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詞出現頁次
二月九日 鄒魯來京侍疾。(註二十五)
二月十日 先生今日精神尚佳。
鄒魯自北京致廣州大本營電云:「昨日抵京,見先生,精神佳,眼色清,面紅,黃氣除,脈息昨早一百,本日百二十,熱昨三六,本日三七。魯。蒸(十日)。」(註二十六)
中國國民黨通電盼人民團體自行制定國民會議組織法。
國民黨通電反對善後會議制定國民會議組織法,而盼人民團體自行制定之。略謂「欲求國民會議之完全實現,必備下列條件:(一)構成分子須為現代實業團體、商會、教育會、大學、各省學生聯合會、農會、工會、各軍、各政黨,然後國民會議始得名稱其實;(二)選舉方法務求普遍,形式務求公開,予選舉人以充分之選舉自由;(三)會議時,務求國民意思得充分表現,無論何種勢力均不得有干涉會議之嫌疑。欲求具備以上諸條件,則國民會議組織法如何制定,實為先決問題。……本黨經鄭重之考慮,為嚴正之決議,國民會議構成之分子,既以人民團體為主要,決不能以善後會議產生國民會議,甚望人民團體自行制定國民會議組織法。蓋維人民團體
(註二十五)民國十四年二月十六日香港「中國新聞報」載鄒魯十日致大本營電。
(註二十六) 民國十四年二月十六日香港「中國新聞報」。
國父年譜 民國十四年(一九二五) 六十歲 一五九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