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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心收回關餘望全體國民為政府後盾 det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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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心收回關餘望全體國民為政府後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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詮釋資料說明
題名

決心收回關餘望全體國民為政府後盾

生平歷程
革命之再起
文件類型

談話

民國日期

012/12/16

西元日期

1923/12/16

國父年歲

58

全文內容

決心收回關餘望全體國民為政府後盾(註一)民國十二年(一九二三年)十二月十六日對廣東收回關餘公民大會談話今日得國民如此踴躍,担負國家重大責任,余深為欣幸。余現對於關餘問題,經擬定收回辦法,決于日內,以正式公文向稅關提收盈餘,如該稅關不照辦,則並警告該稅務司,着即遵辦。倘過十日期間,該稅務司仍不依辦,我自有收回稅關辦理之法。倘領事團不諒解而至派水兵登陸,藉口保護稅關,亦未可知,此時余更有相當對付辦法。惟國民既為政府後盾,則此時甚希望再召集國民大會,并派發英文傳單,以義理勸告外人,外人知義理之所在,或得覺悟。否則余當以其佔領我國土地之行為,向全世界宣告,冀各國人士秉公判辯是非。余意此問題必得完滿解決,今日國民既如此踴躍,為政府援助,請各位代余致嘉獎之意,并將余意對眾宣佈云。

注釋

(註一) 據廣州「民國日報」(民國十二年十二月十七日)。

相關地名
廣東
相關專有名詞
公民大會
出處

國父全集

冊數

第二冊

頁次

588

檢索詞出現頁次

(註一) 據上海「民國日報」(民國十二年十二月十四日)「大元帥對關稅問題之決心」條。

阻止關餘北解為公理而戰亦所不辭(註一) 民國十二年(一九二三年)十二月十三日在廣州與各界代表之談話必實行政府主權,阻止粤關稅解北長亂。為擁護公理而戰,亦所不辭。
(註一) 據上海「民國日報」(民國十二年十二月十四日)「本社專電」條。

決心收回關餘望全體國民為政府後盾(註一) 民國十二年(一九二三年)十二月十六日對廣東收回關餘公民大會談話今日得國民如此踴躍,担負國家重大責任,余深為欣幸。余現對於關餘問題,經擬定收回辦法,決于日內,以正式公文向稅關提收盈餘,如該稅關不照辦,則並警告該稅務司,着即遵辦。倘過十日期間,該稅務司仍不依辦,我自有收回稅關辦理之法。倘領事團不諒解而至派水兵登陸,藉口保護稅關,亦未可知,此時余更有相當對付辦法。惟國民既為政府後盾,則此時甚希望再召集國民大會,并派發英文傳單,以義理勸告外人,外人知義理之所在,或得覺悟。否則余當以其佔領我國土地之行為,向全世界宣告,冀各國人士秉公判辯是非。余意此問題必得完滿解決,今日國民既如此踴躍,為政府援助,請各位代余致嘉獎之意,并將余意對眾宣佈云。
(註一) 據廣州「民國日報」(民國十二年十二月十七日)。

陳炯明如果有悔過之誠應即來省請罪(註一) 民國十二年(一九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對李福林談話
  李軍長於昨日上午親赴大本營,謁見大元帥,報告在港得遇金陳二氏所談之事,帥座微笑良久,先問其他事件,繼即莊容而言曰:「陳炯明如果有悔過之誠,應即來省見我請罪」。
  李軍長婉詞以對曰:「帥座寬容大度,中外共仰,但競存未必有此膽量來省耳。」
  大元帥俯思良久乃曰:「陳炯明之錯過非止一次矣,我亦為之惜,然陳若今日有悔悟,立即今日通電,表明其悔過
國父全集五八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