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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日本皇室慰問地震災情電(譯文) det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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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日本皇室慰問地震災情電(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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詮釋資料說明
題名

致日本皇室慰問地震災情電(譯文)

生平歷程
革命之再起
文件類型

函電

民國日期

012/09/04

西元日期

1923/09/04

國父年歲

58

全文內容

致日本皇室慰問地震災情電(譯文)(註一) 民國十二年(一九二三年)九月四日
天皇陛下、攝政王殿下。東京。請接受中國人民誠摯的慰問。由於你們國都發生了巨大災禍,使貴國生命財產遭受嚴重損失。我相信貴國有勇氣毅力能夠克服這種困難。孫逸仙。

注釋

(註一) 民國十二年(一九二三年,日本大正十二年)九月一日,日本關東地區發生大地震,東京、橫濱受禍至烈。孫先生自廣州致電慰
    問,原電為日文。

相關人名
孫逸仙嚴重
相關地名
中國日本東京
出處

國父全集

冊數

第五冊

頁次

472

檢索詞出現頁次

致徐紹楨胡漢民葉恭綽望協助官產處梅光培處長進行投賣公共之產以
濟軍需函(註一) 民國十二年(一九二三年)九月三日
  固卿(註二)、漢民(註三)、譽虎(註四)三兄鑒:關於惠濟倉沙田事,早已發令官產處投賣,以濟軍需。當此危急存亡之秋,凡屬國民,應負毀家抒難之責,乃今日人民程(註五)不及,故姑捨其個人之私產而不問。而公共之產,向為一、二人把持以自肥者,應移變為軍餉之用。如無阻撓,應不究既往。倘不顧公家之急,則收沒此產之外,仍當算賬,追填舊欠。倘國家能依革命主義以造成,則人人得所,更何容有此滄海一粟之惠濟。然此產既屬於為公而不為私,則當推廣其公而惠濟於國,以濟此時軍用,而致民國早日完成。此當為昔時創辦人之本旨也。望兄等助梅處長(註六)之進行,以速得款濟軍用為要。
此復。並請籌祺。孫文。中華民國十二年九月三日。
(註一) 據黨史會藏原件影印。
(註二) 固卿,即徐紹楨,參加護法運動時曾任廣州衛戍司令兼練兵督辦、參軍長等職。
(註三) 漢民即胡漢民。
(註四) 譽虎即葉恭綽,民國十一年五月起任財政部長。
(註五) 「程」字下,疑缺一「度」字。
(註六) 梅處長,梅光培,官產處處長。

致日本皇室慰問地震災情電(譯文)(註一) 民國十二年(一九二三年)九月四日
  天皇陛下、攝政王殿下。東京。請接受中國人民誠摯的慰問。由於你們國都發生了巨大災禍,使貴國生命財產遭受嚴重損失。我相信貴國有勇氣毅力能夠克服這種困難。孫逸仙。
(註一) 民國十二年(一九二三年,日本大正十二年)九月一日,日本關東地區發生大地震,東京、橫濱受禍至烈。孫先生自廣州致電慰問,原電為日文。

國父全集 四七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