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凌鉞等十人為中華革命黨黨務部幹部令
任凌鉞等十人為中華革命黨黨務部幹部令
人事命令
003/10/22
1914/10/22
49
任凌鉞等十人為中華革命黨黨務部幹部令(註一) 民國三年(一九一四年)十月二十二日
中華革命黨總理令:
據黨務部呈請委任如左:
委凌鉞為黨務部第一局長。
委蕭萱為黨務部第二局長。
委張肇基為黨務部第三局長。
委賀治寰為黨務部第四局長。
委徐朗西為黨務部第五局長。
委范鴻鈞為黨務部機要職務長。
委方穀為黨務部機要庶務。
委鍾鼎為黨務部第三局職務員。
委夏重民為黨務部第三局職務員。
委周道萬為黨務部第三局職務員。
孫文。中華民國三年十月二十二日。令第二號。
(註一) 據黨史會藏原件(051/434)。
國父全集
第八冊
022
檢索詞出現頁次
任凌鉞等十人為中華革命黨黨務部幹部令(註一) 民國三年(一九一四年)十月二十二日
中華革命黨總理令:
據黨務部呈請委任如左:
委凌鉞為黨務部第一局長。
委蕭萱為黨務部第二局長。
委張肇基為黨務部第三局長。
委賀治寰為黨務部第四局長。
委徐朗西為黨務部第五局長。
委范鴻鈞為黨務部機要職務長。
委方穀為黨務部機要庶務。
委鍾鼎為黨務部第三局職務員。
委夏重民為黨務部第三局職務員。
委周道萬為黨務部第三局職務員。
孫文。中華民國三年十月二十二日。令第二號。
(註一) 據黨史會藏原件(051/434)。
任陳新政為庇能支部長狀(註一) 民國三年(一九一四年)十月二十六日
委任狀:委任陳新政為庇能支部長。此狀。中華革命黨總理孫文、總務部部長陳其美、黨務部部長居正。中華民國三年十月二十六日。
國父全集 二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