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禁鴉片通令
嚴禁鴉片通令
公牘
001/03/02
1912/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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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禁鴉片通令(註一) 民國元年(一九一二年)三月二日
鴉片流毒中國,垂及百年,況溺通於貴賤,流衍徧於全國,失業廢時,耗財殞身,浸淫不止,種姓淪亡,其禍蓋非敵國外患所可同語,而嗜者不察,本總統實甚惑之。自滿清末年,漸知有病,種植有禁,公膏有征,亦欲剷除舊污,自蓋前蠱;在下各善社復為宣揚倡導,匡引不逮,故能成效漸彰,黑籍衰減。方今民國成立,炫耀宇內,發憤為雄,斯正其時。若於舊染錮疾,不克拔滌淨盡,雖有良法美制,豈能恃以圖存?為此申告天下,須知保國存家,匹夫有責,束修自好,百姓與能。其有飲鴆自安、沉湎忘返者,不可為共和之民。當咨行參議院于立法時,剝奪其選舉、被選一切公權,示不與齊民齒,並由內務部轉行各省都督,通飭所屬官署,重申種吸各禁,勿任廢弛。其有未盡事宜,仍隨時籌畫舉辦。尤望各團體講演諸會,隨分勸導,不憚勤勞,務使利害大明,趨就知向,屏絕惡習,共作新民,永雪亞東病夫之恥,長保中夏清明之風,本總統有厚望焉(註二)。
(註一) 據「臨時政府公報」第二十七號(民國元年三月二日)。原標題為「大總統令禁煙文」。
(註二) 原文為「後望焉」。今據「會本」改。
國父全集
第六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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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一)據「臨時政府公報」第二十六號。原標題為「大總統令財政部核議商人張人傑褚民誼等輸集款項並協商交通內務兩部妥擬辦法由 」。
咨參議院請核議張人傑等輸款助餉事文(註一) 民國元年(一九一二年)三月一日
茲據交通部轉呈商人張人傑、褚民誼等呈稱願輸集款項十萬兩以充軍餉等因,當經財政部核議,據稱尚屬可行。合將該商人原呈咨請貴院議決,即行賜覆,並望迅速辦理為幸。
(註一) 據「臨時政府公報」第二十六號。原標題為「大總統咨參議院請議決商人張人傑褚民誼等願輸集款項十萬兩以充軍餉文」。
嚴禁鴉片通令(註一) 民國元年(一九一二年)三月二日
鴉片流毒中國,垂及百年,況溺通於貴賤,流衍徧於全國,失業廢時,耗財殞身,浸淫不止,種姓淪亡,其禍蓋非敵國外患所可同語,而嗜者不察,本總統實甚惑之。自滿清末年,漸知有病,種植有禁,公膏有征,亦欲剷除舊污,自蓋前蠱;在下各善社復為宣揚倡導,匡引不逮,故能成效漸彰,黑籍衰減。方今民國成立,炫耀宇內,發憤為雄,斯正其時。若於舊染錮疾,不克拔滌淨盡,雖有良法美制,豈能恃以圖存?為此申告天下,須知保國存家,匹夫有責,束修自好,百姓與能。其有飲鴆自安、沉湎忘返者,不可為共和之民。當咨行參議院于立法時,剝奪其選舉、被選一切公權,示不與齊民齒,並由內務部轉行各省都督,通飭所屬官署,重申種吸各禁,勿任廢弛。其有未盡事宜,仍隨時籌畫舉辦。尤望各團體講演諸會,隨分勸導,不憚勤勞,務使利害大明,趨就知向,屏絕惡習,共作新民,永雪亞東病夫之恥,長保中夏清明之風,本總統有厚望焉(註二)。
(註一) 據「臨時政府公報」第二十七號(民國元年三月二日)。原標題為「大總統令禁煙文」。
(註二) 原文為「後望焉」。今據「會本」改。
公牘(上) 民國元年三月 三五