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

與唐紹儀等聯名否認偽統一通電 detail

:::

與唐紹儀等聯名否認偽統一通電

學習筆記 勘誤意見
下載
0 次數
點擊
121 次數
詮釋資料說明
題名

與唐紹儀等聯名否認偽統一通電

生平歷程
改組政黨進行北伐
文件類型

函電

民國日期

009/10/31

西元日期

1920/10/31

國父年歲

55

全文內容

與唐紹儀等聯名否認偽統一通電(註一) 民國九年(一九二○年)十月三十一日
竊文等,嘗以南北搆爭數年,海內困苦,而友邦勸告,亦望早息兵爭。文等夙愛和平,因而與北方開誠相見,企外交法律一切問題,得正當之解決。蓋西南興師,所以護法救亡,非有個人權利之見,故和會公開,將使天下無所私隱。中雖一度議無結果,然和會正式機關並未廢止。文等亦既於六月三日、七月二十八日、十月二十三日再三宣告,通告中外,以為北方苟有誠意謀和,決無有捨正式公開之和會,而與一二不相統率逃竄之餘敵,為取消自主之說,其情可憐,其事可笑。初不意北方竟引以為口實,據聞有偽統一之宣布,似此舉動,過於滑稽兒戲,真無否認之價值。惟深察北方之用意,實施以偽統一之名義,希圖借取外債,以延長其非法政府之命脈。文等用不憚煩,更為正式宣告:須知岑春煊早喪失地位資格,而軍政府依然存在,初不因岑春煊等個人反覆致生問題。此項北方宣言,文等決不承認,內而國民,外而友邦,恐為所欺。北方既毫無誠意,而用此種狡獪無聊之手段,使大局更起糾紛,咎有所在。為此通告中外知之。孫文、唐紹儀、伍廷芳、唐繼堯。三十一日、印。

注釋

(註一) 據上海「民國日報」(民國九年十一月二日)。

相關人名
伍廷芳岑春煊唐紹儀唐繼堯
相關地名
和平延長
相關專有名詞
軍政府護法
出處

國父全集

冊數

第五冊

頁次

271

檢索詞出現頁次

力,則為下策。望兄速酌施行。孫文、卅。
(註一) 據黨史會藏親筆原稿(050/320)。此電「會本」列十一月三十日,按其內容,應為十月三十日。

促陳繼虞進攻南寧函(註一) 民國九年(一九二○年)十月三十一日
  繼虞司令鑒:銑郵電悉。克復瓊崖,勛勞特著。嗣以滇軍嚮義,又復推誠相與,轉旆他行,處置有方,甚善甚慰。
惟現省中已經克復,貴部當即合力進攻南寧,將游匪全行撲滅,使廣西同時改造,然後兩粤乃得奠安,可以進而解決大局矣。刻正游匪失魄之際,亟宜乘勝進取,事半功倍。此覆,並詢捷綏。十月三十一日。
(註一) 據黨史會藏「總理函稿」(049/29)。

與唐紹儀等聯名否認偽統一通電(註一) 民國九年(一九二○年)十月三十一日
  竊文等,嘗以南北搆爭數年,海內困苦,而友邦勸告,亦望早息兵爭。文等夙愛和平,因而與北方開誠相見,企外交法律一切問題,得正當之解決。蓋西南興師,所以護法救亡,非有個人權利之見,故和會公開,將使天下無所私隱。
中雖一度議無結果,然和會正式機關並未廢止。文等亦既於六月三日、七月二十八日、十月二十三日再三宣告,通告中外,以為北方苟有誠意謀和,決無有捨正式公開之和會,而與一二不相統率逃竄之餘敵,為取消自主之說,其情可憐,其事可笑。初不意北方竟引以為口實,據聞有偽統一之宣布,似此舉動,過於滑稽兒戲,真無否認之價值。惟深察北方之用意,實施以偽統一之名義,希圖借取外債,以延長其非法政府之命脈。文等用不憚煩,更為正式宣告:須知岑春煊早喪失地位資格,而軍政府依然存在,初不因岑春煊等個人反覆致生問題。此項北方宣言,文等決不承認,內而國民,外而友邦,恐為所欺。北方既毫無誠意,而用此種狡獪無聊之手段,使大局更起糾紛,咎有所在。為此通告中外知之。
孫文、唐紹儀、伍廷芳、唐繼堯。三十一日、印。
(註一) 據上海「民國日報」(民國九年十一月二日)。

函電(下) 民國九年十月 二七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