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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請國會議員,擇地開會 det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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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請國會議員,擇地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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詮釋資料說明
生平歷程
二次革命與討袁護法
題名

電請國會議員,擇地開會

民國紀年

中華民國六年

西元紀年

一九一七年

新曆(西曆)月日

七月十九日

國父年歲

52

全文內容

先生通電促津、滬國會議員來粤集會。略稱:「自叛督稱兵,國會解散,大法蕩然。逆賊張勳,乘間復辟。偽主溥儀,因勢竊位。而民心歸嚮,終在共和;偽清敗徵,智愚共見。於是前之倡亂壞法者,又假借反對復辟,擁護共和之名,以圖自固。帝制餘孽,亦乘此以要功。文以為今日之患,非患真復辟者之眾,正患偽共和者之多。……國會諸君,已被叛督稱兵解散,即與偽共和勢不兩立。……江河流域,已為荊棘之區,惟西南諸省,擁護共和,歡迎國會。諸君宜自行集會於粤、滇、湘各省,擇其適當之地,以開議會,而行民國統治之權。如人數不足,開緊急會議亦可,責任所存,萬勿放棄!」未幾,廣東省議會亦發電歡迎國會議員來粤,並由省公署指定廣州廻龍社前煙酒公賣局原址,為國會議員招待所。議員遂陸續南下。(註四十六)

注釋

(註四十六) 邵元冲:「總理護法實錄」(「革命文獻」第七輯,一三──一四頁);電文並見「國父全集」第四
      冊,四九五頁。

相關人名
張勳溥儀
相關地名
廣州廣東
相關專有名詞
復辟廣東省議會
出處

國父年譜

冊數

下冊

頁次

0933

檢索詞出現頁次

是日,先生自黃埔至廣州,出席省議會歡迎會,主張由粤電請國會議員來粤開會,以決大計。粤省議會及朱慶瀾皆表示贊成,陳炳焜則發表懷疑之言論。嗣先生以利害折之,陳始無言。(註四十五)

 電請國會議員,擇地開會。
   先生通電促津、滬國會議員來粤集會。略稱:「自叛督稱兵,國會解散,大法蕩然。逆賊張勳,乘間復辟。偽主溥儀,因勢竊位。而民心歸嚮,終在共和;偽清敗徵,智愚共見。於是前之倡亂壞法者,又假借反對復辟,擁護共和之名,以圖自固。帝制餘孽,亦乘此以要功。文以為今日之患,非患真復辟者之眾,正患偽共和者之多。……國會諸君,已被叛督稱兵解散,即與偽共和勢不兩立。……江河流域,已為荊棘之區,惟西南諸省,擁護共和,歡迎國會。諸君宜自行集會於粤、滇、湘各省,擇其適當之地,以開議會,而行民國統治之權。如人數不足,開緊急會議亦可,責任所存,萬勿放棄!」未幾,廣東省議會亦發電歡迎國會議員來粤,並由省公署指定廣州廻龍社前煙酒公賣局原址,為國會議員招待所。議員遂陸續南下。(註四十六)
(註四十五)邵元冲:「總理護法實錄」(「革命文獻」第七輯,一三頁);李劍農:「中國近百年政治史」(下冊),五○六頁。
(註四十六) 邵元冲:「總理護法實錄」(「革命文獻」第七輯,一三──一四頁);電文並見「國父全集」第四冊,四九五頁。

國父年譜 民國六年(一九一七) 五十二歲 九三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