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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會非常會議,議決對德宣戰 det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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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會非常會議,議決對德宣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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詮釋資料說明
生平歷程
二次革命與討袁護法
題名

國會非常會議,議決對德宣戰

民國紀年

中華民國六年

西元紀年

一九一七年

新曆(西曆)月日

九月二十二日

國父年歲

52

全文內容

十八日,軍政府以對德宣戰案,諮詢國會。國會於是日開會,先生特派戴傳賢以軍政府委員身分,到會報告外交情形。至是國會非常會議遂議決對德宣戰。(註七十八)

注釋

(註七十八) 「國父全集」第六冊,一四二頁。

相關人名
戴傳賢
相關專有名詞
軍政府國會非常會議
出處

國父年譜

冊數

下冊

頁次

0947-0948

檢索詞出現頁次

九月十三日聘吳景濂為大元帥府高等顧問;特派章炳麟為全權代表,赴昆明與唐繼堯共商護法方略。(註七十四)

 九月十五日 任汪兆銘代理大元帥府秘書長。(註七十五)

 九月十八日 湖南零陵鎮守使劉建藩贊同護法,宣佈自主。
   是日,湖南零陵鎮守使劉建藩、湘軍第二旅旅長林修梅宣告獨立,贊同護法。先生接劉建藩贊同護法巧電,極感欣慰,覆電賀曰:「諸君子扶義湖南,摧沮逆燄,風聲所樹,視聽頓易。
  尚冀勉勵進行,克竟膚功,盪滌瑕穢,重奠共和,大局實利賴之。」(註七十六)
九月二十日蔣中正撰「對北軍作戰計畫」。(註七十七)

 九月二十二日 國會非常會議,議決對德宣戰。
   十八日,軍政府以對德宣戰案,諮詢國會。國會於是日開會,先生特派戴傳賢以軍政府委員
(註七十四)「國父全集」第四冊,五○○──五○三頁。
(註七十五) 「大元帥府特任職務一覽表」。
(註七十六) 「國父全集」第四冊,五○三──五○四頁。
(註七十七) 毛思誠:「民國十五年以前之蔣介石先生」第二冊,二──八頁,民國二十六年三月印行。

國父年譜 民國六年(一九一七) 五十二歲 九四七

  身分,到會報告外交情形。至是國會非常會議遂議決對德宣戰。(註七十八)

 任徐謙代理大元帥府秘書長,張繼為軍政府駐日外交代表。鄒魯為財政次長,代理財政總長。(註七十九)

 九月二十三日 派孫科、陳民鐘、黃展雲赴菲律賓募餉。
   是日通告菲埠同志,以義師待發,需餉孔殷,特派孫科及大元帥府參議陳民鐘、祕書黃展雲前來募餉。(註八十)

 九月二十四日 函覆唐繼堯,告成立軍政府及派張左丞為軍政府駐滇代表。
   先生函覆唐繼堯,告成立軍政府並派參議張左丞為駐滇代表,藉資聯絡。尤盼唐能早日統軍東下,將來會師中原,在指顧間。(註八十一)

 九月二十五日 任馬君武署理交通總長;王正廷署理外交總長。(註八十二)

(註七十八) 「國父全集」第六冊,一四二頁。
(註七十九) 「大元帥府特任職務一覽表」,及「簡任職務一覽表」(中央黨史會藏);「軍政府公報」第五號。
(註八十) 「國父全集」第四冊,五○四頁。
(註八十一) 「國父全集」第四冊,五○五──五○六頁。
(註八十二) 「大元帥府特任職務一覽表」。

國父年譜 民國六年(一九一七) 五十二歲 九四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