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覆大本營軍政部部長程潛呈覆粵軍總司令請將黃軍長明堂等部伙餉改由該部請領轉發令
核覆大本營軍政部部長程潛呈覆粵軍總司令請將黃軍長明堂等部伙餉改由該部請領轉發令
公牘
013/06/12
1924/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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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覆大本營軍政部部長程潛呈覆粵軍總司令請將黃軍長明堂等部伙餉改由該部請領轉發令(註一)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六月十二日既據議覆,事屬可行,候令粤軍總司令即自奉令日起,將第二軍長黃明堂、虎門要塞司令廖湘芸、長洲要塞司令馬伯麟、海防司令林若時、東江緝匪司令徐樹榮等部應領伙餉,概行改由該部請領轉發,以歸劃一可也。原呈存。此令。中華民國十三年六月十二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十七號大元帥指令第五七一號。
國父全集
第七冊
241
檢索詞出現頁次
核覆廣東省長楊庶堪呈復遵辦令行財政廳照案籌撥革命紀念會款項情
形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六月十日
呈悉。此令。中華民國十三年六月十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十六號大元帥指令第五六七號。
核覆廣東籌餉總局督辦范石生呈修改該局組織大綱暨辦事細則照核定
原文繕送備案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六月十日
如呈備案。大綱暨細則均存。此令。中華民國十三年六月十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十六號大元帥指令第五六八號。但原令稱「呈如備案」,應為「如呈備案」。
核覆大本營軍政部部長程潛呈覆粵軍總司令請將黃軍長明堂等部伙餉
改由該部請領轉發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六月十二日
既據議覆,事屬可行,候令粤軍總司令即自奉令日起,將第二軍長黃明堂、虎門要塞司令廖湘芸、長洲要塞司令馬伯麟、海防司令林若時、東江緝匪司令徐樹榮等部應領伙餉,概行改由該部請領轉發,以歸劃一可也。原呈存。此令。
中華民國十三年六月十二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十七號大元帥指令第五七一號。
公牘(下) 民國十三年六月 二四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