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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任伍廷芳等七人為政府各部部長令(註一) 民國十年(一九二一年)五月七日
總統命令:特任伍廷芳為外交總長,陳炯明為內務總長兼陸軍總長,唐紹儀為財政總長,湯廷光為海軍總長,李烈鈞為參謀總長,徐紹楨總統府參軍長,馬君武秘書長。
(註一) 據上海「民國日報」(民國十年五月八日)「本社專電」條。
命司法行政暫歸大理院長兼管令(註一) 民國十年(一九二一年)五月十一日
大總統命令:司法行政事務着暫歸大理院長兼管。此令。五月十一日。
(註一) 據「廣東羣報」(民國十年五月十二日)。
任陳幹為總統府諮議狀(註一) 民國十年(一九二一年)五月十四日
簡任狀:任命陳幹為總統府諮議。此狀。孫文。中華民國十年五月十四日。
(註一) 據黨史會藏原件影印(051/326)。
任朱普元為巴生支部會計科主任狀(註一) 民國十年(一九二一年)五月十六日
委任狀:委任朱普元為巴生中國國民黨(註二)支部會計科主任。此狀。中國國民黨總理孫文、總務部部長居正、財政部部長楊庶堪。中華民國十年五月十六日。
(註一) 據黨史會藏抄件(051/331)。
(註二) 原文無「黨」字,今增。
國父全集 二九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