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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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詮釋資料說明
生平歷程
革命起義再接再厲武昌起義推翻專政
題名

過新加坡

民國紀年

民國紀元前一年

干支紀年

辛亥

西元紀年

一九一一年

時間備註

十月初

舊曆月日

十月二十六日

新曆(西曆)月日

十二月十六日

國父年歲

46

全文內容

是日,先生過新加坡。鄧澤如即登英國郵船地灣夏,謁晤。先生語澤如曰:「因遲遲而歸國者,要在歐洲破壞滿清之借外債;又謀新政府之借入。此次直返上海,解釋借洋債之有萬利而無一害。中國今日非五萬萬不能建設裕如。船行匆匆,限於時刻,尚未得圖快晤,俟抵滬後,當再為詳知。」(註一六四)

注釋

(註一六四) 同前註。

相關人名
鄧澤如
相關地名
上海中國新加坡歐洲
相關專有名詞
滿清
出處

國父年譜

冊數

上冊

頁次

0527-0528

檢索詞出現頁次

 十月十四日(十二月四日)各省代表會議決臨時政府改設南京。
   漢陽雖失守,適南京光復之訊至。是日各省代表會,議決臨時政府改設南京。限各代表於七日內齊集南京,如到十省以上之代表,即開臨時大總統選舉會。時留滬代表已於同日選舉黃興為「假定大元帥」,黎元洪為「假定副元帥」兼湖北都督。翌日,又決議大元帥職權,主持組織中華民國臨時政府;而武昌方面對大元帥職權一項,表示異議,於十八日電滬撤銷,黃興遂謙辭。十月二十四日,各省代表集會南京,二十六日乃重選黎元洪為大元帥,黃興為副元帥。
  顧元洪不克至,由副元帥代行大元帥職權。而興仍力辭,因是各省代表,進退維谷。適先生歸國,眾紛始解。(註一六二)

 十月二十四日(十二月十四日)經庇能。
   先生由歐洲東歸,經庇能。致電鄧澤如,約相晤。電文云:「澤如兄鑒:今日下午,地灣夏郵船出星加坡,乞兄明日到星,登船面商,秘勿揚。」(註一六三)

 十月二十六日(十二月十六日)過新加坡
   是日,先生過新加坡。鄧澤如即登英國郵船地灣夏,謁晤。先生語澤如曰:「因遲遲而歸國
(註一六二)鄒魯:「中國國民黨史稿」第三篇,一○一三頁。
(註一六三) 鄧澤如:「中國國民黨二十年史蹟」,八二頁,正中書局印行,民國三十七年六月初版,上海。

國父年譜 民元前一年(一九一一) 四十六歲 五二七

者,要在歐洲破壞滿清之借外債;又謀新政府之借入。此次直返上海,解釋借洋債之有萬利而無一害。中國今日非五萬萬不能建設裕如。船行匆匆,限於時刻,尚未得圖快晤,俟抵滬後,當再為詳知。」(註一六四)

 十月二十八日(十二月十八日)革命軍代表伍廷芳與清廷代表唐紹儀在上海舉行和議。
   清軍陷漢陽,袁世凱認為和議時機成熟,乃求助英駐北京公使朱爾典(John Jordon),為之介紹和議。朱爾典亦樂為相助,因即電駐漢領事向兩方介紹議和。至十月十三日,雙方為無條件之停戰;初以三日為期,三日期滿,又延長三日,後復屢次延長。(註一六五)十六日,民軍十一省代表,公推伍廷芳為議和代表。翌日,清內閣總理大臣袁世凱奏准以郵傳部大臣唐紹儀為議和專使,全權代表南下,討論大局。唐奉命後,即赴漢口,旋乘艦東下,二十七日抵滬。南北和議遂於二十八日午後二時半舉行第一次會議。地址在上海公共租界南京路市政廳。唐之隨員歐賡祥、許鼎霖、趙椿年、馮懿同;伍之參贊溫宗堯、王寵惠、汪兆銘、鈕永建俱與焉。廳置一長
(註一六四)同前註。
(註一六五) 觀渡廬:「共和關鍵錄」,三三──四四頁(沈雲龍主編:「近代中國史料叢刊續輯」第八五六輯,文 海出版社,臺北)。

國父年譜 民元前一年(一九一一) 四十六歲 五二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