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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與西人設立銀行事致日人某君函 det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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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與西人設立銀行事致日人某君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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詮釋資料說明
題名

為與西人設立銀行事致日人某君函

生平歷程
二次革命與討袁護法民國肇建與宣揚主義
文件類型

函電

民國日期

002/01

西元日期

1913/01

國父年歲

48

全文內容

為與西人設立銀行事致日人某君函(註一) 民國二年(一九一三年)一月
文近擬與西人合股立一銀行,專以輸入外資為目的,直接則振興中國實業,間接則抵制四國團。現已聯合歐洲銀行數大家,其勢力信用,十倍於四國團,其所發債票,可不靠彼政府之承諾,亦能暢消於市面,迥非四國團之比也。四國團之所以要求種種之條件者,以非此則不能得各該國政府之承諾;不得承諾,則市場無信用,非故以中國政府為難,實欲暢彼債票之消場耳。故與之相持愈久,則條件愈嚴,此必然之勢也。而各國政府又欲乘機利用,以申張其勢力於中國,此四國團之交涉,無論如何,皆無好果也。文所聯合之銀行,力能自任十萬萬以上之債務。惟四國團借債之事,已成一國際問題,故此團不能直排四國團而與中國政府交涉,必藉一中國銀行為機關方可,然純為中國人之銀行,彼又難見信,此中西合股之所由生也。此銀行各號屬中國,註冊在中國,董事全為中國人,惟總司理則用西人。而歐洲股東則組織一顧問局,專助理輸入外資之事。現擬各投資本千萬元以成立之,八月底先各交股本二百五十萬元,即行開市,此銀行若成,則為中國開一生路,可免種種之干涉條件也。現在發軔之初,尚須秘密,不能公布,以廣招徠。而文一人之力,於此短期,誠恐難集二百五十萬之現金,故將實情詳達左右,望公有以助成之。滬上公產及前清道臺所交下領袖領事代管財產等項,若得中央承諾,就地抵押數百萬金,當屬無難。能否酌量設法撥抵入股,統乞卓裁,並祈示覆。孫文謹啟。

注釋

(註一) 據黨史會藏親筆原件(049/402)。

相關地名
中國歐洲
相關專有名詞
中國銀行
出處

國父全集

冊數

第四冊

頁次

286-287

檢索詞出現頁次

將來乃望得平等權利,否則流弊不堪設想,故磋商之際,事事爭持,法代表亦多遷就,只有前一點耳,若我能讓此一點,則事立成矣。兩利相權取其重,況得失相反者乎?且巴黎聯合銀行,為世界極大銀行之一,與彼聯絡通融者,皆勢力宏厚之財團,固非泛泛然欲向中國承攬一事業之權利而轉售於人者可比,望大總統及財政總長再細酌奪,如能捨彼就此,則利國福民,誠非淺鮮;否則外人永無就我範圍之日,而所辦之中法銀行,亦不過多一華俄銀行而已,恐非我當軸者之初心也。且此事一成,恐他國援以為例,用某國之資,則必遵某國之律,如此主權喪失,永無收回治外法權之望。事關國體利權,不得不質直言之,幸為亮察。孫文。艷。
(註一) 據黨史會藏「電文底簿」(050/395)。

為與西人設立銀行事致日人某君函(註一) 民國二年(一九一三年)一月
  文近擬與西人合股立一銀行,專以輸入外資為目的,直接則振興中國實業,間接則抵制四國團。現已聯合歐洲銀行數大家,其勢力信用,十倍於四國團,其所發債票,可不靠彼政府之承諾,亦能暢消於市面,迥非四國團之比也。四國團之所以要求種種之條件者,以非此則不能得各該國政府之承諾;不得承諾,則市場無信用,非故以中國政府為難,實欲暢彼債票之消場耳。故與之相持愈久,則條件愈嚴,此必然之勢也。而各國政府又欲乘機利用,以申張其勢力於中國,此四國團之交涉,無論如何,皆無好果也。文所聯合之銀行,力能自任十萬萬以上之債務。惟四國團借債之事,已成一國際問題,故此團不能直排四國團而與中國政府交涉,必藉一中國銀行為機關方可,然純為中國人之銀行,彼又難見信,此中西合股之所由生也。此銀行各號屬中國,註冊在中國,董事全為中國人,惟總司理則用西人。而歐洲股東則組織一顧問局,專助理輸入外資之事。現擬各投資本千萬元以成立之,八月底先各交股本二百五十萬元,即行開市,此銀行若成,則為中國開一生路,可免種種之干涉條件也。現在發軔之初,尚須秘密,不能公布,以廣招徠。而文一人之力,於此短期,誠恐難集二百五十萬之現金,故將實情詳達左右,望公有以助成之。滬上公產及前清道臺所交下領袖領事代管財產等項,若得中央承諾,就地抵押數百萬金,當屬無難。能否酌量設法撥抵入股,統乞卓裁,並祈示覆。孫
國父全集二八六

文謹啟。
(註一) 據黨史會藏親筆原件(049/402)。

為蒙藏問題條陳辦法致北京政府電(節略)(註一) 民國二年(一九一三年)一月三十日
  (甲)對蒙辦法,庫倫逆佛自宣告獨立後,迭受俄國慫恿其反抗民國之心甚堅,須一面迭派聲望素著人員多名,攜兵分赴外蒙四盟四六旗,極力開導;一面致電綏遠城將軍等極力聯絡內蒙,六盟二十四部四十九旗,使逆佛失所依據,自易收效。
  (乙)對藏辦法,達賴喇嘛背叛,純係被英人搧動。收拾西藏,亦須由運動着手,施行種種政策,如誘以高爵、餌似重幣等,未有不動其心。若只以聲討為前提,非特勞民傷財,恐益堅其向外之心。
(註一) 據上海「天鐸報」(民國二年一月三十一日)。

致袁世凱等告赴日任務並請將政府最近對日對俄方針見示電(註一)
民國二年(一九一三年)二月四日
  北京大總統、國務總理、各部總次長鈞鑒:新密。文定期本月十一日由滬起程往日本,此行欲以個人名義,聯絡兩國感情。按以彼國現狀,此事不難辦到,或更有良好結果,亦在意中。務望諸公一致贊成,並望將我政府最近之對日對俄方針,詳為指示,幸甚。孫文。支。
(註一) 據黨史會藏「電文底簿」(050/395)。

致朱啟鈐告赴日行期並請電匯墊款電(註一) 民國二年(一九一三年)二月四日
  北京交通部朱總長鑒:新密。茲定本月十一日往日本,謀聯絡增進兩國交誼。鈞部二月份墊款,請於行期前電匯來
函電(上)民國二年一月――二月二八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