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代表大會中說明組織國民政府案,並提出國民政府建國大綱
在代表大會中說明組織國民政府案,並提出國民政府建國大綱
中華民國十三年
一九二四年
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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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代表大會中,由臨時中央執行委員會提出「組織國民政府之必要案」,先生先指定主席團林森說明,繼復親作詳細之說明。略謂:本黨從前所樹之護法政府,在北伐勝利時,被陳炯明推倒,結果使北方乘機聲言贊成護法,恢復國會,賄選曹錕為總統。今次本總理再回廣州,不是再拿護法問題來做工夫。現在之政府,為革命政府,為軍事時期之政府。對於發展,很有希望,而乃又為關餘問題之交涉遭列強之忌而加以否認。為今之計,惟有組織正式政府,明示與北方脫離關係,使我輩之革命行動,被認為政治行為,而不被認為反抗行為。亦如當歐戰時愛爾蘭忽對英宣告獨立者然。現吾人有廣東、四川數省,土地之大,人民之多,四倍於日本,實有力量可以建國。本次大會之目的有二:一為改組本黨,二為建設國家。而建設國家,尚有應研究之問題二:一、立即將大元帥府變為國民政府;二、先將建國大綱表決後,四出宣傳,使人民了解其內容,結合團體,要求政府之實現。一省如是,各省如是,合全國民意,以與軍閥奮鬪,其效果必大。從前吾人乏具體條理,今則有之。若以之宣傳於士農工商各界,則必表同情。由全國團結成為一體,為大示威運動,則軍閥安有不倒?革命安有不成?又謂:黨有力量可以建國,黨員應有此思想與力量以黨建國。即由大會照原案通過。(註二十三)
(註二十二) 「國父全集」第三冊,四一○──四一一頁。
(註二十三) 「國父全集」第三冊,四一二頁;「中國國民黨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會議紀錄」(中央黨史會藏)。
國父年譜
下冊
1434-1435
組織規則,以劉芷芬為秘書長。定逐日會議二次,上午十時至十二時,下午二時至五時。至是大會開幕典禮告成。下午二時繼續開會,仍由先生主席,講述「中國之現狀及國民黨改組問題」。大旨謂:從前革命不能成功,由於方法未善,致使反革命派能乘隙而入,施其破壞而不覺。民國成立後,反對革命之人,均變為贊成革命之人。此輩之數目,多於革命黨人,何啻數十倍,故其力量,大於革命黨。乃此輩反革命派(即舊官僚)一方參加革命黨,一方反破壞革命黨,故把革命事業弄壞。此次改組,即從今日重新做起。古人有言:「以前種種,譬如昨日死;以後種種,譬如今日生。」由今日起,將十三年前種種可寶貴最難得之教訓和經驗,辦以後之事。以前有種種力量,創設民國;以後便有種種力量,改造政府。務按照辦法條理,合全國為一,羣策羣力,努力而行,則將來成功,必定更大。此次改組即本此意。(註二十二)演說畢,開始討論議案,先生旋提出中國國民黨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宣言案,經眾討論結果,交付審查。由先生指派胡漢民、戴傳賢、于樹德、李大釗、恩克巴圖(蒙古代表)、葉楚傖、黃季陸、王恆、茅祖權九人組織宣言審查委員會。
在代表大會中說明組織國民政府案,並提出國民政府建國大綱。
下午代表大會中,由臨時中央執行委員會提出「組織國民政府之必要案」,先生先指定主席
(註二十二)「國父全集」第三冊,四一○──四一一頁。
國父年譜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 五十九歲 一四三四
團林森說明,繼復親作詳細之說明。略謂:本黨從前所樹之護法政府,在北伐勝利時,被陳炯明推倒,結果使北方乘機聲言贊成護法,恢復國會,賄選曹錕為總統。今次本總理再回廣州,不是再拿護法問題來做工夫。現在之政府,為革命政府,為軍事時期之政府。對於發展,很有希望,而乃又為關餘問題之交涉遭列強之忌而加以否認。為今之計,惟有組織正式政府,明示與北方脫離關係,使我輩之革命行動,被認為政治行為,而不被認為反抗行為。亦如當歐戰時愛爾蘭忽對英宣告獨立者然。現吾人有廣東、四川數省,土地之大,人民之多,四倍於日本,實有力量可以建國。本次大會之目的有二:一為改組本黨,二為建設國家。而建設國家,尚有應研究之問題二:一、立即將大元帥府變為國民政府;二、先將建國大綱表決後,四出宣傳,使人民了解其內容,結合團體,要求政府之實現。一省如是,各省如是,合全國民意,以與軍閥奮鬪,其效果必大。從前吾人乏具體條理,今則有之。若以之宣傳於士農工商各界,則必表同情。由全國團結成為一體,為大示威運動,則軍閥安有不倒?革命安有不成?又謂:黨有力量可以建國,黨員應有此思想與力量以黨建國。即由大會照原案通過。(註二十三)
在歡宴代表席上演講「主義勝過武力」。
晚,先生歡宴中國國民黨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代表,即席演說「主義勝過武力」,首謂:諸
(註二十三)「國父全集」第三冊,四一二頁;「中國國民黨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會議紀錄」(中央黨史會藏)。
國父年譜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 五十九歲 一四三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