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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楊宜生等為禁煙署科長秘書令 det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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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楊宜生等為禁煙署科長秘書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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詮釋資料說明
題名

派楊宜生等為禁煙署科長秘書令

生平歷程
革命之再起北上與逝世
文件類型

人事命令

民國日期

013/01/13

西元日期

1924/01/13

國父年歲

59

全文內容

派楊宜生等為禁煙署科長秘書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一月十三日
大元帥令:禁煙督辦楊西巖呈請派楊宜生、俞智盦、吳季佑、劉薇卿、余浩廷、張世昌、鄭以濂、高少琴、溫競生為科長,鄭廷選、梁桂鄰、鄭鴻鑄、謝盛之、馬武頌、張伯雨為秘書,均照准。此令。中華民國十三年一月十三日。

注釋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二號大元帥令。

相關人名
大元帥余浩廷吳季佑俞智盦馬武頌高少琴張世昌張伯雨梁桂鄰楊西巖楊宜生溫競生劉薇卿鄭以濂鄭廷選鄭鴻鑄謝盛之
出處

國父全集

冊數

第九冊

頁次

009

檢索詞出現頁次

核覆財政委員會主席委員葉恭綽廖仲愷呈請派廖朗如為委員會秘書
長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一月十二日

  呈悉。已另有明令照准矣。此令。中華民國十三年一月十二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二號大元帥指令第三七號。

核覆禁煙督辦楊西巖呈委任陳鸞諤為戒煙總所所長鄭文華為製藥總
所所長乞照准指令祇遵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一月十二日
  呈悉。此令。中華民國十三年一月十二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二號大元帥指令第四一號。

派黃仕強等為禁煙署廳長處長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一月十三日
  大元帥令:派黃仕強兼禁煙督辦署總務廳廳長,鄭述齡為禁煙督辦署查驗處處長,高燕如為禁煙督辦署督察處處長。此令。中華民國十三年一月十三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二號大元帥令。

派楊宜生等為禁煙署科長秘書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一月十三日
  大元帥令:禁煙督辦楊西巖呈請派楊宜生、俞智盦、吳季佑、劉薇卿、余浩廷、張世昌、鄭以濂、高少琴、溫競生為科長,鄭廷選、梁桂鄰、鄭鴻鑄、謝盛之、馬武頌、張伯雨為秘書,均照准。此令。中華民國十三年一月十三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二號大元帥令。

人事命令 民國十三年一月 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