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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那保全分割合論 det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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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那保全分割合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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詮釋資料說明
題名

支那保全分割合論

生平歷程
中國同盟會的成立
文件類型

論著

民國日期

-009/08/01

西元日期

1903/09/21

國父年歲

38

作者
孫中山
全文內容

支那保全分割合論(註一) 民前九年八月一日(一九○三年九月二十一日)於東京
今日天下之大事,無過於支那之問題矣。東西洋政家而籌東亞之策者,其所倡皆有保全、分割之二說。
西洋之倡分割者曰:「支那人口繁盛,其數居人類三分之一。其人堅忍耐勞,勤工作,善經商,守律法,聽號令。今其國衰弱至此,而其人民於生存爭競之場,猶非白種之所及。若能行新法,革舊弊,發奮為雄,勢必至凌白種,臣歐洲,則鐵木真漢拿秘之禍,必復見於異日也。維持文明之福,防塞黃毒之禍,宜分割支那,隸之為列強殖民之地。」
倡保全者曰:「支那為地球上最老之文明國,與巴比倫、加利底諸古國同時比美,而諸國者已成坵墟,祇留殘碑遺址,為學古者考據之資。惟支那裒然獨存,經數千年,至今猶巍乎一老帝國,其文明道德,自必有勝人者矣。且其人民為地球上最和平之種族,從未有窮兵黷武,逞威力以服人者。其附近小邦,多感文德而向化。今雖積弱不振,難以自保;然皆朝廷失措,有以致之。其人民之勤忍和平,亘古如斯,固未嘗失德也。凡望世界和平,維持人道,獎進文明者,不可不保全此老大帝國。助之變法維新,為之開門戶,闢寶藏,以通商而惠工,則地球列國,豈不實蒙其福哉。」
東洋之倡保全者曰:「支那為日本輔車唇齒之邦,同種同文之國,若割裂而入於列強,則臥榻之側,他人鼾睡,將來列強各施其保護稅法之政策,如佛之於安南,米之於飛島,必將今日自由爭競之極大商場,盡行圈鎖。日本位於亞東,環海而國,彷如英國之於歐西,已有地狹人稠之患,他日賴以立國者,亦必如英國以工業商務為根本。設使支那分割,豈啻唇亡齒寒,是直鋤吾根本,傷吾命脈。支那一裂,日本其必繼之。為日本計,是宜保全支那;而保全支那,即自保也。若他國有懷并吞之心,肆分割之志者,吾日本當出全力以抗之。」
倡分割者曰:「清國政治頹敗,官吏貪污,上下相蒙,人不愛國,故有數百萬里之土地,四萬萬之人民,開禁通商,數十年於茲,得接歐米文明,先於日本;然猶不能取法自強,而獨頑錮因循,虛張自大,至今一敗再敗,形見勢絀。其國運如失柁之舟,其執政若喪家之狗;而其朝廷舉動,倒行逆施,棄地賄露,投虎自甘。我雖欲保全之,而分割勢成,禍由自取,雖有賢達,莫如之何者也。今列強已盡畫其國土為勢力圈,分割之局已定,保全之機已去。為日本計,莫若因時順勢,與露結盟(註二),讓之東并滿、蒙,西據伊、藏,我得北收朝鮮,南領閩、浙,以擴我版圖,張我國勢;則大陸分割,我猶獲得一隅;病夫遺產,我亦均沾一分。若暗於時機,昧夫形勢,徒托保全之名,適見其迂遠而無當也。」
西洋政家之言,其得失是非,姑置勿辯。今請將東洋政家之說,推而論之,二說各有所見。言保全者若衷於事理,言分割者似順於時勢;然以鄙意衡之,兩無適可。今欲窮源竟委,推求其所以然,則不能不分別國勢民情兩原因而詳考之:就國勢而論,無可保全之理也;就民情而論,無可分割之理也;何以言之?支那國制,自秦皇滅六國,廢封建而為郡縣,焚書坑儒,務愚黔首,以行專制。歷代因之,視國家為一人之產業,制度立法,多在防範人民,以保全此私產。而民生庶務,與一姓之存亡無關者,政府置而不問,人民亦從無監督政府之措施者。故國自為國,民自為民,國政庶事,儼分兩途,大有風馬牛不相及之別。政府與人民之交涉,祇有收納賦稅之一事,如地主之於佃人,惟其租稅無欠,則兩不過問矣。
至清朝以異種入主中原,則政府與人民之隔膜尤甚。當入寇之初,屠戮動以全城,搜殺常稱旬日,漢族蒙禍之大,自古未有若斯之酷也。山澤遺民,仍有餘恨;復仇之念,至今未灰。而清廷常圖自保,以安反側,防民之法加密,滿、漢之界尤嚴。其施政之策,務以滅絕漢種愛國之心,渙散漢種合羣之志;以刀鋸繩忠義,以利祿誘奸邪。凡今漢人之所謂士大夫,甘為虜朝之臣妾者,大都入此利祿之牢中,蹈於奸邪而不自覺者也。間有聰明才智之士,其識未嘗不足以窺破之,而猶死心於清朝者,則其人必忘本性昧天良者也。今之樞府重臣,封疆大吏,其流亞耶?而支那愛國之士,忠義之民,則多以漢奸目之者也。策保全支那者,若欲藉此失本性昧天良之漢奸而圖之,是緣木求魚也。而何以知其然哉?試觀今日漢人之為封疆大吏如張、劉者,非所謂通達治體、力圖自強者乎。然湖廣總督治內土地十四萬餘哩,人民五千五百萬有奇;兩江總督治內土地十五萬七千餘哩,人民六千五百萬有奇,而總督於其治內有無限之權,稅可自征,兵可自練,已儼然一專制之君主矣。且其土地人民,已有為列強中多所未及者。而日本則以十四萬哩土地,四千三百餘萬人民,稱雄於東亞矣。今以張、劉圖強之心,憑江湖有為之具,固未嘗不可以發奮為雄,齊驅列國;乃救亡防亂之不給,功業相反者何也?以民心之不附,治效之無期也。張、劉固漢人大吏中之錚錚者,已如是矣,則其他可知也。而謂漢人大吏中,有可為保全之資者,其足信哉。至於滿人,則更無望矣,非彼之不欲自全也,以其勢有所必不能也。凡國之所以能存者,必朝野一心,上下一德,方可圖治。而滿人則曰:「變法維新,漢人之利,滿人之害。」又曰:「寧贈之強鄰,不願失之家賊。」是猶曰:支那土地,寧奉之他人,不甘返於漢族也。滿人忌漢人之深如此矣,又何能期之同心協力,以共濟此時艱哉!近日清廷屢下變法維新之詔矣,然審其言行,有符合者乎?無有也。不察者徒見其小有舉動,如遣數十學生而來游學,聘十餘武員以為教習,便相慶以為清國之轉機在此,變法在此;而殊不知二三十年以來,其遣學生聘武員者,不屢行之乎?其成效顧安在也?而今又有此者,不過甫受再創之餘,徒摭拾以為粉飾,是猶病癱瘓之人,敷之以電氣,稍致其手足之跳動耳,斷不能從此復原也,策東亞時局者,慎毋以此而惑其觀世之智,而以清朝尚有轉圜之望也。
況北京破後,和議告成,滿洲一地,已非清朝之有矣。雖日本出而抗爭,露人曾為一時之遷就,然密約旋廢旋立,將有抗不勝抗之時也。不觀夫昔年東清鐵路之密約乎?初傳之日,天下莫不駭異,欲與抗議者,奚祇一國。無何,露人旋變其手腕,而收旅順,據大連,而列國則以為固然,無復有異議者矣。今之密約,亦何異於昔之密約?不獨此也,將來露之收蒙古,舉新疆,天下亦若視為固然矣。甘於棄地日就削亡者,清國今日之趨勢也;所謂以國勢而論,無可保全之理者此也。
然則就支那民情而論,有無可分割之理者,此又何說?夫漢人失國二百餘年於茲矣,圖恢復之舉,不止一次,最彰彰在人耳目者,莫如洪秀全之事。洪以一介書生,貧無立錐,毫無勢位。然一以除虜朝,復漢國,提倡國人,則登高一呼,萬谷皆應,雲集霧湧,裹糧競從,一年之內,連舉數省;破武昌,取金陵,雄據十餘年。後以英國助清,為之供給軍器,為之教領士卒,遂為所敗。不然,則當時清之為清,未可知也。
支那之民,自外人觀之,似甚渙散之羣,似無愛國之性;因其臨陣,則未戰先逃;辦事則互相推避,以為無可振作也。不知其處於清政府之下則然耳,然吾有一言斷之曰:若非利祿之所使,勢力之所迫,漢人斷無有為清朝出死力者。不獨此也,特達之士多有以清國兵敗而喜者。往年,日、清之戰,曾親見有海陬父老,聞旅順已失,奉天不保,雀躍歡呼者,問以其故?則曰:「我漢人遭虜朝塗毒二百餘年,無由一雪;今得日本為我大張撻伐,黎其庭,掃其穴,老夫死得瞑目矣。」夫支那人愛國之心,忠義之氣,固別有所在也。此父老之事則然矣,此豈外人所能窺者哉?滿朝以殺戮威漢人,至今此風不少息。各省定制衙門之外,又有所謂營務處者,可以不照刑律而殺人。又有所謂清積案之官,可以任意枉殺。屠戮之慘,波及婦孺;洗剿之廣,常連數村。漢人含恨已深,敢怒不敢言,鬱勃之氣積久待伸。
今正幸清朝削弱,惡跡昭彰,鄰國離心,天下共棄,愛國之士,忠義之民,方當誓心天地,鼓武國人,磨勵待時,以圖恢復。則漢人者,失國二百餘年,猶不忘恢復之心,思脫異種之厄,其堅忍之志氣,愛國之性質,固有異於人者矣。況今天下交通,文明大啟,各國自由之義,民主之風,以日而盛,而謂支那人無觀感奮發思圖獨立者乎!既如是矣,而謂其肯甘受列強之分割,再負他國之新軛,而不出死力以抗者,恐無是理也。
且支那國土統一已數千年矣,中間雖有離析(註三)分崩之變,然為時不久,復合為一。近代五六百年,經元、明、清三代,十八省土地,幾如金甌之固,若從無分裂之虞。以其幅員之廣,人口之多,祇閩、粤兩省語言,與中原有別,其餘各地,雖鄉音稍異,大致相若;而文字俗尚,則舉國同風。往昔無外人交際之時,則各省人民猶有畛域之見;今則此風漸減,同情關切之感,國人兄弟之親,以日加深,是支那民族有統一之形,無分割之勢。若以一國逞蓋世之威武,托弔民伐罪(註四)之名,入而廢易其朝主,厚撫其人民,并吞而獨有之,以重典而統治之,或有可行之理也。雖然,得失其能償乎?於人道文明為有功乎?未敢言也。
若要列強而分割此風俗齊一性質相同之種族,是無異毀破人之家室,離散人之妻子,不獨有傷天和,則實大拂乎支那人之性,吾知支那人雖柔弱不武,亦必以死抗之矣。何也?支那人民為清國用命者雖無有也,然自衛其鄉族,自保其身家,則必有出萬死而不辭者矣。觀於義和團民以惑於莫須有之分割,致激成排外之心,而出狂妄之舉,已有視死如歸,以求倖中者矣。然彼者特愚蒙之質,不知銃砲之利用,而祇持白刃以衝鋒;設使棄粗呆之器械,而易精銳之洋銃,則聯軍之功,恐未能就效如是之速也。然義和團尚僅山東、直隸一隅之民也,若其舉國一心,則又豈義和團之可比哉?自保身家之謀,則支那人同仇敵愾之氣,當有不讓於杜國人民也。然四萬萬之眾,又非二十萬人之比也,分割之時,非屠戮過半,則恐列強無安枕之時矣。此勢有必至,理有固然也,杜國飛島,可為殷鑒。所謂以民情而論,無可分割之理者非此哉?
或曰:誠如高論,以支那之現勢而觀,保全既無良策,分割又有難行,然則欲籌東亞治安之策,以何而可?曰:惟有聽之支那人民,因其國勢,順其民情,而自行之,再造一新支那而已。其策維何?則姑且秘之,吾黨不尚空談,以俟異日之見諸實事,子其少安待之!

注釋

(註一) 據黨史會藏「支那保全分割合論」手稿照片(040/4)。此文民前九年八月一日(一九○三年九月二十一日)發表於日本東京江
    蘇同鄉會主辦之「江蘇」第六期。兩者字句略有不同,今據手稿。
(註二) 原文為「以露結盟」,「江蘇」為「與俄結盟」,今據「江蘇」改「以」為「與」。
(註三) 原文及「江蘇」為「離折」,今據「黃本」及「會本」改。
(註四) 原文及「江蘇」為「罰罪」,今據「會本」改。

相關人名
江湖洪秀全鐵木真
相關地名
大連山東支那日本北京安南亞東和平奉天東京武昌金陵旅順朝鮮新疆滿洲蒙古歐洲
相關專有名詞
義和團
出處

國父全集

冊數

第二冊

頁次

237-241

檢索詞出現頁次

支那保全分割合論(註一) 民前九年八月一日(一九○三年九月二十一日)於東京

  今日天下之大事,無過於支那之問題矣。東西洋政家而籌東亞之策者,其所倡皆有保全、分割之二說。
  西洋之倡分割者曰:「支那人口繁盛,其數居人類三分之一。其人堅忍耐勞,勤工作,善經商,守律法,聽號令。
今其國衰弱至此,而其人民於生存爭競之場,猶非白種之所及。若能行新法,革舊弊,發奮為雄,勢必至凌白種,臣歐洲,則鐵木真漢拿秘之禍,必復見於異日也。維持文明之福,防塞黃毒之禍,宜分割支那,隸之為列強殖民之地。」
  倡保全者曰:「支那為地球上最老之文明國,與巴比倫、加利底諸古國同時比美,而諸國者已成坵墟,祇留殘碑遺址,為學古者考據之資。惟支那裒然獨存,經數千年,至今猶巍乎一老帝國,其文明道德,自必有勝人者矣。且其人民為地球上最和平之種族,從未有窮兵黷武,逞威力以服人者。其附近小邦,多感文德而向化。今雖積弱不振,難以自保;然皆朝廷失措,有以致之。其人民之勤忍和平,亘古如斯,固未嘗失德也。凡望世界和平,維持人道,獎進文明者,不可不保全此老大帝國。助之變法維新,為之開門戶,闢寶藏,以通商而惠工,則地球列國,豈不實蒙其福哉。」
  東洋之倡保全者曰:「支那為日本輔車唇齒之邦,同種同文之國,若割裂而入於列強,則臥榻之側,他人鼾睡,將來列強各施其保護稅法之政策,如佛之於安南,米之於飛島,必將今日自由爭競之極大商場,盡行圈鎖。日本位於亞東,環海而國,彷如英國之於歐西,已有地狹人稠之患,他日賴以立國者,亦必如英國以工業商務為根本。設使支那分割,豈啻唇亡齒寒,是直鋤吾根本,傷吾命脈。支那一裂,日本其必繼之。為日本計,是宜保全支那;而保全支那,即自保也。若他國有懷并吞之心,肆分割之志者,吾日本當出全力以抗之。」
  倡分割者曰:「清國政治頹敗,官吏貪污,上下相蒙,人不愛國,故有數百萬里之土地,四萬萬之人民,開禁通商,數十年於茲,得接歐米文明,先於日本;然猶不能取法自強,而獨頑錮因循,虛張自大,至今一敗再敗,形見勢絀。
其國運如失柁之舟,其執政若喪家之狗;而其朝廷舉動,倒行逆施,棄地賄露,投虎自甘。我雖欲保全之,而分割勢成,禍由自取,雖有賢達,莫如之何者也。今列強已盡畫其國土為勢力圈,分割之局已定,保全之機已去。為日本計,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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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因時順勢,與露結盟(註二),讓之東并滿、蒙,西據伊、藏,我得北收朝鮮,南領閩、浙,以擴我版圖,張我國勢;則大陸分割,我猶獲得一隅;病夫遺產,我亦均沾一分。若暗於時機,昧夫形勢,徒托保全之名,適見其迂遠而無當也。」
  西洋政家之言,其得失是非,姑置勿辯。今請將東洋政家之說,推而論之,二說各有所見。言保全者若衷於事理,言分割者似順於時勢;然以鄙意衡之,兩無適可。今欲窮源竟委,推求其所以然,則不能不分別國勢民情兩原因而詳考之:就國勢而論,無可保全之理也;就民情而論,無可分割之理也;何以言之?支那國制,自秦皇滅六國,廢封建而為郡縣,焚書坑儒,務愚黔首,以行專制。歷代因之,視國家為一人之產業,制度立法,多在防範人民,以保全此私產。
而民生庶務,與一姓之存亡無關者,政府置而不問,人民亦從無監督政府之措施者。故國自為國,民自為民,國政庶事,儼分兩途,大有風馬牛不相及之別。政府與人民之交涉,祇有收納賦稅之一事,如地主之於佃人,惟其租稅無欠,則兩不過問矣。
  至清朝以異種入主中原,則政府與人民之隔膜尤甚。當入寇之初,屠戮動以全城,搜殺常稱旬日,漢族蒙禍之大,自古未有若斯之酷也。山澤遺民,仍有餘恨;復仇之念,至今未灰。而清廷常圖自保,以安反側,防民之法加密,滿、漢之界尤嚴。其施政之策,務以滅絕漢種愛國之心,渙散漢種合羣之志;以刀鋸繩忠義,以利祿誘奸邪。凡今漢人之所謂士大夫,甘為虜朝之臣妾者,大都入此利祿之牢中,蹈於奸邪而不自覺者也。間有聰明才智之士,其識未嘗不足以窺破之,而猶死心於清朝者,則其人必忘本性昧天良者也。今之樞府重臣,封疆大吏,其流亞耶?而支那愛國之士,忠義之民,則多以漢奸目之者也。策保全支那者,若欲藉此失本性昧天良之漢奸而圖之,是緣木求魚也。而何以知其然哉?
試觀今日漢人之為封疆大吏如張、劉者,非所謂通達治體、力圖自強者乎。然湖廣總督治內土地十四萬餘哩,人民五千五百萬有奇;兩江總督治內土地十五萬七千餘哩,人民六千五百萬有奇,而總督於其治內有無限之權,稅可自征,兵可自練,已儼然一專制之君主矣。且其土地人民,已有為列強中多所未及者。而日本則以十四萬哩土地,四千三百餘萬人民,稱雄於東亞矣。今以張、劉圖強之心,憑江湖有為之具,固未嘗不可以發奮為雄,齊驅列國;乃救亡防亂之不給,功業相反者何也?以民心之不附,治效之無期也。張、劉固漢人大吏中之錚錚者,已如是矣,則其他可知也。而謂漢人
國父全集二三八

大吏中,有可為保全之資者,其足信哉。至於滿人,則更無望矣,非彼之不欲自全也,以其勢有所必不能也。凡國之所以能存者,必朝野一心,上下一德,方可圖治。而滿人則曰:「變法維新,漢人之利,滿人之害。」又曰:「寧贈之強鄰,不願失之家賊。」是猶曰:支那土地,寧奉之他人,不甘返於漢族也。滿人忌漢人之深如此矣,又何能期之同心協力,以共濟此時艱哉!
  近日清廷屢下變法維新之詔矣,然審其言行,有符合者乎?無有也。不察者徒見其小有舉動,如遣數十學生而來游學,聘十餘武員以為教習,便相慶以為清國之轉機在此,變法在此;而殊不知二三十年以來,其遣學生聘武員者,不屢行之乎?其成效顧安在也?而今又有此者,不過甫受再創之餘,徒摭拾以為粉飾,是猶病癱瘓之人,敷之以電氣,稍致其手足之跳動耳,斷不能從此復原也,策東亞時局者,慎毋以此而惑其觀世之智,而以清朝尚有轉圜之望也。
  況北京破後,和議告成,滿洲一地,已非清朝之有矣。雖日本出而抗爭,露人曾為一時之遷就,然密約旋廢旋立,將有抗不勝抗之時也。不觀夫昔年東清鐵路之密約乎?初傳之日,天下莫不駭異,欲與抗議者,奚祇一國。無何,露人旋變其手腕,而收旅順,據大連,而列國則以為固然,無復有異議者矣。今之密約,亦何異於昔之密約?不獨此也,將來露之收蒙古,舉新疆,天下亦若視為固然矣。甘於棄地日就削亡者,清國今日之趨勢也;所謂以國勢而論,無可保全之理者此也。
  然則就支那民情而論,有無可分割之理者,此又何說?夫漢人失國二百餘年於茲矣,圖恢復之舉,不止一次,最彰彰在人耳目者,莫如洪秀全之事。洪以一介書生,貧無立錐,毫無勢位。然一以除虜朝,復漢國,提倡國人,則登高一呼,萬谷皆應,雲集霧湧,裹糧競從,一年之內,連舉數省;破武昌,取金陵,雄據十餘年。後以英國助清,為之供給軍器,為之教領士卒,遂為所敗。不然,則當時清之為清,未可知也。
  支那之民,自外人觀之,似甚渙散之羣,似無愛國之性;因其臨陣,則未戰先逃;辦事則互相推避,以為無可振作也。不知其處於清政府之下則然耳,然吾有一言斷之曰:若非利祿之所使,勢力之所迫,漢人斷無有為清朝出死力者。
不獨此也,特達之士多有以清國兵敗而喜者。往年,日、清之戰,曾親見有海陬父老,聞旅順已失,奉天不保,雀躍歡
論著民前九年八月二三九

呼者,問以其故?則曰:「我漢人遭虜朝塗毒二百餘年,無由一雪;今得日本為我大張撻伐,黎其庭,掃其穴,老夫死得瞑目矣。」夫支那人愛國之心,忠義之氣,固別有所在也。此父老之事則然矣,此豈外人所能窺者哉?滿朝以殺戮威漢人,至今此風不少息。各省定制衙門之外,又有所謂營務處者,可以不照刑律而殺人。又有所謂清積案之官,可以任意枉殺。屠戮之慘,波及婦孺;洗剿之廣,常連數村。漢人含恨已深,敢怒不敢言,鬱勃之氣積久待伸。
  今正幸清朝削弱,惡跡昭彰,鄰國離心,天下共棄,愛國之士,忠義之民,方當誓心天地,鼓武國人,磨勵待時,以圖恢復。則漢人者,失國二百餘年,猶不忘恢復之心,思脫異種之厄,其堅忍之志氣,愛國之性質,固有異於人者矣。況今天下交通,文明大啟,各國自由之義,民主之風,以日而盛,而謂支那人無觀感奮發思圖獨立者乎!既如是矣,而謂其肯甘受列強之分割,再負他國之新軛,而不出死力以抗者,恐無是理也。
  且支那國土統一已數千年矣,中間雖有離析(註三)分崩之變,然為時不久,復合為一。近代五六百年,經元、明、清三代,十八省土地,幾如金甌之固,若從無分裂之虞。以其幅員之廣,人口之多,祇閩、粤兩省語言,與中原有別,其餘各地,雖鄉音稍異,大致相若;而文字俗尚,則舉國同風。往昔無外人交際之時,則各省人民猶有畛域之見;今則此風漸減,同情關切之感,國人兄弟之親,以日加深,是支那民族有統一之形,無分割之勢。若以一國逞蓋世之威武,托弔民伐罪(註四)之名,入而廢易其朝主,厚撫其人民,并吞而獨有之,以重典而統治之,或有可行之理也。雖然,得失其能償乎?於人道文明為有功乎?未敢言也。
  若要列強而分割此風俗齊一性質相同之種族,是無異毀破人之家室,離散人之妻子,不獨有傷天和,則實大拂乎支那人之性,吾知支那人雖柔弱不武,亦必以死抗之矣。何也?支那人民為清國用命者雖無有也,然自衛其鄉族,自保其身家,則必有出萬死而不辭者矣。觀於義和團民以惑於莫須有之分割,致激成排外之心,而出狂妄之舉,已有視死如歸,以求倖中者矣。然彼者特愚蒙之質,不知銃砲之利用,而祇持白刃以衝鋒;設使棄粗呆之器械,而易精銳之洋銃,則聯軍之功,恐未能就效如是之速也。然義和團尚僅山東、直隸一隅之民也,若其舉國一心,則又豈義和團之可比哉?自保身家之謀,則支那人同仇敵愾之氣,當有不讓於杜國人民也。然四萬萬之眾,又非二十萬人之比也,分割之時,非屠
國父全集二四○

戮過半,則恐列強無安枕之時矣。此勢有必至,理有固然也,杜國飛島,可為殷鑒。所謂以民情而論,無可分割之理者非此哉?
  或曰:誠如高論,以支那之現勢而觀,保全既無良策,分割又有難行,然則欲籌東亞治安之策,以何而可?曰:惟有聽之支那人民,因其國勢,順其民情,而自行之,再造一新支那而已。其策維何?則姑且秘之,吾黨不尚空談,以俟異日之見諸實事,子其少安待之!
(註一) 據黨史會藏「支那保全分割合論」手稿照片(040/4)。此文民前九年八月一日(一九○三年九月二十一日)發表於日本東京江蘇同鄉會主辦之「江蘇」第六期。兩者字句略有不同,今據手稿。
(註二) 原文為「以露結盟」,「江蘇」為「與俄結盟」,今據「江蘇」改「以」為「與」。
(註三) 原文及「江蘇」為「離折」,今據「黃本」及「會本」改。
(註四) 原文及「江蘇」為「罰罪」,今據「會本」改。

駁保皇報(註一) 民前九年十一月(一九○三年十二月)於檀香山
  陽曆十二月二十九日,檀埠保皇報刊有「敬告保皇會同志書」。此書出於該報主筆陳儀侃之手,而托他人之名,欲間接而駁僕日前之書也。書中所載,語無倫次,義相矛盾,可知作者於論理學(Logic)一無所知,於政治學(PoliticalScience)更懵然罔覺。所言事實,多有不符;所引西事,牽強附會,本不欲推求詳辯;然其似是而非之理,最易惑人,故條駁之,以塞毒燄,而辟謬論。
  彼開口便曰:「愛國」。試問其所愛之國,為大清國乎?抑中華國乎?若所愛之國為大清國,則不當有「今則驅除異族謂之光復」之一語自其口出;若彼所愛之國為中華國,則不當以保皇為愛國之政策,蓋保異種而奴中華,非愛國也,實害國也。
  彼又曰:「中國之瓜分,在於旦夕,外人窺伺,乘間即發,各國指認之地,照會政府,不得讓與別人」云云,曾亦知瓜分之原因乎?政府無振作也,人民不發奮也;政府若有振作,則強橫如俄羅斯,殘暴如土耳其,外人不敢側目也;
論著民前九年八月──十一月二四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