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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革命黨為討袁告同胞書 det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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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革命黨為討袁告同胞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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詮釋資料說明
題名

中華革命黨為討袁告同胞書

生平歷程
二次革命與討袁護法
文件類型

宣言及文告

民國日期

003/10

西元日期

1914/10

國父年歲

49

全文內容

中華革命黨為討袁告同胞書(註一) 民國三年(一九一四年)十月
敬通告者:吾人以極痛苦極慘淡之精神魄力,日夕哀告呼訴於國民之前,而舉國猶半醒若睡者,豈國民之神經過於痲痺乎?殊不知天下真理原不易著,以吾民困憊於顛播震蕩之旋渦中,亡國滅種之說,聞之者非一載;借款殺人之事,見之者非一端。人之道之,非不喻其理,人之縱之,非不明其禍,只以生命財產無法律之保障,干涉不可,監督不能,補救無術,付之緘默,於是乎輿論死矣,心理亡矣。而專制魔王遂乘此弱點,顛倒錯亂,傀儡法律,壓抑民情,以自詡一手遮天之手段,愈出愈奇,愈演愈劇,為彼子孫帝王萬世之基業計,且將陷吾民於水火,沉淪萬劫不解之苦境。嗚呼毒矣!今請言其事:
夫國之有憲法,國家之根本法也。共和政體通例,只有憲法產生總統,並無總統產生憲法。袁氏無共和資格,惟以總統作皇帝觀;當南京議和時,開宗明義之要求,居然列為條件。洎國會成立,財力威勢並用,得遂先舉總統後定憲法之成議。比總統就職,而憲法銷沉,此根本上之謬誤,誰致之而誰與之?吾民其可不察乎。且議定憲法,為國會之特權,前國會所製定之憲法草案,友邦憲法專門學者亦曾逐條討論,毫無窒礙不適國情之點。乃袁氏為欲伸張無限之權力,而不願受憲法上之拘束,於是藉口干涉,慫恿劫奪,迄不能動;乃加議員以作亂之名,全行放逐,甚至拘禁槍斃,待若巨盜。兵威憲禍,天下寒心,至此永無真實憲法之發生矣。嗚虖!以吾民擲多少之頭顱,流無量之熱血,費無數之金錢,今欲換此區區十數條之明文而不可得,舉國公論,其謂之何?況國會議員為全國人民之代表,既知以憲法為千秋萬世立國之基,而能悉心製定,可謂無負人民之付託;袁氏以為逆己而逐之,是袁氏已無待人民之誠意也。至由中央政府指派數人,由中央政府令地方官廳指派數人,組織所謂政治會議;復由政治會議產出所謂約法會議。又由中央政府飭地方官廳,各指派數人齊集北京,賜以頭銜曰約法議員;名其機關為造法機關,儼同正式國會,仰承袁氏意旨,轉達袁氏命令,美其名曰修正之約法。又由袁政府指使約法會議,產出現在之所謂參政院。種種非驢非馬機關名稱,不過代政府受過分謗之傀儡而已。袁氏所以利用此掩耳盜鈴之計者,不過對於外交上掩飾,而為借債之地步耳;豈有國家之真意存於其間乎?
逐民選之議員而用指派之議員,燬開國之約法而行欽定之約法,贋形意象,術能亂法,袁氏自謂可以長治久安。乃今者忽更出一種愚民政策,比之收買議員、干與憲法,其手段為尤陰摯者,即迅速籌備立法院是也。按各報所載,袁氏近任命進步黨員王揖唐、王家襄等二十四名為總統府諮議官,給以旅費,派往全國各省、南洋各埠游說,其大旨在使人民洞悉當兵納稅之義務,而不參與政事;並使進步黨增長對於人民之信用,以為擴張黨勢而占將來立法院議員之多數,以供政府之操縱,得以便宜制定憲法,使全國人民永遠伏於大總統權力之下。其處心積慮誠不為不密矣;然而袁氏此舉,特一前清縮短國會期限之故智耳。當滿清末季,內政紊弛,外交疲柔,民困財盡,岌岌不可終日,舉國婦孺知非革命不足以圖存;於是我民軍聲威如元氣浩瀚布濩兩間,不可遏抑。滿清執政處不得已之時,始出此姑息彌縫之計。今袁氏竊柄,以詐取,以術馭,以殺止亂,以力防民,以權利餌政客,以牢籠待將士,以金錢買軍心,以資格取官僚,以命令代法律,以諂媚策外交;萬機出自親裁,庶政不由輿論,施展裕如,無民黨之牽制,宜若可以有為矣。乃起視四境,國事日非,國運日促,天怒民怨,百喙莫解。不良政治,乃有革命健兒,伏尸流血,反為導線,株連沒產,堅我決心。一年以來,大江南北,烽火數舉,皖之六安,蘇之通州,浙之溫州、杭州,湘之衡州,贛之玉山等處,端倪稍露,即樹風聲。袁之所恃,自矜北旅,乃山東有龍口之役,山西有大同之役,河南有滑縣之役,滿州有本溪湖之役。足見國家前提,無分南北。其餘若西蜀,若兩粤,師凡十數處,襲地占城,窮於防禦,此不過表面之大較者。其實革命種子散布全國,以大義相號召,以良心相呼應,以國利民福為前提;南八男兒,幽燕志士,巴蜀子弟,贛粤亡命,以及各省問題,莫不共戴黃靈,誓殲民賊。實力充裕,藏鋒待時。歐戰開幕,吾人着着進行。袁氏孤窮,禍生肘腋,指日誓師,剋期舉義,搗彼三海,傳檄四方,專制魔王之末日,路易十六之前途,行見有以報我國民也。袁氏自知詐取術馭不足以維持秩序,今日調兵,明日戒嚴,財力一盡,上將無靈,犬奴喪氣,天下之以詐取術馭者,詐亦有時而盡,術亦有時而窮。嗚呼!袁氏之手段不過如是如是而已。使其肺腑果有見及國會必要之心,則當俯首以順民意,決不致有當日解散之舉。茲解散人民真正選舉之國會,而復利用見利忘義之徒,籌備將來之立法院,其手續固無異指派,而其欲綜攬大權,把持憲法,偽定明條,以永遠陷吾民於悲境者,其心甚毒也。無論將來立法院即與政治會議、參政院同一傀儡作用,而就其苦心積慮,迫於革命風潮,出此愚民下策,誰謂吾同胞絕無聰明睿智之人,而不能燭奸察隱乎?嗚呼!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袁氏之策未成,袁氏之心若揭,袁氏何嘗多智哉!昔之論袁氏者曰:不學無術;今之論袁氏者曰:有手段,無道德。雖然,吾從前說。
聞之化學家之言曰:兩素互有作用,化合必成特性,其所餘者,名曰殘滓。立憲國之有政黨,所以養成多數者政治上之智識,而使人民有對于政治上之興味,其主體作用,在掌握政權或左右政權者。若恣助君主酷燄,以為固寵希榮之地位,是謂妾婦之行。袁氏之政體,暴君政體也,寡頭政體也;較之專制政體之解釋,其程度猶有不逮。而民黨之欲以武力破壞之者,實預料其不能達於完全法治也。故與袁氏立於對待之地位,而皆為有作用之元素,正在比量化合之強度也。惟御用黨名為擁護中央,實則阿附袁氏,始則欲推倒民黨以擅寵;比民黨解散,各項會議諸得多數,而對於國家仍一無所建白,清夜捫心,其能免於殘滓之譏乎?袁氏自知無力振興中國,而日夕惕於革命軍之天討,乃御用黨,猶希望將來立法院之議員,喪心病狂,為虎作倀,雖未讀世界革命史,其亦將袁氏政史細心領略而識彼鷄肋之味乎?嗚呼!政府不足恃,政黨無足齒,英雄豈終無用武之地乎?蓋聞豪傑之民,雖無文王猶興,況二十世紀共和民主,豈容苟且圖存而不思一振奮也?值此國運顛危,國權銷喪,全球之龍鬥方酣,中原之獅睡未醒,沉沙折戟,英雄撫髀肉以生悲;鐵馬金戈,大局隨風潮而變態。願我同胞,知困知窮,知奮知起,一鼓作氣,凌厲無前,燭彼奸謀,聲罪致討,共樹白日旌旗,掃除獨夫凶燄。行者充役,居者助糧,重建共和,共襄義舉。十年老馬,願效率途之用;千里驊騮,能成開道之功。薄海內外,無老無幼,無男無女,悉以革命為救亡第一要義,則吾人真正共和之目的能達,自不難組織代表民意機關,訂定優良憲法,以為永遠萬世遵循之準則。立法院云乎哉?區區微意,尚祈公鑒。中華革命黨本部啟。三年十月□日自日本東京發。

注釋

(註一) 據黨史會編「總理全書」(以下簡稱「會書」,民國四十年五月出版)之六「宣言」。

相關人名
王家襄王揖唐路易十六
相關地名
大同山西山東中國六安日本北京玉山江南杭州東京河南法國南京南洋通州溫州衡州龍口
相關專有名詞
大同之役中華革命黨本溪湖之役民黨共和政體約法革命軍革命黨專制政體進步黨滑縣之役滿清龍口之役
出處

國父全集

冊數

第二冊

頁次

052-055

檢索詞出現頁次

惟近有不寫誓約,非中華革命黨員(註三),假國民黨名義,蠱惑我真正熱心同志,藉端滋擾,日有所見,非力加調查而甄別之,則不足以固黨基而定國是,此本部同人拳拳之意也。中華革命黨總理孫文、總務部長陳其美、黨務部長居正、軍務部長許崇智、政治部長胡漢民。中華民國三年九月日。
  通訊處:日本東京市芝區南佐久間町一丁目三番地民國社
  英文通訊處:To MIN KOH SHI No.3 Minamisakumacho, Shibaku Tokio, Japan.(註一)據「中華革命黨成立通告」,油印原件,黨史會藏(環l2018)。「會本」標題作「中華革命黨宣言」。
(註二) 原文為「迸斥」,今據「會本」改。
(註三) 原文為「中華革命員」,今據「會本」增「黨」字。

中華革命黨為討袁告同胞書(註一) 民國三年(一九一四年)十月
  敬通告者:吾人以極痛苦極慘淡之精神魄力,日夕哀告呼訴於國民之前,而舉國猶半醒若睡者,豈國民之神經過於痲痺乎?殊不知天下真理原不易著,以吾民困憊於顛播震蕩之旋渦中,亡國滅種之說,聞之者非一載;借款殺人之事,見之者非一端。人之道之,非不喻其理,人之縱之,非不明其禍,只以生命財產無法律之保障,干涉不可,監督不能,補救無術,付之緘默,於是乎輿論死矣,心理亡矣。而專制魔王遂乘此弱點,顛倒錯亂,傀儡法律,壓抑民情,以自詡一手遮天之手段,愈出愈奇,愈演愈劇,為彼子孫帝王萬世之基業計,且將陷吾民於水火,沉淪萬劫不解之苦境。嗚呼毒矣!今請言其事:
  夫國之有憲法,國家之根本法也。共和政體通例,只有憲法產生總統,並無總統產生憲法。袁氏無共和資格,惟以總統作皇帝觀;當南京議和時,開宗明義之要求,居然列為條件。洎國會成立,財力威勢並用,得遂先舉總統後定憲法之成議。比總統就職,而憲法銷沉,此根本上之謬誤,誰致之而誰與之?吾民其可不察乎。且議定憲法,為國會之特權,前國會所製定之憲法草案,友邦憲法專門學者亦曾逐條討論,毫無窒礙不適國情之點。乃袁氏為欲伸張無限之權力,
國父全集五二

而不願受憲法上之拘束,於是藉口干涉,慫恿劫奪,迄不能動;乃加議員以作亂之名,全行放逐,甚至拘禁槍斃,待若巨盜。兵威憲禍,天下寒心,至此永無真實憲法之發生矣。嗚虖!以吾民擲多少之頭顱,流無量之熱血,費無數之金錢,今欲換此區區十數條之明文而不可得,舉國公論,其謂之何?況國會議員為全國人民之代表,既知以憲法為千秋萬世立國之基,而能悉心製定,可謂無負人民之付託;袁氏以為逆己而逐之,是袁氏已無待人民之誠意也。至由中央政府指派數人,由中央政府令地方官廳指派數人,組織所謂政治會議;復由政治會議產出所謂約法會議。又由中央政府飭地方官廳,各指派數人齊集北京,賜以頭銜曰約法議員;名其機關為造法機關,儼同正式國會,仰承袁氏意旨,轉達袁氏命令,美其名曰修正之約法。又由袁政府指使約法會議,產出現在之所謂參政院。種種非驢非馬機關名稱,不過代政府受過分謗之傀儡而已。袁氏所以利用此掩耳盜鈴之計者,不過對於外交上掩飾,而為借債之地步耳;豈有國家之真意存於其間乎?
  逐民選之議員而用指派之議員,燬開國之約法而行欽定之約法,贋形意象,術能亂法,袁氏自謂可以長治久安。乃今者忽更出一種愚民政策,比之收買議員、干與憲法,其手段為尤陰摯者,即迅速籌備立法院是也。按各報所載,袁氏近任命進步黨員王揖唐、王家襄等二十四名為總統府諮議官,給以旅費,派往全國各省、南洋各埠游說,其大旨在使人民洞悉當兵納稅之義務,而不參與政事;並使進步黨增長對於人民之信用,以為擴張黨勢而占將來立法院議員之多數,以供政府之操縱,得以便宜制定憲法,使全國人民永遠伏於大總統權力之下。其處心積慮誠不為不密矣;然而袁氏此舉,特一前清縮短國會期限之故智耳。當滿清末季,內政紊弛,外交疲柔,民困財盡,岌岌不可終日,舉國婦孺知非革命不足以圖存;於是我民軍聲威如元氣浩瀚布濩兩間,不可遏抑。滿清執政處不得已之時,始出此姑息彌縫之計。今袁氏竊柄,以詐取,以術馭,以殺止亂,以力防民,以權利餌政客,以牢籠待將士,以金錢買軍心,以資格取官僚,以命令代法律,以諂媚策外交;萬機出自親裁,庶政不由輿論,施展裕如,無民黨之牽制,宜若可以有為矣。乃起視四境,國事日非,國運日促,天怒民怨,百喙莫解。不良政治,乃有革命健兒,伏尸流血,反為導線,株連沒產,堅我決心。一年以來,大江南北,烽火數舉,皖之六安,蘇之通州,浙之溫州、杭州,湘之衡州,贛之玉山等處,端倪稍露,即樹風
宣言及文告民國三年十月五三

聲。袁之所恃,自矜北旅,乃山東有龍口之役,山西有大同之役,河南有滑縣之役,滿州有本溪湖之役。足見國家前提,無分南北。其餘若西蜀,若兩粤,師凡十數處,襲地占城,窮於防禦,此不過表面之大較者。其實革命種子散布全國,以大義相號召,以良心相呼應,以國利民福為前提;南八男兒,幽燕志士,巴蜀子弟,贛粤亡命,以及各省問題,莫不共戴黃靈,誓殲民賊。實力充裕,藏鋒待時。歐戰開幕,吾人着着進行。袁氏孤窮,禍生肘腋,指日誓師,剋期舉義,搗彼三海,傳檄四方,專制魔王之末日,路易十六之前途,行見有以報我國民也。袁氏自知詐取術馭不足以維持秩序,今日調兵,明日戒嚴,財力一盡,上將無靈,犬奴喪氣,天下之以詐取術馭者,詐亦有時而盡,術亦有時而窮。嗚呼!袁氏之手段不過如是如是而已。使其肺腑果有見及國會必要之心,則當俯首以順民意,決不致有當日解散之舉。茲解散人民真正選舉之國會,而復利用見利忘義之徒,籌備將來之立法院,其手續固無異指派,而其欲綜攬大權,把持憲法,偽定明條,以永遠陷吾民於悲境者,其心甚毒也。無論將來立法院即與政治會議、參政院同一傀儡作用,而就其苦心積慮,迫於革命風潮,出此愚民下策,誰謂吾同胞絕無聰明睿智之人,而不能燭奸察隱乎?嗚呼!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袁氏之策未成,袁氏之心若揭,袁氏何嘗多智哉!昔之論袁氏者曰:不學無術;今之論袁氏者曰:有手段,無道德。雖然,吾從前說。
  聞之化學家之言曰:兩素互有作用,化合必成特性,其所餘者,名曰殘滓。立憲國之有政黨,所以養成多數者政治上之智識,而使人民有對于政治上之興味,其主體作用,在掌握政權或左右政權者。若恣助君主酷燄,以為固寵希榮之地位,是謂妾婦之行。袁氏之政體,暴君政體也,寡頭政體也;較之專制政體之解釋,其程度猶有不逮。而民黨之欲以武力破壞之者,實預料其不能達於完全法治也。故與袁氏立於對待之地位,而皆為有作用之元素,正在比量化合之強度也。惟御用黨名為擁護中央,實則阿附袁氏,始則欲推倒民黨以擅寵;比民黨解散,各項會議諸得多數,而對於國家仍一無所建白,清夜捫心,其能免於殘滓之譏乎?袁氏自知無力振興中國,而日夕惕於革命軍之天討,乃御用黨,猶希望將來立法院之議員,喪心病狂,為虎作倀,雖未讀世界革命史,其亦將袁氏政史細心領略而識彼鷄肋之味乎?嗚呼!政府不足恃,政黨無足齒,英雄豈終無用武之地乎?蓋聞豪傑之民,雖無文王猶興,況二十世紀共和民主,豈容苟且圖存
國父全集五四

而不思一振奮也?值此國運顛危,國權銷喪,全球之龍鬥方酣,中原之獅睡未醒,沉沙折戟,英雄撫髀肉以生悲;鐵馬金戈,大局隨風潮而變態。願我同胞,知困知窮,知奮知起,一鼓作氣,凌厲無前,燭彼奸謀,聲罪致討,共樹白日旌旗,掃除獨夫凶燄。行者充役,居者助糧,重建共和,共襄義舉。十年老馬,願效率途之用;千里驊騮,能成開道之功。薄海內外,無老無幼,無男無女,悉以革命為救亡第一要義,則吾人真正共和之目的能達,自不難組織代表民意機關,訂定優良憲法,以為永遠萬世遵循之準則。立法院云乎哉?區區微意,尚祈公鑒。中華革命黨本部啟。三年十月□日自日本東京發。
(註一) 據黨史會編「總理全書」(以下簡稱「會書」,民國四十年五月出版)之六「宣言」。

討袁宣言(註一) 民國四年(一九一五年)五月
  壬子之二月,國民憫搆兵之慘,許清室舊臣自新,竭誠志以臨時總統付袁世凱,四海之內,莫不走相告曰:息兵安民,以事建設,是大仁大義事也。吾民既竭誠以望袁,今袁所報民者何如哉?辛亥之役,流血萬里,人盡好生,何為而然?苟知袁之暴戾更甚於清,則又何苦膏血萬戶,以博一人皇帝之雄哉!所以寧死而不悔者,誓與共和相始終耳。
  今袁背棄前盟,暴行帝制,解散自治會,而閭閻無安民矣。解散國會,而國家無正論矣。濫用公款,謀殺人才,而陷國家於危險之地位矣。假民黨獄,而良懦多為無辜矣。有此四者,國無不亡,國亡則民奴,獨袁與二三附從之奸,尚可執挺啣璧,以保富貴耳。於戲!吾民何不幸,而委此國家生命於袁氏哉!自袁為總統,野有餓莩,而都下之笙歌不撤;國多憂患,而郊祀之典禮未忘,萬戶涕淚,一人冠冕,其心尚有共和二字存耶?既忘共和,即稱民賊。吾儕昔既以大仁大義,鑄此鉅錯,又焉敢不犯難誓死,戮此民賊,以拯吾民。
  今長江大河萬里以內,武漢京津扼要諸軍,皆已暗受旗幟,磨劍以待。一旦義旗起呼,義動天地,當以秦隴一軍出關北指,川楚一軍規畫中原,閩粤旌旗橫海,合齊魯以擣京左;三軍既興,我將與諸君子扼揚子江口,定蘇浙以樹東南之威。犂庭擣穴,共戮國賊,期可指日待焉。書曰:「民惟邦本,本固邦寧。」又曰:「紂有臣億萬,惟億萬心;予有
宣言及文告民國三年十月──四年五月五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