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任宮崎寅藏在日本全權辦理籌資購械事宜狀
委任宮崎寅藏在日本全權辦理籌資購械事宜狀
人事命令
-005/09/12
1907/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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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宮崎寅藏在日本全權辦理籌資購械事宜狀(註一) 民前五年九月十三日(一九○七年十月十九日)
委任狀:中國革命同盟會總理孫文逸仙,委任宮崎寅藏君在日本全權辦理籌資購械,接濟革命軍。所有與資主交涉條件,悉便宜行事。此委宮崎寅藏君。天運歲次丁未年九月十三日。
(註一) 據黨史會藏照片。委任狀上加蓋中國同盟會圓型印章,印文為「中國同盟會印章」。
國父全集
第八冊
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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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命令
(民前五年至民國十二年)
委任宮崎寅藏在日本全權辦理籌資購械事宜狀(註一) 民前五年九月十三日(一九○七年十月十九日)
委任狀:中國革命同盟會總理孫文逸仙,委任宮崎寅藏君在日本全權辦理籌資購械,接濟革命軍。所有與資主交涉條件,悉便宜行事。此委宮崎寅藏君。天運歲次丁未年九月十三日。
(註一) 據黨史會藏照片。委任狀上加蓋中國同盟會圓型印章,印文為「中國同盟會印章」。
委布司為中國同盟會駐國外財務代辦狀(譯文)(註一) 民前二年(一九一○年)三月十四日
茲經中國同盟會本部之同意與授權,特派任美國加利福尼亞州洛杉磯市之查理斯.布司為中國同盟會駐國外唯一之財務代表。委請布司經本會總理認可授權後,代表本會全權處理接洽貸款、收銀、與支付事宜;及在本會總理指導下,隨時進行任何性質之委辦事項。由本會財務代表查理斯‧布司代表本會所締造之任何協議,與經本會總理或本部所簽署之協議,將對本會具有相等之約束力。中國同盟會總理孫文一九一○年三月十四日於加州洛杉磯。
(註一) 譯自黨史會藏英文原件照片。
委鍾華雄為深水埗主盟人狀(註一) 民前二年十二月十四日(一九一一年一月十四日)
委任狀:今委任鍾華雄君為深水埗主盟人,依本會所定規則招集同志,倘有特別事務,當報告附近支部,待命施行
人事命令民前五年九月――二年十二月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