日午已散入內地,而港隊於十日早到城,已兩不相值,遂被擒五十餘人。
  當時在粤城有安勇三千人,有督標撫標各營之兵,已有意一起事時,即降附我眾,及在廣河之水師兵輪亦然。後失事兵輪統帶被囚,安勇統帶自縊。
  擾亂省城,借名招勇,每人每月十塊洋元,鄉愚貪利,應募紛紛。
  其失則全在香港之隊到來,使有證據。而其不來,則無據可執也。
  因當日已合全省紳民反案,因左證確實,遂不能移。
  閣下何不一游廣東惠、潮、嘉三府之地。往年英、法入北京亦在此地招額外之兵。
  宮崎云:弟周游貴國,與真士大夫上下議論,先自興亞之策而入,興亞之第一着在中東之提攜,而欲舉中東合同之實,非一洗滿清之弊政不可也(註十五),是故所說無不合也。
  總理云:上說之三府,其人民十居八九已入反清復明之會,其人亦最強悍,官府不敢追究之。弟意此地亦可作起點之區,因與臺灣密邇,便於接濟軍火。閣下此到中國,務宜留心此地。
  總理又云:往見兩湖張督,可直以興亞之策說他。多是粗蠻之人,雖富家子弟,亦不讀書,多為拳勇。
  宮崎云:中東合同以為亞洲之盟主,興滅國,繼絕世,用其方新之力,阻遏西勢東漸之兇鋒者。天理人心之所會也,斷而行之,今之時為然,一日不可寬。
  總理云:極是,極是。惟不可先露其機,以招歐人之忌,則志無不成也。
  吾合彼亦合,勢必然也。惟先合者必勝也。
  總理云:且數處齊起者,不祇驚動清虜,且震恐天下,則不祇俄人力任救清之責,吾輩亦恐蹈納波倫之履轍,惹歐洲聯盟而制我也,盖貴國維新而興,已大犯歐人之所忌矣。中國今欲步貴國之後塵,初必不能太露頭角也。
  雖曰不露頭角,而事一發,則不能瞞歐洲明眼人之耳目也。萬一不幸歐洲有聯之舉,鄙意必先分立各省為自主之國
國父全集三九四

,各請歐洲一國為保護,以散其盟,彼盟一散,然後我從而復合之。其法以廣東請英保護,廣西請法保護,福建請德保護,兩湖四川中原為獨立之國,法德一入我圈套,則必自解其與俄之從,然後我得以利啖之,使專拒俄,或聯東西,成一大從,以壓俄人東向之志。俄勢一孤,我可優游以圖治。內治一定,則以一中華,亦足以衡天下矣。此余一人之見也,足下以為如何?
  宮崎云:倘此事為俄主張,使獨人(註十六)先發手,則中國危矣!分割之機或兆於此也,我輩為之奈何?
  總理云:瓜分之機已兆,則我輩須靜觀清政府之所為,暗結日、英兩國為後勁,我同志之士,相率潛入內地,收攬所在之英雄,先據有一二省為根本,以為割據之勢,而後張勢威于四方,奠定大局也。
  總理云:機事不密,則害成者易之,大戒也。
  宮崎云:及今之時,須在清國南北之要會設法,務收攬所在英雄之心,妥為布置,可以占有為之地步,是為目前之至要。
  總理云:歐洲聯盟制我之事,或未必有,然不可不為之防,道在我不可攻,不恃人之不我攻也。
  總理問(註十七):閣下到中國各處結納有志之士,如此之眾,其中有雄才大略,可以獨當一面者有幾人?可得詳而名之乎?
  宮崎云:多在重慶及河南、山東之三處。
  總理云:現在何處?是何姓名?
  宮崎云:才略兼備任大事者,纔有四人,其他精明強悍充方面之任者,約二十七八人。
  總理云:在何處為多?
  宮崎云:四川、河南、山東、江蘇交界之地,可舉二萬之眾。
  四川廖芙初,河南鄭、梁、胡、王,江西李,此六員有為之才也,其外二十七八人。
  總理云:「食在廣州,着在蘇州」,建都(註十八)僕常持一都四京之說:(鎮)
  武漢(都) 西京(重慶) 東京(江寧) 廣州(南京) 順天(北京)

談話 民前十五年七月 三九五

  總理云:學堂設於東京甚好,因可招我輩同志過來,名為教習,內可商議舉事之策。
  宮崎云:甚可也,甚可也。
  總理云:望對犬養君言此意。
  宮崎云:敬承,敬承。
  宮崎云:曾根君曾謀弟於學堂之事,弟就二三友人談之,皆可其說而不可其人。弟知於是撰人之要(註十九)。現時曾君名望墜地,弟甚痛之,唯當事用之,亦有用之人物也。
  總理云:曾君之意,想是承陳君所囑。陳君久有此志,因限於力,故謀及曾君也。
  宮崎云:或然,非預謀之人。
  宮崎云:先生之心事,弟等忖度之,唯少忍而侍機可也。弟等舉全力盡先生之事,先生之事東洋之事,東洋之事則世界人權之問題也。先生負此重任,須持重也。德不孤,必有鄰也。
  總理云:誠哉言也。
  總理云:弟入東京住,欲覓一通漢文及善書寫之婢,以代抄寫及教日語,可否有其人?
  宮崎云:婢皆是無有文字者,男或可得歟。
  總理云:男薪水如何工價工錢?
  宮崎云:有文字而在他家者,多是食客的也,不便薪水則食客也。
  宮崎云:就先生旅行券之事,犬養、尾崎、小村三君商議,今清國公使恐先生甚嚴,偵查其舉動。故先生遠入內地非得策,暫定住京地,慎交通來往,使清國公使安心,而後宜待時入內地。今甚不便,唯先生住東京,任其自由也。
  總理云:清公使偵查之事,由何而知?
  宮崎云:自警視廳報告外務省。
  總理云:清國有無行文到貴國政府論及弟事?

國父全集 三九六

  宮崎云:猶未有。
  總理云:有無在此僱偵探,窺伺弟之行踪?
  宮崎云:日清戰爭後,此類之人甚多,有偵查先生之行跡者,亦難測,故雖日人不可安心,犬養君甚望先生之注意。犬養君亦曰:書函往復,尤不可不慎。
  總理云:可否命警視廳探查何人受清公使之僱,而設法阻之。
  宮崎云:受清公使之僱而探查者,素秘密之僱,不能得其證,故雖知其人,不能捕拿之。
  又云:無阻之法,故警視廳亦嚴探查其人而已。(以下文字不整,略。)
(註一) 據黨史會藏「總理與宮崎寅藏譚論革命筆錄」抄本(047/12)。附張繼註語云:「三十四年十月三十一日,以原像片對照略較一過,關於建都究為誰書,應俟得底稿再校。疑為宮崎者多。張繼。」(以下簡稱「張註」)。本談話並據黨史會藏「筆錄」原件照片(047/12)校對。本篇與「與宮崎寅藏筆談殘稿」應為同一文件,但內容間有出入,並存以供參考。
(註二) 張註:「無宮崎云三字」。今保留。
(註三) 原文為「俊」,張註:「俊作後」,今據「張註」改。
(註四) 張註:「風字脫聞字」。今增「聞」字。
(註五) 張註:「無總理云三字」。又註:「凡總理云,宮崎云,皆應衍。」今均予保留。
(註六) 張註:「多字下似有一字」。
(註七) 張註:「並字衍」。
(註八) 張註:「可下疑有字」。
(註九) 抄本下有「宮崎云」,張註:「以下仍為總理語」。今刪「宮崎云」三字。
(註十) 抄本為「總理云」,張註:「此段為宮崎語」,今改為「宮崎云」。
(註十一) 抄本為「宮崎云」,張註:「此係總理語」,今改為「總理云」。
(註十二) 張註:「疑係宮崎語,因為另一行小字與前不同也。」今於此段之上增「宮崎云」三字。
(註十三) 抄本為「宮崎云」,張註:「此段係總理語」,今改為「總理云」。
(註十四) 張註:「我、亦二字原無」。

談話 民前十五年七月 三九七

(註十五) 張註:「也字衍」。
(註十六) 抄本原註:「按日人稱德人曰獨人」。
(註十七) 張註:「此為總理問」,又註「問者答者皆顛倒」。今各段問者、答者,均據「張註」改。
(註十八) 張註:「建都」二字,似總理筆跡,其下似為宮崎所筆,因アハ恒自稱僕也。
(註十九) 張註:「以下似總理語」。

中國必革命而後能達共和主義(註一) 民前十五年七月(一八九七年八月)在日本與日人宮崎寅藏等談話宮崎問曰:君志在革命,僕知之但未得其詳,願君將革命之宗旨與方法,明以教我。
  先生答:余以人羣自治為政治之極則,故於政治之精神,執共和主義。但此豈唾手可得,必也革命,余因是負革命之責任。清虜執政,茲三百年矣,以愚弄漢人為治世第一要義。吸漢人之膏血,錮漢人之手足,為滿人陞遷調補之計。
認賊作父之既久,舉世皆忘其本來,經滿政府多方面之摧殘聯絡,致民間無一毫之反動力,以釀成今之衰敗。沃野好山,任人割取,靈苗智種,任人踐踏,此所以陷於悲境而無如何也。方今世界文明日益增進,國皆自主,人盡獨立,獨我漢種每況愈下,瀕於死亡。於斯時也,苟非涼血動物,安忍坐圈此三等奴隸之獄,以與終古!是以不自量力,欲乘變亂,推翻逆朝,力圖自主。徒以時機未至,橫遭蹉跌,以致於是。
  人或云共和政治不適於中國,此不諒情勢之言耳。共和者,我國治世之神髓,先哲之遺業也。我國民之論古者,莫不傾慕三代之治,不知三代之治,實能得共和之神髓而行之者也。勿謂我國民無理想之資,勿謂我國民無進取之氣,即此所以慕古之意,正當有理想之證據,亦大有進步之機兆也。試觀僻地荒村,舉無有浴清虜之惡德而消滅此觀念者,彼等皆自治之民也。敬尊長,所以判曲直;置鄉兵,所以禦盜賊;其他一切共通之利害,皆人民自議之而自理之,是非現今所謂共和之民者耶?苟有豪傑之士,起而倒清虜之政府,代敷善政,約法三章,慰其饑渴,庶愛國之志可以奮興,進取之氣可以振起矣。
  且夫共和政治,不僅為政體之極則,且適合於中國國民,而又有革命上之便利者也。觀中國古來之歷史,凡經一次
國父全集三九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