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

先生手書求救名片由柯耳遞達康德黎,柯耳並告以二十日將起解。康與孟生奔走營救 detail

:::

先生手書求救名片由柯耳遞達康德黎,柯耳並告以二十日將起解。康與孟生奔走營救

Download
8 times
Click
408 times
Metadata directions
Life peroid
興中會的成立
Title

先生手書求救名片由柯耳遞達康德黎,柯耳並告以二十日將起解。康與孟生奔走營救

Republic of China year

民國紀元前十六年

Sexagenary cycle

丙申

AD annals

一八九六年

Time remarks

Old calendar month day

九月十二日

New calendar month day

十月十八日

Age

31

Abstract

晨,柯耳見霍維太太,告知其決心,願為先生遞信於康德黎,霍維太太甚喜,對柯耳力予鼓  勵,且言彼已遣人傳遞消息與康德黎。為更求妥善起見,仍要柯耳持先生名片往訪康德黎等。  柯耳即於是晨為先生取煤炭來,暗指簍中紙片而去,先生急取閱之,其詞曰:「吾當為君遞書  於君友,惟君書時切勿據案而坐,因監守者伺察極嚴,得於鑰中窺見君之所為,幸君伏於臥榻  書之為要。」先生即取名片,面壁疾書,致康德黎,書以英文為之,共有二張。晌午,柯耳復  來取函去,先生酬以二十鎊。(註二十七)。
先是昨晚康氏得未具名函,即開始謀營救。首馳至哈蘭場(Harley Place)三號,訪馬格里,  無著;繼赴梅爾蓬巷(Marylebone Lane)訴諸警署;又赴蘇格蘭場晤偵探長,均不得要領。是  日晨,康往訪孟生博士,遇柯耳於門,柯耳乃出先生所書求救卡片,並述馬格里奸謀。康氏大  驚,乃偕孟生再赴蘇格蘭場總警廳,請出面干涉;旋赴英外交部,仍無結果。乃毅然變計,由  孟生獨赴清使舘告以奸謀已洩,冀有所忌而緩其行。至則鄧廷鏗出,詞甚狡黠,堅不承認。康  孟二氏無奈,乃僱一偵探,伺使館門外,防其潛徙先生於他處。並將此事告諸泰晤士報,該報  過於慎重,未予登出。(註二十八)

Comment

(註二十七) Statement of George Cole, 1896, 11.2。
(註二十八) 「倫敦被難記」(「國父全集」第二冊,二○六──二一○頁);羅家倫:「中山先生倫敦蒙難史料考
      訂」,五六──六○頁。

Related names
孟生柯耳康德黎鄧廷鏗霍維太太
Related place names
蘇格蘭
Related proper nouns
泰晤士報蘇格蘭場
Source

國父年譜

Volume

上冊

Page

0112-0113

Relate image

Search term appears Page

 康德黎接獲未具名函,先生被禁消息始外洩。 
   夜間十一時,康德黎在其信箱中獲一未具名函,內容如下:「你有一個朋友,從上星期日起,被囚於中國使館。他們打算把他送回中國;到中國他們一定會把他殺了。這個可憐的人,真是慘極了。除非立刻有辦法,他是要被解走,並且不會有人知道的。我不敢簽我自己的名字,但是這件事是真的,請你相信我所說的話。你能盡什麼力就立刻盡,不然來不及了。他的名字,我相信是叫孫逸仙(原函拼作Sin Yen Sen)。」此函為霍維太太所投也。此為先生被禁消息之首次外洩。(註二十六)

 九月十二日(十月十八日)先生手書求救名片由柯耳遞達康德黎,柯耳並告以二十日將起解。康與孟生奔走營救。

(註二十六) 見康德黎與瓊斯(C.Sheridan Jones)合著之「孫逸仙與中國之覺醒」(Sun Yat-sen and the Awakeningof China. pp.42-44)及羅著考訂一書中所引。「覺醒」或譯作「更生」。惟關於作書與遞書之女子,據羅家倫在英文「康德黎爵士傳」中所發現(此書為康氏之子Neil Cantlie 與Geroge Seaver合著,原名SirJames Cantlie一九三九年倫敦出版,係根據康氏文件寫成),謂「柯耳以此事告知英籍女管家霍維太太(The English Housekeeper, Mrs. Howe),霍太太對被囚者同情,乃作此函,於十月十七日夜間十一時投至康寓」。今據Statement of George Cole, 1896,11.2,內容相同。

國父年譜 民元前十六年(一八九六) 三十一歲 一一二

晨,柯耳見霍維太太,告知其決心,願為先生遞信於康德黎,霍維太太甚喜,對柯耳力予鼓勵,且言彼已遣人傳遞消息與康德黎。為更求妥善起見,仍要柯耳持先生名片往訪康德黎等。
  柯耳即於是晨為先生取煤炭來,暗指簍中紙片而去,先生急取閱之,其詞曰:「吾當為君遞書於君友,惟君書時切勿據案而坐,因監守者伺察極嚴,得於鑰中窺見君之所為,幸君伏於臥榻書之為要。」先生即取名片,面壁疾書,致康德黎,書以英文為之,共有二張。晌午,柯耳復來取函去,先生酬以二十鎊。(註二十七)。
   先是昨晚康氏得未具名函,即開始謀營救。首馳至哈蘭場(Harley Place)三號,訪馬格里,無著;繼赴梅爾蓬巷(Marylebone Lane)訴諸警署;又赴蘇格蘭場晤偵探長,均不得要領。是日晨,康往訪孟生博士,遇柯耳於門,柯耳乃出先生所書求救卡片,並述馬格里奸謀。康氏大驚,乃偕孟生再赴蘇格蘭場總警廳,請出面干涉;旋赴英外交部,仍無結果。乃毅然變計,由孟生獨赴清使舘告以奸謀已洩,冀有所忌而緩其行。至則鄧廷鏗出,詞甚狡黠,堅不承認。康孟二氏無奈,乃僱一偵探,伺使館門外,防其潛徙先生於他處。並將此事告諸泰晤士報,該報過於慎重,未予登出。(註二十八)

(註二十七) Statement of George Cole, 1896, 11.2。
(註二十八) 「倫敦被難記」(「國父全集」第二冊,二○六──二一○頁);羅家倫:「中山先生倫敦蒙難史料考訂」,五六──六○頁。

國父年譜 民元前十六年(一八九六) 三十一歲 一一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