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覆廣東財政廳長梅光培呈原辦江門東口會河釐廠商人馮耀南呈請收回成命應如何辦理呈乞示遵令
核覆廣東財政廳長梅光培呈原辦江門東口會河釐廠商人馮耀南呈請收回成命應如何辦理呈乞示遵令
公牘
013/02/08
1924/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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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覆廣東財政廳長梅光培呈原辦江門東口會河釐廠商人馮耀南呈請收回成命應如何辦理呈乞示遵令(註一)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二月八日呈悉。案經核定,萬難變更,所有該商馮耀南呈請收回成命之處,應仍由該廳照案批駁可也。此令。中華民國十三年二月八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五號大元帥指令第一二三號。
國父全集
第七冊
058-059
呈悉。該部所欠發各薪餉欠款,應俟該部報銷案核准後,再行分別緩急酌發。仰即遵照。此令。中華民國十三年二月八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五號大元帥指令第一一九號。
核覆兼廣東全省船民自治聯防督辦伍學熀呈報十二年十二月下半月及
十三年一月上半月預墊經費數目情形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二月八日
呈悉。仰即造具清冊呈候核銷。此令。中華民國十三年二月八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五號大元帥指令第一二○號。
核覆大本營參軍長張開儒呈稱該處副官葛崑山前在東路討賊軍第八旅
營長任內實無帶逃槍枝情事准充原職免予置議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二月八日
呈悉。既據查明該處副官葛崑山前在東路討賊軍第八旅第十六團第二營任內,實無帶逃槍枝之事。惟當去年與敵軍在石牌激戰時,排長樊國貞帶逃槍枝三十三桿,投入中央直轄第三軍獨立營楊營長部下充當連長,已由第三軍將原槍清還二十一桿,事與葛崑山無涉,葛崑山應准仍充該處副官原職,免予置議。仰即轉飭知照。此令。中華民國十三年二月八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五號大元帥指令第一二二號。
核覆廣東財政廳長梅光培呈原辦江門東口會河釐廠商人馮耀南呈請收
回成命應如何辦理呈乞示遵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二月八日
國父全集 五八
呈悉。案經核定,萬難變更,所有該商馮耀南呈請收回成命之處,應仍由該廳照案批駁可也。此令。中華民國十三年二月八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五號大元帥指令第一二三號。
核覆廣東財政廳長梅光培呈湘軍總司令譚延闓等於黃沙地方設立鹽務
局等情一案應否分飭各稅廠遵照辦理乞示遵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二月八日
呈悉。前據楊希閔等呈請,已指令着毋庸議矣。仰即知照。此令。中華民國十三年二月八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五號大元帥指令第一二四號。
核覆大本營財政部長葉恭綽呈復點交寧波會館契件情形乞備案并附清
摺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二月八日
呈、摺均悉。清摺存。此令。中華民國十三年二月八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五號大元帥指令第一二五號。
飭國立高師等校所有用人行政悉由廣東大學籌備處辦理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二月九日
令廣東省長廖仲愷。為令飭事:照得國立高等師範、廣東法科大學、廣東農業專門學校三校,業明令合併,改為國立廣東大學,並派鄒魯為國立廣東大學籌備主任在案。除訓令該籌備主任即日將各該校接管從速籌備成立外,仰該省長
公牘(下)民國十三年二月五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