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政府公報發刊
臨時政府公報發刊
中華民國元年
一九一二年
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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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政府公報以宣布法令、發表中央及地方政事為主旨,大總統特設公報局,以但燾為局長,主司其事。是日發刊公報第一號,是為中華民國刊印之第一種官文書。並訂「暫行則例」,定名為「臨時政府公報」(註四十四)大總統特令各部、衛戍總督暨各省都督云:「臨時政府成立,政事上一種公布性質,宜有獨立機關經營,以收其效,則發行公報是也。東西洋各國莫不有之。茲經委令創設,經始出版,應令各行政機關咸有購閱該報之義務。」(註四十五)
(註四十四) 「臨時政府公報」第一號。
(註四十五) 「臨時政府公報」第四號。
國父年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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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月二十九日 臨時政府公報發刊。
臨時政府公報以宣布法令、發表中央及地方政事為主旨,大總統特設公報局,以但燾為局長,主司其事。是日發刊公報第一號,是為中華民國刊印之第一種官文書。並訂「暫行則例」,定名為「臨時政府公報」(註四十四)大總統特令各部、衛戍總督暨各省都督云:「臨時政府成立,政事上一種公布性質,宜有獨立機關經營,以收其效,則發行公報是也。東西洋各國莫不有之。茲經委令創設,經始出版,應令各行政機關咸有購閱該報之義務。」(註四十五)
接見來謁前敵軍官及各地同志張定國等。
是日先生接見前敵軍官及各地同志來謁者,有粤省北伐桂軍前敵第一標統帶張定國、副統帶鄧頌眉;駐潯軍政分府參謀官吳鐵城,交通局長蔡公時,前海牙平和會公使林鳳鈞,鎮江招商局董事朱秉鈞,粤省惠軍中軍劉輝廷,同盟會會員李家瀚、陳豪、陳覺民、楊超前、傅宗毅、楊殿藩、趙珊林、魏勖、劉元
、容當、許述堂等。(註四十六)
(註四十四)「臨時政府公報」第一號。
(註四十五) 「臨時政府公報」第四號。
(註四十六) 「臨時政府公報」第六號。
國父年譜 民國元年(一九一二) 四十七歲 五六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