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詞出現頁次
核覆大本營財政部長葉恭綽呈據該部泉幣局長李承翼等呈請辭職請准
予免職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十月九日
呈悉。李承翼等已有明令准予免職矣。仰即知照。此令。中華民國十三年十月九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二十八號大元帥指令第二○○一號。
准李承翼辭泉幣局長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十月九日
大元帥令:大本營財政部長葉恭綽呈:泉幣局局長李承翼呈請辭職。李承翼准免本職。此令。中華民國十三年十月九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二十八號大元帥令。
免傅秉常海關監督兼職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十月十一日
兼任海關監督傅秉常着免兼職。此令。孫文。
(註一) 據黨史會藏原件影印。
任羅桂芳為海關監督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十月十一日
命羅桂芳為海關監督。此令。孫文。
(註一) 據黨史會藏原件影印。
人事命令 民國十三年十月 一七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