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伍廷芳轉告唐紹儀以清帝退位五項條件電
致伍廷芳轉告唐紹儀以清帝退位五項條件電
函電
001/01/18
1912/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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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伍廷芳轉告唐紹儀以清帝退位五項條件電(註一) 民國元年(一九一二年)一月十八日
伍廷芳先生鑒:請告唐,清帝退位,共和既定,既推讓出於誠意。致其手續,則須慎重,以為民國前途計。若兩日為期草,不特貽外人譏笑,且南方各省或有違言,轉不美。今以五條件要約如下:一、清帝退位,其一切政權同時消滅,不得私授於其臣。二、在北京不得更設臨時政府。三、得北京實行退位電,即由民國政府以清帝退位之故電問各國,要求承認中華民國彼各國之回章。四、文即向參議院辭職,宣布定期解職。五、請參議院公舉袁世凱為大總統。如此方於事實上完善。孫文。巧一。
(註一) 據「共和關鍵錄」。
國父全集
第四冊
181-182
(註一) 據「民立報」(民國元年一月十五日)。
致浙江都督府令查陶成章生平行誼並優卹其家屬電(註一) 民國元年(一九一二年)一月十六日
萬急。浙江都督府鑒:閱報載光復軍司令陶成章君,於元月十四日上午兩點在上海法界廣慈醫院被人暗刺,槍中頸部腹部,凶手逃去,陶君遂於是日身殂,不勝駭悼。陶君抱革命之宗旨十餘年,奔走運動,不遺餘力,光復之際,尤有鉅功,猝遭慘禍,可為我民國痛惜。已電令滬督嚴速究緝,務令兇徒就獲,以慰陶君之靈,洩天下之憤。至陶君原籍會稽,應由浙督查明其家屬,優予撫卹;並將其生平之行誼及光復之芳勳,詳細具報,備付將來民國國史。切切。總統孫文。
(註一) 據「民立報」(民國元年一月二十日)。
復黎元洪告已購辦飛船及各物電(註一) 民國元年(一九一二年)一月十六日
飛船及尊電囑購之各物,已囑前途照辦,但不知價值貴賤如何,故欲尊處派人到滬面議。既屬需用甚急,謹當囑其即運往鄂。其他各物不知能全辦否?已電駐滬鄂軍交通所總理張復漢君接洽。
(註一) 據「黎書」。
復伍廷芳囑邀同唐紹儀入寧面商大計電(註一) 民國元年(一九一二年)一月十八日
伍秩庸先生鑒:篠電悉。請即入寧面商,併邀請唐同來,以決大計。孫文。密。
(註一) 據「共和關鍵錄」。
致伍廷芳轉告唐紹儀以清帝退位五項條件電(註一) 民國元年(一九一二年)一月十八日
函電(上) 民國元年一月 一八一
伍廷芳先生鑒:請告唐,清帝退位,共和既定,既推讓出於誠意。致其手續,則須慎重,以為民國前途計。若兩日為期草,不特貽外人譏笑,且南方各省或有違言,轉不美。今以五條件要約如下:一、清帝退位,其一切政權同時消滅,不得私授於其臣。二、在北京不得更設臨時政府。三、得北京實行退位電,即由民國政府以清帝退位之故電問各國,要求承認中華民國彼各國之回章。四、文即向參議院辭職,宣布定期解職。五、請參議院公舉袁世凱為大總統。如此方於事實上完善。孫文。巧一。
(註一) 據「共和關鍵錄」。
致伍廷芳轉告唐紹儀優待清室條件電(註一) 民國元年(一九一二年)一月十八日
伍廷芳先生鑒:請告唐皇室優待條件:一、名號定為宣統皇帝,刪去「世世相承」四字。二、退居頤和園。三、經費由國會定之。四、如議。五、包括在經費內。六、如議乙,滿蒙回藏五條如議。孫文。巧二。
(註一) 據「共和關鍵錄」。
為陳其美督蘇應經省議會公舉復上海商務總會等電(註一) 民國元年(一九一二年)一月十八日
上海商務總會陳作霖、滬南商會王震、商務總所(註二)朱佩珍、全國商團聯合會沈懋照、國民總會葉增銘、市政廳長莫錫綸鑒:電悉。陳都督為民國起義首功之人,光復上海,戰功劬勞,以之督蘇,必能勝重任而慰眾望。惟蘇督一職,向由省議會選舉,倘經蘇議會正式公舉之,本總統無不同意也。總統孫文。嘯。
(註一) 據黨史會藏抄件(050/4)。
(註二) 原文為「偵所」,今據「會本」改。
致伍廷芳轉告唐紹儀修改清帝退位五項條件電(註一) 民國元年(一九一二年)一月十九日
國父全集 一八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