飭各軍事首長禁扣商輪令
飭各軍事首長禁扣商輪令
公牘
012/04/23
1923/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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飭各軍事首長禁扣商輪令(註一) 民國十二年(一九二三年)四月二十三日
令大本營軍政部長程潛、中央直轄滇軍總司令兼衛戍總司令楊希閔、大本營鞏衛軍司令朱培德、中央直轄西路討賊軍總司令劉震寰、東路討賊軍總司令許崇智、南路討賊軍總司令黃明堂、閩贛邊防督辦李烈鈞、東路討賊軍第三軍軍長李福林、中央直轄第三軍軍長盧師諦、中央直轄第七軍軍長劉玉山、海軍艦隊司令溫樹德、廣東江防司令楊廷培、大本營駐江辦事處全權主任古應芬、廣東海防司令陳策、高雷討賊軍總司令兼綏靖處處長林樹巍、警備軍軍長姚雨平。各部軍隊所有扣用商輪渡,應一律即日放行,以利交通。如因軍事確有需用船隻之處,着向大本營呈請核准指撥,仰即轉令所屬一體遵照辦理。切切。此令。中華民國十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九號大元帥訓令第九八號。
國父全集
第六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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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鄧慕韓往財政廳調查津貼報界詳細情形令(註一) 民國十二年(一九二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着鄧慕韓往財政廳,調查該廳向來津貼報界詳細情形。此令。孫文。民國十二年四月二十二日。
(註一) 據黨史會藏原件(051/293)。
裁撤庶務司令(註一) 民國十二年(一九二三年)四月二十三日
大元帥令:大本營庶務司應即裁撤,所有該管事務,著歸大本營會計司庶務科辦理。此令。中華民國十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八號大元帥令。另據黨史會藏原件影印,於四月二十二日有「庶務司着即取消,併歸會計司為庶務科。此令。孫文。民國十二年四月二十二日。」手令,當為同一命令,不另載。
飭各軍事首長禁扣商輪令(註一) 民國十二年(一九二三年)四月二十三日
令大本營軍政部長程潛、中央直轄滇軍總司令兼衛戍總司令楊希閔、大本營鞏衛軍司令朱培德、中央直轄西路討賊軍總司令劉震寰、東路討賊軍總司令許崇智、南路討賊軍總司令黃明堂、閩贛邊防督辦李烈鈞、東路討賊軍第三軍軍長李福林、中央直轄第三軍軍長盧師諦、中央直轄第七軍軍長劉玉山、海軍艦隊司令溫樹德、廣東江防司令楊廷培、大本營駐江辦事處全權主任古應芬、廣東海防司令陳策、高雷討賊軍總司令兼綏靖處處長林樹巍、警備軍軍長姚雨平。各部軍隊所有扣用商輪渡,應一律即日放行,以利交通。如因軍事確有需用船隻之處,着向大本營呈請核准指撥,仰即轉令所屬一體遵照辦理。切切。此令。中華民國十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九號大元帥訓令第九八號。
國父全集 二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