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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袁宣言 det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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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袁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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詮釋資料說明
題名

討袁宣言

生平歷程
二次革命與討袁護法
文件類型

宣言及文告

民國日期

004/05

西元日期

1915/05

國父年歲

50

全文內容

討袁宣言(註一) 民國四年(一九一五年)五月
壬子之二月,國民憫搆兵之慘,許清室舊臣自新,竭誠志以臨時總統付袁世凱,四海之內,莫不走相告曰:息兵安民,以事建設,是大仁大義事也。吾民既竭誠以望袁,今袁所報民者何如哉?辛亥之役,流血萬里,人盡好生,何為而然?苟知袁之暴戾更甚於清,則又何苦膏血萬戶,以博一人皇帝之雄哉!所以寧死而不悔者,誓與共和相始終耳。
今袁背棄前盟,暴行帝制,解散自治會,而閭閻無安民矣。解散國會,而國家無正論矣。濫用公款,謀殺人才,而陷國家於危險之地位矣。假民黨獄,而良懦多為無辜矣。有此四者,國無不亡,國亡則民奴,獨袁與二三附從之奸,尚可執挺啣璧,以保富貴耳。於戲!吾民何不幸,而委此國家生命於袁氏哉!自袁為總統,野有餓莩,而都下之笙歌不撤;國多憂患,而郊祀之典禮未忘,萬戶涕淚,一人冠冕,其心尚有共和二字存耶?既忘共和,即稱民賊。吾儕昔既以大仁大義,鑄此鉅錯,又焉敢不犯難誓死,戮此民賊,以拯吾民。
今長江大河萬里以內,武漢京津扼要諸軍,皆已暗受旗幟,磨劍以待。一旦義旗起呼,義動天地,當以秦隴一軍出關北指,川楚一軍規畫中原,閩粤旌旗橫海,合齊魯以擣京左;三軍既興,我將與諸君子扼揚子江口,定蘇浙以樹東南之威。犂庭擣穴,共戮國賊,期可指日待焉。書曰:「民惟邦本,本固邦寧。」又曰:「紂有臣億萬,惟億萬心;予有臣三千,惟一心。」正義所至,何堅不破,願與愛國之豪俊共圖之。孫文。

注釋

(註一) 據「胡本」。

相關人名
袁世凱
相關地名
武漢長江揚子江
相關專有名詞
民黨辛亥之役
出處

國父全集

冊數

第二冊

頁次

055-056

檢索詞出現頁次

而不思一振奮也?值此國運顛危,國權銷喪,全球之龍鬥方酣,中原之獅睡未醒,沉沙折戟,英雄撫髀肉以生悲;鐵馬金戈,大局隨風潮而變態。願我同胞,知困知窮,知奮知起,一鼓作氣,凌厲無前,燭彼奸謀,聲罪致討,共樹白日旌旗,掃除獨夫凶燄。行者充役,居者助糧,重建共和,共襄義舉。十年老馬,願效率途之用;千里驊騮,能成開道之功。薄海內外,無老無幼,無男無女,悉以革命為救亡第一要義,則吾人真正共和之目的能達,自不難組織代表民意機關,訂定優良憲法,以為永遠萬世遵循之準則。立法院云乎哉?區區微意,尚祈公鑒。中華革命黨本部啟。三年十月□日自日本東京發。
(註一) 據黨史會編「總理全書」(以下簡稱「會書」,民國四十年五月出版)之六「宣言」。

討袁宣言(註一) 民國四年(一九一五年)五月
  壬子之二月,國民憫搆兵之慘,許清室舊臣自新,竭誠志以臨時總統付袁世凱,四海之內,莫不走相告曰:息兵安民,以事建設,是大仁大義事也。吾民既竭誠以望袁,今袁所報民者何如哉?辛亥之役,流血萬里,人盡好生,何為而然?苟知袁之暴戾更甚於清,則又何苦膏血萬戶,以博一人皇帝之雄哉!所以寧死而不悔者,誓與共和相始終耳。
  今袁背棄前盟,暴行帝制,解散自治會,而閭閻無安民矣。解散國會,而國家無正論矣。濫用公款,謀殺人才,而陷國家於危險之地位矣。假民黨獄,而良懦多為無辜矣。有此四者,國無不亡,國亡則民奴,獨袁與二三附從之奸,尚可執挺啣璧,以保富貴耳。於戲!吾民何不幸,而委此國家生命於袁氏哉!自袁為總統,野有餓莩,而都下之笙歌不撤;國多憂患,而郊祀之典禮未忘,萬戶涕淚,一人冠冕,其心尚有共和二字存耶?既忘共和,即稱民賊。吾儕昔既以大仁大義,鑄此鉅錯,又焉敢不犯難誓死,戮此民賊,以拯吾民。
  今長江大河萬里以內,武漢京津扼要諸軍,皆已暗受旗幟,磨劍以待。一旦義旗起呼,義動天地,當以秦隴一軍出關北指,川楚一軍規畫中原,閩粤旌旗橫海,合齊魯以擣京左;三軍既興,我將與諸君子扼揚子江口,定蘇浙以樹東南之威。犂庭擣穴,共戮國賊,期可指日待焉。書曰:「民惟邦本,本固邦寧。」又曰:「紂有臣億萬,惟億萬心;予有
宣言及文告民國三年十月──四年五月五五

臣三千,惟一心。」正義所至,何堅不破,願與愛國之豪俊共圖之。孫文。
(註一) 據「胡本」。

討袁二次宣言(註一) 民國五年(一九一六年)五月九日
  文自癸丑討逆之師失敗以還,不獲親承我父老昆弟之教誨者,於今三年矣。奸人竊柄,國論混淆,文於是時亦殊不樂以空言與國人相見。今海內喁喁有望治聲矣,文雖不敏,固嘗為父老昆弟所屬役;復自顛沛不忘祖國者,則請繼今一二為國人談也。
  文持三民主義廿有餘年,先後與國人號呼奔走,期以達厥志。辛亥武昌首義,舉國應之,五族共和,遂深注於四億同胞之心目。文適被舉為一時公僕,軍書旁午,萬端草創,文所靖獻於國民者,固甚恨不能罄其悃忱。然國號改建,紀元維新,且本之真正民意,以頒布我民國約法,其基礎不可不謂已大定。故清帝退位,南北統一,文乃辭職,介舉袁氏於參議院,蓋信其能服從大多數民心,聽義師之要求,以贊共和,則必能效忠民國,踐履約法,而昭守其信誓也。當南北兩方情志未孚時,文嘗任調和,躬至北京,併有願袁氏十年為總統之宣言。何期袁氏逆謀,終不自掩息,殘殺善良,弁髦法律,壞社會之道德,奪人民之生計。文故主興討賊之師,所以維國法而伸正義,成敗利鈍所不計也。袁氏既挾金錢勢力,肆用詐術,而逆跡未彰,國人鮮悟,以致五省撓敗,而袁氏之惡,乃益逞矣。
  文雖蟄居海外,而憂國之志未嘗少衰,以為袁氏若存,國將不保;吾人既主討賊,而一蹶不振,非祇暴棄,其於謀國,亦至不忠。故亟圖積極進行之計,輒與諸同志謀之。顧敗喪之餘,羣思持重,緩進之說,十人而五。還視國中,則猶有信賴袁氏而策其後效者,有以為其鋒不可犯,勢惟與委蛇而徐圖補救者,有但倖目前之和平而不欲有決裂之舉者。
文以為此皆有所執持,而其心理上之弱點,則袁氏皆得而利用之,以逞其慾,此文期期所不敢認以為適道者也。袁氏果於是時解散國會,公然破毀我神聖莊嚴之約法(註二),諸民權制度隨以俱盡。文謂袁氏已有推翻民國及身為帝之謀,而莫之敢信;而虧節墮行、為倀為偵之敗類,且稍稍出矣。文於是痛心疾首,決以一身奮鬥,報我國家,乃遂組織中華革命黨
國父全集五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